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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江苏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5900.9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76.7亿元,增长2.2%;第二产业增加值38654.8亿元,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43169.4亿元,增长8.2%。全省人均生产总值107189元,增长6.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3000.2亿元,增长7.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737.4亿元,增长10.6%。进出口总额40022.1亿元,增长19.0%。其中,出口总额24607.2亿元,增长16.9%;进口总额15414.9亿元,增长22.6%。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7%,其中城市上涨1.8%,农村上涨1.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024元,增长9.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622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58元,增长8.8%。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71.53亿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6484.33亿元,非税收入1687.2亿元,税收占比79.4%。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22.18亿元,增长6.4%。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7005.8亿元,增长15.8%。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7559.24亿元,增长21.9%。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8.64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16.29亿元,收入共计184.93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9.32亿元,加调出资金34.55亿元,当年支出共计173.87亿...
2017年,江苏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5900.9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76.7亿元,增长2.2%;第二产业增加值38654.8亿元,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43169.4亿元,增长8.2%。全省人均生产总值107189元,增长6.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3000.2亿元,增长7.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737.4亿元,增长10.6%。进出口总额40022.1亿元,增长19.0%。其中,出口总额24607.2亿元,增长16.9%;进口总额15414.9亿元,增长22.6%。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7%,其中城市上涨1.8%,农村上涨1.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024元,增长9.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622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58元,增长8.8%。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71.53亿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6484.33亿元,非税收入1687.2亿元,税收占比79.4%。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22.18亿元,增长6.4%。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7005.8亿元,增长15.8%。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7559.24亿元,增长21.9%。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8.64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16.29亿元,收入共计184.93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9.32亿元,加调出资金34.55亿元,当年支出共计173.87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361.27亿元,增长6.3%。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006.03亿元,增长6.3%。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2092.8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194.3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898.55亿元。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一)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超过1300亿元。对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钢铁、煤炭等行业企业给予奖补。大力支持补齐民生、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等发展短板。
(二)支持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安排专项资金189亿元,支持“一中心”、“一基地”建设。加大对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等重大载体的支持力度。建立企业研发和工业企业技改普惠制奖补政策体系。制定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计提使用管理规定。综合运用股权投资、担保补贴、保费补贴、风险补偿、融资增信等手段,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加快发展。在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下,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不断提高。
(三)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下达218亿元,支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水利重点工程、社会事业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围绕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的目标,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特色小镇和重点镇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四)推动区域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大力支持扬子江城市群和江淮生态经济区、沿海经济带、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发展,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积极争取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安排200亿元支持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出台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创建19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支持特色小镇和旅游风情小镇创建。推进实施田园综合体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工作。
(五)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用好政府投资基金工具,省级已设立各类基金11支。省政府投资基金累计对外认缴出资200.7亿元,发起设立或出资参与基金50支,基金总规模超过2100亿元,已投资126个项目。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出台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的意见、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实施意见。组建总规模45亿元的中政企江苏省PPP合作基金。全省PPP入库项目633个,总投资超1.25万亿元,已有249个项目落地实施。完善政银合作融资支持政策,运用科技贷款资金池、“小微创业贷”、“苏科贷”、“苏微贷”、“人才贷”等产品,为创业创新提供了有力的融资支持。
二、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推动全省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连续七年大幅度提高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基本标准,2017年提高到1.2万元,支持国家“双一流”、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完善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激励机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和医联体建设,推动江苏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实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47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60元。省级财力安排15亿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全面落实基本药品零差价政策。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要求完善省级统筹制度,科学确定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并健全低保准入和退出机制。省级财力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超130亿元,强化社会政策托底保障。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上调6.4%,自2017年7月1日起全省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10元。提请省政府确定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1000亿元。
(四)支持精准扶贫。以低收入人口长期、稳定、直接受益为原则,以年收入6000元以下农村低收入人口为帮扶重点,进一步集中资源、分类施策,激发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2017年省财政安排12.8亿元,支持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完善财政扶贫政策体系,对低收入人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资金以“实名制”全部落实到帮扶对象,并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超过60万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
(五)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以天蓝地绿水清为目标,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安排110亿元,支持“263”专项行动(两减: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六治:治理太湖水环境、生活垃圾、黑臭水体、禽畜养殖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和环境隐患;三提升: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按照国家和省最新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继续实施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实现跨界水体类型全覆盖。全面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符合江苏实际的现代财政制度
(一)调整完善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提请省政府下发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文件,并及时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促进财力向市县倾斜,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转移支付制度,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比例达到1:1,约50%省级专项转移支付实行因素法分配。健全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市县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增加到70亿元。探索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在工商、质监、食药监、安监、审计等领域,率先开展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划分改革试点。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和统筹使用力度,全年全省累计盘活近2000亿元。建立横向连通、纵向贯通的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县级以上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初步建成。
(三)全面落实国家税制改革部署。营改增平稳运行,全年减税超过790亿元。研究出台支持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推动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等重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着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打好防范化解重点风险攻坚战,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规范政府融资行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意见》,督促有关市县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完善“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守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红线,依法开展存量债务置换,严格管控增量债务,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初步建立覆盖全省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实行风险预警结果与市县新增债务限额分配相挂钩。全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878亿元,成功发行江苏省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370亿元。
四、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推进财政依法规范管理和创新创优
(一)提升专项资金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省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数量较2012年启动整合时减少70%,原则上每个部门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不超过3个。改革对竞争性领域的支持方式,取消“小、散、乱”以及效用不明显的专项,加大资金改基金的力度,扩大财政支持效果。严格省级涉企资金的设立,推行信用承诺制和运用涉企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省级涉企资金项目信息的历史追溯和比对验证,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效率。实施省级农业“大专项+任务清单”改革。
(二)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全面实现省级行政和参公单位基本账户零余额化管理。推进省本级国库现金和财政专户间隙资金存放公开招标,江苏省在财政部库款管理考核中位居前列。制定《江苏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强化乡镇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在13个县(市、区)实施村级集体资金乡镇财政所管理试点。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组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等清查,在全国首创向省级文化体育企业派出监事会和专职监事。出台《江苏省“十三五”会计人才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建成覆盖全部财政性资金、辐射所有预算单位的财政一体化业务平台。
(三)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围绕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财政政策和重点民生支出,开展60项财政监督检查并强化监督结果的跟踪落实。出台《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规程》,强化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省领导多次在我厅相关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报告上作出批示。
(四)推进财政部门依法理财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六位一体”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财政厅荣获江苏省政府法制创新奖,相关做法被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向全省推广。《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实施。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财政厅“政务服务旗舰店”上线,开通“江苏财政”微信公众号。
(江苏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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