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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甘肃省
2019年,甘肃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718.3亿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50.5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2862.4亿元,增长4.7%;第三产业增加值4805.4亿元,增长7.2%。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2995元,比上年增长5.7%。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6.6%,按三次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下降9.7%;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3.8%,其中工业投资增长24.4%;第三产业投资增长4.3%。进出口总额380.3亿元,比上年下降3.8%。其中,出口131.4亿元,下降10.0%;进口248.9亿元,下降0.3%。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3%。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上涨1.9%。社会消费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237
品零售总额3700.3亿元,比上年增长7.7%。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55.3亿元,增长7.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45.0亿元,增长9.0%。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0.5亿元,为预算数的98.7%,比上年下降2.4%,考虑减税降费因素,同比增长5.2%。其中,税收收入577.9亿元,为预算数的93.4%,下降5.3%。从主体税种看,增值税276.8亿元,下降5.8%;企业所得税64.8亿元,下降13.1%。非税收入272.6亿元,为预算数的112.3%,增长4.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
甘肃省
2019年,甘肃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718.3亿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50.5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2862.4亿元,增长4.7%;第三产业增加值4805.4亿元,增长7.2%。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2995元,比上年增长5.7%。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6.6%,按三次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下降9.7%;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3.8%,其中工业投资增长24.4%;第三产业投资增长4.3%。进出口总额380.3亿元,比上年下降3.8%。其中,出口131.4亿元,下降10.0%;进口248.9亿元,下降0.3%。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3%。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上涨1.9%。社会消费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237
品零售总额3700.3亿元,比上年增长7.7%。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55.3亿元,增长7.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45.0亿元,增长9.0%。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0.5亿元,为预算数的98.7%,比上年下降2.4%,考虑减税降费因素,同比增长5.2%。其中,税收收入577.9亿元,为预算数的93.4%,下降5.3%。从主体税种看,增值税276.8亿元,下降5.8%;企业所得税64.8亿元,下降13.1%。非税收入272.6亿元,为预算数的112.3%,增长4.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680.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2亿元、从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174.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74.6亿元、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0.2亿元、上年结余49.5亿元,总收入4243.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51.6亿元,为预算数的99.0%,比上年增长4.8%。省级下达市县转移支付2273.7亿元,增加131.9亿元,增长6.2%。其中:税收返还56.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817.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9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中央支出21.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25.8亿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0.2亿元,总支出4204.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9.2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0.8亿元,比上年增长30.4%,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加上上年结余39.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3.4亿元、债务收入401.7亿元,调入资金0.6亿元,总收入975.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73.1亿元,比上年增长40.0%,主要是发行政府收费公路、棚户区改造等专项债券,交通运输、城乡社区等支出增加。加上债务还本支出33.8亿元、调出资金134.3亿元,总支出941.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4.6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8亿元,比上年下降23.5%,主要是省属骨干企业上缴收益减少。加上上年结余2.2亿元,抵扣中央上年多发补助资金1.5亿元,总收入9.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9亿元,比上年下降67.5%,主要是中央政策性补助减少。加上调出资金2.7亿元,总支出7.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9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84.6亿元,支出1003.9亿元,当年收支结余80.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94.7亿元。
全省组织税费收入1984.56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95.19亿元,同口径增长6.2%;保险费收入完成595.29亿元,增长27.2%;非税收入完成63.29亿元,下降1.5%;工会经费等其他收入30.79亿元。
一、强化政策落实和资金保障,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举措,全力以赴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2019年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7.7亿元,其中:中央补助108.1亿元,增长24.8%;省级安排60亿元,增长29.9%;市县落实39.6亿元。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52.3亿元,全部由30个深度贫困县专项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制度机制,省级主管部门切块下达资金,不戴帽子、不跟任务,彻底为贫困县整合松绑,由县级政府自主安排使用。省级下达涉农可整合资金277.1亿
元,贫困县实际整合使用251.2亿元,做到“因需而整”“应整尽整”。调整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依法开展回收续贷工作。全省累计发放贷款437.6亿元,回收239.3亿元,余额198.3亿元,逾期率0.13%,低于国务院扶贫办控制目标。省级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8.1亿元,持续推进全省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切实发挥农业保险在防范农业生产风险、稳定农民收入方面的积极作用。省级筹集奖补资金3000万元,对推动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五小”产业工作成效显著的30个县区给予奖励。筹措资金5.3亿元,支持选聘4万多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新开发500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筛查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到人到户。强化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全面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即国家、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示公告)规定,落实公示公开制度,提高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2019年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625亿元,较上年增加179亿元,有力支持了甘肃省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督促市县通过年度预算安排、压减一般性支出、处置政府资产等方式筹措资金,落实分年度化解方案,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健全跨部门统计监测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完善风险预警处置机制,根据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督促2018年政府债务风险较高的2个市本级、11个县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债务风险评估结果应用,合理控制高风险地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019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低于财政部核定的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筹措资金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64.6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统筹中央补助、省级资金12.1亿元,按时限要求完成祁连山生态环境治理整改任务,实施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稳步推进祁连山和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筹措30.1亿元,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提高森林覆盖率,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支持张掖市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项目,提升环境监测监管能力。落实资金7.7亿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市县推动实施厕所、风貌、垃圾“三大革命”,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生投入只增不减,保障重大民生政策落实。全省教育、卫生等11类民生支出3183.6亿元,增长6%,占总支出的80.6%。省级拨付资金20.8亿元,支持10件为民实事落实。
(一)教育支出636.1亿元。进一步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支持消除城镇“大班额”,推动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支持深度贫困村中小学建设教师周转
