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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宁波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846.9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4.1亿元,增长2.4%;第二产业增加值5105.5亿元,增长7.9%;第三产业增加值4427.3亿元,增长8.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009.6亿元,增长3.5%。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7600.1亿元,增长21.3%,其中出口4984.2亿元,增长14.3%;进口2616.0亿元,增长37.3%。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233元,增长7.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656元,增长7.9%,扣除价格指数,实际增长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71元,增长8.0%,扣除价格指数,实际增长6.1%。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2416亿元,增长1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45.0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9%,增长10.9%;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71.04亿元和转移性收入367.33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等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7.44亿元,调入资金105.0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8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883.4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0.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8.2%,增长9.4%;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50.04亿元和转移性支出222.84亿元(其中:出口退税专项上解等上解支出65.48亿元,安排预...
2017年,宁波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846.9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4.1亿元,增长2.4%;第二产业增加值5105.5亿元,增长7.9%;第三产业增加值4427.3亿元,增长8.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009.6亿元,增长3.5%。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7600.1亿元,增长21.3%,其中出口4984.2亿元,增长14.3%;进口2616.0亿元,增长37.3%。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233元,增长7.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656元,增长7.9%,扣除价格指数,实际增长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71元,增长8.0%,扣除价格指数,实际增长6.1%。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2416亿元,增长1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45.0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9%,增长10.9%;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71.04亿元和转移性收入367.33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等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7.44亿元,调入资金105.0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8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883.4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0.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8.2%,增长9.4%;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50.04亿元和转移性支出222.84亿元(其中:出口退税专项上解等上解支出65.4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36亿元,结转下年61亿元),支出合计1883.44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宁波市2017年征收的非税收入972.4亿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管理的非税收入为201.3亿元。
一、增强组织财政收入能力
一是把握收入预期。围绕市委市政府“双底线”考核管理目标,强化与国税、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三方联席分析,深化市县(区)分局三级纵向联动分析,加强收入的跟踪监控与动态管理,提高组织收入预见性。特别是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在全面实施“营改增”后,顾大局、识大体,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全年共组织收入629.56亿元,同口径增长19.9%,为实现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均衡入库作出积极贡献。二是夯实收入基础。坚持厚植财源建设不动摇,发挥产业集聚区平台优势,促进一批优势产业大项目、大企业提质增效,以产业大发展带动财源大建设。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六家重点企业实现地方收入125亿元,增收6亿元,有力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结构性减税轻费政策,全年共为企业减免各项税费395亿元,降低企业成本,增强发展后劲。三是挖掘收入潜力。做精做细风险监控分析,改进风险应对方式,全年补缴收入6.2亿元。加强个人所得税源泉管理,实现股权转让收入24亿元。发挥数据管税作用,通过以地控税、两税比对等方式,实现堵漏增收7亿元。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抽查自查,全年查补收入1.6亿元。
二、提高服务大局水平
一是保障重点项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加大对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棚户区改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安居美居宜居等重点工程项目的投入力度,市本级安排78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内统筹安排108亿元用于宁波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加快动能转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安排科技支出12.8亿元用于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加大创新创业主体培育力度和科技金融发展。三年筹集资金9亿元用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打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推动绿色发展,投入资金2.7亿元用于生态环境治理。制定财政金融扶持政策,支持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和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建设。三是突出公共导向,改善民生福祉。坚持节用裕民的原则,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5.9%,将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教育、文化、医疗、社保、体育等方面,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3.5%,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财税改革创新
一是全面启动财政管理改革。按照管办分离、前台受理、后台复核的原则,重新拟定财政内部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重塑财政工作业务流程,搭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位一体”的组织框架体系,提升财政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支出标准化建设,实行项目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支出经济分类预算管理。修订市级财政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去年全市累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32亿元。二是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信息共享,打造信用管理、大数据管理以及自助办理模式,推广和应用宁波地税自然人移动办税APP,实现纳税人免跑腿、零上门。健全财税12366服务热线网络体系,实现财税问题咨询“最多拨一次”。在企业和群众赴财政局办理的75项事项中,18项已实现零跑腿,56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三是全面实施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市局主导、统筹推送、两级管理、分类应对”的风险管理模式。全面深化国地税合作,推广“一窗一人一机”国地税联合办税模式,实现纳税人“进一个厅、办两家事”。
四、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一是推进PPP工作,建立PPP项目入库集体会审制度,完善PPP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入库项目规范性,共38个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项目落地率达68.4%。推进PPP基金运作,拓展PPP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扩大投资范围,有效发挥标尺带动作用。二是推进产业基金建设,完善制度,制订基金绩效评价办法,推进产业基金投资运营。市县两级共设立产业发展基金21支,总规模179亿元。三是加强债务管理,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制定债务应急预案,开展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及预警工作,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举债融资机制,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加大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力度,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累计发行两批政府债券共计432.1亿元。开展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融资担保专项清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
(宁波市财政局供稿,翁公羽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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