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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
2020年,浙江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4613亿元,比上年增长3.6%。第一产业增加值216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641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6031亿元,分别增长1.3%、3.1%和4.1%。三次产业结构比为3.3:40.9:55.8。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5.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630亿元,比上年下降2.6%。货物进出口总额33808亿元,比上年增长9.6%。其中:出口25180亿元,增长9.1%,出口占全国的14.0%,份额提高0.7个百分点;进口8628亿元,增长11.2%。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1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3。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397元,比上年增长5.0%,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2699和31930元,分别增长4.2和6.9%;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1.96:1。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48.24亿元,比上年增长2.8%.占财政总收入的58.4%。其中,税收收入6261.75亿元,增长6.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6.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8201亿元,比上年增长2.6%。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70亿元,比上年下降8.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6.34亿元,比上年下降1.4%。省级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2030.40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547.1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83.26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
浙江省
2020年,浙江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4613亿元,比上年增长3.6%。第一产业增加值216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641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6031亿元,分别增长1.3%、3.1%和4.1%。三次产业结构比为3.3:40.9:55.8。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5.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630亿元,比上年下降2.6%。货物进出口总额33808亿元,比上年增长9.6%。其中:出口25180亿元,增长9.1%,出口占全国的14.0%,份额提高0.7个百分点;进口8628亿元,增长11.2%。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1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3。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397元,比上年增长5.0%,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2699和31930元,分别增长4.2和6.9%;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1.96:1。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48.24亿元,比上年增长2.8%.占财政总收入的58.4%。其中,税收收入6261.75亿元,增长6.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6.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8201亿元,比上年增长2.6%。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70亿元,比上年下降8.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6.34亿元,比上年下降1.4%。省级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2030.40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547.1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83.26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353.35亿元,比上年增长7.0%,加上转移性收入2794.35亿元,收入合计14147.70亿元;支出11885.52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加上转移性支出2262.18亿元,支出合计14147.70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15亿元,比上年下降15.1%,加上转移性收入2220.79亿元,收入合计2248.94亿元;支出24981亿元,比上年增长27.2%,加上转移性支出1999.13亿元,支出合计2248.94亿元。全省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4.32亿元,比上年增长24.0%,加上转移性收入9.52亿元,收入合计123.84亿元;支出61.41亿元,比上年增长5.1%,加上转移性支出62.43亿元,支出合计123.84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26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加上转移性收入4.60亿元,收入合计54.86亿元;支出30.25亿元,比上年下降4.4%,加上转移性支出2461亿元,支出合计54.86亿元。全省和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64.39亿元,比上年下降7.9%;支出5748.55亿元,比上年增长6.1%。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07.64亿元,比上年增长61.9%;支出1155.99亿元,比上年增长60.0%。收支相抵,全省和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分别赤字784.16亿元和48.35亿元,赤字已动用滚存结余弥补。
一、平衡收支稳运行
(一)加强收支平衡管理。建立财政收支平衡动态分析机制,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印发《关于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的通知》,提出“保、优、延、减、稳”五字原则,做好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的政策、资金保障。成立省政策专班财税政策专题小组,向中央争取政策支持。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支出管理。实施三轮压减支出措施,全省累计压减571亿元,超额完成压减目标。其中.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13.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减7.2%,“三公”经费压减]6.2%。
(二)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拓展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推进全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等纳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现网上收缴。推进道路交通违法罚缴一体化改革,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交通违法处理、罚款缴纳等跨部门、跨区域、跨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一网通缴”、就近可缴。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网上申报、省级监管部门网上审核,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申报和审批效率。截至年底,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累计接入执收单位L97万家。全年非税收入12619.05亿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986.49亿元。
二、全力保障抗疫情
做好疫情防控政策、资金保障,确保患者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对于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实现患者费用个人“零负担”;先后出台临时性工作补助、出差补助、伙食补助等保障政策,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在全国率先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第一时间研究启动资金拨付应急机制,将经费拨付到相关单位及抗疫应急研发等重点领域。全省全年各级财政部门共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2L09亿元。
三、多措并举促发展
(一)支持稳企业稳增长。加强政策前瞻性研究和储备.出台一揽子财政政策.实施减租、减息、、减税、减费、减支专项行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经济企稳回升。2020年,全省财政部门兑现惠企财政政策补助支持资金2025.82亿元。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减免“房土”两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减免社会保险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全省实现减税降费4061.33亿元。其中,减税2733.22亿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89.02亿元,社保降费减免返还1239.09亿元。落实中央专项再贷款贴息、,给予逾1100家企业财政贴息4.89亿元,占全国的1/6,贴息后利率低于L5%。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410.00亿元,增长56.7%,支持重点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落实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政策,增加省担保集团资本金10亿元。落实资金12亿元,保障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鼓励引入高端制造业外资,开展省级现代供应链创新发展试点等。发挥政府产业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大产业投资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二)保障直达资金落地。按照体现公平、统筹兼顾、高效直达的原则,创新建立“一池一码三减三清单”工作机制,争取中央直达资金441.83亿元,第一时间分配至基层,发挥资金效益。统筹落实各项惠企利民政策,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78.98万户.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加经济发展动力。强化监督管理,实时监控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流程,建立对口督导机制,加快直达资金执行进度,确保资金用于最急需人群和市场主体。
(三)推进创新强省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之江、良渚、西湖、湖畔4个省实验室建设,加快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落实11.80亿元,支持59个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落实4.40亿元,支持63个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落实重大科技专项资金1233亿元,支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推进浙江省海外引才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层次人才绩效奖励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落实首批“鳏鹏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4亿元。安排资金18亿元,择优支持18个工业大县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县域窗口”。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落实10亿元实施第二批数字经济分区域(行业)财政专项激励。出台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若干意见,从优化政策供给、规范政策制定执行等方面提出10条贯彻意见。安排5亿元支持中小企业竞争力提升工程。
