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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
2019年,辽宁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909.5亿元,比上年增长5.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77.8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9531.2亿元,增长5.7%;第三产业增加值13200.4亿元,增长5.6%。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008.6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全年进出口总额7255.1亿元,比上年下降4%。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1.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2.4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其中:税收收入1929.5亿元,下降2.4%;非税收入722.9亿元,增长13%。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745.1亿元,比上年增长7.6%。2019年省对下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2029.2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全省财政保持收支平衡。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24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5.4%,增长32.9%。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119亿元,完成预算的84.3%,增长25.6%。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6.9亿元,完成预算的111.1%,增长200.5%。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6.4亿元,完成预算的96.9%,增长38.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86.2亿元,完成预算的113%,增长20%,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13.5亿元,完成预算的99.7%,增长11.4%。
一、支持打好三大...
辽宁省
2019年,辽宁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909.5亿元,比上年增长5.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77.8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9531.2亿元,增长5.7%;第三产业增加值13200.4亿元,增长5.6%。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008.6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全年进出口总额7255.1亿元,比上年下降4%。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1.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2.4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其中:税收收入1929.5亿元,下降2.4%;非税收入722.9亿元,增长13%。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745.1亿元,比上年增长7.6%。2019年省对下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2029.2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全省财政保持收支平衡。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24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5.4%,增长32.9%。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119亿元,完成预算的84.3%,增长25.6%。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6.9亿元,完成预算的111.1%,增长200.5%。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6.4亿元,完成预算的96.9%,增长38.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86.2亿元,完成预算的113%,增长20%,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13.5亿元,完成预算的99.7%,增长11.4%。
一、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部署要求,构建政府债务借、用、还和隐性债务防、化、管的闭环管理体系。用好用足国家政策、金融工具和市场机制缓释风险,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一地一案”制定高风险地区化债方案,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举债空间评估和全周期管理制度,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是防范化解养老金支付风险。全省各级财政筹集资金1250亿元,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缺口省市分担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防范化解基层财政运行风险。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支出保障顺序,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优先。建立重点关注、调度和预警、应急处置、预算事前审核、监督问责等工作机制。对“三保”重点关注地区“一县一策”提出防范化解风险的限制性政策措施,加强国库资金调度,加大财力下沉力度,考虑“三保”因素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78.6亿元,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四是防范化解财政支付风险。按照逐步消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总量只减不增的总体目标,制定五年消化方案,出台暂付款管理办法。全省消化存量303.6亿元,完成当年任务的145.5%,累计总规模比上年减少135.1亿元,确保了只减不增。
(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达21.1亿元,增长40%以上,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时,对10个省级深度贫困县额外提高5个百分点,在教育、医疗、社保、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安排上重点向贫困
地区倾斜,有力支持全省15个省级贫困县全部摘帽、1791个贫困村退出。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筹措污染防治资金243亿元,增长28%,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支持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建立健全河流水质污染横向补偿机制,支持造林封育和辽西北草原生态恢复治理,助力美丽辽宁建设。
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扩大有效投资。紧盯制约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筹措基建资金252.3亿元,重点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水利工程、生态治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发行新增债券242.1亿元,支持宝马第三工厂、华为云计算中心和年产30万吨燃料乙醇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拉动有效投资460亿元以上。
(二)培育壮大新动能。深化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支持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和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兴辽英才计划”、稳外贸、稳外资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整合资金支持“五大区域战略”实施,鼓励发展“飞地经济”(指打破区划限制,以最新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在平等协商、自愿合作的基础上,以生产要素的互补和高效利用为直接目的,在特定区域合作建设开发各种产业园区,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合作和协调机制,实现互利共赢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三)发挥引导撬动作用。修订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支持设立13只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77.65亿元。完善融资担保再担保体系,落实再担保风险补偿政策,组建5家科技融资担保公司,搭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广运用PPP模式,新增入库项目40个,其中完成签约15个,拉动投资144.2亿元。
(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筹措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9.7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增强村级集体造血功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一)实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落实好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全年减免税费695.8亿元,其中:减税523.9亿元,社保费降费167.5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降费4.4亿元。
(二)实施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深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搭建统一支付平台,提供线上缴费和开票途径,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缴款人“最多跑一次”,省本级及抚顺等6个地区已全面实施,提升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方便企业和百姓缴费。
(三)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加强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制定还款计划,建立工作台账,督导省市相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全省累计偿还政府欠款133.6亿元。
(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
办。筹措资金支持完成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阶段性任务。推进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会计中介机构准入服务,提出三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实现新增就业44.9万人。筹集失业保险基金资金57亿元,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3%、83%上调至85%、90%,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二)支持教育事业加快发展。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扩大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巩固和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推动省属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全面提高办学质量。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下达补助资金1.3亿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人每年补助1250元,惠及全省4.6万名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每人每年补助750元,惠及全省11.2万名学生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筹措资金4.1亿元,支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惠及15个贫困县48万名学生。
(三)支持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社会保障提标政策落实到位。对基层城乡低保工作给予经费补贴,保障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落实优抚安置等涉军群体的待遇,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政策,解决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问题。继续落实农村55—59周岁困难残疾人补贴、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有力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四)支持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筹措资金12.3亿元,提前完成村内道路建设6518公里,比年初计划多1018公里。支持实施农村公路和道桥建设、养护及维修改造等。完成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549个,比年初计划多249个。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相关补助政策,保障各行政村以卫生保洁为主的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支持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
(五)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筹措资金20.6亿元,支持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8万户、棚户区改造1.8万套,落实3.9万户城市困难人群住房租赁补贴,改善城镇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筹措资金7.7亿元,支持全省农村危房和抗震改造近5万户。
五、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强化收支管理。针对大规模减税降费给辽宁财政平稳运行带来的冲击,省委、省政府制定了14条务实管用措施,开源节流并举,积极组织收入,压减一般性支出11.7%,超额完成“三公”经费压减任务,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53.3亿元,有效弥补预算收支缺口,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医疗卫生、科技、教育、交通运输等相关领域省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省财政兑现2018年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政策资金14.6
亿元,全省筹措资金11亿元,支持“飞地经济”发展,落地“飞地经济”项目签约投资近1900亿元,乡镇财政收入增长3.5%,高于全省2.1个百分点。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构建辽宁省预算绩效管理制度“1+3+6”(即明确一个总体目标,省级层面到2020年年底、市县层面到2022年年底,基本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坚持三个维度,即全方位构建协调统一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全覆盖搭建完整资金绩效管理体系,全过程形成预算绩效管理闭环链条,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从六个方面细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路径)架构体系。制定《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用信息化手段,打通项目、指标、拨付等关键环节,实现财政项目编制、监控、评价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启动重点项目事前评估、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和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建设,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四)科学合理编制2020年预算。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统筹各类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支出保障顺序,“三保”优先,坚持零基预算理念,强化项目库约束,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压减低效无效支出,确保把钱花在刀刃上。提前介入督导市县预算,预算编制质量和绩效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筹措省以上资金49.6亿元,全部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处置国有僵尸企业318户,全面完成三年目标任务。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首次编报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此项工作获评全国第1名。
(六)深化金融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决策部署以及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防风险、促发展的工作要求,全省财政注资56.1亿元,支持组建金控集团,实现对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的集中统一管理、穿透管理,发挥资源集聚和协同效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统筹各类金融资源和要素优势,激发地方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作用。
(七)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修订完善22项转移支付制度办法,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修改完善9个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夯实财政资金规范使用管理的制度基础。围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市县“三保”数据核查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政策落实等,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切实整改。
(辽宁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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