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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安徽省实现生产总值27518.7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11.7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13486.6亿元,增长8.6%;第三产业增加值11420.4亿元,增长9.7%。固定资产投资29186亿元,增长11%。进出口总额536.4亿美元,增长20.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192.6亿元,增长11.9%。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2%。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63元,增长9.3%。
全省财政收入4858亿元,增长11.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12.4亿元,为预算的101.3%,增长7.9%。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92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等收入1529.5亿元,收入总量为7262.9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04亿元,增长12.3%,加债务还本等支出970.6亿元,支出总量为7174.6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88.3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2332.5亿元,16个市财政收入超100亿元,54个县(市、区)财政收入超10亿元。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推进“去降补”。累计拨付31.7亿元,完善化解过剩产能省级专项奖补资金政策,强化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资金监管,推进化解煤炭、生铁、粗钢过剩产能。投入143.1亿元推进棚户区改造,将货币化安置与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和政...
2017年,安徽省实现生产总值27518.7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11.7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13486.6亿元,增长8.6%;第三产业增加值11420.4亿元,增长9.7%。固定资产投资29186亿元,增长11%。进出口总额536.4亿美元,增长20.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192.6亿元,增长11.9%。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2%。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63元,增长9.3%。
全省财政收入4858亿元,增长11.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12.4亿元,为预算的101.3%,增长7.9%。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92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等收入1529.5亿元,收入总量为7262.9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04亿元,增长12.3%,加债务还本等支出970.6亿元,支出总量为7174.6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88.3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2332.5亿元,16个市财政收入超100亿元,54个县(市、区)财政收入超10亿元。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推进“去降补”。累计拨付31.7亿元,完善化解过剩产能省级专项奖补资金政策,强化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资金监管,推进化解煤炭、生铁、粗钢过剩产能。投入143.1亿元推进棚户区改造,将货币化安置与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和政策性贷款挂钩,对货币化安置比例较高的市县给予倾斜。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省减免税费987.1亿元,其中减税920.3亿元。通过省级预算安排、争取中央支持,累计下达444.6亿元,支持水利、公路、地方铁路、水运、民航及引江济淮、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定向承销和公开招标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62.1亿元,保障在建和新建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重大政策落地、重大项目实施、重要领域发展,拨付支持重点产业和经济发展资金205亿元。推广PPP模式,至年底,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259个,总投资2706亿元,项目落地率74.5%,国家级贫困县PPP项目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全省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388个,涉及资金107.9亿元。统筹20.3亿元,以风险补偿、增量奖励等方式,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为11.2万户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1822.6亿元,帮助1.5万户企业周转资金749.3亿元,安排续贷过桥资金10亿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统筹工业转型升级和工业投资综合奖补等专项资金23.7亿元,推动制造业做大做强和提质增效。省级设立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国声谷”建设,引导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三)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省级“三重一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专项资金由40亿元增加到60亿元,扶持2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16个重大工程、18个重大专项建设,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实现较快增长。安排13亿元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205个省重大科技专项、48个科技团队、46家创新平台、85家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安排8.3亿元,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以及核聚变主机关键系统等重大科学装置建设,加快建设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促进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企业发展。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扩大高校科研院所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和财务自主权,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改革无形资产管理、推进股权激励机制,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升级版等重大工程。省级人才专项资金增加到4.9亿元,加大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发展整体性平衡性
(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时发放财政补贴资金72亿元。拨付36.6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416.1万亩,持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探索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新增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从新增地方债切块30亿元重点用于灾后水利建设,加快提升水利工程防洪减灾能力。新增省农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6.3亿元,推动农业担保体系建设,推广农业“劝耕贷”担保模式,省农业担保公司累计为7355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35.2亿元。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率调整机制,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提供风险保障600亿元,稳定农业生产。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实验省建设,促进支农政策的集成链接、发挥整体效应。支持推进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引导社会投入,加快建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护长效机制。统筹安排15.5亿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投入7亿元推进20个县(区)718个村开展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投入6.7亿元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安排13.2亿元支持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村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动态增长机制。
