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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重庆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500.27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39.62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8596.61亿元,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9564.04亿元,增长9.9%。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3689元,按美元计算,达到9433美元,比上年增长8.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17440.57亿元,增长9.5%。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67.67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全年进出口总额666.04亿美元,其中,出口425.99亿美元,进口240.05亿美元。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0%。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53元,比上年增长9.6%,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93元,比上年增长8.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38元,比上年增长9.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0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2亿元,同口径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1476亿元,同口径增长7.3%。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上年结转收入和调入资金等2959亿元后,收入总计521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6亿元,增长7.9%,加上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以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875亿元后,支出总计5211亿...
2017年,重庆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500.27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39.62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8596.61亿元,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9564.04亿元,增长9.9%。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3689元,按美元计算,达到9433美元,比上年增长8.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17440.57亿元,增长9.5%。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67.67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全年进出口总额666.04亿美元,其中,出口425.99亿美元,进口240.05亿美元。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0%。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53元,比上年增长9.6%,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93元,比上年增长8.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38元,比上年增长9.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0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2亿元,同口径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1476亿元,同口径增长7.3%。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上年结转收入和调入资金等2959亿元后,收入总计521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6亿元,增长7.9%,加上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以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875亿元后,支出总计521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51亿元,增长52.5%,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1121亿元后,收入总计337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82亿元,增长26.9%,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以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1190亿元后,支出总计337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7亿元,增长40%,加上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收入等21亿元后,收入总计14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9亿元,增长35.9%,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49亿元后,支出总计14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22亿元,同口径增长22.9%,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26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09亿元,同口径增长25.2%,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48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亿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13亿元后,支出总计1622亿元。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增强经济发展动能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各项财税政策,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将“放管服”改革要求与财政工作紧密衔接,通过营造优良的财税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活力、质量和效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活力、质量和效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把“营改增”、西部大开发、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清理政府收费项目,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继续取消(停征、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截至年底,市定收费项目减至10项,其中涉企收费减至3项。坚持实施社保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坚持税收依法征管,完善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优化征管服务,健全护税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实现依法征收。落实资金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科研机构创新能力提升,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新产品开发和供应链创新等。统筹资金5亿元,对192户企业新增研发投入、69户企业重大新产品研发、125户企业技术创新给予补助,对传统优势企业稳产促销增效进行奖补、对“双百”(100户重点工业企业和100户成长型工业企业)企业流动资金进行贷款贴息,不断激发企业活力。通过预算统筹安排、债券发行、市场化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公路、铁路、机场、水运、轨道、市政、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收储等重点项目实施。全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310亿元,其中,置换债券781亿元,有效地缓解了偿债压力,降低了利息负担;新增债券529亿元,支撑了全市铁路、轨道、土地收储等重点项目建设。落实政策和资金,支持重庆自贸试验区和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建设,融入国家区和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建设。实施贸易多元化试点、启运港退税试点,推动中欧班列常态化开行。发展总部贸易、转口贸易和服务贸易,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促进贸易便利化,助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化解过剩产能,统筹中央、市级资金,推动煤炭、地条钢去产能,累计化解煤炭过剩产能3000多万吨,钢铁产能1000万吨。支持国企改革,逐步剥离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和办社会职能,支持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减负松绑”,促进国有企业脱困发展。
二、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落实民生保障政策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足额兑现基本民生资金需求,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水平,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改善。“脱贫攻坚”投入稳中有增,落实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推进深度贫困乡镇、重点贫困村整体脱贫和贫困区县脱贫摘帽。支持18个区县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提高社保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足额兑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保补助、城乡救助等各项提标增支政策。通过财政贴息壮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分类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促进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教育投入,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公共实训基地、中职产教融合等项目建设,支持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发展;完善各教育阶段困难学生“奖、贷、勤、减、补”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困难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免除高中阶段困难生教科书费和学费,实施大学阶段困难生免(补)学费资助政策;实现高职生均财政拨款达标,引入绩效评价,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发展;落实边远贫困地区教师补助、培训等政策。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标准化;加大对重大文化惠民工程、重大文化活动的投入;支持公益性文化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普及推广全民阅读、全面艺术和全民健身;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实施文化消费惠民计划。加大生态保护建设投入,保障环境整治各项资金需求,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支持市和区县环保能力建设,完善环保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市级地下综合管廊、市级海绵城市试点。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农村危旧房改造,支持公(廉)租房建设和运营维护。支持特色小城镇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公共交通出行,完善公交企业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保障20亿人次绿色、快捷出行,2.5亿人次受益于免费优惠出行。
三、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财政改革
以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为导向,通过推行零基预算等制度,在预算编制、执行和公开等环节进行重大改革,应对财政收支矛盾,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预算编制公开评审制度,从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入手,在实行、执行和公开等环节进行重大改革,应对财政补授等组成联合评审组,对2018年37个部门的110多个重点专项开展公开评审,增强预算制度约束力。建立预算执行“零结转”制度,对部门年底未执行完的预算,全部收回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加大统筹力度,增强调控效能,防止财政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建立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动预决算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打造透明账本,同步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制政府与部门预决算,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以参阅资料的形式,向人大公开预算公开评审通过的重点专项资金及其用途;分地区、分项目公开转移支付预决算;将结转结余、预备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使用情况纳入公开范围;将重点支出预算及绩效情况向人大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初步构建起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大对专项转移支付改革力度,推动整合,简政放权,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已压缩至70余项,并纳入指标系统实行目录化管理;将专项转移支付中切块资金占比提高到2/3以上,增强区县资金统筹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启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对全市教育、科技、社保、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具体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各级分担情况进行摸底,形成改革总体方案,为理顺支出关系、优化财政体制打下基础。
四、规范财政管理,提升理财水平
坚持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统筹处理好点上突破和面上推进的关系,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制定《重庆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和日常管理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平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具体实施细则,细化清理整合“时间表”,明确转型发展“路线图”,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分类规范管理。落实中央六部委50号文和财政部87号文工作要求,清理整改不规范融资担保和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行为。深入实施绩效管理,对146个市一级预算单位和38个区县开展综合评价,对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转移支付、科技创新券等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开展市级单位“经营性资产、银行账户、自有收入”三项清理,全面摸清底数、理清改革思路,促进规范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市级全覆盖,12个区县完成改革试点。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领域和范围,推动事业单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大对政府采购参与主体的监管力度,强化源头和结果管理,简化流程、规范行为、提高效率;完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机制,将投诉问题前置处理,对重大投诉事项建立集体决策机制,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出台《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和《重庆市非税征管保障办法》,建立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征收管理系统,提升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水平。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开展全市1.2万家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基础性评价。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基建项目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
(重庆市财政局供稿,陶俊羊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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