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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财政收支稳中有进
2017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447.7亿元,增长9.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47.1亿元,增长9.5%。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78.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11.5亿元,增长10.7%,各项重点支出、应急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区域发展战略效应显现。赣江新区全年财政总收入增长18.6%,高于全省平均增幅8.9个百分点;南昌大都市区建设、九江沿江开放开发加速推进,两市财政总收入占全省总量的36.1%,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54个县(市、区)财政总收入增速比上年加快5.6个百分点。全省县级财政总收入2848亿元,占全省的82.6%,比上年提高12.4个百分点。其中:87个县(市、区)超10亿元,42个超20亿元,超50亿元的8个,西湖区继南昌县之后跨入百亿县(市、区)行列。
(二)中央支持力度加大。中央财政对江西转移支付2328.2亿元,增长8.5%。为支持江西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中央财政增加补助1.71亿元;从2012年起每年安排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6亿元,2016年起增加至8亿元。中央新增江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县7个,增加补助资金1.22亿元,增长16.6%。新增江西国家重点生...
一、财政收支稳中有进
2017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447.7亿元,增长9.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47.1亿元,增长9.5%。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78.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11.5亿元,增长10.7%,各项重点支出、应急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区域发展战略效应显现。赣江新区全年财政总收入增长18.6%,高于全省平均增幅8.9个百分点;南昌大都市区建设、九江沿江开放开发加速推进,两市财政总收入占全省总量的36.1%,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54个县(市、区)财政总收入增速比上年加快5.6个百分点。全省县级财政总收入2848亿元,占全省的82.6%,比上年提高12.4个百分点。其中:87个县(市、区)超10亿元,42个超20亿元,超50亿元的8个,西湖区继南昌县之后跨入百亿县(市、区)行列。
(二)中央支持力度加大。中央财政对江西转移支付2328.2亿元,增长8.5%。为支持江西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中央财政增加补助1.71亿元;从2012年起每年安排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6亿元,2016年起增加至8亿元。中央新增江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县7个,增加补助资金1.22亿元,增长16.6%。新增江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9个,补助资金18.47亿元,增长14.9%;下达江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6.17亿元,增长125%。支持江西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等办社会职能,补助资金30.43亿元。下达财政奖补资金20亿元,支持江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
(三)基层保障能力增强。省财政继续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市县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省对市县补助支出2133.2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22.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94.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15.5亿元。新增安排困难县市均衡性转移支付25亿元,总量达110亿元,均衡地区间财力差异;下达26.9亿元资金,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全流域生态补偿;省级新增乡村两级组织运转保障补助6.7亿元,总量达45.7亿元,增长17%,每个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平均补助标准分别为150万元(民族乡185万元)、11万元(民族村14万元)、9.5万元;下达8.22亿元奖励资金,鼓励县市提高发展质量;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及革命老区加快发展,下达赣州、吉安、抚州3市转移支付15.95亿元。
二、支持发展加力增效
(一)突出创新引领。持续加大科技专项经费投入,全省科学技术支出增长44.5%;安排13.3亿元实施“5511”工程(新建50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载体,新增50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和团队,实施100项重大科技专项,新增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国制造2025”。继续做好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化解工作,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拨付1.5亿元设立规模为7.5亿元的省级人才创新创业引导基金,支持全省招才引智。
(二)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运用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全年为企业减负超1000亿元。
(三)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成功发行1215.6亿元政府债券,新增债券重点支持扶贫、棚户区改造、铁路、普通公路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发展升级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完成1000亿元募集,11支子基金落地运作,总规模425.7亿元。财政部门推广应用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475个,投资额3116.3亿元。
(四)帮扶中小微企业。“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全年发放贷款636亿元,省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51.5亿元。筹集60亿元开展投贷联动金融创新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发放无抵押无担保政府采购信用贷款1.5亿元。推进省市县三级农业担保体系建设,放款总额5.8亿元。
三、民生保障力度加大
在连续十年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2017年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共筹集财政性资金约1400亿元,50件惠民实事圆满完成,全省用于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领域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8.9%,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一)推进就业创业。安排14.5亿元,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等就业创业工作。全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0.6亿元,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6.4亿元,扶持个人创业、带动就业46.9万人次。
(二)坚持教育优先战略。鼓励和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覆盖。发展职业教育,省属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分别提高到0.5万元和1.2万元。安排20亿元支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连续第1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年人均补助450元。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金。安排72.7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
(四)持续提高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城乡低保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350元和225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分散供养月人均标准分别提高到425元和320元。统筹做好救急难工作,全力保障应急救灾支出需要。同时,大力支持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
(五)着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级预算新增安排专项扶贫资金9.2亿元,总量达到26.6亿元,比上年增长52.8%;扶贫支出增长71%,24个国定贫困县资金整合率99.85%,支出率为96.79%。省财政承担易地扶贫搬迁70亿元贷款和10亿元专项建设基金借款的还款责任,融资130亿元支持全省贫困村退出及巩固提升工程。
四、财税改革稳步推进
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省级部门预算项目库,省市县全面推开预决算信息公开。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改革平稳运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顺利启动。大力推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出台38项管理办法,省级政府部门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省各级部门一般性支出达到压减5%以上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完善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出台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加大扶贫投入,推进58个资金整合县全部制定年度统筹整合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赣州、吉安、抚州三市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统筹资金143亿元。推进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试点,12家试点法院、检察院纳入省级预算管理,及时批复部门预算,足额安排员额制工资套改增资经费和绩效考核奖金,督促各地做好其他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工作。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管理”,完成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建设,并上线运行。会计人才培养取得新突破,首次开展正高会计师的评审工作。
五、财政管理规范高效
开展民生资金、预决算信息公开等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回头看”;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加大问题整改和问责力度。修订完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3项公务支出制度,省市县全面上线运行公务消费网络监管系统,2.5万户预算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全省“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压减15.4%。选择医疗卫生等16个民生项目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的反馈应用、整改落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成立省级领导小组,出台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债务管理情况列入省对市县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对纳入风险预警和风险提示的市县集中进行约谈。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出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办法。
(江西省财政厅供稿,黄平、廖乐逵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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