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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7677亿元,比上年增长3.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63.6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2562.7亿元,下降1.0%;第三产业增加值4050.8亿元,增长6.5%。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29326元,比上年增长3%。全年固定资产投资5696.3亿元,比上年下降40.3%。全年进出口总额341.7亿元,比上年下降23.9%。其中,出口123.7亿元,下降53.4%;进口218.0亿元,增长18.6%。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26.6亿元,比上年增长7.6%。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5.6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税收收入547.1亿元,增长10.4%;非税收入268.5亿元,增长2.9%。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07.3亿元,增长5%。其中:教育支出565.7亿元,增长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7亿元,增长2.6%;农林水支出519亿元,增长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3亿元,增长2.9%;节能环保支出103亿元,增长8.1%;交通运输支出289.9亿元,增长32.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5.6亿元,增长49.9%;住房保障支出133亿元,增长6.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6亿元,增长6.1%;公共安全和国防支出173亿元,增长8.6%;债务付息支出35.3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3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
2017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7677亿元,比上年增长3.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63.6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2562.7亿元,下降1.0%;第三产业增加值4050.8亿元,增长6.5%。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29326元,比上年增长3%。全年固定资产投资5696.3亿元,比上年下降40.3%。全年进出口总额341.7亿元,比上年下降23.9%。其中,出口123.7亿元,下降53.4%;进口218.0亿元,增长18.6%。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26.6亿元,比上年增长7.6%。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5.6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税收收入547.1亿元,增长10.4%;非税收入268.5亿元,增长2.9%。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07.3亿元,增长5%。其中:教育支出565.7亿元,增长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7亿元,增长2.6%;农林水支出519亿元,增长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3亿元,增长2.9%;节能环保支出103亿元,增长8.1%;交通运输支出289.9亿元,增长32.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5.6亿元,增长49.9%;住房保障支出133亿元,增长6.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6亿元,增长6.1%;公共安全和国防支出173亿元,增长8.6%;债务付息支出35.3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3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3.1亿元,同比增长2.5%;支出498.6亿元,增长38.6%。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亿元,同比增长44.6%,加上中央补助等,总收入26.3亿元;当年支出18.9亿元,下降39.1%。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27.5亿元,支出801.8亿元,累计结余756.5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同比增长11.7%;支出595.6亿元,完成预算的98.4%,同比下降6.9%。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071.7亿元,同比增长13.6%。其中:税收返还及一般性转移支付1219.9亿元,比上年增加126亿元,增长11.5%,占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总额的60%。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同比下降14.9%(主要是停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等因素);支出121.9亿元,完成预算的89.4%,同比增长35.6%(主要是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安排支出增加)。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21.9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7亿元、中央补助12.1亿元,总收入20.8亿元;当年支出17.1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9亿元,总支出20亿元,结转下年0.8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4.9亿元,支出232.8亿元,加上历年滚存结余342.3亿元,累计结余434.4亿元。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甘肃省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2299.5亿元,增加340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26亿元,中央转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14亿元)。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分配省级725.5亿元,增加138.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8.9亿元,专项债券30亿元);市县1574亿元,增加201.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9.1亿元,专项债券128亿元,中央转贷地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14亿元)。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为2067.2亿元,其中:省级722.6亿元,市县1344.6亿元,均在核定的限额之内。2017年,全省债务还本支出26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4.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2亿元)。
2017年,省级动用预备费1亿元,用于支持陇南暴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全省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5亿元,其中省级40亿元。至年底,全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规模为118.6亿元,占全省总支出的3.6%,其中省级83亿元,占当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含对下级转移支付)的3.1%。全省及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均在规定比例5%之内。
一、狠抓财政收支管理
坚持依法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强化收入质量管理,督促整改虚收空转行为。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547.1亿元,占67.1%,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紧盯中央政策取向,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当年中央下达甘肃省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178.6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722.7亿元,增长11.5%;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1.8亿元,增长20.3%。争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587.7亿元(新增债券326亿元,置换债券261.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67.7亿元,专项债券220亿元。同时,完善支出考核奖惩机制,采取预先通知、切块下达、预拨清算、盘活存量等措施,努力提高支出时效性。
二、着力推进脱贫攻坚
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多渠道增加财政投入,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一号工程”。各级财政筹集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增长35.6%。省级整合22个省直部门涉农资金576亿元,提前告知县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其中整合中央和省级34个专项146亿元直接切块下达到县,由县级政府根据脱贫攻坚规划自主安排使用。继续实施精准扶贫贷款等政策,财政累计贴息76.4亿元,撬动银行发放贷款1052亿元。投入63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和村内道路建设。筹措资金92.4亿元,支持10.9万户农村D级危房改造,实施5.7万户、24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得到巩固提升。下达资金2.1亿元,落实2.6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补助政策。提高村组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标准,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破解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投入不足问题。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全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等10类民生支出2610亿元,占总支出的79%;省级拨付资金243.5亿元,10件民生实事全部办结。筹措资金180多亿元,支持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和各类学生资助、减免学费等政策,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贫困村幼儿园建设,改善义务教育和高中、中职教育办学条件,加快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提高8%和22.6%;按5.5%的幅度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450元和50元。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薄弱学科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筹措资金155亿元,实施祁连山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污染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完成16.6万套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
四、推动经济加快发展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筹集资金,落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政策,支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革。累计投入资金144亿元,有效落实农业补贴制度、村集体耕地确权登记颁证等改革政策,推动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推广旱作农业、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着力扶持特色优势产业、戈壁生态农业和田园综合体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项政府性基金,取消或停征6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4项涉企收费,降低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全面落实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政策,共减轻企业负担320.48亿元。筹措资金184亿元,支持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兰州市节能减排、张掖市小微双创基地、白银市地下综合管廊、庆阳市海绵城市以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等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兰州新区及兰州、武威国际陆港建设。整合设立省级PPP项目引导资金,当年拨付8亿元,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公共服务领域和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撬动社会资本300多亿元。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规范投资运作模式,有力支持中小企业、商贸流通、技术创新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旅游产业等发展。落实科技创新各项政策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五、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各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明显提升、范围不断扩大、内容更加细化。配合省人大推动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拓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继续清理压减专项数量,省级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由90项归并到85项。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改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力度,省级收回资金25.8亿元,增加扶贫、教育、科技等重点领域投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现省级预算单位经济事业发展类专项绩效目标编报全覆盖,积极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实行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建立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督促整改违规担保举债问题;累计置换政府存量债务963亿元,每年可减轻利息负担24亿元;在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领域发行专项债券80亿元。积极支持推进司法体制、科技投入体制等改革。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闫树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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