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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吉林省
2019年,吉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726.82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87.32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4134.82亿元,增长2.6%;第三产业增加值6304.68亿元,增长3.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77.23亿元,比上年增长3.4%。全年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下降16.3%。货物进出口总额1302.17亿元,比上年下降4.5%。其中,出口323.98亿元,下降0.6%;进口978.20亿元,下降5.7%。全年商品零售额6731.80亿元,增长3.4%,居民价格消费指数为103.0。
吉林省完成地方级财政收入1116.86亿元,比上年下降10.0%。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支出3933.42亿元,增长3.8%。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299.71亿元,加上一般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市县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省级财政收入总计3249.77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769.06亿元,加上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249.77亿元。省级实现收支平衡。2019年省级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2066.12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665.2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37.3%,比上年增长1...
吉林省
2019年,吉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726.82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87.32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4134.82亿元,增长2.6%;第三产业增加值6304.68亿元,增长3.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77.23亿元,比上年增长3.4%。全年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下降16.3%。货物进出口总额1302.17亿元,比上年下降4.5%。其中,出口323.98亿元,下降0.6%;进口978.20亿元,下降5.7%。全年商品零售额6731.80亿元,增长3.4%,居民价格消费指数为103.0。
吉林省完成地方级财政收入1116.86亿元,比上年下降10.0%。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支出3933.42亿元,增长3.8%。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299.71亿元,加上一般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市县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省级财政收入总计3249.77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769.06亿元,加上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249.77亿元。省级实现收支平衡。2019年省级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2066.12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665.2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37.3%,比上年增长19.2%。加上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余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和调入资金等513.68亿元,收入总计1178.9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951.4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4.5%,比上年增长26%;加上调出资金52.91亿元,基金总支出1004.3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4.55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76亿元,比上年增长2.4倍,加上上年结余收入0.76亿元,减去中央财政清算收回去产能转移支付资金1.06亿元,收入总计17.45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74亿元,为预算的33%,比上年下降69.2%;加上调出资金16.2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16.9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49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1813.21亿元,为预算的73%,比上年增长20.3%。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065.24亿元,收入总计2878.45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1825.52亿元,为预算的71.7%,比上年增长41.8%。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052.93亿元。
一、克服收支紧张矛盾,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在收支矛盾日益彰显的情况下,一方面,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全年财政收入超额完成调整后的预期目标。同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集中财力保重点。另一方面,加大向上争取
力度。2019年,中央对吉林省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近2300亿元,比上年增加168亿元,增长7.9%;核定吉林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52亿元,比上年增加167亿元,增长34.4%;帮助吉林省跨年度大额度调度资金。2019年,中央对吉林省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近2300亿元,比上年增加168亿元,增长7.9%;核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52亿元,比上年增加167亿元,增长34.4%。保证了省财政实现收支平衡,保持平稳运行。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交通运输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增幅均高于财政支出平均增幅。
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稳增长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按照50%的国家授权上限,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落实增值税降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以及降低企业社保缴费、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收费标准等相关政策,全年减轻企业和纳税人负担322亿元。省市县三级财税部门联动,深入企业,联合开展以问效、问需、问计,送政策、送服务、送建议为主要内容的“三问三送”调研走访活动,实地宣传解读国家和省的减税降费政策,听取纳税人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着力支持扩大有效投资,为经济平稳增长积蓄后劲。筹措拨付资金370.8亿元,支持敦白铁路、集安至通化高速公路、长白山机场扩建、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松原灌区、西部地区河湖连通、数字吉林信息化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筹措资金推动汽车自主品牌建设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医药健康产业技术升级,支持开展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和制造业服务化等示范项目,推动技术创新,转型升级,促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四是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加大财政政策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创业、助保金池及技能人才培训、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等。进一步发挥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领和撬动作用,母基金规模达到57.4亿元,参股子基金数量达到33支,支持范围覆盖农业、科技、医药、新能源等多个领域。
三、强化政策资金精准投入,支持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加大精准脱贫投入力度。省财政筹措拨付专项扶贫资金25.9亿元,比上年增长5.1%,针对脱贫攻坚薄弱环节,聚焦重点,持续发力,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财力保障。加大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力度,整合资金46.6亿元,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完成“两不愁、三保障”(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硬任务。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成效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方面,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控高风险市县债务增量。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定期向市县通报政府债务风险状况,对风险指标超过国家警戒线的进行提示和预警。省及各市县政府全
部出台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另一方面,加大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防范化解力度。制定出台防范化解隐性债务的实施意见,建立全省隐性债务风险等级评定通报制度,完成2019年全年隐性债务化债目标,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创新金融监管服务,引导金融资本投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防范重大金融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金融支持保障。同时,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实施“三保”预算安排事前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重点市县工资发放和库款情况调度,建立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对困难市县的财力补助,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兜住“三保”底线。2019年,吉林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和阶段性财力补助达320.6亿元,比上年增加34.8亿元,增长12.2%。三是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吉林省筹措拨付各项生态环保资金162.02亿元,比上年增长7%。支持水污染治理,辽河流域劣五类断面个数明显减少,东辽河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饮马河流域、查干湖水生态环境显著改善,通过竞争性评审,辽源、四平两市先后被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推进长白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长白山区域和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支持改善空气质量,支持实施电能清洁取暖,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面积突破1000万亩,有效遏制秸秆露天焚烧污染。吉林省黑土地保护的政策措施得到国务院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吉林省举办全国东北黑土地保护高端论坛。
四、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财力,兜牢社会民生底线
一是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筹措拨付各类就业补助资金28.8亿元,全省44万人次享受到各类就业扶持政策。二是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筹措拨付资金355.9亿元,确保各类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和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筹措拨付资金85.2亿元,保障全省98万城乡低保对象,以及特困供养、孤儿及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和优抚对象等人员相关待遇落实。四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20元,支持发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道防线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人均69元,深入推进重点公共卫生项目建设和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五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筹措拨付资金164.2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特色发展、高等教育“双高双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品学特优、生活特困生)建设等,落实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各项财政资助政策。六是支持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筹措拨付38.3亿元,支持吉林省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完成四类重点人群存量危房改造任务。长春市被财政部确定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七是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加快发展。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媒体融合发展,改善基层体育设施条件等,不断丰富人民群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五、深化财税管理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吉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通过健全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制定一级项目绩效指标1320个,为部门填报绩效指标提供基本遵循。同时,对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10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部门预算重点项目实施绩效监控。公开绩效信息并上报省人大,主动接受监督审查。二是推动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出台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科技和交通等重点领域改革方案,合理确定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分担比例,减轻困难地区、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支出压力,增强重点领域保障能力,促进提高保障水平。三是研究推进收入划分改革。按照保持省与市县财力分配格局总体稳定的思路,明确省与市县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保持不变。认真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明确省与市县分担办法,减轻企业负担和市县财政压力。四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统筹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法依规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规范和改进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和使用。五是健全财政运行监测体系。实施财政运行监测报告制度,加强财政运行态势研判,加强对市县库款保障、重点支出、暂付款规模等监测力度,针对财政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吉林省财政厅供稿,王朝鲁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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