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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生产总值2339.07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06.33亿元,增长7.6%;第二产业增加值1026.50亿元,增长4.6%;第三产业增加值806.24亿元,增长12.9%。三次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21.6%、43.9%、34.5%。
兵团财政预算收入总计1063.8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55亿元,增加20.07亿元,增长18.85%。其中:税收收入67.76亿元,增加7.03亿元,增长11.58%;非税收入58.79亿元,增加13.04亿元,增长28.5%。上级补助收入689.16亿元,接收其他地区援助收入17.9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4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2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1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2.43亿元,其他调入16.02亿元,上年结转146.38亿元。财政预算支出合计892.8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2.36亿元,减少52.64亿元,下降5.6%。上解支出1.8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0.95亿元,扣除结转下年178.49亿元,净结余-7.54亿元,其中当年0.4亿元,历年-7.9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81.8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47.59亿元,增长4.2%;上级补助收入9.36亿元,上年结转24.08亿元,调入...
2017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生产总值2339.07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06.33亿元,增长7.6%;第二产业增加值1026.50亿元,增长4.6%;第三产业增加值806.24亿元,增长12.9%。三次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21.6%、43.9%、34.5%。
兵团财政预算收入总计1063.8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55亿元,增加20.07亿元,增长18.85%。其中:税收收入67.76亿元,增加7.03亿元,增长11.58%;非税收入58.79亿元,增加13.04亿元,增长28.5%。上级补助收入689.16亿元,接收其他地区援助收入17.9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4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2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1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2.43亿元,其他调入16.02亿元,上年结转146.38亿元。财政预算支出合计892.8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2.36亿元,减少52.64亿元,下降5.6%。上解支出1.8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0.95亿元,扣除结转下年178.49亿元,净结余-7.54亿元,其中当年0.4亿元,历年-7.9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81.8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47.59亿元,增长4.2%;上级补助收入9.36亿元,上年结转24.08亿元,调入资金0.8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55.7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6.03亿元,增长2.3%;上解上级支出4.61亿元,调出资金5.1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6.08亿元,扣除结转下年19.77亿元,净结余6.3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8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19亿元,比上年增长25.1%;上级补助收入17.17亿元,上年结转9.6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70.7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3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2.4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23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27.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其中:保险费收入152.8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70.74亿元,其他各项收入3.6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06.9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6%。本年收支结余20.26元,年末滚存结余147.25亿元。
一、中央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7年中央财政及国家部委拨款700.5亿元,剔除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保障性住房和上年落实调资政策翘尾等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加50.39亿元,增长7.8%。其中:综合财力补助211.6亿元,同口径增加15.67亿元,增长8%,确保了兵团各级干部职工收入政策落实,同时,新增机动财力5亿元,兵团可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专项资金488.91亿元,增加34.72亿元,增长5.9%,有力支持了兵团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188.82亿元,增加13.17亿元,增长8%,足额保障养老金调待政策落实。尤其是安排“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专项资金7.15亿元,将兵团比照中央下放企业给予政策补助资金。
二、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保障兵团各级运转。对兵团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额保障。二是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年初预算安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6.1亿元,支持“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三是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年初预算安排财政扶贫资金6.88亿元,增长23%。四是支持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统筹财力7.61亿元,支持生态功能区治理,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五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筹措资金全面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支持兵地融合,共同发展。支持推进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建设。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三、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和显著改善
2017年,兵团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722.3亿元,占到兵团财政预算支出的82%,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救灾和优抚工作,支持解决南疆就业难题。重点支持基层教育、科技创新和基层文化建设,支持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为提高职工群众的生活质量、改善居住环境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
兵团不断深化财政财务改革,强化内部预算管理,加大财政监督,各项财政财务工作逐步规范,为兵团建立财政体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7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兵团深化改革的意见,制定《兵团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主动配合自治区财政和国地税系统,摸清兵团辖区税源及税基,核实九个市财政基数。协助财政部出台相关文件,规范兵团财政体制。与财政部建立经常性沟通协调机制,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凝聚多方力量推动兵团财政改革。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研究对下财政体制,建立转移支付制度,试行兵团财政直管团场等改革都有突破性进展。
五、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积极开展审计整改、“小金库”治理、政府性债务等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年度预算平衡运行。坚持强化法治观念,规范理财行为,注重体制机制建立,政策制度完善、规矩程序执行,树立“大监督”理念,完善财政监督与预算编制、执行共同实施监督的责任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财政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升。重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扩大内需政策资金、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小金库”治理、公车治理等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农业保险补贴等问题专项检查,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监督检查的警示作用明显增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供稿,晏清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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