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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
2019年,江西省地区生产总值24757.5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57.6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10939.8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11760.1亿元,增长9.0%。三次产业结构为8.3:44.2:47.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3164元,增长7.4%。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2%。全省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511.9亿元,增长11.1%。其中:出口值2496.5亿元,增长12.3%;进口值1015.5亿元,增长8.2%。全省居民消费价格(CPI)上涨2.9%,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2.9%,农村上涨2.8%。
2019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4001.6亿元,比上年增长
5.4%,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87.4亿元,增长4.8%,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3%。税收收入1747.6亿元,增长5.1%,其中:增值税800.9亿元,增长12.3%;企业所得税244.7亿元,增长9.9%;个人所得税56.6亿元,下降36.4%;契税和耕地占用税229.3亿元,增长3.3%;环境保护税3.2亿元,增长37%;其他税收收入413亿元,下降0.3%。非税收入739.8亿元,增长4.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386.8亿元,增长12.7%,其中民生支出5173.6亿元,占比81%,比上年提高1....
江西省
2019年,江西省地区生产总值24757.5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57.6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10939.8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11760.1亿元,增长9.0%。三次产业结构为8.3:44.2:47.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3164元,增长7.4%。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2%。全省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511.9亿元,增长11.1%。其中:出口值2496.5亿元,增长12.3%;进口值1015.5亿元,增长8.2%。全省居民消费价格(CPI)上涨2.9%,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2.9%,农村上涨2.8%。
2019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4001.6亿元,比上年增长
5.4%,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87.4亿元,增长4.8%,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3%。税收收入1747.6亿元,增长5.1%,其中:增值税800.9亿元,增长12.3%;企业所得税244.7亿元,增长9.9%;个人所得税56.6亿元,下降36.4%;契税和耕地占用税229.3亿元,增长3.3%;环境保护税3.2亿元,增长37%;其他税收收入413亿元,下降0.3%。非税收入739.8亿元,增长4.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386.8亿元,增长12.7%,其中民生支出5173.6亿元,占比81%,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9.8亿元,为预算的102.3%,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6%。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727.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420.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98.2亿元、调入资金67.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5.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7亿元,收入总量为3797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8.1亿元,完成预算的123.9%,下降5.3%。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7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480.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6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324.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亿元,支出总量3663.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3.2亿元。
省对市县补助支出2480.6亿元,增长12%。其中,税收返还224.1亿元,与上年持平;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801.4亿元,增长43.6%,占转移支付总额的79.8%,比上年提高16.8个百分点,主要是按照中央改革要求,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转列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范围;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455.1亿元,下降38.2%,占转移支付总额的20.2%。
一、举措有力,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效
(一)坚决防住债务风险。出台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动态监测、风险预警提示和约谈问责机制;将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绩效与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挂钩,安排10亿元用于对各地隐性债务化解情况进行奖励;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提前1个月超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351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江西省的债务限额之内,风险总体可控。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171.6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968.43亿元,再融资债券203.2亿元。创新发行11种专项债券。
(二)大力支持脱贫攻坚。省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33.4亿元,增长16.2%;规范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24个国定贫困县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共计65亿元。提前调度7个计划脱贫摘帽县省级扶贫专项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额度8.3亿元,并加大新增债务限额支持,10个县(区)先后脱贫。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连续3年获全国优秀,共获中央奖励9.9亿元。2019年省财政厅“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荣获省政府通报嘉奖,省财政厅扶贫处荣获全省“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并获省政府表彰。
(三)积极支持污染防治。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以来,全省节能环保支出年均增长18.1%;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实施覆盖全境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安排31.2
亿元实施全流域生态补偿,省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覆盖80%县(市、区);统筹6.1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下达14亿元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统筹安排25.7亿元支持国土绿化及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保护。顺利完成首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落实事宜,拨付补偿资金15亿元(其中:中央9亿元,广东省3亿元)。同时,与广东省签署新一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二、支持有力,高质量发展增强新动力
(一)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有力。制定印发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相关文件,省财政厅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为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提供财政保障。2019年,为企业减负1450亿元,其中减免税收1058亿元,比上年增加400亿元。民营企业合计减税710亿元,占全部减税的67%。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制造业等行业税率,当年增值税新增减税242亿元,惠及企业45万户。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按照中央授权的最大幅度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全面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减负118亿元。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及涉企收费,降低部分项目收费标准,减负近3亿元。
