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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连市
2019年,大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01.7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58.5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2799.8亿元,增长11.9%;第三产业增加值3743.3亿元,增长2.9%。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6.1%,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下降19.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8%,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比上年上涨2.4%。全年进出口总额4352.8亿元,比上年下降7.5%。其中,进口2438.0亿元,下降13.3%;出口1914.8亿元,增长1.2%。
大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8亿元,比上年下降1.6%。其中,市本级收入264.1亿元,比上年下降8.6%;县区级收入428.7亿元,比上年增长3.3%。加上中央和省对大连市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30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86.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2亿元、调入资金等97.1亿元,收入总量为1277.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6.3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市本级支出486.8亿元,增长12.4%;县区级支出529.5亿元,下降6.9%。加上上解中央和省支出51.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2.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7亿元,支出总量为1277.6亿元。收支总量相等,做到收...
大连市
2019年,大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01.7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58.5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2799.8亿元,增长11.9%;第三产业增加值3743.3亿元,增长2.9%。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6.1%,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下降19.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8%,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比上年上涨2.4%。全年进出口总额4352.8亿元,比上年下降7.5%。其中,进口2438.0亿元,下降13.3%;出口1914.8亿元,增长1.2%。
大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8亿元,比上年下降1.6%。其中,市本级收入264.1亿元,比上年下降8.6%;县区级收入428.7亿元,比上年增长3.3%。加上中央和省对大连市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30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86.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2亿元、调入资金等97.1亿元,收入总量为1277.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6.3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市本级支出486.8亿元,增长12.4%;县区级支出529.5亿元,下降6.9%。加上上解中央和省支出51.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2.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7亿元,支出总量为1277.6亿元。收支总量相等,做到收支平衡。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52.4亿元,比上年增长92.4%;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94.7亿元,比上年增长50.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8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34亿元,收入总量为1.23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89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0.34亿元,支出总量为1.23亿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16.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2.8亿元,当年赤字26.2亿元。
一、加强税收收入征管,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2019年,大连市税务局实现各项收入1624.8亿元,下降1.8%。其中,税收收入1084.6亿元,下降4.6%;非税收入36.9亿元,增长0.4%;社保费收入472.7亿元,增长0.3%;其他收入30.6亿元。大连市税务局全年共组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4.8亿元,下降6.9%。在还原减税降费地方收入减收额92.3亿元后,组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7.1亿元,增长9.2%。
(二)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力度前所未有,大连市政府制定了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和定期调度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年新增减免税费217.9亿元。一是先后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更大力度降低增值税税率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减税180.5亿元。二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率,全年降费37.4亿元。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性基金和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免不动产登记费、免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费用,并集中开展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巩固降费成果。
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防控财政风险
(一)盘活资金资产强保障。为支持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弥补财政收支缺口,结合机构改革优化整合当年预算安排,压缩结转资金使用年限和预算下达时限,强化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清理各部门和专户存量资金,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市财政统筹盘活资金超过92亿元,保障了各领域的
支出需求。创新土地出让金管理模式,设立土地收储专项资金,支持县区加快土地出让,尽早形成收入,缓解资金流动性压力,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超过300亿元。
(二)强化债务管理防风险。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全额纳入预算,多措并举确保及时还本付息,全年未发生债务违约。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推动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化债,协调市县两级主动与金融机构对接,实现债务重组,降低债务成本,延长债务期限。积极做好债券发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4.8亿元,中标利率均为财政部规定的最低标准,同时首次发行30年期债券80.6亿元,占当年债券发行总额的近60%,有效缓解了当期债务还本压力。
三、统筹政府财政资源,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一)规范PPP项目管理。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盘活存量国有资产资源。加强PPP项目入库审核管理,严防财政承受能力超限风险,确保各项目平稳有序实施;推动红凌路污水处理厂、泉水垃圾压缩转运站等环保领域PPP项目入库、落地;筹措资金,保障落实202轨道延伸线和快轨三号线、大连湾海底隧道和光明路延伸线工程等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通过大伙房输水管存量项目PPP模式转型,盘活存量国有资产资源,拓宽基建资金来源。
(二)保障重大项目工程。统筹调度资金,及时保障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统筹各类财政资源,筹集基本建设资金123.9亿元,重点保续建、保重点民生工程、保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推进了庄河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农村“厕所革命”、大连湾海底隧道和光明路延伸工程、农村公路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暖房子工程、部分医院新建改造等项目建设。
(三)重点支持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教育领域拨付资金4亿元,重点支持城乡中小学校舍建设。医疗卫生领域拨付资金4.4亿元,重点支持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市儿童医院、长海县人民医院等门诊、住院楼新建改造及设备购置,提升大连市医疗硬件设施水平。节能环保领域拨付资金14.3亿元,重点支持暖房子工程、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工业燃煤锅炉整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及提标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城乡社区领域拨付资金73.1亿元,重点支持城市排水旧管网改造、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城市道路维修、自来水及燃气亏损补贴、市民健身公园综合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花卉景观建设、大连湾海底隧道和光明路延伸工程、金普城市铁路建设等,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交通运输领域拨付资金18.1亿元,重点支持农村公路网及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成品油价格改革对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公交集团运营补贴及更新公交车,推进“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建设,提升城市交通服务水平。
四、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助推经济转型发展
(一)支持科技创新。市财政局与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
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及时做好资金需求测算,全年拨付专项资金7.99亿元,对创新政策落实给予充分保障。同时,研究出台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创新机构(非企业类)研发经费投入奖励实施细则等政策,市财政拨付资金6亿元,保障科技创新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等科技创新政策的落实。
(二)重点产业扶持。加大中小民营企业实施智能制造转型升级支持力度,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新修订智能化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工业互联网应用列入智能制造的重点支持内容。落实各项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做好资金保障,下达专项资金14167万元,其中:智能化改造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智能化改造项目10个;新建重点项目补助资金2249万元,补助新建重点项目6个;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8918万元,支持55家企业77个项目。
