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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行政政法工作
2019年,财政行政政法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重大改革,健全制度体系,保障中心工作,狠抓规范管理,推动财政行政政法改革发展事业提质增效。
一、贯彻中央决策,推动重大改革落地见效
(一)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出台国家安全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适应公安改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变革需要,按照事权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研究制定公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二)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有序实施”的改革要求,开展专项核查,全面摸清改革底数;及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审核审批等操作规程,明确职责分工;批复11个中央部门所属24家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中央金融企业、北戴河地区四个领域中,率先启动实施改革,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支持配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一是继续做好税务部门机构改革。经国务院批准,2019年完成下划地方财政原国税系统养老保险缴费...
财政行政政法工作
2019年,财政行政政法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重大改革,健全制度体系,保障中心工作,狠抓规范管理,推动财政行政政法改革发展事业提质增效。
一、贯彻中央决策,推动重大改革落地见效
(一)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出台国家安全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适应公安改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变革需要,按照事权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研究制定公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二)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有序实施”的改革要求,开展专项核查,全面摸清改革底数;及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审核审批等操作规程,明确职责分工;批复11个中央部门所属24家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中央金融企业、北戴河地区四个领域中,率先启动实施改革,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支持配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一是继续做好税务部门机构改革。经国务院批准,2019年完成下划地方财政原国税系统养老保险缴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基数、审核下达原国税系统3164家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准备期第一步清算资金等工作。二是支持跨军地部门改革和行业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全面研究解决公安体制改革后转隶地方经费基数划转、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资金支付方式衔接等问题,确保改革期间相关部门平稳运行。三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完善国务院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后勤管理经费保障体制。将试点部门后勤保障经费列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授权其统一管理,探索建立职责明晰、标准统一、管理规范、保障高效、务实节俭的现代化机关后勤管理体系。四是全面开展国家安全机关、移民系统、公安特勤系统经费保障体制研究,梳理整合现有政策,全面开展经费测算分析,为研究制定相关经费保障办法奠定基础。
(四)加快推进落实政法领域改革任务。一是推动中央政法机关交办案件涉案财物上缴和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完善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体系,推动部分重大案件罚没财物处置取得关键进展。二是持续推动地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试点。三是继续推进地方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上述改革为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和管理、强化司法机关独立性,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强化责任担当,保障中心工作有序推进
(一)全力保障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优先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首脑中枢机关工作需要。做好70周年大庆、全国两会、港澳工作、纪检监察、审计巡视、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重点
经费保障,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支持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安排经费支持相关重点人才专项工作。研究解决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服务人才回家交通费、探亲路费等保障政策问题,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等经费保障。
(三)落实高质量发展战略。支持实施质量强国,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实施强制认证财政保障政策,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经费保障。支持“放管服”改革,安排评审经费推动压缩专利、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做好打击成品油走私、走私冻品处置、固体废物进口管制、查验费用免除等相关政策制定和经费保障工作。支持海关装备和“单一窗口”建设,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保障重点统计调查经费,支持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建立全国约500个生猪大县月度调查制度。
(四)支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地方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政法领域转移支付资金继续向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民族、边境等重点地区倾斜。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恐、禁毒、司法救助等专项工作支持力度,支持做好兵团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印发关于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的通知,指导、督促财政系统开展专项整治。
(五)支持大国外交工作顺利开展。全力做好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等重大主场外交活动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确保相关活动圆满成功。加强双多边对外交流合作基金和国际组织捐款管理。深度参与联合国预算、会费相关工作,切实履行联合国财政义务,及时完成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注资,从严审核国际组织会费规则变动事项,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
(六)支持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和群团工作。加大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支持力度,安排经费支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加大对民族工作的支持,会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等部门在四川开展“健康饮茶”“送茶入户”试点。做好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经费保障,支持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建设发展。
三、加快补齐短板,发挥制度机制支撑作用
(一)持续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印发《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交纳标准、交纳方式和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制度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受到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关于“不能让繁文缛节把科学家的手脚捆死了,不能让无穷的报表和审批把科学家的精力耽误了”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差旅费管理自主权,停止执行会议、培训年度计划备案及执行情况报告的规定,减轻部门报送材料负担,各部门普遍反映“小举措解决大问题”。三是会同外交部制定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监督管理、驻国(境)外机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和驻外机构公务接待工作。
(二)改进和规范统一着装管理。聚焦统一着装体制机制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115
老问题以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等新情况,改进和规范统一着装管理。一是建立司法、财政、着装部门统一着装管理联合工作机制,研究建立涵盖审批部门、具体管理部门、统一着装部门的“1+2+N”制度体系。二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等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着装,对五支队伍实行统一管理办法、统一制服式样和颜色标准,起草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以及式样标准、预算定额标准、气候区域划分等配套制度。
(三)制修订相关专项管理制度及人员支出标准。持续完善行政政法领域转移支付、部门财务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涉及党政、政法、外交相关专项工作、基金管理、人员待遇、政策保障等各方面,推动支出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主要包括:制修订食品药品监管、棉花检验等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按照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管理新要求,制定完善政法领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制修订“三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税务稽查、标准制修订、诉讼费退付管理等多项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人民警察特殊保障政策等。
四、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提升财政行政政法管理效能
(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一是组织做好2019年预算的批复及调整工作,从严审核部门的预算调整需求,协调加快审批流程,确保部门急需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安排2020年预算。大力压减部门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优先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以及部门履职发展的重点项目。三是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构建全方位绩效管理格局。
(二)狠抓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建立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督促工作机制。每年4月起定期向部门通报预算执行情况,7—8月集中开展对预算执行不力部门的约谈,根据部门上年结转结余等情况书面督促整改,并将预算执行进度与下年预算安排切实挂钩。2019年共对38家执行进度不达标的部门进行集中约谈,通报排名、支招解难,推动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动态监控部门执行进度,结合与序时进度的差异,逐月分析影响执行进度的具体原因,对应提出改进建议;做好转移支付、司代编预算的执行分析,确保资金按时细化下达。
(三)持续加强内控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司内控领导小组成员,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内控工作专班,组织集体学习和专项研讨,形成分工协作、以老带新的良好局面。二是坚决落实整改。聚焦审计、巡视、内控等指出的问题,全方位开展风险排查,压实责任,提出举措,逐项落实,一抓到底,实现工作高效安全运行。三是加强制度修订。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业务特点,结合工作实际,修订《行政政法司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修订政法领域两个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专项内控办法;组织开展内控自查评价,严肃整改,以内控促工作规范,实现内控管理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
(四)做好服务两会代表委员工作。一是做好对口省份座谈和沟通联络工作。赴西藏、江苏,会同地方财政部门和监管局与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开展座谈,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予以答复。二是做好走访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相关工作。三是做好提案建议办理工作。2019年,按时办理反馈两会建议提案103件,其中人大建议67件、政协提案36件,总结相关经验做法,并在财政部内服务代表委员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四是做好日常沟通。与西藏、江苏财政部门和监管局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与代表委员日常沟通交流,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作为重要参考,推进改革、完善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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