(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连续六年大幅增加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全省科技支出占总支出的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安排52.3亿元,实施“5511”工程倍增计划(“5511工程”:在“十三五”期间,新建50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载体、新增50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和团队、实施100项重大科技专项和新增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在提前完成“5511”工程基础上,力争新增20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载体、20个国家级人才团队、20家科技协同创新体,实施10项重大科技专项,认定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等。推动2+6+N(打造2个万亿级、6个五千亿级、N个千亿级产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省级工业转型专项资金总量达到9.3亿元,拨付3.4亿元支持光伏产业;统筹资金支持航空产业、中医药、全域旅游等产业发展。强化发展动能,新增债券重点投向棚改、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三)统筹支持城乡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整合87亿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江西省连续两年被评为“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且成效显著”的省份,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安排20亿元用于九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水利、农业保险等领域;下达34.8亿元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试点。推进城市功能和品质提升,安排45.9亿元专项债券推进轨道交通等市政工程建设,统筹5.6亿元支持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下达1.2亿元建设海绵城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新增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20亿元,增强县市“三保”能力;拨付47.8亿元保障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运转;下达28.3亿元支持苏区、革命老区和赣江新区建设;安排7.2亿元对财政高质量发展较好的市县予以奖补。
(四)创新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撬动社会资金助推经济发展。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新增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205
42支子基金落地,完成投资152.8亿元,带动项目投资590.5亿元。特别是新创设立总规模为7.5亿元的人才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已累计设立13支人才基金、完成14个项目投资落地,设立规模达到17.95亿元,完成项目投资9.52亿元,实现了子基金、投资项目“双落地”。“财园信贷通”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成为省委省政府“降成本、优环境”重要举措和江西品牌,在鹰潭市开展“财园信贷通”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加大“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力度,“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发放贷款451亿元。省融资担保公司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完成对接,获50亿元合作授信额度。加强PPP项目审核,项目净增入库50个,投资总额443亿元。
三、保障有力,民生实事工程实现新提高
(一)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出台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等系列政策,并修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就业扶贫、职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等的支持力度,扩大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安排18亿元,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下达1.3亿元,支持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4.9亿元。
(二)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连续1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410元和285元;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835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20元;其他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也有不同程度提高。全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在民政部、财政部2019年公布的2018年绩效评价中评定为优秀等次,位列全国第三。
(三)全面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推动科教文卫体各项事业繁荣发展。安排37.7亿元实现学生资助政策各学段全覆盖,拨付13亿元重点用于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下达11.4亿元发展学前教育;全省教育支出占总支出17.9%。拨付5.8亿元专项资金推进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连续实施重大文化体育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近30亿元建设省文化中心(新省博物馆、新省图书馆、新省科技馆)。
四、突破有力,财税体制改革跨越新台阶
(一)预算管理改革实现新突破。改变省级部门预算“基数+增长”编制方式,在省直单位推行零基预算试点。在医疗卫生领域推开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制定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保障各单位合理需要。出台严格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加大开源节流挖潜力度若干措施,全面清理盘活省直部门存量资金,2019年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25.5亿元,统筹用于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印发《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的“十条措施”,推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对9个民生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省直部门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自评价总量392亿元;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
预算安排相挂钩。
(二)财政管理改革实现新突破。开发建设预算执行、扶贫资金、公务消费、人大预算审查、账户资金运行五大“互联网+监管”平台,形成财政资金使用可查询、可追溯的日常动态监控体系。2019年,省级累计发生预警事项24615个,拦截疑似违规资金254.6亿元,经核查退回支出15.8万元。“三公”经费连续6年实现压缩。全面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江西省2020—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巩固拓展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运营成果,优化采购方式变更和进口产品核准程序。对原协议供货范围内的通用类货物项目,实施全省批量集中采购模式试点,实现通用类商品在省域范围内的统一定价。2019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882.39亿元,节约财政资金50.4亿元,节资率5.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并首次专项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推进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
(三)财政“放管服”改革实现新突破。推动财政部门服务事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启动全面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所有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电子票据逐步取代纸质票据,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梳理编制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三级财政部门政务服务“一张网”;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实现“一次不跑”;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执业许可申请实现预约服务。
(江西省财政厅供稿,袁敏廖乐逵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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