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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156.69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2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4.2%。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6%、32.1%和51.9%。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4671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4.2%。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4861.34亿元,比上年增长
3.5%。其中:出口总额270821亿元,增长4.3%;进口总额2153.14亿元,增长2.6%。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831.01亿元,比上年下降4.5%。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786.7亿元,下降4.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044.31亿元,下降3.8%。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8.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1.6。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59元,名义增长3.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15元,名义增长8.3%。
全区组织财政收入2800.61亿元,比上年下降5.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94亿元,比上年下降5.2%。其中:税收收入1113.22亿元,下降2.9%;非税收入603.72亿元,下降9.2%。全区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比上年降低1.5个百分点。一般公共...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156.69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2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4.2%。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6%、32.1%和51.9%。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4671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4.2%。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4861.34亿元,比上年增长
3.5%。其中:出口总额270821亿元,增长4.3%;进口总额2153.14亿元,增长2.6%。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831.01亿元,比上年下降4.5%。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786.7亿元,下降4.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044.31亿元,下降3.8%。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8.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1.6。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59元,名义增长3.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15元,名义增长8.3%。
全区组织财政收入2800.61亿元,比上年下降5.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94亿元,比上年下降5.2%。其中:税收收入1113.22亿元,下降2.9%;非税收入603.72亿元,下降9.2%。全区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比上年降低1.5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9.47亿元,比上年增长6.0%。财政民生支出4970.57亿元,比上年增长6.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4%。下达市县补助资金3214.59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其中,税收返还148.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363.5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02.32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465.72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38.97亿元,比上年增长14.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584.81亿元,比上年增长63.7%。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5.57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58亿元,比上年增长130.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58亿元,比上年增长47.4%。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53.92亿元,比上年下降3.7%。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92.47亿元,比上年增长7.4%。
一、精准施策,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支出,全区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4121亿元支持患者救治、后备应急医院建设、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确保新冠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争取中央资金12.68亿元,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二)加强应对疫情财税政策保障。出台抗疫情稳增长“16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税费优惠“11条”、开源节流“10条”、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28条”、加速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快采10条”、服务业贷款贴息、、保供应物流补贴等系列财税政策,以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对冲疫情影响。
(三)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全区全年投入8.07亿元贴息资金推动实施“复工贷”“稳企贷”,大幅带动银行机构新增投放贷款413亿元,惠及企业约1.5万家。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26.52亿元,惠及企业8.61万家,稳定就业人员295.65万人。统筹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资金(以下简称统筹资金)23.42亿元,有效落实各项创业就业补贴政策。投入19亿元支持促进消费活动,累计带动消费超1200亿元。投入16.5亿元支持做好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补偿、处置、转产转型。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公路车辆通行费政策,累计减免车辆通行费51.36亿元,惠及车辆超6700万辆(次)。盘活自治区本级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2.4亿元,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筹措资金751亿元,支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落实。筹措资金1.89亿元,支持服务业商贸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落实。
(四)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全面落实中央新增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决策部署,全力打通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的“高速路二第一时间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配至市县基层,实现资金分配下达监管“一竿子插到底二大幅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全年累计分配中央直达资金494.58亿元,总体支出进度达到98.7%。
二、多措并举,提升保障水平
(一)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在全面落实国家政策基础上.在自治区权限范围内出台11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全区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390亿元。
(二)提升开源节流水平。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自治区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压减近60%,会议费、培训费和其他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项目支出压减超过35%,累计压减一■般性支出约80亿元,全部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增长等重点支出。累计盘活使用财政存量资金890多亿元。
(三)加强财金联动。全年投入财政资金约207亿元,撬动5500亿元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其中:安排专项债券157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批复专项债券项目市场化配套融资1047亿元;自治区本级投入23.47亿元支持12只各类专项产业投资基金、科创基金、区域特色产业基金及1只国家级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实现投贷联动379.31亿元,支持自治区新能源、新材料、汽车、通信、农业机械、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及重点高速公路、铁路、港口码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农业保险安排保费2L2亿元,风险保障金额1700亿元,广西在全国首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资金绩效评价中获得第一名;加强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组建广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注入资本金6亿元,年度新增担保金额291.55亿元,玉林市和柳州市入选2020年度财政部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出台《广西进一步加快推进PPP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十条措施》,实施《2020年广西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全区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444个,比2019年末增长80%;总投资规模5620亿元,新增入库规模2089亿元,比2019年末增长60%。
(四)争取中央支持。获得中央转移支付3247.03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增量和增幅均创历年新高。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332亿元,比上年增长48.7%,其中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增长81.2%。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186亿元。
三、攻坚克难,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191.55亿元、广东帮扶广西扶贫协作资金
