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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19年,财政部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健全财政部“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机制
进一步推动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制度、台账制度、简报制度。一是组织召开财政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会议2次,及时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有关工作任务。印发财政部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和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部内分工方案,以清单方式列明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督促有关工作落实。《财政部传达学习贯彻6月25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情况》的上报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专报》采用。二是每季度末对财政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的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等各个小组出台政策、举办会议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并将有关情况在...
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19年,财政部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健全财政部“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机制
进一步推动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制度、台账制度、简报制度。一是组织召开财政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会议2次,及时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有关工作任务。印发财政部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和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部内分工方案,以清单方式列明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督促有关工作落实。《财政部传达学习贯彻6月25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情况》的上报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专报》采用。二是每季度末对财政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的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等各个小组出台政策、举办会议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并将有关情况在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全体
会上通报。三是编发财政部“放管服”改革工作简报7期,加强经验交流和学习,其中《财政“放管服”改革助力脱贫攻坚》《财政部适时修订部门规章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被中国政府网转载。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做好取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批和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有关工作,证券法实施后财政部本级仅保留彩票发行管理、设立免税场所、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等3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取消口岸出境免税店设立环节对企业的审批,实行特许经营,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将原有的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制定管理规定)调整为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公平竞争模式,即凡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且近5年有连续经营口岸或市内进出境免税店业绩的企业,均可公平竞标。
(二)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财政领域4项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和“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对“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和“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优化审批服务。制定《财政部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财政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财政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
(三)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取消申请材料中的各项证明,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或由有关人员出具书面承诺;进一步压缩法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进一步放宽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从业人员的条件。
三、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年度检查计划统一管理,有序轮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既确保监管全覆盖,又避免涉企检查过多过频。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重点单位的随机抽查。
(二)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财政部网站“放管服”改革专栏,公布财政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及时调整更新;制定《财政部“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配合国务院电子政务办做好目录清单导入、调整等工作。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财政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逐项分解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财政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暂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更名设立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落实中央机构改革精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69
神,在全国更名设立35个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职能由原来的以监督检查业务为主向日常管理和服务为主转变、以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前事中管理为主转变。
四、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在财政部门户网站首页优化“政务服务”版块,设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财政部政务服务旗舰店、网上服务大厅、办事指南、在线申报、在线查询、下载中心、放管服改革等8个专栏,方便群众在线查询办理,并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及时做好有关系统对接工作。
(二)组织清理证明事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开展“简证便民”,取消一批会计、资产管理领域的证明事项,改由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等信息或由有关人员出具书面承诺,并相应修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推动减税降费政策做实做细。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出台和实施五个方面的减税降费具体措施,包括:1月1日起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4月1日起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5月1日起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7月1日起实施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措施。二是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自6月1日起,对部分先进制造业行业放宽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为进一步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将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比例由10%提高至15%。三是报请国务院出台《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报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通知》,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机制及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做好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有力支持地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四是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减税降费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和实施效果评估,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二)重点整治不合理收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加强对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管理。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在中国政府网开通涉企收费投诉留言平台,加强社会监督;配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开展违规收费专项治理;配合民政部等部门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送审稿),围绕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费、提高收费透明度、健全长效机制等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二是清理口岸乱收费,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对各类口岸各环节收费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查处口岸收费
目录清单不完整不规范、假借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属于政府性收费性质的费用、违规扩大征收范围或提高征收标准等问题。各地按要求严厉查处一批乱收费行为,并出台多项降费措施;配合清理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进一步降低港口费用,建立口岸收费清单制度。三是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推动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从财税激励、银担合作、监管考核等方面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加大担保供给,在保障自身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逐步将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业务运作,为各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增信、分险;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对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补激励。四是深入开展减税降费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各地监管局和各地财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搞变通、打折扣或变换花样乱收费抵消减税降费效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确保企业切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综合治理力度,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切实加强会费管理,要求会费标准应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并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收取会费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会费票据,设立专账管理。
(三)做好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京沪两市政府,以参与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为契机,聚焦我国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加大改革力度,瞄准全球前沿水平,借鉴世界银行评估标准和国际先进经验,加强与世界银行沟通协调,积极对外宣介中国营商环境改革经验成效,成功推动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在2018年大幅提升32位的基础上,2019年再次提升15位至全球第31位,连续两年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
(四)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对标世界银行公共采购指标,印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采购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主要包括优化办事程序,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要求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推进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完善质疑投诉和行政裁决机制等,进一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工作要求,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的政府采购政策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问题。还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清理和纠正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五)完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副召集人作用,一是研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9年工作重点的通知》《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参与研究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
70中国财政年鉴
则(暂行)》,参与研究起草《关于全面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二是扎实推进部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公平竞争审查模块定位于公文起草审签流程的必经环节,运用信息技术和流程控制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现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查行为,提升审查效果。三是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财政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作为重要的法律风险和政策制定风险控制事项,在内部控制考核评价中予以重点关注。
(财政部条法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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