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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市
2019年,深圳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927.09亿元,按可
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20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10495.84亿元,增长4.9%;第三产业增加值16406.06亿元,增长8.1%。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1%,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9.0%,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60.9%。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8%,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增长15.9%,非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增长21.0%。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3.6%。工业投资增长11.5%,其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0.7%。民间投资增长9.2%。全市进出口总额29773.86亿元,下降0.6%。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82.85亿元,增长6.7%,其中,批发和零售业5754.74亿元,增长6.1%;住宿和餐饮业828.11亿元,增长11.2%。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3.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0.6%。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与上年持平。
2019年,深圳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24.2亿元,增长3.5%。其中,中央级收入5651亿元,增长1.6%;地方级收入3773.2亿元,增长6.5%。地方级收入中税收收入3067.7亿元,增长5.7%。财政收入增长呈三个明显特征:一是规模大。2015—2019年,深圳市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深圳市
2019年,深圳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927.09亿元,按可
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20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10495.84亿元,增长4.9%;第三产业增加值16406.06亿元,增长8.1%。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1%,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9.0%,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60.9%。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8%,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增长15.9%,非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增长21.0%。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3.6%。工业投资增长11.5%,其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0.7%。民间投资增长9.2%。全市进出口总额29773.86亿元,下降0.6%。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82.85亿元,增长6.7%,其中,批发和零售业5754.74亿元,增长6.1%;住宿和餐饮业828.11亿元,增长11.2%。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3.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0.6%。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与上年持平。
2019年,深圳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24.2亿元,增长3.5%。其中,中央级收入5651亿元,增长1.6%;地方级收入3773.2亿元,增长6.5%。地方级收入中税收收入3067.7亿元,增长5.7%。财政收入增长呈三个明显特征:一是规模大。2015—2019年,深圳市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727亿元增长到3773亿元,年均增长8.5%,收入规模在全国36个省级财政中位居第9,占全国地方级的3.7%和全省的29.8%,为全国、全省财政收入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稳定在八成以上,第三产业税收比重超过70%,每平方公里产出财税收入规模在全国大中城市中稳居首位。二是增速快。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形势下,深圳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地方级收入增速在全国36个省级财政中排名第7,高于全国地方级、广东、北京、上海和广州,较2018年(第25名)上升18个名次。三是贡献大。2019年深圳辖区地方级收入3773亿元,贡献全省收入增量的43%,为全省财政收入增长4.5%作出突出贡献。
2019年深圳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51亿元,增长6.2%,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为全省全市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密切跟踪督促各区各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压实预算主体责任。加强财力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主动谋划重大支出,加大市对区转移支付力度,全年市对区共转移支付790亿元。
一、财政经济调控
一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在中央授权范围内为企业“顶格”减税。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开展宣传调研和监督检查,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2019年全市减税降费超过1100亿元,规模达到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4%,其中新增减税超过900亿元。二是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2019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14亿元,比上年增加262亿元。债券发行使用全面提速,一般债和专项债发行完成时间均提前于财政部要求,债券资金于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重点用于治水提质、轨道交通建设等领域,其中水污染治理领域203亿元,占比64.5%;轨道交通领域30亿元,占比9.9%,助力稳增长、补短板。三是主动融入粤港澳大
湾区建设。出台内地首部财政科研资金在港澳地区使用管理规程,推动深港澳科技合作。安排经费补助,推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重点区域开发。增设蛇口邮轮母港离境退税口岸。四是精准发力支持科技创新。全市科学技术支出548亿元。市本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安排123亿元,增长近一倍,其中37%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投入,深圳市《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居全国首位。五是为实体经济注入“源头活水”。正式运作规模5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全年拨付风险补偿资金1.9亿元,撬动新增银行贷款1028亿元。市财政统筹40亿元,注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发债增信资金支持。制定出台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工作方案,推进基金加快落地。六是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牵头开展财政领域专题问题研究。配合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工业增长、稳外贸、促消费等举措,统筹做好资金保障。七是保障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安排土地整备资金180亿元,整备土地近10平方公里,为重大项目落地以及全球招商大会顺利召开提供强力支撑。八是探索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机制改革。出具包括轨道交通12、13号线在内涉及投资额678亿元的6个PPP项目“两评”报告,合法合规推进项目建设。
