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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青海省
2019年,青海省实现生产总值2965.9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01.90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159.75亿元,增长6.3%;第三产业增加值1504.30亿元,增长6.5%。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2%,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9.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0.7%。人均生产总值48981元,比上年增长5.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4390.71亿元,比上年增长5.0%,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下降3.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1.5%,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9%。工业投资增长23.5%。进出口总额为37.25亿元,较上年下降22.7%。商品零
售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为102、102.5。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2亿元,为预算的96.5%,增长3.4%。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333亿元、一般债务收入332.2亿元、上年结转98.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2亿元、调入资金41.6亿元后,收入总量2184.1亿元。剔除发行的再融资债券106亿元,全省总财力2078.1亿元,增长13.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3.7亿元,完成预算的94.9%,增长13.1%。上解支出5.3亿元,调出资金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6亿元,补充预算周转金—1亿元...
青海省
2019年,青海省实现生产总值2965.9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01.90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159.75亿元,增长6.3%;第三产业增加值1504.30亿元,增长6.5%。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2%,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9.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0.7%。人均生产总值48981元,比上年增长5.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4390.71亿元,比上年增长5.0%,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下降3.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1.5%,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9%。工业投资增长23.5%。进出口总额为37.25亿元,较上年下降22.7%。商品零
售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为102、102.5。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2亿元,为预算的96.5%,增长3.4%。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333亿元、一般债务收入332.2亿元、上年结转98.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2亿元、调入资金41.6亿元后,收入总量2184.1亿元。剔除发行的再融资债券106亿元,全省总财力2078.1亿元,增长13.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3.7亿元,完成预算的94.9%,增长13.1%。上解支出5.3亿元,调出资金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6亿元,补充预算周转金—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7.3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100亿元。省对各市、州补助995.5亿元,增加65.6亿元,增长7%。其中,还性补助39.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586.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70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5.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3亿元、专项债券收入141亿元、上年结转17.3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后,收入总量416.8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4.6亿元,调出资金25.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2.2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34.7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亿元,上年结转0.9亿元。当年支出1.3亿元,调出资金0.7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0.4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9亿元,上年结余252.3亿元。当年支出455.5亿元。年终结余275.8亿元。
一、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一是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按国家授权最高幅度“顶格”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降低社保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退还纳税人新增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减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1.5亿元,其中新增减税47.5亿元,新增降低社保费14亿元,有效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信心,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二是各类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有力。统筹各类资金做实做细年初预算,通过预算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多渠道筹集资金329.1亿元,支持全省综合交通、东部城市群、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城镇保障房、引大济湟西干渠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综合采取预算指标限期下达、项目进度动态督导等举措,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尽早发挥资金效益,并优化前期工作经费安排,支持引黄济宁、西宁大学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财政投资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有效发挥。三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持续推进。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支持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力度、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推动清理整合现有各类政府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扶持产业发展。四是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坚持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方向,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下达资金20亿元,加大对
工业转型升级、节能降耗、光伏运行维护、化解过剩产能和国企改革等方面的投入,促进传统产业焕发新活力。下达资金19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非公经济发展壮大,实施现代物流、电信普遍服务、平台经济、优化航线布局等项目建设,推动高原特色旅游,多层次促进消费升级,加快形成支撑经济发展新动能。下达资金37亿元,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区,促进牦牛、青稞等特色农牧业加快发展,发挥高原特色农牧业新优势。加大重点科技项目研究投入力度,完善创新创业促进政策,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保障脱贫攻坚扎实有效。聚焦解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亿元,其中省级扶贫资金较上年增长30%,同时提前垫付补短板资金9.8亿元,支持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清零”目标任务。继续推进39个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达182亿元。继续向农牧业信贷担保、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基金注入资金,支持农牧业融资平台做大做强,助力农牧民通过发展产业实现脱贫。强化农牧业风险保障,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9亿元,14.6万亩小麦制种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实现玉树、黄南、海北、果洛藏系羊和牦牛保险全覆盖。二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有序有效开展。强化财政投入保障体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下达资金41亿元,保障三江源二期、国家公园试点、中小河流治理、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等生态工程建设,重点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重大战役,确保蓝天、碧水、净土常在,一江清水向东流。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下达资金24亿元,草原、森林、湿地等财政奖补政策全面落实。加强协调配合,三江源、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工作稳步推进。三是政府性债务管理更加严格规范。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开展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评估,坚持通报和约谈制度,强化地方和部门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支持组建省交控集团,探索隐性债务合规化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的新途径,有效降低风险等级。合理争取政府债券额度,科学谋划专项债券项目,精心组织债券发行工作,加强债券使用管理,保障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全年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限额352亿元,增长34.9%,为历年来最高。
