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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
2019年,浙江省实现生产总值62352亿元,比上年增长6.8%。第一产业增加值209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6567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3688亿元,分别增长2.0%、5.9%和7.8%,其中第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8.9%。全省人均生产总值107624元,增长5.0%。三次产业结构比为3.4:42.6:54.0。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176亿元,增长8.7%。货物进出口总额30832亿元,增长8.1%。其中:出口23070亿元,增长9.0%;进口7762亿元,增长5.8%。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2.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9。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899元,增长8.9%,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0182元和29876元,分别增长8.3%和9.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2.01:1。
全省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48.58亿元,增长6.8%,其中:税收收入5898.75亿元,增长5.6%;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53.03亿元,增长7.6%。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38亿元,增长5.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9.87亿元,增长5.0%。全省及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省级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1929.03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78.7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50.31亿元。
全省政府性...
浙江省
2019年,浙江省实现生产总值62352亿元,比上年增长6.8%。第一产业增加值209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6567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3688亿元,分别增长2.0%、5.9%和7.8%,其中第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8.9%。全省人均生产总值107624元,增长5.0%。三次产业结构比为3.4:42.6:54.0。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176亿元,增长8.7%。货物进出口总额30832亿元,增长8.1%。其中:出口23070亿元,增长9.0%;进口7762亿元,增长5.8%。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2.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9。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899元,增长8.9%,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0182元和29876元,分别增长8.3%和9.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2.01:1。
全省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48.58亿元,增长6.8%,其中:税收收入5898.75亿元,增长5.6%;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53.03亿元,增长7.6%。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38亿元,增长5.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9.87亿元,增长5.0%。全省及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省级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1929.03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78.7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50.31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07.82亿元,增长21.4%;支出10384.69亿元,增长15.1%。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47亿元,下降58.0%;支出196.35亿元,增长106.6%。全省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2.19亿元,增长13.4%;支出58.43亿元,增长16.7%。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96亿元,增长23.2%;支出31.63亿元,增长39.2%。全省和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含中央调剂金)5390.91亿元,增长8.9%;支出(含中央调剂金)5419.76亿元,增长18.4%。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含调剂金)684.15亿元,增长65.4%;支出(含调剂金)722.61亿元,增长87.5%。收支相抵,全省和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分别赤字28.85亿元和38.46亿元。
一、聚焦收与支,强化管理谋均衡
(一)提高财政收支运行质量。成立财政收支运行保障应
急领导小组,建立财政收支分析专项联络员制度和月报制度,确保财政收支在合理区间平稳健康运行。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加强收入分析,应对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减收效应。聚焦稳企业稳增长,推动创业创新,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激发财政可持续收入动力。2019年全省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3.7%,收入质量较好。实现全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争取中央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扩大政府可用财力。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保障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市县财政收支运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税收负增长市县分别纳入高度关注、重点关注、一般关注三张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指导、分类施策。建立县级“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从源头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强市县财政困难程度和财政保障能力综合评价,有针对性地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不发生“三保”支出风险。
(三)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对各地各部门深化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作出部署,全省96%以上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加快资金结算清算力度,完善代收机构、代收渠道支撑体系。加快推广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业务自助取票,实现全省通打通取。开展非税票据电子化改革及试点工作。加强执收单位退付资金管理,推进资金退付申请网上办理,实现单位财务人员办理资金结算“一次也不用跑”。加强收入统计预测分析,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实现收入均衡入库。当年全省收缴政府非税收入12020.47亿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149.83亿元。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围绕“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三大攻坚战”、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将财政资金用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政策上,集中财力办大事。2019年全省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6.9%;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下降0.6%。
二、聚焦稳经济,精准施策促发展
(一)落实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按照“顶格优惠+叠加享受”的原则,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增值税大规模减税、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保费减负等政策,用足用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076亿元。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鼓励减免履约保证金和推行保函替代现金,为供应商减少资金占用80亿元以上。
