摘要:
2020年度财政部机构变化情况
2020年2月27日,中央编办印发《关于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更名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20〕35号).将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更名为财政部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为正局级事业单位。
2020年3月26日,中央编办印发《关于财政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20〕51号).明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0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2个、暂不分类事业单位3个。
2020年8月4日,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化解财政部机关混编混岗问题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20〕128号).核增财政部机关行政编制250名.司局级领导职数7名;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由435名核减到100名,为正局级事业单位,不再加挂“财政部国库支付局”牌子;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由95名核减到42名.为正局级事业单位。
2020年9月4日,中央编办印发《关于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加挂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20〕135号).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加挂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2020年9月15日,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印发《财政部资产评估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分设工...
2020年度财政部机构变化情况
2020年2月27日,中央编办印发《关于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更名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20〕35号).将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更名为财政部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为正局级事业单位。
2020年3月26日,中央编办印发《关于财政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20〕51号).明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0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2个、暂不分类事业单位3个。
2020年8月4日,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化解财政部机关混编混岗问题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20〕128号).核增财政部机关行政编制250名.司局级领导职数7名;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由435名核减到100名,为正局级事业单位,不再加挂“财政部国库支付局”牌子;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由95名核减到42名.为正局级事业单位。
2020年9月4日,中央编办印发《关于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加挂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20〕135号).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加挂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2020年9月15日,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印发《财政部资产评估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分设工作方案》(财人干〔2020〕216号).财政部资产评估中心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分设.核定财政部资产评估中心内设处室6个.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内设处室8个。
2020年9月22日,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印发《关于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机构编制调整及职能细化的通知》(财人干〔2020〕230号).核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内设处室7个。
2020年9月22日,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印发《关于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机构编制调整及职能细化的通知》(财人干〔2020〕232号).核定财政部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内设处室4个.将机构监测处更名为财务监测处。
2020年9月22日,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印发《关于调整会计准则委员会内设处室的通知》(财人干〔2020〕233号).同意会计准则委员会增设办公室,调整后内设处室3个。
2020年9月22日,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印发《关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有关内设处室更名的通知》(财人干〔2020〕234号),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中心更名为培训部。
2020年9月22日,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印发《关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有关内设处室更名的通知》(财人干〔2020〕235号),将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处更名为教务一处、远程教育处更名为教务二处。
2020年9月22日,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印发《关于划转应急管理处的通知》(财人干〔2020〕236号),将经济建设司应急协调保障职能、应急管理处、3名行政编制以及工作人员划转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2020年12月7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核心职能表述口径》(财人〔20201115号).明确财政部核心职能表述口径为: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财政宏观调控、财政收支管理、财税制度建设等核心职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