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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工作
2020年,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创新方式、深化工作”的思路,科学谋划、突出重点,扎实开好局、起好步,着力推动老职责做出新成效、新职责尽快出成效。
一、主动谋划加强研究,构建财会监督新格局
(一)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将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其他监督一并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赋予财会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新定位、新内涵和新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落实财会监督工作的要求,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大局出发.高位思考,深入研究,系统谋划.内外联动,着力推动形成财会监督新格局。及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开展学习调研的通知》,组织财政系统深入学习调研。在《财务与会计》《财政监督》等刊物设专栏,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梳理各地报送相关理论研究、调研报告近200篇,并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宣传。全年编发财会监督学习调研工作简报专刊8期。
(二)配合党内监督,构建财会监督新格局。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
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工作
2020年,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创新方式、深化工作”的思路,科学谋划、突出重点,扎实开好局、起好步,着力推动老职责做出新成效、新职责尽快出成效。
一、主动谋划加强研究,构建财会监督新格局
(一)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将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其他监督一并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赋予财会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新定位、新内涵和新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落实财会监督工作的要求,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大局出发.高位思考,深入研究,系统谋划.内外联动,着力推动形成财会监督新格局。及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开展学习调研的通知》,组织财政系统深入学习调研。在《财务与会计》《财政监督》等刊物设专栏,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梳理各地报送相关理论研究、调研报告近200篇,并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宣传。全年编发财会监督学习调研工作简报专刊8期。
(二)配合党内监督,构建财会监督新格局。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指导工作,落实加强财会监督工作顶层设计、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强化财会监督的要求。加强与巡视机构贯通协调,推动巡视监督和财会监督有机贯通,研究建立巡视机构与财政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二、狠抓财税政策落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督
(一)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启动长江禁捕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组织沿江十省(市)财政厅(局)和财政部相关监管局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财政补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基层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打折扣,补偿进度滞后,“钱等人”等突出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向沿江十省市人民政府书面通报有关情况,督促指导地方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二)严肃问责违规举债,严厉查处虚假化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组织对部分地区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情况的核查报告进行集中审理复核,提出问责建议,向相关省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发函,要求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向有关省级党委政府通报情况.要求举一反三,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三)深化“一卡通”专项治理,强化顶层设计,推动构建长效治理机制。会同七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整合补贴政策和资金、规范代发金融机构、推动资金支付综合改革、加强公开公示等工作任务.要求建立“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监管格局,推动实现所有补贴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发放。
(四)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确保直达机制尽快发挥效果.管好管严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一是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机制。印发《财政部关于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的通知》,组织各省级财政部门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对直达资金实施常态化监督并定期报告监督情况。二是深入基层开展直达资金督导调研。赴部分省市了解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情况.形成《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调研报告》,推动印发政策解释文件,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管理。三是加强对各地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工作联系人制度,定期梳理各地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指导省级财政部门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建立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监督。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关注社会舆情,督促各地加强直达资金监管信息对外公开发布管理。
(五)积极主动履职,强化责任担当,抓好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印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监管内容及重点、监管方式及工作要求。安排专人与各地监管局及部分财政厅(局)财政监督机构联系沟通了解情况,跟踪进展,加强工作指导。选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航空运输等行业的龙头企业,组织开展摸底调研,分析政策效果,提出政策建议。召开工作推进视频会.要求各地加强事前事中监控,加大“三保”问题查处力度,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六)创新扶贫资金监管机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一是推动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制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追究。二是做好脱贫攻坚领域专项核查后续处理工作。核查发现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存在偏差、资金滞留、虚报冒领、截留支取贫困户分红款等问题,督促做好整改工作,规范扶贫资^^理。三、准确把握职责定位,系统谋划推进绩效评价
(一)统筹推进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提质扩面。一是推动绩效自评全覆盖。组织中央部门和地方对所有中央本级项目和部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开展绩效自评.基本实现自评全覆盖。组织28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对14.34万个扶贫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二是强化绩效自评约束机制。组织各地监管局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结果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提高绩效自评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低效无效等问题。三是做好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印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压实部门绩效评价主体责任,进一步扩大评价范围和项目数量。
(二)建立健全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不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一是持续加大重点绩效评价力度。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领域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探索开展政府投资基金、PPP项目绩效评价,评价范围和资金不断扩大,组织对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开展年度评价,逐步扩大财政评价覆盖面。二是切实抓好过程管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持续优化工作组织方式,提高工作成效。评价前,科学制定评价方案和指标体系,开展视频培训,做好事前准备;评价中,加强业务指导,建立“日跟进、周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反馈意见;评价后,加强质量控制.逐个项目进行评价结果审理复核,统一评价标准,提高评价结果科学性和公平性。
(三)加强工作联动,强化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绩效评价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推动形成相互补充、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到财政部参加部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审议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参与绩效评价工作。