(二)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1条政策举措实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围绕融资畅通工程,出台促进企业融资财政激励办法,完善国库现金管理指标体系,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制定担保风险补偿办法,2019年省担保集团累计担保额达225亿元。组建首期规模100亿元的省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纾解浙江省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落地纾困项目2单。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整合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重点支持20个县(市、区)首批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以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超过80%。
(三)撬动社会有效投资。加快政府产业基金2.0版运作,整合设立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251亿元,推进组建数字经济等主题基金7支,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省市县长工程等重大产业项目及创业创新领域的投资。支持省金控公司与中国联合实业公司共同组建未来社区建设投资基金100亿元,参与组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发展基金。全年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538亿元,带动有效投资,支持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等工作。
(四)支持外贸、外资和消费稳定发展。安排7.24亿元支持外经贸发展,重点支持境外外经贸服务体建设、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等,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发展。加大对国际性展会、出口信用保险补助、对外贸易诉讼支持力度,推动外贸平稳增长。保障稳定外贸发展20条新政实施,支持预警系统建设,加强外贸预警监测能力。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
(五)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安排18亿元实施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政策,支持18个县(市)推进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改造和新兴产业发展。安排2.35亿元支持实施“品字标”品牌建设、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管理等专项政策。落实重点人才项目资金保障,支持实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绩励计划”等高层次人才使用政策。加大政府采购对创新产品支持力度,在政采云平台上线制造(精品)馆,鼓励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六)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助力获批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筹措数字经济财政专项激励资金10亿元,推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数字化改造,以及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应用等。按照“一强三高十联动”(以创新强省为工作导向,以高新企业、高新技术、高新平台为重点,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科技新政的要求,安排11亿元支持之江实验室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实施、大科学装置建设、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安排7.95亿元支持两批25个市县创建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省市县联动助推块状经济和现代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安排9.51亿元重大科技专项经费,聚焦事关全省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着力解决制约全省新兴产业发展和公共领域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与应用示范问题。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出资30亿元组建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集成电路、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三、聚焦办大事,集中财力强保障
(一)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激励政策,引导市县高质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参与研究设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推动政采云平台在长三角地区的运用。由省金控公司联合蚂蚁金服设立浙江金蚂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孵化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字经济、数字金融领域优秀企业,培育数字创业新生态。浙
皖两省分别安排2亿元,开展第三轮新安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深化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绿色石化产业发展。加大绿色保险保费补贴力度,推动湖州、衢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二)支持“四大”(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争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中央补助资金5.26亿元,改善海洋环境质量。安排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5亿元,支持建设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诗路、钱塘江诗路和瓯江山水诗路“四条诗路”。争取中央补助154.29亿元,省级安排96.95亿元,支持公路、水运、民航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构建省域、市域、城区1小时交通圈。增加省交通集团资本金30亿元,支持大通道建设。安排8亿元支持设区市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大都市区建设。争取中央基建投资71.54亿元,省级安排55.51亿元,支持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安排46.97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城市、乡村、园区有机更新。
四、聚焦防风险,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通过安排财政资金、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举措,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按相关标准进行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建立全口径债务动态监测机制,对全省各级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的全口径债务进行全面动态监控。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全年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538.00亿元,提前2个月完成发行任务,债券资金全部拨付至项目,支持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等各项工作。
(二)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省筹措资金61.01亿元支持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安排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18亿元,促进加快发展地区农民收入增长、民生水平提升和内生功能增强,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足10万元的薄弱村。做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提升扶贫资金预算绩效。安排资金3.85亿元,重点支持省级山海协作产业园提升工程9个、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建设16个。
(三)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实施生态文明新政,兑现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116.43亿元,助力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争取中央资金10亿元支持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国家级试点工作。实施涵盖全省八大水系干流的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五、聚焦补短板,支持民生保底线