19.38亿元.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128.69亿元,重点支持挂牌督战地区脱贫摘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产业发展等,助力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二)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支出20L4亿元,全力支持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漓江、南流江、九洲江、钦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完善重点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提高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水平,促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居全国前列。
(三)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决查处违规举债行为。加大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工作力度,超额完成累计化债计划。发行再融资债券518.04亿元,确保政府法定债务不出风险。积极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行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118亿元,充实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及农合机构等中小银行资本实力,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四、助推发展,促进战略实施
(一)支持工业强桂战略。统筹资金56.68亿元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制造业关键产业链补链强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排南宁、桂林、北海、贵港、玉林、崇左、钦州、百色等设区市产业大招商专项考评奖励资金和利用外资专项考评奖励资金。
(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自治区本级投入7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统筹资金69.08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统筹资金14.5亿元支持糖料蔗生产发展。统筹资金31.47亿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三)支持高水平开放发展。统筹财政资金、债券资金159.13亿元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打造新通道陆海交汇门户和陆路干线关键枢纽节点,重点支持钦州港东航道、南宁国际铁路港等项目,支持扩大海铁联运班列覆盖范围。统筹资金9.66亿元支持民航发展,支持南宁吴坪国际机场、玉林机场、北海机场等项目和航线培育。统筹资金5.23亿元支持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自治区本级投入L81亿元支持中国一东盟信息港建设,投入23亿元支持百色、凭祥、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投入0.76亿元支持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投入6.5亿元支持南宁市强首府战略和南宁、钦州、崇左自贸区片区建设。
(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自治区本级投入科技创新资金19.1亿元,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和“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即2018—2020年底,突破100项重大技术、创建100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引育100个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新增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转化1000项重大科技成果)。自治区本级下达研发投入奖补资金4.07亿元,激励带动约1287家企业研发投入超过85亿元。
(五)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资金49221亿元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贺州至巴马(都安至巴马段)、融水至河池、大塘至浦北、浦北至北流等高速公路项目和贵阳至南宁、南宁至崇左等高速铁路项目。统筹资金359.61亿元,支持推进交通网、能源网、信息网、物流网、地下管网“五网”建设。统筹财政资金、债券资金50亿元,支持大藤峡水利枢纽、洋溪水利枢纽、落久水利枢纽、驮英水库及灌区、百色水库灌区、西江干流治理工程等水利项目建设。
(六)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统筹财政资金100亿元支持广西重大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社会事业发展等重大项目建设,着力补齐重点领域发展短板和化解经济下行压力,抓好“六稳”“六保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五、统筹兼顾,兜牢民生底线
(一)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出台16条财政政策措施加强基层“三保”工作。强化基层工资保障预警监测,设立工资专户.强化库款监测和精准调度,确保工资发放。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超过3000亿元、同比增长19%。
(二)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支出1061.1亿元,占GDP的比重近5%。统筹资金13.57亿元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102.01亿元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6.9亿元支持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25.24亿元支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工程、7.53亿元支持国家“双一流”和广西一流学科建设、9.22亿元支持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等。
(三)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5.52亿元,比上年增长1L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20元提高到550元,城市低保基础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390元.农村低保基础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35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6元提高到121元。
(四)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卫生健康支出626.63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为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增长176%.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支出增长30%以上。自治区财政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139.55亿元支持健康广西建设。
(五)支持住房保障。住房保障支出187.85亿元,比上年增长35.6%。南宁市入围全国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2020—2022年累计将获中央财政补助24亿元。
六、系统集成,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一)健全财政体制。出台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国防、应急救援、公共文化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有效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工作,全年累计退税93.42亿元。调整统一自治区与市县增值税分享比例。出台促进“飞地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15个试点镇财政体制基本建立,乡镇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得到提升。
(二)强化财政激励发展机制。增加财政激励性资金,激励各地创先争优、加快高质量发展。其中:对南宁市青秀区、阳朔县、桂平市、玉林市玉州区、贺州市八步区、靖西市、巴马县、扶绥县、梧州市万秀区等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进步县(市、区)奖励10.4亿元;对贵港市、百色市、河池市、贺州市、忻城县、融水县、苍梧县、富川县、大新县、容县、马山县、西林县等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突出的地区奖励2.7亿元;对贵港市、贺州市、梧州市、南宁市、蒙山县、北流市、天等县、宾阳县等财政综合管理成效较好的地区奖励22.08亿元。
(三)完善税费制度。完成资源税地方立法改革,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确定广西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免税办法。财政部同意南宁吴坪国际机场、凭祥友谊关、龙州水口等3个口岸增设和继续设立出境免税店。争取国家增设“黑茶”类税目,为六堡茶赢得适用的关税税则号列.助力梧州六堡茶拓宽出口市场。
(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统一部署,出台广西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启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分别提高到200万元、400万元,对政府采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最高扣除率,建成电子卖场全区一张网,加速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改革,鼓励在线提交文件,实行电子开标和电子评审,降低政府采购成本.强化采购执行机制,推动采购平台建设。
七、夯实管理基础,强化财政监督
(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自治区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研究采纳建议提案内容,改进财政工作。配合审计署、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做好财政审计、监督和检查,全面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向自治区人大提交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价。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前置条件,对自治区3个部门、8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跟踪监控,预算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开展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107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70个。选择3个部门、4市3县(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根据审计、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累计压减相关低效无效支出预算3.14亿元。
(三)强化财政监督。各级组织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669次,发现问题816个,移交问题线索39条,运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186次,建章立制41项,有效扼制扶贫资金领域的“四风”问题。开展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地方投融资平台会计信息质量、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结转结余资金等专项检查,督促收回存量资金,检查收回违规资金L93亿元。
(四)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叠加影响,全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总量创新高,共完成项目送审额2491.32亿元,核减额247.48亿元,净核减率9.9%.出台广西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和管理。执行全国统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推动贵港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预算1292.35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215.98亿元,节约资金76.37亿元,节约率5.9%。(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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