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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广东省实现生产总值89879.23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792.40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38598.55亿元,增长6.7%;第三产业增加值47488.28亿元,增长8.6%。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4.2∶43.0∶52.8,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7477.96亿元,增长13.5%。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68155.9亿元,增长8.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5。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1320.35亿元,增长10.9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871.89亿元,非税收入完成2448.46亿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8.4%;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5037.48亿元,增长11.8%、增支1591.3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05.34亿元,增长13.3%;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34.36亿元,增长37.5%。省对市县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支出3987.07亿元,可比增长8%,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63.6%。其中,税收返还70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647.3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09.54亿元、债券转贷支出525.19亿元。
一、财政收支保持平稳运行
一是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密切关注收入情况,加强对非税收入占比较...
2017年,广东省实现生产总值89879.23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792.40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38598.55亿元,增长6.7%;第三产业增加值47488.28亿元,增长8.6%。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4.2∶43.0∶52.8,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7477.96亿元,增长13.5%。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68155.9亿元,增长8.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5。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1320.35亿元,增长10.9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871.89亿元,非税收入完成2448.46亿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8.4%;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5037.48亿元,增长11.8%、增支1591.3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05.34亿元,增长13.3%;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34.36亿元,增长37.5%。省对市县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支出3987.07亿元,可比增长8%,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63.6%。其中,税收返还70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647.3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09.54亿元、债券转贷支出525.19亿元。
一、财政收支保持平稳运行
一是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密切关注收入情况,加强对非税收入占比较高、上年收入负增长及进入2017年以来收入增长乏力地市的督促指导,加强与地市及执收部门的沟通协调,合法合规组织收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27年位居全国首位。二是加强支出管理。实施“三挂钩一通报”机制,开展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综合支出进度和存量资金考核,召开加快市县财政支出进度专题工作视频会议,并提请省政府专门召开支出进度会议,研究抓好预算支出工作,多措并举加快支出进度。三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制定实施《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的意见》,省级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腾出资金用于保障重点项目。加强民生支出保障力度,全年民生类支出完成10629.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7%,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从严控制一般行政性经费和“三公”经费增长,落实各项节支措施。省级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会议费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45亿元,同比减少8.43%。
二、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有效
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全年累计为企业减负超过2600亿元,其中落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粤十条”财税政策措施,新增减负600亿元。连续3年累计投入132.54亿元,支持全面完成工业技改三年行动计划,带动技改投资1.15万亿元。出资100亿元,推动整合组建总规模为500亿元的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珠西先进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新一代显示面板、4K电视推广应用、5G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全年支持广东省内企业开展了250多场境外展会活动,促进全省货物进出口增长10%,推动外贸转型升级。二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继续实施3年投入约1000亿元支持科技创新计划,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基础研究、重大科学工程创新与应用、创新载体与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等,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排名首次跃居全国第一位。全年投入24亿元支持3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出台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实施意见,改革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方式,赋予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三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和实施专项扶持,推动珠三角优化发展和落实粤东西北协调发展“三大抓手”,其中投入412亿元突出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采用“一事一议”“一项一策”等方式,完善省对欠发达地区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资本金出资政策。投入12.5亿元落实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督促各地抓政策措施落地,全年引进亿元以上的项目超过200个,推动高水平产业转移取得新进展。继续实施对新区税收返还政策,支持横琴新区、南沙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等重大平台发展,推动广东自贸区、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四是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实各级财政支持新时期脱贫攻坚一揽子方案,重点研究解决扶贫开发资金使用进度偏慢等问题,在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和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出一系列切实管用的措施,特别是围绕落实县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下放资金使用权限,解决扶贫资金在地方“不会用、不敢用、不想用”的问题,督促资金尽快到位生效。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试点,盘活扶贫资金及其他涉农资金,集中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计划投入100亿元推动组建全国首个规模达400亿元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2017年拨付首期30亿元,通过股权投资和组建子基金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农业发展。投入313亿元支持2277个省定贫困村建设示范村,并计划10年投入1600亿元,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行专项奖补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奖补资金由所在县自行确定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赋予县级资金分配自主权,引导基层落实主体责任。六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报请省政府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的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出台加强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意见,修订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管理制度框架和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省级指导督促力度,实行一地一策、分类指导,帮助预警地区化解债务风险,全省债务风险基本安全、总体可控。开展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和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融资行为清理整改,明确举债融资行为的政策边界和负面清单。同时,用好用足债券额度资源,全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86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961亿元、置换债券905亿元。规范开展PPP工作,全年省PPP项目库新增182个项目,总投资2910亿元。