(一)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省安排教育支出1764.69亿元,增长12.2%。安排30.86亿元支持省重点高校建设、省一流学科建设、省重点暨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提高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定额标准至11500元/生•年。安排民办教育发展资金3.41亿元。支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发展。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保障政策,统筹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34.86亿元。落实学生资助经费5.72亿元。安排7.52亿元支持各地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二)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省安排卫生健康支出735.61亿元,增长20.6%。安排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奖补资金2.47亿元,新增安排医共体建设奖补资金2.02亿元,支持全省70个县(市、区)组建161家县域医共体。安排农村巡回医疗车补助资金0.60亿元,促进村级卫生服务全覆盖。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5.69亿元,提高财政补助标准至年人均69元。统筹安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奖补资金3.45亿元。安排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8.25亿元,支持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省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94亿元,增长17.3%。安排10.49亿元支持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全省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统筹安排86.90亿元,支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51.94亿元,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52.89亿元,提高财政补助标准至年人均540元,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至年人均55元。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81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待遇。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8次,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安排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9.89亿元,新增安排1.65亿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争取中央资金并筹集省级救灾资金25.01亿元支持超强台风“利奇马”等重大自然灾害灾后重建。
(四)支持文化浙江建设。全省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3.26亿元,增长7.6%。安排3.47亿元支持重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推动“十三五”期间将文化产业培育成万亿级产业目标要求的实现。安排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资本金6.10亿元,构建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组建规模20亿元的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参与文化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实施世界级文化遗产培育申报,助力良渚古城遗址申遗成功。安排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6.77亿元,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省财政出资7.52亿元,推动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有效运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安排8亿元支持20个县开展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机制。安排3.53亿元落实生猪产业等畜牧业转型升级和防疫体系建设。增加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本金2亿元,创新“浙里担”模式,为超1.5万户农业主体提供近40亿元的融资担保服务,支持省级政策性农信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资金10.13亿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落实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安排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补助12.97亿元。安排村级运转经费补助2.60亿元,安排社区工作经费1.38亿元,安排1.49亿元支持各地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提升行动。安排11.12亿元支持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安排2.21亿元支持全省136个村启动实施美丽宜
居示范村试点。安排“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省级补助资金37.53亿元,实施项目66个。安排9.92亿元支持各地按时完成全年新增410万农村居民饮用水达标提标任务。安排省级造地改田资金38.21亿元用于土地整治、基本农田保护、垦造耕地等。
六、聚焦优绩效,推进改革现代化
(一)推进财政数字化转型。按照创建“掌上办事之省”和“掌上办公之省”的要求,做好政府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和创新项目落地。政采云平台推广到九省三市496个市县区,交易规模5143.89亿元。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累计接入收入项目200余项,通过平台办理教育收费、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及交通违法缴款等业务1.71亿笔,资金超过6157亿元,90%以上的缴款业务在网上“零见面”办理。推出全国首个区块链电子票据平台,全省共507家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医疗电子票据改革,累计开票1.5亿张、565亿元。研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与处置系统,对全省7000多家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融资情况进行监控,严控新增隐性债务。
(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优化预算编审流程,将“二上二下”调整为“一上一下”,提高预算编报和审核效率。完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建立重点类别项目分类管理机制。调整完善项目支出标准,构建49类166项明细开支范围标准框架。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省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均实现法定时间内100%公开。谋划实施新一轮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加强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财政体制政策研究,做好龙港撤镇设市收支基数核定和财政体制政策研究工作。完善省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优化省属金融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规范省属国有独(全)资金融企业董(监)事会运行,改革省属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做好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完善国有资产报告体例和结构,全省90个县(市、区)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三)提高预算管理绩效。构建全省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辅导月”活动,全省各市县均已构建本地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制定浙江省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9个设区市、63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出台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出台《浙江省事前绩效评估暂行办法》《浙江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省级预算绩效指标库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实现绩效管理关口前移,2019年,共对17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建立覆盖114个部门的12260条绩效指标库,并应用于2020年预算编制。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开展彩票公益金和业务费重点绩效评价,将评价范围拓展至政府性基金领域。深化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探索建立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作为全国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试点省份,印发《浙江省深化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试点实施方案》,深化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提高财政监管水平。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防范和控制支付风险。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完善省级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各地加强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推进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省级财政资金竞争性累计操作规模2083.84亿元。
(浙江省财政厅供稿,严琦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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