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内部控制机制建设
2020年,财政内部控制工作聚焦制度建设,狠抓内控执行,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促进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一、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夯实内控建设基础
一是修订《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修订后的基本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政内控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明确了内控职责要求,强化了内控监管机制,深化了内控措施,制度的前瞻性、操作性、针对性进一步增强.为形成长期、稳定、可靠的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完善部内各单位内控制度体系。财政部各单位认真梳理高风险业务,新制定或完善高风险业务专项内控办法,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的风险防控。部分单位结合制度要求和工作实际.针对内控薄弱环节,认真修订本单位内控操作规程,有效堵塞了制度漏洞。各地监管局根据《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内部控制办法》,在财政部内控办指导下开展内控操作规程修订。三是督促指导部属单位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制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提高部属单位内控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二、深化优化内控审核,有力督促审计问题整改
按照财政部党组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内控办及时组成审核组,对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涉及的问题进行内控审核,审核结果在内控委会上进行了通报。审核结果显示,经过连续两年的审核督促以及各单位的认真整改,审核发现的内控问题较上年度大幅减少。内控审核对于督促审计问题整改、强化内控建设的积极作用已逐步显现。
三、做实做细内控考评,有效推动内控制度执行
在总结以前年度内控考评经验基础上,将各单位履行内控主体责任,推动内控问题整改等情况作为考评重点,保障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和内控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财政部内控办与各牵头单位协调配合,修订完善专项内控考评指标和考评方式,优化调整各项考评分值权重,提高部领导考评分值占比,提升考评权威性和公正性;内控考评结果在内控委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部机关年度考核工作中加以运用,在有效督促各单位改进内控工作、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真正发挥内控考评以评促改、以评促控作用。研究拟定《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内部控制考核实施细则》,结合监管局综合考核工作开展内控考评,推动监管局内控建设,提升内控工作成效。
四、开展内控风险提示,推动加强日常风险防控
各牵头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如办公厅结合公文运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编发《机关运转风险提示》《公文办理知识问答》等,每月发布《核稿情况通报》,对干部职工进行风险提示。条法司及时总结法律风险防控有效举措,梳理剖析典型法律风险事件和内在原因,聚焦权力运行关键节点,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五、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内控检查与其他监督方式有机结合
一是完善工作流程,结合内部巡视开展内控相关工作。按照财政部党组工作部署,结合内部巡视开展内控专项检查.通过问卷调查
及时了解财政部机关内控总体情况。二是将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在对各地监管局、部属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采取座谈、问卷调查、穿行测试等方式,对各地监管局和部属单位内控工作有效性进行评价,充分揭示并有力推动解决内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以内控为抓手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按照巡视整改工作总体要求,围绕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内控办会同财政部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组织部内相关司局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制度,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六、统筹谋划督促指导,推进地方财政内控建设
一是健全财政内控制度体系。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动态完善机制,系统梳理修订内控制度,健全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制度,为推进财政内控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内控考评和内控检查。多地财政部门完善考评制度,严密组织考评,查找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薄弱环节。同时,强化考评成果利用,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一些地方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内控检查与内审、巡视等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三是探索财政内控信息化建设。在财政部内控办的统筹协调下,部分地方财政部门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为契机,以财政核心业务为突破口,加大整合优化力度,进一步将内控理念、制度规范、控制流程和考核评价指标等深度融入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对财政内控业务的数字化管理、程序化监控和智能化预警。四是推动基层财政内控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座谈,下发工作通知,积极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内控工作联系点机制。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方式,督促指导基层财政部门全面推进内控体系建设。(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