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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
2020年,湖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781.5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40.4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15937.7亿元,增长4.7%;第三产业增加值21603.4亿元,增长2.9%。三次产业结构为10.2:38,1:51.7,第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1%、53.9%和38.0%。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7.6%。全年进出口总额4874.5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258.1亿元,比上年下降2.6%。其中商品零售额14374.7亿元,下降1.6%。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3%.其中商品零售价格上涨L3%。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3008.7亿元,比上年增长0.1%,加上中央补助4186.3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019.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7.5亿元,调入资金1005.2亿元,上年结转390.8亿元,收入合计9848.4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03.1亿元,比上年增长4.6%,加上上解中央58.3亿元.一般债务还本713.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1.3亿元.调出资金15亿元,结转下年397.2亿元,支出合计9848.4亿元.收支平衡。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34L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1%,加上中央补助4186.3亿元,市县上解237.8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019.9亿元,动用预算稳...
湖南省
2020年,湖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781.5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40.4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15937.7亿元,增长4.7%;第三产业增加值21603.4亿元,增长2.9%。三次产业结构为10.2:38,1:51.7,第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1%、53.9%和38.0%。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7.6%。全年进出口总额4874.5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258.1亿元,比上年下降2.6%。其中商品零售额14374.7亿元,下降1.6%。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3%.其中商品零售价格上涨L3%。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3008.7亿元,比上年增长0.1%,加上中央补助4186.3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019.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7.5亿元,调入资金1005.2亿元,上年结转390.8亿元,收入合计9848.4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03.1亿元,比上年增长4.6%,加上上解中央58.3亿元.一般债务还本713.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1.3亿元.调出资金15亿元,结转下年397.2亿元,支出合计9848.4亿元.收支平衡。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34L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1%,加上中央补助4186.3亿元,市县上解237.8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019.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亿元.调入资金118.7亿元,上年结转153.5亿元,收入合计6126.7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5.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6.3%,加上上解中央58.3亿元,补助市县3858.9亿元,一般债务还本20L9亿元,调
出资金15亿元,一般债务转贷市县707.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亿元,结转下年119.5亿元,支出合计6126.7亿元,收支平衡。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35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157.2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L4亿元,加上中央补助0.4亿元,上年结转2.4亿元,收入合计114.2亿元;支出41.4亿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13亿元,结转下年6.1亿元,支出合计34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47.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02.9亿元。
中央补助湖南省4186.3亿元,比上年增长13.3%。一是税收返还基数309.3亿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3532亿元,增长14.8%。其中均衡性等正常财力性转移支付1297.7亿元,加上财力性特殊转移支付184.3亿元,财力性补助达到1482亿元,增长25.2%。三是专项转移支付345亿元,增长12.3%,主要是中央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新形势,加大了对地方医疗卫生、交通、水利等领域专项补助力度。
省财政补助市县3858.9亿元。一是税收返还基数225.4亿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3046.0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均衡性等财力性转移支付1141.4亿元,增长31%。三是专项转移支付587.5亿元,比上年下降9.9%,主要是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改作一般性转移支付。转移支付加上新增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共559L6亿元,同口径增长27.6%。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顶格执行各类“减、免、缓、抵、退”优惠政策,全年为各类市场主体新增减免税费超550亿元(加上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降低用气用电成本等,减负超630亿元),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同时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666.2亿元,资金第一时间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全年支出进度94.8%。
(二)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资金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分担患者救治费用、提高防疫人员待遇、加强防疫物资供应等财政保障政策,支持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扩能,检测试剂、医疗器械企业科研攻关,启动紧急采购机制,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全省财政投入抗疫资金107亿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影响救治,确保不因资金影响疫情防控。
(三)支持“三高四新’战略。持续实施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继续实施企业技改税收增量奖补等政策,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支持引进培养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加大研发奖补力度,建设国家级自主创新科研平台,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支持湖南自贸试验区加快建成“三个高地”形象集中展示区,全力保障黄花机场改扩建,支持办好第二届中非经贸博览会,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省级分成当年增量的50%奖励给市县.激励市县加强产业项目建设。设立“两山”基金,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兑现省级研发奖补8.1亿元,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夯实创新发展基础。