三、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地方收入组织措施积极有效。针对年初财政收入增幅持续下滑情况,及时加强与税务、非税执收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分析研究问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财政收入组织,既确保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又保证税费收入依法规范征收。各级财政部门还通过多渠道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增加收入,并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实现财政收入的合理增长。二是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成效明显。针对中央财政收入增速趋缓、清理压减中央专项的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
配合,盯紧重点事项,多点发力,增强争取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特别在均衡性、民族地区财力性转移支付以及车购税、藏区基建、矿业权退出补偿、青南地区雪灾救助专项补助等方面取得很大成效,全年落实中央补助资金1333亿元,增长8.3%。三是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省级各部门带头过紧日子,从严从紧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开支,一般性支出压减10%以上,削减或取消一批低效无效支出。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调剂程序,从严控制新的增支事项。更加突出保障重点,腾出的资金用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领域和补短板,支持基层做好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社会治理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工作。四是预算绩效管理深入开展。报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完善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省级项目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体系。组织省级一级预算部门对3849个预算内项目支出、31家省级部门对47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对涉及资金304亿元的36个重点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兑现省对下财政管理、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结果激励措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四、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以保障政府承诺的10大类39项民生实事工程为抓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贯彻落实稳就业工作要求,下达就业创业补助资金8亿元,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开展多种形式技能培训,推进城乡居民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城镇新增就业5.9万人,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12万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调控作用,发放稳岗补贴4.1亿元,助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二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下达资金64亿元,落实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项目,统筹推进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健全完善从学前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受益学生达168万人次,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三是统筹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合理确定符合省情实际的民生政策,按照5%增幅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动态调整机制,提高65岁以上老年人基础养老金。推动城乡低保和脱贫攻坚有机衔接,筑牢兜底机制。加大社保基金风险监控力度,建立社保基金联席会议制度和基金运行风险动态分析机制,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四是持续推进健康青海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下达资金52亿元,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促进市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推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夯实妇幼疾控等公共卫生机构工作基础,加大中藏医药扶持力度。五是支持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资金25亿元,支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万套、老旧小区改造3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3万户,推动全省1.5万户危房改造“清零”,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六是促进文旅体育事业发展。统筹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下达资金17亿元,支持省级艺术创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241
作发展,推动文化服务基层,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化组合、共享共用,支持旅游宣传促销推介,实施“厕所革命”,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景区景点周边环境整治,保障“青洽会”、民营企业500强峰会、青海全球推介等重点活动以及举办“环湖赛”等重点体育品牌赛事,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大美青海影响力。七是支持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继续支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政法领域保障机制,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领域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推动平安青海建设。统筹支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检疫、社会救助救济等工作,及时拨付资金实施肉类规模养殖和储备、价格联动调控等政策,保障城乡居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五、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提档升级。2018年,青海省成为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首批试点省份,2019年省财政厅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与2020年预算编制同步规划、同步运用,基础应用模块在省本级顺利上线,有效支撑解决预算管理中的问题和短板,有序实现项目支出与部门职责统一、财政数据全面贯通、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提高的目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二是省对下财政体制加快理顺。紧跟中央财政改革步伐,开展教育、科技、交通、外事等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入调研,科学测算,研究制定省和市(州)收入划分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政府支出管理责任,完善资金分配办法,充分调动市(州)、县积极性,确保各级政府履职尽责。三是地方税体系不断完善。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改革事项。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跟踪评估,加强契税、资源税等地方税种政策研究。根据授权完成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测算和拟定工作,确保顺利实施。
六、财政管理基础不断夯实
全面推进“七五”普法,促进财政“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强化法律风险防控,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顺利完成省级地方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权责移交,金融企业财务、产权登记、绩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积极跟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在全省上线“电子卖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交通费、办公用房修缮租用、车辆购置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脱贫攻坚等民生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狠抓预决算公开检查整改。向省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开展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工作平稳推进。统筹推进国库管理改革,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实现全覆盖,国库现金管理运作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不断夯实财政工作基础,促进会计工作规范管理和行业健康发展。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规范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推动内控建设从“立规矩”向“见成
效”转变,持续提高重点岗位风险源头管控能力。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实施财政专属云、数据中心、网络改造、安全防护等工程,推动省级数据大集中,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青海省财政厅供稿,谢珍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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