四、集中财力办大事
(一)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强化政策研究和储备,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财政政策体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奖补资金L80亿元,加大对长三角一体化的支持力度,制定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嘉善片区建设财政体制政策.2020—2022年.统筹安排预算资金50亿元支持示范区嘉善片区建设。开展浙皖两省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第三轮试点。与上海市、江苏省研究财政共同投入机制及跨区域税收利益分享机制,推进沪浙政府采购一体化发展示范合作。推动长三角地区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共享与运用,探索国有资产资源开放共享。
(二)保障“四大建设”。推进海洋强省国际强港战略.安排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20亿元。支持打造十大海岛公园。落实中央和省级资金182.02亿元,构建省域、市域、城区“1小时交通圈”。落实省交通集团铁路建设资本金20亿元,支持大通道建设。支持“4+1”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68.80亿元、筹措落实省级资金109.52亿元。落实设区市区域统筹发展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资金8亿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中央和省级资金8.54亿元,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出台美丽城镇建设资金支持政策。
(三)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16.26亿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智慧化发展、农业绿色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等。助力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将低收入农户异地搬迁省级补助标准从每人1.5万元提高至每人3万元,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省级补助标准从户均7500元提高至户均15000元。落实34.09亿元支持粮食、蔬菜、肉蛋奶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推进基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创新试点。落实81.57亿元,重点支持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和农村饮用水提标达标行动。落实中央和省级资金13.44亿元,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覆盖面,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落实村级组织保障经费19.61亿元,支持村级组织建设。落实中央和省级资金L96亿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农村综合改革集成建设和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推进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运作,省财政出资17.52亿元,批复投资项目10个,完成基金投资18.72亿元,带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37.04亿元。
(四)支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出台新一轮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兑现2020年奖补资金135.88亿元,实施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和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建立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财政体制政策。落实中央和省级资金25.65亿元,支持治水治气治土治废和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行动”。争取中央资金8.30亿元,推进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国家试点。落实中央和省级资金11.98亿元,支持国土绿化美化,推动全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参与组建国家绿色能源基金,完成首期出资L20亿元。
五、民生事业增福祉
(一)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教育支出1881.09亿元,比上年增长6.6%。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政策;落实中央和省级资金36.7亿元,推动城乡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安排学前教育补助6000万元,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安排29.45亿元,支持国家“双一流”高校、国家“双高”院校、省重点高校和省一流学科建设等。
(二)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安排卫生健康支出838.85亿元,比上年增长14.0%。落实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医疗卫生领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9元提高至每人每年87元,落实中央和省级补助15.79亿元。支持“医学高峰”建设,制定项目管理办法.落实资金8.5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省级标准由每人每年540元提高至不低于每人每年570元.落实中央和省级补助68.68亿元,等额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优化筹资结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绍兴市、舟山市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调整省财政对试点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办法。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出台省市医疗机构DRGs付费改革实施办法。
(三)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0.02亿元,比上年增长5.2%。出台失业补助金和以工代训补贴等帮扶政策,落实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1L08亿元.统筹安排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20.15亿元,支持推动就业创业。实现政策性补充医疗保险全覆盖,做到“三个清零”。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人均基本养老金增长5%,惠及全省退休人员855万。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将省定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65元。落实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0.31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54亿元。
(四)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9.62亿元,比上年增长13.0%。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7.23亿元,支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资金3亿元支持全省新建农村文化礼堂3000个。保障之江文化中心、省全民健身中心等文体设施建设。
(五)守住民生基本底线。落实中央和省级资金14.54亿元,支持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改造和杭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启动新一轮消薄巩固提升行动。做好结对帮扶工作,落实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68.58亿元。
六、财政改革提绩效
(一)推进财政管理和体制创新。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和方法运用,坚持量入为出,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出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成果应用等办法,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将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扩大至所有省政府考评部门和市、县(市、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二)加快财政数字化转型。按照“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要求,推进整体财政建设。推进政采云平台、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财政电子票据、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与处置系统、资产云平台迭代升级,提升财政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政采云平台服务11省4市860个市县区,累计交易额8452.88亿元。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现全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等功能接入,全年受理缴款业务7282万人次,收缴资金突破5215.18亿元。截至年底,平台累计受理收缴业务2.43亿笔、收缴资金突破L13万亿元;全省3万余家单位开通财政电子票据,累计开票6.31亿张、金额6946.05亿元,实现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单位和主要公立医院电子票据改革全覆盖,并上线区块链捐赠电子票据。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全面推广实施“预算云”。加快“乡镇公共服务平台+一卡通”建设,将涉农补助和民生补贴资金i内入乡镇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实现“一张卡"发放。
(三)防范财政风险。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对109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及债务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制定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意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建立责任分担机制,修订完善社保风险准备金和基金预算管理等办法。制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意见,出台责任分担和基金预算管理办法,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完善多渠道筹措机制,修订社保风险准备金办法,推进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组织开展首批24个县(市、区)“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工作,完善市县财政困难程度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特别关注清单和重点关注清单.防范县级财政运行风险。开展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督促各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出台全面强化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系统重构乡镇财政管理体系。
(浙江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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