二、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推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全省扶贫支出216亿元,比上年增长20.3%,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42亿元,支持692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1个贫困县全部摘帽,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全面消除。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460万亩,继续实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推进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建设,保障粮食和种业安全。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优化结构,高质量发展。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扶贫投入、政策总体稳定。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接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特色风貌。
(二)推进污染防治。全省投入437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一江一湖”深度治理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和全省野生动物禁食退养,推动建制镇(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设立全国首支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三)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支持培育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实施“六大强农行动二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国省投入63.7亿元,支持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390万亩。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二新(改)建农村户厕100万户、公厕1000座。国省投入11L8亿元.支持犬木塘、椒花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实施.刘琼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城乡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国省投入22.6亿元,统筹推进城乡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防汛救灾,支持打赢山洪防御、城市排涝、水库防守、江湖抗洪、避险转移保卫战。国省投入132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9.8万户,棚改开工建设8.9万套,筹集公租房6.8万套.农村危房改造2.9万户。国省投入203亿元,支持高速公路新建成通车149公里,新(改)建国省干线674公里,新建农村公路2万公里,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畅通流动。
(四)推进稳就业保民生兜底线。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国省就业补助33.1亿元,比上年增长15%,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28.6亿元支持职业技能提升,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持续增加教育投入。省级补助54亿元,支持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39万个,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4.7万个.基本建成“芙蓉学校”70所;全年发放各类学生资助金59.4亿元.266万人次受益;省级安排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15.5亿元,支持省内高校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提高养老保障水平。897亿元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六连调,达到每人每月2506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10元,达到每人每月113元。推进健康湖南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5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74元;启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政策兜底。继续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50元、333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月65元;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L8万名儿童享受关怀;支持完成退役士兵断保补缴接续工作。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一)推进改革方案与制度出台。推动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教育、科技、交通运输领域改革方案。开展“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增强以票控税效果。出台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度化、规范化。基本完成240家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制定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加快建立以优质优价为导向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二)实行零基预算编制改革。在所有省直部门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改革,除确需继续安排的支出外,将政策到期、绩效不高、非急需非必要支出57.2亿元予以调减,并将已压减的40亿元全部锁定带入下年预算,可安排可不安排的资金一律不予安排,可多可少的资金一律按底线安排,切实增强预算统筹配置资源能力.腾出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求。2021年省级支出预算报告由过去重点报告增量调整为报告总量.全面反映支出安排和结构,盘点财政家底。
(三)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省直部门扣回一般性支出40亿元.盘活存量资金19亿元,工作成效得到李克强总理肯定。探索建立财审联动机制,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推介。
(四)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制定专项债券管理负面清单和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债券发行使用安全性和效益。出台债务考核和化债激励办法,超额完成化债任务。将债务风险防控纳入党委巡视巡察、市州党政绩效考核、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和年度审计重点范围,对新增隐性债务的地区严肃问责.健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激励约束机制。
四、完善财政管理,助推财政服务规范化
(一)建立财审联动机制。财政、审计健全信息共享、指标共商、成果共用、整改共促四项机制,聚焦部分支出不合规、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拉条挂账,督促整改。将绩效评价结果、审计整改情况作为改进管理、完善政策和编制预算的依据,对实施效果不明显、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和单位,不安排或少安排预算。
(二)划定财政管理行为红线。研究制定全面规范市县财政管理政策,划定编制赤字预算、“三保”支出留硬缺口、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违规动用国库库款、违规举债虚假化债、浪费财政资金等六条红线,健全党政“一把手”负责、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控、民生政策备案四项机制,对违规行为采取通报约谈、扣减资金或提请问责等方式严肃处理。
(三)做细做实预算公开。在落实中央预决算公开要求基础上,将部门会议费、培训费、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及执行情况纳入公开范围。省级专项资金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资金绩效全过程公开.倒逼部门规范管理。
(四)完善“互联网+监督”机制。建立全省集中的“互联网+监督”平台,将民生资金政策、分配办法和补贴发放情况.以及民生项目建设情况、村级组织财务收支明细等信息全部纳入平台,向社会公开。群众可以通过平台查询惠民资金流向.投诉违规违纪行为。每年通过平台公开的民生资金达上千亿元。(湖南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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