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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财政工作综述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严格执行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390.08亿元,为预算的98.9%,比2018年增长3.8%。加上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22196.75亿元,收入总量为212586.83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858.3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增长8.1%。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8.46亿元,支出总量为240186.83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276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309.47亿元,为预算的99.5%,增长4.5%。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194亿元,收入总量为92503.47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475.01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5115.15亿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74359.86亿元),完成预算的98.4%,增长6.9%。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8.46亿元,支出总量为110803...
全国财政工作综述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严格执行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390.08亿元,为预算的98.9%,比2018年增长3.8%。加上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22196.75亿元,收入总量为212586.83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858.3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增长8.1%。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8.46亿元,支出总量为240186.83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276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309.47亿元,为预算的99.5%,增长4.5%。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194亿元,收入总量为92503.47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475.01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5115.15亿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74359.86亿元),完成预算的98.4%,增长6.9%。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8.46亿元,支出总量为110803.47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8300亿元,与预算持平。中央预备费预算500亿元,当年未支出,全部转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9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168038.04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债余额限额175208.35亿元以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5330.46亿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440.47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01080.61亿元,增长3.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74359.86亿元。加上地方财政从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9002.75亿元,收入总量为194443.22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743.22亿元,增长8.5%。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93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4517.72亿元,增长12%。加上2018年结转收入360.4亿元和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21500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06378.12亿元。
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647.77亿元,增长13.7%。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39.78亿元,为预算的96.3%,增长0.1%。加上2018年结转收入360.4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4400.18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78.84亿元,完成预算的91.9%,增长3.9%。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113.3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065.45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4.23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大于支217.11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81.55亿元;单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合计35.56亿元,按规定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80477.94亿元,增长12.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2580.48亿元,增长11.4%。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065.45亿元和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21500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03043.39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8534.38亿元,增长14.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75753.6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71.82亿元,增长36.7%。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95.41亿元,增长6.6%。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35.96亿元,为预算的99.9%,增长23.3%。加上2018年结转收入6.7亿元,收入总量为1642.66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08.8亿元,完成预算的88.4%,增长0.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986.5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22.25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389.7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44.09亿元。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2335.86亿元,增长47.9%。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22.25亿元,收入总量为2458.11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08.86亿元,增长16%。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068.7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0.49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3152.13亿元,增长5.3%。其中,保险费收入59991.4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9103.12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4740.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增长10.9%。当年收支结余8411.3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6545.31亿元。
二、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
2019年,各级财政部门把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1月1日起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4月1日起实
施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6%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从10%降至9%。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2019年全年减税降费2.36万亿元,其中新增减税1.93万亿元。制造业及其相关环节增值税减税5928亿元,减税幅度为24.1%。民营企业合计减税1.26万亿元,占全部减税数额的65.5%。小微企业减税2832亿元,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纳税人达到626万户,享受增值税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新增456万户。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加上2018年10月1日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优化税率结构翘尾因素,合计减税4604亿元,使2.5亿纳税人直接受益。同时,为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各级政府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减收,努力实现预算收支平衡。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实施县级财政工资保障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统筹财政收支和库款管理,合理安排支出优先次序,切实兜牢县级“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
三、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强化投入保障,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1261亿元,增长18.9%。利用跨省域补充耕地收入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收入安排817亿元,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全国832个贫困县整合2019年各级财政涉农资金超过3200亿元。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294亿元,支持提前一年基本完成“十三五”规划建设任务。同时,及时研究出台对企业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等政策。二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扩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分两批将40个城市纳入黑臭水体治理示范政策范围。继续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加快推动形成长江大保护格局。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渤海综合治理,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三是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按照“开前门、堵后门”的思路,统筹做好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推动各地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闭环”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等相关工作。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允许专项债券用作符合条件的项目资本金,加快新增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券额度。推进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监督问责,建立终身问责、倒查责任机制,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同时,协助稳妥处置化解金融风险。
四、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融资支持,发起设立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设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二期基金。优化政策保障,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将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
全部制造业领域,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继续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巩固“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成果,支持提前完成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去产能目标。二是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持续加大科学技术投入,支持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和科技重大专项加快攻坚。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推进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完善科研经费后补助制度,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三是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新增支持58个开发区提升各类载体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打造不同类型双创载体。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累计支持超过5100家创业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支持59个市(州、区)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推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突出问题。
五、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支持生猪稳产保供,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二是推动实施重大区域战略。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财税政策,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新时代东北振兴,加强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深入研究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以及推进雄安新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的有关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财税政策制度体系。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促进提升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六、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一是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支出539亿元,增长14.9%,支持地方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超过1000亿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额扣减额度,扩大享受政策优惠的企业范围。二是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加快消除城镇“大班额”问题。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支持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目标顺利完成。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出台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方案,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至3.5%,扎实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推动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出台罕见病药品等增值税减免政策。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四是强化民生政策兜底。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水平和优抚对象等人群的补助标准,出台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断保接续等解困政策。五是加大基本住房保障力度。支持棚改开工建设316万套,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35.5万户,27个地区改造老旧小区352万户。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六是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持续推进全国5万余个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七、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积极推进分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等领域改革方案。推进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明确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二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进一步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推动重点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加强评价结果应用,不断压减低效无效资金。持续推进国债管理市场化改革,优化国债品种期限结构。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至40个中央部门和36个地方。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三是着力推进税制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初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资源税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草案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研究逐步健全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四是积极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国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积极推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完成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改制。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八、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一是稳妥应对中美经贸摩擦。财政部作为中美经贸谈判小组重要组成单位,全程参与磋商,为达成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作出积极贡献。按照中央部署适时发布关税反制措施,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支持受中美经贸摩擦影响企业职工分流安置、生活保障和促进就业创业有关政策落实。二是深化国际财经合作。成功举办第四次“1+6”圆桌对话会、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资金融通分论坛、第十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第二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首次中意财长对话、第八次中俄财长对话、第九次中印(度)财金对话、首次中沙财金分委会会议、第八次中巴(西)财金分委会会议等,进一步加强与主要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的宏观政策协调和财金合作。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东盟与中日韩、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财金合作机制,推动全球与区域经济治理改革。成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加强对新多边开发银行的政策引领,拓展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新空间。研究制定第二届国际进口博览会税收支持政策。加快推进中日韩
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积极参与全球税收治理,深度参与国际会计标准建设。三是持续推动改善营商环境。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京沪两市政府,推进了一系列改革,成功推动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2019年再次提升15位至全球第31位,连续两年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
九、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切实抓好预算执行。及时批复年初预算,加快转移支付预算下达,督促地方尽快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尽早发挥资金效益和政策作用。密切跟踪预算执行进展,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坚持能省则省的原则,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指导地方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做好预算调整工作。二是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预算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强化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动态监控,初步建成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三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开展预算审查工作,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沟通联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
(财政部办公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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