二、财政民生保障
全市九大类民生支出3013亿元,增长8.7%,占总支出的66.2%。十项民生实事支出进度稳居全省第一。一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市教育支出717亿元,增长22.6%。转移支付各区学前教育经费34亿元。创新发展“以事定费”管理的公办幼儿园。建立多方参与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午餐午休管理机制。安排第二期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经费44亿元。二是推进共建健康深圳。全市医疗支出336亿元,增长19.2%。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推动“三名工程”(名医〈名科〉、名院、名诊所)、高水平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做好一批新改扩建医院筹备运营保障。新增特定群体二类疫苗免费等一批惠民健康服务。稳步提高各项社保待遇水平。三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高社区长者助餐服务水平和高龄津贴标准,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困境儿童的救助保护,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市本级安排住房保障资金111亿元,支持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四是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规模居全省第一,成功举办国际篮联篮球世界杯、WTA(国际女子职业网球协会)年终总决赛等国际大型体育赛事。五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节能环保支出332亿元,增长31.3%。新增地方专项债超六成投入治水提质领域,深圳全域实现消除黑臭水体,成功入围国家第三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市财政局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中获得市直A类部门唯一优秀等次。六是精准推进对口帮扶合作。投入财政帮扶资金超过36亿元,新增协作帮扶江西寻乌、贵州毕节、云南昭通等市县,助推对口地区3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配合出台深圳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七是建设平安深圳。推动食品安全工程实施,率先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全
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财政改革
一是全面落实加强党对财政经济工作领导的要求。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审批的若干意见》,明确年度预算安排及调整、重大新增支出政策等事项应当提请市委财经委员会集体研究。完善资金决策、分配、使用和监管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二是以项目库管理为核心,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做实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库,以规范的项目库管理为核心,整体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稳步提升预算编制质量,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到位率达到91.5%。三是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关口前移,探索事前绩效评估机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全公开,重点绩效评价从项目向政策和部门整体拓展,评价资金规模达107亿元。深圳市绩效管理工作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四是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从严从紧审核项目,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一下”项目经费压减10%,“三公”经费继续压减3%,切实保障好刚性、重点和民生领域支出。五是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深化“一个部门一个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推动主管部门清理整合专项资金。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废止原监管银行制度,实现管理主体责任归位。六是深化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运作机制。严控基金数量,清理长期未设立基金,出台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办法,促进基金规范化运作。
四、财政管理
一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全国性商业银行被接管,积极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穷尽一切力量争取合法权益;以此为鉴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制度,优化招投标规则,强化质押制度,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牵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有序推进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试点,填补国有资产监管空白。罚没物资管理规范、处置成效明显,得到中央纪委、财政部、军事检察院充分肯定。三是推进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出台加快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导推进罗湖区会计服务产业集群试验区建设。高效完成《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修正。选拔高端会计人才近200人,集中采集21万会计人员信息。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全面完成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采纳监察建议,重新制定或修订19项管理制度,构建新的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和监管权力内外制衡机制。《深圳市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获中国政府采购年度创新奖。推行电子化招投标、预付款制度改革等多项举措,深圳市“政府采购”指标在全国营商环境试评价中排名第一。举办“共同打造阳光采购”诚信签名暨十大典型案例曝光活动,树立政府采购公信力。五是夯实财政基础管理。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建设,完成《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深圳市财政总决算工作获全省一等奖。持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全年共完成市本级资金拨付417万笔。构建覆盖所有财政业务的三级内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219
控制度体系,推动内控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率先完成《政府会计制度》转换实施工作,深圳市预算单位内控建设水平全国第一。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开出全国首张交通罚没区块链财政票据。六是保障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更新设置一级预算单位121家,全面准确划转预算经费40亿元。七是高效推进智慧财政建设。全面重构“数字化”财政业务流程,以“数据”为核心,打造“安全、智能、开放”的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力求为全国财政现代化发展提供可复制的领先样本,为深圳“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贡献高质量的业务拼图和实施经验。
(深圳市财政局供稿,黄承键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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