(三)落实对外开放政策。拨付资金2609万元支持落实对外开放政策落实,以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五、深化财政支农改革,促进乡村振兴
(一)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市财政局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扶贫资金增长机制,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安排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资金6500万元,较2018年增加500万元。强化绩效管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2018年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在区市上报绩效自评材料基础上,市级通过听取情况、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完成绩效评价。强化公开公示制度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市财政局在门户网站增设“扶贫资金工作”滚动专栏,并按要求将相关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及制度办法统一放入专栏。
(二)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制定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每个村50万元标准安排7600万元,用于对2018年、2019年脱壳的“空壳村”予以奖补,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中央奖补资金1350万元,用于扶持壮大30个薄弱村集体经济。
(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安排下达美丽乡村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建成美丽示范村100个。安排下达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4381万元,用于道路硬化项目。按照每名督查员l万元标准,一次性下达工作经费50万元,用于支持100个美丽示范村建设的月督察工作。下达农村改厕补助资金22466万元。下达宜居乡村和以奖代补资金6376万元,保障农村保洁、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下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2467万元,市本级粪污治理资金300万元。
(四)聚力保障农业绿色发展。开展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下达资金320万元,在符合条件的乡镇建立农药包装、农膜等废弃物回收站,并按照回收单价,在实施方案设定的资金范围内开展农药废弃包装、农膜等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置。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配合农业农村局统筹考虑畜禽收集成本、设施建设成本和实际处理等因素,科学测算处理量和资金
额度,研究论证有关补助范围标准。
(五)支持现代渔业发展和水利建设。支持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下达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项目补助及中介机构审核服务费预算资金指标5042.1万元,打造渔业发展的旗舰企业。完善增殖放流财政支持政策,取消增殖放流苗种资金县区配套,市财政统筹整合资金4400万元,全市增殖放流鱼虾蟹苗种30.9亿尾,养护海洋渔业资源,促进渔民增收。支持发展现代海洋牧场,争取中央财政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建设补助资金1亿元,推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投入资金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河道达标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支持防汛抗旱,落实河(库)长制工作要求,推进水价改革。
六、保障民生重点支出,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一)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进一步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顺利开展,全年拨付就业补助资金1.8亿元。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力度,拨付稳岗补贴2.6亿元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462.5万元。
(二)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国家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全年安排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81亿元和中央调剂金25.4亿元,牢牢防控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并做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养老金。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安排财政补助资金16.7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提高至610元,安排财政补助资金13.5亿元。
(三)推动健康中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55元提高至69元,并将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等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排财政补助资金2.4亿元;继续开展结核病患者营养交通补助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安排财政补助资金0.8亿元;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安排财政补助资金1.2亿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村医)财政补助资金0.6亿元;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安排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等补助资金0.12亿元。
(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720元和510元,安排财政补助资金4.8亿元;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安排财政补助资金1.5亿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安排财政补助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2.6亿元;健全完善退役军人保障体系,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安排财政补助资金26亿元。
七、稳投入强管理,推进教育和文化事业发展
(一)重点保障教育和文化领域资金需求。市本级财政教育投入35.24亿元,面向学校、教师、学生各要素,助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文化投入14.24亿元(含政府性基金),以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宣传、旅游、体育等领域全覆盖。
(二)完善教育和文化领域制度建设。学前教育补短板,将农村公办园运行补助标准每人每月由230元提高至300元;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义务教育促公平,实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职业教育抓完善,修订下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修订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项目评审程序,完善资金核拨程序。制定印发足球发展奖励扶持细则,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快推进足球事业发展。
八、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工作整体水平
(一)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启动预算绩效改革,实行以绩效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新模式。一是构建全方位绩效管理格局。建立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机制,将部门和县区的支出进度、预决算公开、财政收入等指标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实施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从预算、绩效、国库、采购、资产等8个角度衡量部门财务综合能力,促进项目支出预算与部门履职重点任务有机衔接。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实行绩效目标与预算同编同批同公开,推动50个重点领域绩效目标与预算草案同步报送人大。二是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加强事前绩效管控,首次实施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从源头防止资金浪费。强化事中动态监控,执行中对预算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以绩效为抓手,压减低效无效资金,统筹用于保工资、保民生等亟需领域。加强事后评价结果应用。实施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实施专项资金清理,打破资金安排固化格局,对拉动作用不明显、投入零散琐碎、绩效较差的资金予以归并、取消或压缩。三是搭建全覆盖绩效管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构建以绩效管理为前置的预算项目库。首次实现年初预算绩效全覆盖,年初1922个预算项目均对应编制绩效目标,范围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资金。首次梳理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的指标和标准体系,扩充共性指标13条,个性指标537条,范围覆盖科技、农业、文教、社保等热点行业。加强业务培训,全年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范围覆盖市直部门和各区市县财政财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
(二)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完成全市乡镇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全市市级、区县级和乡镇级全覆盖。持续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完善丰富市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事项,基本建成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同时,指导推进区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监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拓宽监控范围,完善监控流程,区县级动态监控工作取得新突破。完善国库信息化系统建设,在全市采购部署了政府财务报告软件系统和部门决算网络版系统,实现了2018年度全市政府财务报告和2019年度部门决算在新系统在线编制、报送、审核、汇总,提高了政府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编制、审核效率。
(三)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提高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批效率,制定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第一批),简化进口产品审核流程,提高采购效率。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鼓励各预算单位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的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
产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促进公平竞争。
(大连市财政局供稿,赵心宇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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