(二)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安排美丽乡村专项资金13.4亿元,整合涉农资金62.8亿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安排17.1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推进“三河一湖一园一区”(皖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淮河生态经济带、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巢湖流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大黄山国家公园;大别山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建立综合奖补机制,推动各地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支持全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统筹安排6亿元加快推进长江、巢湖、淮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安排3.5亿元提前淘汰黄标车,加大退耕还林还湖力度,支持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统筹安排18.6亿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等资金,引导带动社会投入近60亿元,秸秆综合利用明显提高。继续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探索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建立健全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补偿机制,累计投入补偿资金39.5亿元,带动试点项目投资120.6亿元,推动建立新安江绿色发展基金,生态补偿政策效益初显。
(三)支持区域一体发展。统筹10.5亿元,继续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实现财政区域支持政策全覆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合肥都市圈一体化、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北工业园区、南北合作共建产业园、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中新苏滁产业园、郑蒲港、城镇“五统筹”、新型城镇化试点省、特色小镇等建设。拨付5.6亿元,推动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合肥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对省级服务贸易特色出口基地、企业在省内口岸等货物仓储费用、企业对外投资等通过补贴、贴息、出口信贷等方式给予支持,促进企业走出去。统筹3.9亿元,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和进出口结构调整。
三、保障改善基本民生,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加大基本民生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省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5%以上,“三公”经费下降5.4%;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投入民生工程资金940.6亿元,增长13.9%;强化资金筹措管理,加强项目跟踪调度,健全完善省人大省政协视察巡视长效机制,33项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二)支持脱贫攻坚。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严格落实专项扶贫资金与地方财政收入增量安排机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118.6亿元、增长22.8%,并从新增政府债中切块安排31亿元、从市县存量资金中盘活安排16亿元,整合涉农资金163.2亿元、增长85.9%,用于脱贫攻坚。支持贫困县公益性项目建设,对中央预算内投资原由县级承担的配套资金由省级全额予以保障。探索健康脱贫工程政策体系,出台深入推进产业脱贫工程、防范返贫确保稳定脱贫和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意见,修订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扶贫资金支出按月通报、季度约谈和绩效挂钩三项机制,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拨付,全面下放资金项目审批权,推行资金使用负面清单,推进财政支持精准扶贫、监测评估、防范返贫、责任落实全覆盖。
(三)推进就业创业。安排专项资金9.7亿元推进技工大省建设,支持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现代技工教育等工程项目,促进技工队伍扩大规模、提升质量。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3.7亿元,支持开展就业扶持工程,购买公益性岗位保障困难群众稳定就业,支持搭建创业服务云平台,就业创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深化创业贷试点,累计支持项目508个,直接引导银行发放贷款3.7亿元,间接引导企业再融资1.8亿元,带动就业9390人。
(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省级安排教育资金116.1亿元,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点在线课堂建设全覆盖、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域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落实国家生均拨款等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43元,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落实困难群体代缴政策,不断提升养老保障水平。投入5.6亿元保障159.9万人享受高龄津贴、42.8万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289元,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文化信息共享工程、送戏进万村、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活动,支持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省市县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全覆盖。
(五)支持公共安全建设。统筹资金支持科技强警、反电信诈骗等,推动完善社会纠纷化解机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建立符合审判、检察业务特点的支出分类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经费供给定额化和标准化,支持开展铸安行动,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推进平安安徽建设。
(六)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省医药卫生支出597.8亿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年人均50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每常住人口年人均450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保障体系,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可及性不断提高。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公立医院化债奖补制度,安排5亿元新增债券额度、1亿元专项奖补资金用于全省公立医院化债,并对贫困县给予倾斜。
(七)推进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6.5亿元,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和新设引进金融机构奖励政策,带动直接融资增长34.4%。落实支持企业上市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政策,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做好全省近400家地方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收集、审核和汇总工作,支持深化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做好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备案和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