(四)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丰富和创新工作方式。一是持续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督促财政部部门司和各中央部门将绩效自评、部门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从严从紧安排资金,大幅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二是加大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力度。组织财政部部门司对部分中央部门和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反馈绩效评价结果,采用清单管理和内控结合等方式,督促部门和单位对评价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制定或修订多项政策文件,完善管理措施。首次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部分中央部门2019年绩效评价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核查,推动预算调整、问题整改、改进管理真正落实到位。三是积极推进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倒逼部门单位责任落实。选择部分中央部门的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财政评价报告、部门评价报告进行审核,随同中央决算报送全国人大并推动向社会公开。首次部署中央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四是建立各地监管局承担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结果应用情况通报制度。对2019年监管局承担绩效评价项目结果应用情况发文通报,做好监管局工作反馈,提升工作成效。
(五)引导规范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一是加强行业调查座谈,夯实理论研究基础。多次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咨询公司等进行座谈调研,深入研究绩效评价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通过世行技援项目、部省共建课题等,开展国内外绩效评价理论研究,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第三方机构监管制度。二是开展评价报告抽审,督促提高第三方机构工作质量。组织对第三方机构承做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重点审核,通过约谈批评、问题警示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三是积极推进监管立法,有效规范绩效评价秩序。坚持扶持引导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发“全国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监管平台二通过放开市场准入、加强信用监管,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执业行为。
四、聚焦制度执行,夯实监管基础,提升会计监督权威
(一)切实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一是聚焦大案要案.及时精准打击财务造假行为。针对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瑞幸咖啡造假事件,组织有关监管局对瑞幸咖啡公司境内运营主体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发现.瑞幸咖啡财务造假是有预谋、有计划、有分工的系统性造假。二是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组织各地监管局和地方财政部门,选择地方金控集团、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投融资性质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其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等情况,揭示风险隐患,规范会计秩序,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三是坚持严惩重罚,发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震慑作用。对部分违规单位下达处理决定,并开展针对性约谈,要求企业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对于部分重大违法行为,依据会计法给予顶格处罚。四是放大监管成果,服务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与国家医保局密切沟通,向国务院专题上报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专题报告,提出加强医药行业销售费用治理的政策建议,将检查成果转化为规范行业的推动力。持续跟踪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对公路、航空、网约车等企业财务状况开展调研并形成专题报告,助力复工复产。
(二)夯实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基础。一是明确监管方向和要求。牵头会同财政部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召开企业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视频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执行会计审计法规准则、加强质量控制和风险控制,指导做好2019年度企业年报审计工作。二是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按照统一检查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处理处罚、统一发布公告原则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首次联合检查,实现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优势互补、相互协调。三是深入做好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依法对资产评估事务所违规事项作出行政处罚.为资产评估法颁布实施以来财政部首次对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在全行业引起强烈震动。四是完善法规制度。配合会计法修订工作,制定中介机构从事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制度,研究调整财政系统会计和评估监督“点对点”监管工作机制。完善财政部“互联网+监管”系统,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企业年报审计监管相关研究。
(三)开展跨境会计审计监管合作。一是严守国家安全底线,做好中美跨境审计监管合作谈判及中概股公司风险应对工作。会同证监会做好中美跨境审计监管合作谈判,加强对在美上市中概股企业的指导,有效应对美方对中概股公司的打压。向财政部领导呈报在美上市中概股公司及中美跨境监管情况研究报告,得到部领导充分肯定。二是支持持续加强与香港的会计审计监管合作。与香港证监会、香港财务汇报局、香港会计师公会密切沟通,协调内地在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有关工作。三是拓展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的跨境监管合作。根据有关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对财务造假问题进行核查,对存在可疑交易行为进行核实。四是深化中欧财金务实合作,持续推进审计监管协议磋商。五是参与中俄审计体系等效评估工作。
五、强部署细举措,有效发挥内控内审防范业务与廉政风险的作用
(一)组织召开内控委会议,总结部署财政内控工作。5月12日,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内控委主任刘昆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明确了新时代财政内控工作的使命任务.对做好下一步财政内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适应财政改革需要,组织开展内控基本制度修订。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针对财政内控的定位和作用,补充完善了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等内容。同时,将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内部控制办法、内部控制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内部财务风险专项内控办法以及高风险业务专项内部控制办法纳入内控制度体系;将专项风险防控牵头单位纳入内部控制组织管理架构。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内容,明确相关制度要求。针对内控业务工作实际,完善了内控办、专项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各单位相关内控职责要求。
(三)巩固提升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内控工作。聚焦执行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空白地带,着力填补完善财政协调缺失的内控制度,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一是组织开展2019年度审计报告内控审核。强化内控工作成果运用,切实发挥举一反三、源头整改作用.制发审计问题内控审核结论,认真做好整改.逐一销号。相关情况成效得到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充分肯定。二是结合部内巡视开展内控检查。有关检查情况提交财政部党组会进行审阅,并向内控委作了专题报告,向有关单位制发内控检查结论和整改建议,有效推动内控建设。三是做实做细内控考评各项工作。指导、协调牵头单位修订完善专项内控考评指标和考评方式,修订完善单位自评、内控办综合考评指标和部领导考评指标提升考评权威性;优化调整各项考评分值权重,做实各分项考评,真正发挥内控考评以评促改、以评促控作用。四是全面梳理财政系统内控建设情况。总结上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和部属单位内控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开展内控业务培训、健全内控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等建议。五是积极推动财政系统内控工作。指导各地监管局完成内控操作规程修订;研究拟定《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内部控制考核实施细则》,配合推进监管局综合考核工作;结合对部属单位、监管局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内控检查、内控问卷调查,揭示和推进解决内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鼓励地方财政部门借鉴财政部内控审核、内控考评等经验做法.研究抓好内控制度执行。
(四)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先后组织对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紧盯重大决策、重要支出、重点环节,加强对财政重点事项的审计。对2019年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向财政部党组呈报报告,提出推进内控内审融合发展、改进审计方式方法、加强协调配合、明确政策边界等建议,推动解决系统性问题。
(五)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推动内控、内审、巡视深度融合。首次组织对2019年中央决算草案编制及相关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内部审计。按照业务链条,采取全流程穿行测试和重点抽审相结合方式,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提高决算草案编制质量。针对发现问题提出了及时调整有关决算报表和总会计账、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决算草案编制监督制约机制等建议。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采取座谈、问卷调查、穿行测试等方式对监管局和部属单位内控工作有效性进行评价。(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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