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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青岛市实现生产总值11037.28亿元,增长7.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0.97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4546.21亿元,增长6.8%;第三产业增加值6110.1亿元,增长8.4%。固定资产投资7777.1亿元,增长7.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41亿元,增长10.6%。全市实现进出口总额5033.5亿元,增长15.7%。其中,出口额3031.8亿元,增长7.5%;进口额2001.7亿元,增长30.8%。实际到账外资金额77.4亿美元,增长14%。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763元,增长8.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176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64元,增长7.8%。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一)把强实体作为发展着力点,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加强“营改增”改革运行监测和评估分析,针对行业特点分类开展政策培训和纳税辅导,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巩固和扩大“营改增”政策效果,全市“营改增”改革工作获得省级表彰。积极推进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土地使用税优惠;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取消、停征、减免、调整22项收费和基金;降低工伤、失...
2017年,青岛市实现生产总值11037.28亿元,增长7.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0.97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4546.21亿元,增长6.8%;第三产业增加值6110.1亿元,增长8.4%。固定资产投资7777.1亿元,增长7.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41亿元,增长10.6%。全市实现进出口总额5033.5亿元,增长15.7%。其中,出口额3031.8亿元,增长7.5%;进口额2001.7亿元,增长30.8%。实际到账外资金额77.4亿美元,增长14%。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763元,增长8.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176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64元,增长7.8%。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一)把强实体作为发展着力点,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加强“营改增”改革运行监测和评估分析,针对行业特点分类开展政策培训和纳税辅导,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巩固和扩大“营改增”政策效果,全市“营改增”改革工作获得省级表彰。积极推进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土地使用税优惠;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取消、停征、减免、调整22项收费和基金;降低工伤、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全年共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超过180亿元。梳理、发布15类235项现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通过互联网、新闻发布会、微信二维码、“千企招商大走访”等途径广泛宣传,推动惠企政策及时落地。开展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试点,为396家次小微企业提供转贷资金43.4亿元。支持实施小微企业、制造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在全国首创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政策,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有效增加财政政策供给,全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出台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培育市场主体等财政政策,着力打造“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聚集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示范区等示范基地,对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以及集团化发展给予补助和奖励。出台支持实施精准招商政策,加大对总部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法人金融机构、旅游、外资企业以及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招引补助和奖励;建立社会化、商业化、市场化招商引资奖励机制;大力推动符合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方向重点行业领域的基础型、旗舰型、辐射型、财税型战略项目在青岛落地。积极支持科技创新,综合采用“拨、投、贷、补、奖、买”,推动股权众筹、投贷联动、银保合作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超过50亿元。推进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机制改革,简化项目预算编制、下放资金管理权限,最大限度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
(三)充分发挥统筹引导功能,集聚各类资金服务青岛发展。积极争取财政部对青岛市债券发行额度支持,合理制定债券发行计划,均衡发行节奏,最大限度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实现筹资渠道的拓展升级。首次将土地储备纳入专项债券范围,丰富债券品种。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已出资12.8亿元,参股设立子基金35只,总规模72亿元。子基金实际到位51.8亿元,对外投资31.8亿元,投资项目200余个,支持30余家企业成功迈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全市各级储备并纳入全国PPP综合平台项目66个,投资额1982亿元,涵盖环保、医疗、教育、交通、市政等领域,其中26个项目已开工。地铁4号线等5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第三批示范项目。
(四)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全面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补助、发展社会化服务等方式,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统筹11.4亿元,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建设高标准农田,筑牢增产增收基础。创新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组建青岛市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已为34个农业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积极争取列入全国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农机补贴品目由36个扩大到63个,补贴农机具5905台(套),4310户农户受益。
二、兜牢兜紧民生保障底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所需。2017年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1058亿元,比上年增加37.5亿元,占全部支出的75.4%。支持提高城乡低保、养老金等17项民生保障标准;新增普通高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民生意外综合保险补贴等5项民生保障事项,扩大农机购置补贴品目等2项民生保障范围。实施各类技能培训补助、融资服务补助、房租补贴,支持城镇新增就业71.5万人。支持提高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惠及全市90多万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三连涨”。支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普惠型机构养老,为2.4万名失能失智老人支付长期护理待遇2.6亿元。支持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惠及161.7万人。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病种及保障额度均居全国前列,医疗救助困难居民7.9万人。筹集资金132亿元,启动棚户区改造5万套(户),完成住房保障7000多套(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50户。
(二)建立包容、公平、普惠、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出台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政策,确立区市之间民生政策保障标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收入政策、机构运转经费基本保障标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五个基本统一”的政策导向,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均衡发展。
三、深化细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启动市与区(市)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规范统一市与区(市)的财政收入分配体制,并将车船税和交警部门执收的罚没收入下放区(市),进一步调动区(市)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增强基层财政的保障能力。对黄岛、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实行过渡期补助政策,维护区(市)的既得利益。
(二)进一步增强预算统筹能力。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排污费、水资源费“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由19%提高到22%。对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每项政府性基金累计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加快转移支付下达进度,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比例,进一步提高区(市)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支出预算执行全面提速。建立全面加快预算执行的督导督促新机制,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增长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促进作用。通过采取明确执行节点和进度目标、按月排名通报,与全市综合考核体系挂钩等措施,促进支出进度与时间进度相匹配。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加快置换债券的置换和新增债券的发行安排衔接,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环节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
(四)绩效管理提质扩围。全面建立新设评估、中期评估、年度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新机制,组织对市级专项资金实施“拉网式”绩效评估,将设立依据不充分、整体使用效益不高、绩效不明显的专项资金全部取消,将使用方向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整合归并。出台《青岛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将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并将批复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的重要依据。
(五)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构建多层次、多方式、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2017年,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资金12.3亿元,增长42%,购买主体涉及72个部门,购买服务事项2628项。
四、建立健全财政监管体系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一)加强税源监控监管,规范经济运行秩序。大力开展纳税排查并全面实施“异地经营纳税企业税源监管台账制度”,着力解决税源外流问题。牵头组织开展外地入青施工企业税源清查和地方纳税200强等重点企业走访服务等工作,帮助企业做好税收筹划、拢聚税源。健全区市间税源迁移监管工作机制,维护财源建设工作秩序。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切实维护《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权威性、严肃性。组织开展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决算情况审核等39项日常监督检查,政府采购、资产、预算绩效、债务管理情况等19项专项监督检查。强化信用负面清单应用效果,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2016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对10家项目单位的失信失范行为和个别区(市)的失责行为实施信用惩戒。
(三)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确保风险可防可控可化解。全市政府债务规模适当、风险总体可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得到有效保障。出台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级各部门风险评估、预警、应急响应等责任,为全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组建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1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为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并对全市政府融资担保行为、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融资行为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着力防范和化解存量隐性风险。
(青岛市财政局供稿,宋晓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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