(一)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出台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全省收入预期管理机制、预算执行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以及预算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约谈制度,从严从紧控制预算追加,强化支出提速提效,实现“预算一年,一年预算”。滚动编制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加强项目储备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持续拓展预算评审,通过专家集中评审、网络评审、联合评审、第三方机构评审等方式,公开评审新增安排、专业性较强、社会关注的预算项目72个,涉及金额86.6亿元,预算安排47.7亿元,审减率44.9%;部门整体支出2个,涉及金额20亿元,预算安排12.8亿元,审减率36%,预算编制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规范省级预算管理的工作意见,制定省级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3905个项目纳入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实现规范入库、滚动管理,提高部门预算安排的可执行率。推进预决算公开,130家省级公开单位、16个市105个县区依法及时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拓展延伸至全省所有部门单位,更加全面准确反映整体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二)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比照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方案,调整省对市县增值税返还办法,保障市县既有财力,调动市县发展经济和培植财源的积极性。省对下专项资金全部制定管理办法,实现“一个(类)专项、一个办法”,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压减到91项。下放项目和资金审批权,建立健全省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并对外公开,实现清单之外无专项。
(三)推进税制改革。推进“营改增”试点,简并增值税税率,降低农产品初加工等行业增值税税负,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增值税优惠政策,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68.7万户,累计为企业减税177.7亿元。建立环保税开征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科学制定全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开征,地方税体系进一步健全。
(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出台推进2018—2020年财政绩效管理意见,建立覆盖所有部门(单位)和财政资金并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绩效管理体系。扩大预算绩效目标覆盖面,推动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全覆盖。规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由重点项目评价逐步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财政政策项目,省本级选择21个重点项目、4个部门整体支出、粮食产业化等3项政策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7亿元。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转移支付分配、债务额度分配挂钩机制,依据评价结果调整项目预算资金规模。
(五)推进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对政府举债实行限额管理,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题的举债融资机制,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依法界定地方政府债务边界,组织开展违规担保举债融资清理整顿工作,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考核和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经财政部核定,并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意,2017年安徽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622.1亿元,至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5823.4亿元,未超过核定限额,债务率为58.2%,负债率21.2%,政府债务规模基本适度,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制定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国资预算收支管理,建立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季报制度,累计收缴国有资本收益14.3亿元,比年初预算超收3.1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达到19%,更多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做好省属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工作,开展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落实情况自查,统筹资金15.2亿元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推进国企改革进程。
五、强化财政基础管理,优化财政服务水平
(一)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动态调整财政权责清单,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合法性审查203件,制定完善财政制度259件,对1000余件制度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加强涉法涉诉事项管理,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审查咨询160件(次),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8件,及时化解行政纠纷。
(二)严格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开展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决算公开、政府债务、预算编制执行、专项资金等五项重点工作专项检查,开展会计监督,组织开展财政扶贫资金集中检查、财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专项工作。以内控制度执行为重点,推进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加强内控建设,加强财政系统内控管理。制定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省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上线运行,同步推进市县预算联网监督试点。建立审计重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报送制度,完善审计联系协调、整改责任、跟踪检查等机制,对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细化整改任务,并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选取25个省直部门及11个市、县(区)开展政府资产报告编制试点,落实资产出租收益监缴制度,资产收益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7.1亿元全部及时上缴国库。全面加强资产配置管理,严格行政事业资产出租出借处置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审批。
(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简化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资金支付流程,健全政府采购通报、会商、约谈、责任落实等机制,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组织开展全省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督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推广“政府采购+互联网”和网上商城采购、累计交易1.5亿元。
(五)加强会计行业管理。全面贯彻新《会计法》,推进实施政府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组织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内部控制报告制度,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废止、修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会计建设,改革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价标准,开展会计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放宽会计师事务所准入条件,新设、变更会计师事务所84户。
(六)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推进地方预算综合管理、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等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主体建设,提供线上线下整合结算服务。升级改造平台一体化、涉企管理、政府采购等信息系统,编制信息化项目管理操作规程,开展财政信息化建设情况统计,全面清理“僵尸”信息系统,有序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安徽省财政厅供稿,蔡功伙、牛阵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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