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财政关税工作
2019年,财政关税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服务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力推动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和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关税宏观调控
(一)促发展惠民生,自主调整进口暂定税率。为扩大进口,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自2020年1月1日起,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为更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适度增加国内相对紧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新增或降低冻猪肉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为降低用药成本,促进新药生产,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及部分药品原料实施零关税;为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进口,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多元件集成电路存储器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为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进口暂定税率。为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动态取消2种废碎料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97
(二)履行世贸承诺,对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实施降税。2019年7月1日,对298项世贸组织信息技术协定扩...
财政关税工作
2019年,财政关税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服务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力推动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和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关税宏观调控
(一)促发展惠民生,自主调整进口暂定税率。为扩大进口,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自2020年1月1日起,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为更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适度增加国内相对紧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新增或降低冻猪肉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为降低用药成本,促进新药生产,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及部分药品原料实施零关税;为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进口,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多元件集成电路存储器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为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进口暂定税率。为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动态取消2种废碎料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97
(二)履行世贸承诺,对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实施降税。2019年7月1日,对298项世贸组织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四次降税,并相应调整其中部分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中国与其他参与方共同降税,有利于促进中国信息技术产品出口增长,降低进口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
(三)满足美好生活需要,调降进境物品进口税。结合增值税税率下调等改革措施,自2019年4月9日起,下调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2的税率分别由15%、25%调降为13%、20%,并明确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二、坚定维护国家利益
(一)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按部署坚决实施关税反制。2019年,美国在301条款项下多次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按中央部署,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委会)协调机制下,中国亦对美国相应实施了关税反制,坚定捍卫国家尊严和利益。一是针对美国对中国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中国对美国约600亿美元商品,自6月1日起提高部分商品加征税率,分四档次加征25%、20%、10%、5%关税。二是针对美国对中国约3000亿美元商品分两步加征15%关税措施,中国分别自9月1日、12月15日起,对美国约750亿美元商品分两步与美同步加征10%、5%关税,并在第二步加征关税的同时,对此前已暂停加征第一、二轮反制措施关税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
(二)服务对美国工作大局,根据形势灵活调整加征关税。为落实中美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共识,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已纳入第一轮、第二轮关税反制措施范围的211种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25%或5%的反制关税3个月。3月,为继续落实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共识,给双边磋商创造良好氛围,中国宣布在上述暂停期限到期后,继续暂停加征反制关税。12月13日,中美双方宣布已就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达成一致,12月15日,中国宣布暂不实施原计划于当日生效的第三轮关税反制第二步措施,即:对750亿美元清单二商品不加征10%、5%关税;对美汽车及零部件不恢复加征第一、二轮反制措施关税,对这些商品继续暂停加征关税。
(三)开创性地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为缓解经贸摩擦不利影响,研究借鉴国际有关规定和实践,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建立了一套关税排除制度体系。5月13日,税委会发布公告,试行开展对美国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并于9月11日和12月19日分别公告了第一批第一次、第二次排除清单。对排除清单内商品,自排除清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加征中国为反制美国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
三、服务重大国家战略
(一)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按照分步骤、分阶
段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要求,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财税政策和制度体系初步方案。
(二)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对外开放新高地。一是围绕制度创新,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积极参与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以及6个新设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财税政策的研究制定。二是结合已设立自贸试验区财税政策实施情况,研究形成新一批拟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三是聚焦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的定位,支持设立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支持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
(三)支持办好第二届进博会。积极研究制定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简称进博会)相关进口税收政策,对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进博会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吸引和鼓励企业及客商参展,更好地发挥进博会扩大进口、优化进口结构的平台作用,推动进博会高质量发展。
(四)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整合、核减面积等研究提出意见,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四、不断完善关税制度
(一)推进关税法立法工作。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贯彻党的十九大“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立法工作安排,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积极推进关税法立法相关工作,推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平、高效的关税税收制度体系。
(二)调整制定和有效实施进口税收政策。一是服务科技创新,支持产业发展。出台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项目进口设备税收政策;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促进政策发挥更大效力;印发科技重大专项等政策实施方案。二是支持文体、社会事业发展。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办好北京冬奥会的要求,出台支持2022年北京冬奥会第二批进口税收政策。公布第三批国有公益收藏进口税收政策享惠单位范围,加强文物保护利用。三是保障农业发展和能源资源供应。印发种子种源、海洋和陆上石油气勘探等进口税收政策2019年实施方案,增加部分项目可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按比例返还政策的进口天然气数量。
(三)完善免税业政策和有关管理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理顺管理体制,研究出台《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口岸进境免税店增设工作,促进免税业有序发展。
(四)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清单进行调整,增加冷冻水产品、酒类等92个税目商品,同时对清单备注和尾注中的监管要求进行规范。此次调整顺应商品消费升级趋势,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健康发展。
(五)加强进口税收政策规范化管理。为进一步发挥进口税收政策效用,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取消一批进口税收政策的额度管理,在政策年度实施方案中一并推动落实取消免
税额度。
五、推动多双边经贸合作
(一)支持区域经贸一体化,推动结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关税谈判方案,大力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2019年11月4日,RCEP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宣布15个成员国(除印度外)已结束全部20个章节的文本谈判和实质上所有的市场准入问题的谈判。在全球经济低迷、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这一成果对维护自由贸易体系、拉动区域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据2018年数据,15个成员国人口、国内生产总值、出口额、吸引外商投资流量均占全球总量的30%左右,RCEP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自贸协定,为改善本地区及世界贸易投资环境作出贡献。
(二)促进贸易多元化,全面发展贸易伙伴。积极推动中日韩自贸协定、亚太贸易协定谈判进程。推动结束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审核中国-毛里求斯自贸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有关法律文本及关税减让表,配合完成协定签署工作。与挪威、斯里兰卡、海合会、以色列、巴勒斯坦、巴拿马、柬埔寨等积极商建自贸区,在税委会机制下研究制订有关关税谈判方案。
(三)充分落实关税谈判成果,树立和巩固负责任大国形象。根据已签署并生效的自贸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对26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的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根据内地与港澳货物贸易协议,对原产于港澳的进口货物全面实施零关税。随着最惠国税率的降低,相应调整亚太贸易协定项下孟加拉和老挝特惠税率。
(四)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履行国际贸易规则。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谈判相关工作,推进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议题谈判。继续做好世贸组织补贴通报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补贴规则及中国应对建议研究工作。
(五)开展贸易救济,维护公平贸易环境。履行税委会职责,依法做出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调整税率的决定。2019年共办理18个案件,涉及欧盟、美国、韩国等10个国家和地区,马铃薯淀粉、太阳能级多晶硅、白羽肉鸡等17项产品,涵盖征收反倾销税、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调整反倾销税税率、继续征收反补贴税等5种案件类型。
(财政部关税司供稿)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