宿舍5.3万平方米,实施543个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项目,解决149万平方米校舍采暖问题。发行教育专项债券3亿元,支持高校基础设施建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1亿元。落实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政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增长5%。坚持低保标准与脱贫标准相衔接,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分别提高8%和9.7%;城市低保补助水平提高8%。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年8174元、5226元,并实行照料护理补助政策。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待遇。出台全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政策,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三)卫生健康支出326.4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支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政策,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从年人均55元提高到69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由490元提高到520元,惠及2200多万城乡参保居民。
(四)住房保障支出161.2亿元。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4.57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采取分地区差异化补助的方式,支持完成2.65万户四类重点对象和新排查1.2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发行专项债券175亿元,支持实施18.27万户棚户区、7.9万户老旧小区改造。安排以奖代补资金5015万元,支持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8亿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协调发展,支持县级融媒体中心、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等文化惠农工程,推动全民健身行动,支持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和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保障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支持第四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与第九届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行节、中医药产业博览会等重大节会成功举办。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十大生态产业发展。深入贯彻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总体决策部署,完善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方式,拓宽基金投资、参股渠道,支持清洁生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先进制造、文化旅游、通道物流、循环农业、中医中药、数据信息、军民融合等十大生态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投入运营,已完成首笔投资4500万元;十大生态产业子基金中8支基金方案已批复,其中5支基金已注册运营。
(二)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筹措505亿元,支持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安排项目前期费3.7亿元,支持157个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机遇,统筹推动文化、枢纽、技术、信息、生态领域重大项目落地;落实支持兰州新区发展政策举措,安排20亿元专项债券由兰州市重点用于榆中生态创新城建设,支持培育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
(三)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省级财政累计注入资本金40亿元,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现全省市县政策性担保服务机构全覆盖。支持设立纾困基金、倒贷基金。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支持绿色项目建设。安排4.8亿元,引导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保障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基层金融服务需求;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发挥“支小助微”作用。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全省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偿还欠款112.6亿元。
(四)支持农业农村加快发展。筹措产业发展资金12.6亿元,支持发展“牛羊菜果薯药”六大产业,推动戈壁生态农业、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促进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统筹安排6.6亿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建2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7个产业兴村强镇试点,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筹措资金53.8亿元,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耕地保护和休养生息,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健全科技投入保障机制,推动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科技创新奖补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和潜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省长人才奖及人才津贴政策,扶持创新创业人才队伍。2019年科技领域支出29.4亿元,增长14.2%,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9.4个百分点。
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保障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多措并举开源节流,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89.74亿元,其中,新增减税146.97亿元,新增降费42.77亿元。近70万户企业和280万人享受到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一)多渠道弥补减税降费形成的收支缺口。通过加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力度和清理盘活闲置资产等措施,弥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形成的短收,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从严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重点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2019年省级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压减幅度达7.3%。执行中,督促省级各部门进一步严控一般性支出,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
(三)切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坚持财力下沉,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市县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的托底能力。加强县级“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预算审核,提出调整完善意见,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建立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保证国家标准工资及时发放,支持做好县级“保工资”工作。
(四)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坚决杜绝无预算安排支出行为。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控预算追加事项,确需增加的支出通过部门内部调剂解决。认真落实《预算法》,执行中确需调整年初预算的,严格按程序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239
五、落实改革管理举措,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取得新进展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领域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和分担机制,出台教育、科技、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加强转移支付管理。完善税收管理制度,明确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启动实施资源税法及水资源税试点前期准备工作。按照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原则,明确增值税省与市县分享比例,优化省与市县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调动省与市县两个积极性。
(二)改进预算编制管理。认真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增强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与约束。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使用力度,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推动预算项目库滚动管理。将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省级各类结转资金等全部纳入预算,并将对市县转移支付细化到具体地区和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强化政府采购预算、资产配置预算编制与执行,坚持无预算不得采购、配置。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源头管控,省级将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实现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全覆盖。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实施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及时督促部门纠正偏差。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积极服务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有关要求,制定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方案。扎实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省级和大部分市县按程序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服务代表委员工作机制,主动通报财政重点工作及财税改革进展情况,听取代表委员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张效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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