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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工作
2019年,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工作围绕保障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见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力,加强财税监督,强化绩效评价,深化会计监督,做实内控内审,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好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和预算管理监督
(一)保障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按照督促政策抓落实、推动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跟踪评估政策效果的工作思路,抓细抓实政策落实。深入基层摸实情探实底,组织座谈调研,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综合采取督导、调研、检查等方式,组织各地财政部门自查、各地财政厅和监管局深入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落实意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见,指导各地监管局督促问题整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各地监管局深入分析减税降费政策效果。结果显示,企业整体税负逐年下降,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企业减税红利主要用于企业研发投入、技改和扩大再生产等,在有效应对经济下行、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服务人民群众利益,扎实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
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工作
2019年,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工作围绕保障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见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力,加强财税监督,强化绩效评价,深化会计监督,做实内控内审,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好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和预算管理监督
(一)保障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按照督促政策抓落实、推动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跟踪评估政策效果的工作思路,抓细抓实政策落实。深入基层摸实情探实底,组织座谈调研,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综合采取督导、调研、检查等方式,组织各地财政部门自查、各地财政厅和监管局深入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落实意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见,指导各地监管局督促问题整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各地监管局深入分析减税降费政策效果。结果显示,企业整体税负逐年下降,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企业减税红利主要用于企业研发投入、技改和扩大再生产等,在有效应对经济下行、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服务人民群众利益,扎实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等七部委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治理覆盖全国31个省份、1520个县,涉及各级各类补贴资金6000多亿元。推动各地设立政策、资金、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严肃处理问责。同时,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措施,推动各地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三)继续大力推动地方预决算公开。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预算制度,继续组织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公开机制更加健全,配套措施更加有力,齐抓共管的格局初步建立。未公开预算和未公开决算的地方各级部门2015年有9.3万家,2018年只有8家,预决算公开各项指标平均达标率逐年提升。
(四)做好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核查相关工作。组织部分监管局对2017—2018年度各项财政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调研核查,发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存在偏差等问题。
二、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一)构建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各地监管局、财政厅(局)绩效评价工作。压实中央部门和地方主管部门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推动提升绩效自评工作质量。督促中央部门和地方及时报送2018年度绩效自评材料。对中央部门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结果,以及中央部门随2018年度决算公开的重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抽查复核,通报自评抽查复核结果,压实部门责任。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抽审,涵盖138个贫困县区,1867个扶贫项目,涉及资金372.72亿元。对抽审发现的自评结果不真实以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组织监管局印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地方做好问题整改,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抓好过程控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民生项目,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中央基建投资、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近2300亿元。加强评价过程指导和质量控制,着力提升评价工作质量。
(四)构建评价结果应用反馈和整改落实机制。一是推动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挂钩。组织财政部相关司局根据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提出对口中央部门和转移支付相关项目的预算调整建议,跟踪督促落实预算调整建议情况。二是抓好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印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的刚性约束。
(五)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对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执业质量监管,对第三方机构工作质量进行延伸监督,对存在问题的第三方机构,通过约谈批评、问题警示等方式督促整改。研究建立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制度。
三、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强化会计监督
(一)聚焦“看病难、看病贵”的民生痛点,做好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同国家医保局组织部分监管局和地方财政厅(局)对77户医药企业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结算全过程进行穿透性检查,深入研究检查发现的问题,为推动药价综合治理奠定基础。
(二)聚焦财务造假社会热点,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检查。针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出现的审计问题,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发现个别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松散、执业质量存在系统性风险,并结合调查结果研究处理处罚意见。
(三)聚焦行业执业难点,抓实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管。对存在重大执业质量问题的中介机构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严肃问责。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对部分资产评估机构和签字资产评估师给予行政处罚。针对2019年初多家上市公司预披露大额商誉减值引发的资本市场风险问题,组织监管局选择部分上市公司开展专项检查;抓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轮查,组织对部分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开展检查,维护市场秩序。
(四)聚焦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金融改革堵点,开展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汇总审理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五)聚焦“一带一路”倡议蓝图,持续推进跨境会计审计监管合作。主要是推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关系。5月22日,监督评价局与香港财务汇报局签署了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7月3日,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共同签署三方合作备忘录;8月22日,中俄两国财政部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10月底,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美国SEC签署审计监管谅解备忘录;11月6日,推动欧盟委员会作出对中国监管机构在法定审计监管领域的适当性决议。同时,务实开展监管合作工作。根据移交线索,对部分内地在香港、马来西亚上市公司和相关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检查。
四、围绕防范重点部门、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风险,做好内控内审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制发《2019年财政内控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内控工作重点,督促各单位做好落实。印发《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办公室议事规则》,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形成协同推进工作局面。
(二)开展内控制度修订,提高内控制度有效性。制发《关于印发〈财政部内控制度修订工作指引〉〈专项内控办法修订
136中国财政年鉴
中重点关注内容〉的通知》,部署指导牵头单位、部内各单位全面开展内控制度修订工作,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财政部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2019年版)》等9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内部控制办法(2019)》印发实施。研究制定《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监管局和部属单位根据职能调整情况做好内控制度修订工作。
(三)进一步优化内控考评,推动考评结果有效运用。优化内控考评打分的指标设计,提升内控考评结果权威性和公正性;紧密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将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审计问题内控审核等重点工作纳入内控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内控考评成果运用。
(四)建立常态化内控审核机制,推动内控、业务同步提升。推动审计成果运用与内控工作有效结合,对巡视、审计等提出问题常态化开展内控审核,制发《财政部内控审核管理办法》,规范内控审核工作,推动内控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提升。
(五)开展内控风险提示,加强日常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内控风险提示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对日常出现风险隐患但尚未构成风险事件的苗头性、共性问题以风险提示的方式予以警示,突出日常风险防控,防范类似风险问题再度发生,有效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六)做好内审工作,强化督促整改。按照财政部党组工作安排对部分监管局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针对发现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发挥内部审计在严明纪律、防范风险、加强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加强系统研究,主动超前谋划,推动内控与内审等工作融合发展。对2015年至2018年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系统总结,梳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从推进内控内审融合发展、改进审计方式方法、加强协调配合等方面,提出下一步做好工作的建议。
五、建立完善财政监督法规制度,加强财政监督评价工作发展思路研究
(一)做好法规修订研究工作,完善财政监督制度。研究制定《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列明违反规定管理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十种情形,明确相关追责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指导地方加强资金监管,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资金监督管理。制发《财政部关于统筹规范财政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规范财政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二)准确把握职责定位,研究落实机构改革后财政监督评价工作发展思路。一是组织召开全国财政监督评价工作会议,明确新时期财政监督评价工作“一个聚焦、四个围绕”的思路举措,即聚焦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绩效评价和绩效监督;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对预算管理的监督;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切实强化会计监督;围绕防范重点部门、重点工作、重点环
节风险,切实做好财政内控内审工作。并就2020年及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全国财政监督评价工作一盘棋发展。二是开展财政监督重大问题研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财政监督履职的目标任务、程序方法,力求老职责体现新成效、新职责尽快出成效。三是组织开展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各地机构改革后处室职能设置和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财政监督工作重点和履职方式方法。优化处室设置,有效发挥财政监督评价职能作用。
(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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