三、民生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完善制度设计。再次修编《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明确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提出“十三五”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调整细化实施阶段、目标及措施。同时,贯彻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的要求,牵头组织实施104项基本公共服务。二是落实底线民生保障。累计下达中央和省财政底线民生保障资金176.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3.7%,继续巩固提升6类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确保全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做好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生活待遇保障、自然灾害救济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三是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广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从7月1日起全面实行全省统收统支统管,并制定实施省级统筹调拨资金办法、基金预算和财务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省级统筹调拨资金近70亿元,有效解决部分地区社保基金缺口风险。四是支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关于财政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2017-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安排约500亿元,其中2017年省财政投入96.4亿元,全面启动47家中心卫生院、16家县级中医院升级改造等项目。
四、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出台进一步完善省级预算管理的十条措施,从转变理财理念、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投入方式、加快支出进度、全面规范项目库管理、推进预算公开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省级预算管理制度。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衔接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资金管理和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二是加大财力统筹力度。通过清理处置历史形成的政府股权和可盘活的企业资产、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收回部门存量资金等,集中财力解决事关全省发展的重大问题。将15项省级财政出资的政策性基金按投向领域整合为基础设施投资、创新创业、产业发展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大基金,全省财政出资611亿元,放大到6250亿元,并拟定监督考核指导意见,推动基金发挥作用。整合优化专项资金结构,将49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为12大专项,聚焦落实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报请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政府财政权责划分改革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推动形成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坚持先行先试,组织在社会治安、城乡社区事务领域开展市县划分改革试点。落实国家部署的税制改革,拟定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标准,其中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推动环保费改税顺利实施;继续做好“营改增”试点,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成果进一步巩固,截至年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319.26万户,共减税894.24亿元;出台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辆车船税政策,将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降低到全国较低水平。四是深化财政资金管理改革。配合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实现省市县三级财政与人大联网。推进全省财政资金实时在线联网监督,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财政数据互联互通。印发全省财政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拓展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在省市县三级全面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将全省各级政府1.17万个部门和2.35万家预算单位纳入试点范围。五是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取消行政许可3项,现有财政行政许可4项,保留项目实现审批环节、审批时间和申请材料“三个减半”;向省直有关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转移、下放审批事项12项。推进政府采购简政放权,提高采购限额标准,简化审批审核程序,推进电子化采购。按照精简程序、提高效率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办文办事工作流程,推动建立运转协调、办事高效、服务规范的运行机制,财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一体化格局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机关建设加快推进。
五、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财政执行分析。落实财政分析监测机制,加强对各市报表数据的督促和审核,实行季末年末等关键时点每日一报制度,提高报送质量。修改完善大数据决策分析系统,推动预算执行信息更为精确、统一。研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自动生成系统,提高预算执行分析科学化、智能化水平。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做好财政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及会计信息质量、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及置换债券资金等重点检查,督促财政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对省本级及所有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预决算公开进行全面检查,落实2016年预决算公开检查情况整改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及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的12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11市6县、中央扶贫资金检查的9个地级市27个县区下达了处理决定。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印发实施《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控制和考核指标体系框架(试行)》《广东省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实施业务指南》等多项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加大对第三方机构的培育力度,完善财政绩效第三方评价机制。全年共组织对十件民生实事、到期专项资金等28类、200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由6个部门扩展到12个部门。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开展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专题研究,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意见。四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提出财政信息公开四项工作原则,明确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及要求,统筹推进预决算、专项资金、“三公”经费、政府采购、PPP项目等各类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预决算公开督促指导,截至年底,401个非涉密省级部门均公开了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402个非涉密部门均公开了上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全部市县均公开了本级预决算。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邓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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