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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大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363.9亿元,同比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7.1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3052.6亿元,增长8.3%;第三产业增加值3834.3亿元,增长6.4%。全部工业增加值2485.9亿元,增长9.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2%。固定资产投资1652.8亿元,增长1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22.5亿元,增长9.2%。自营进出口总额4132.2亿元,增长21.7%。其中,进口2386.4亿元,增长33.6%;出口1745.8亿元,增长8.5%。
大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7.64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市本级收入270.65亿元,下降1.4%;县区级收入386.99亿元,增长14.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9.84亿元,增长5.7%。其中,市本级支出392.55亿元,下降1.7%;县区级支出527.29亿元,增长12.0%。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7.64亿元,加上中央和省对大连市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276.1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53.6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55亿元、调入资金等33.38亿元,收入总量为1385.3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9.84亿元,加上上解中央和省支出46.2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54.0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24亿元,支出总量为1385.38亿元。收支总量相等,做...
2017年,大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363.9亿元,同比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7.1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3052.6亿元,增长8.3%;第三产业增加值3834.3亿元,增长6.4%。全部工业增加值2485.9亿元,增长9.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2%。固定资产投资1652.8亿元,增长1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22.5亿元,增长9.2%。自营进出口总额4132.2亿元,增长21.7%。其中,进口2386.4亿元,增长33.6%;出口1745.8亿元,增长8.5%。
大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7.64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市本级收入270.65亿元,下降1.4%;县区级收入386.99亿元,增长14.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9.84亿元,增长5.7%。其中,市本级支出392.55亿元,下降1.7%;县区级支出527.29亿元,增长12.0%。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7.64亿元,加上中央和省对大连市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276.1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53.6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55亿元、调入资金等33.38亿元,收入总量为1385.3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9.84亿元,加上上解中央和省支出46.2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54.0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24亿元,支出总量为1385.38亿元。收支总量相等,做到收支平衡。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99.81亿元,增长22.6%;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89.15亿元,增长12.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9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95亿元,收入总量为1.86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58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8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47亿元,支出总量为1.86亿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62.7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40.45亿元,当年结余22.34亿元。
一、统筹政府财政资源,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
(一)加强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印发《大连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程》,重新定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职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模式重点由预算控制价审核、项目变更管理等向预算控制数、审核批复竣工财务决算转变,强化预算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竣工决算管理等内容,增加绩效管理相关内容,明确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在基本建设过程中的权责。另外,还会同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印发《关于印发大连县市区与先导区燃煤锅炉整治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会同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市内四区中小学建设项目市本级补助资金安排原则和管理流程的通知》,会同市发改委制定《大连市级饮用水水源(庄河区域)一、二级保护区企业和项目关闭搬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等。
(二)保障重点民生工程。一是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统筹安排市本级建设资金5.45亿元并及时拨付,推进市内四区暖房子工程顺利实施,从根本上解决老旧楼体历史遗留的透寒、漏水、外立面脱落等问题。2013—2017年,市财政累计拨付资金22.1亿元,完成市内四区“暖房子”改造工程120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8.6万户。二是拨付大连至旅顺中路工程动迁和建设资金,保障连接主城区和旅顺口区新通道的开辟。推动新机场、金普城际铁路、渤海大道一期工程等重大交通项目加快实施。疏港路拓宽改造工程2017年9月全面完工实现通车,实现中心城区东西部的有效联通。安排资金支持农村地区完成800公里通屯油路新建、大修和养护,自然屯通油路比例由2014年的68%提高到94%。三是安排市自来水集团公司经营补贴预算4.9亿元、市燃气集团公司经营补贴预算4亿元,确保全市供水、供气行业平稳运营。解决弃管楼煤气配套历史遗留问题20013户,维修294万平方米失管失修老旧住宅下水管网,改造城市居民市内供水旧管网1万户。完成金普新区三十里堡、石河街道和保税区亮甲店街道及旅顺口区24个村镇自来水并网工程。四是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继续保障市规划展览馆和普湾新区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项目资金支出需要,至2017年底三馆主体工程均已完工;助推群众艺术馆、新京剧院等文化事业项目建设。五是持续推进卫生和教育工程建设。大连市友谊医院新建门诊急诊综合楼和大连市儿童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即将完工。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大连市中心医院、儿童医院等医疗机构医疗软实力配套设备购置。支持大连大学文科实验楼、大连市教育局所属10所学校变电设施改造工程、大连市育明高中校园改造工程等教育项目建设。五是支持市政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实施西部通道北段改建工程和西安路(星辰街—五一路)打通工程,维修道路100条(面积100万平方米),为50条无灯路安装路灯,补植主次干路行道树2000株,在主要道路绿地和城市公园内4万平方米裸露地面栽植耐阴植被和宿根花卉。在市内四区各建设一条精品绿化街路,提高社区绿化、硬化、美化质量。
(三)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一是整改既有PPP模式项目。督促大连市建设投资集团与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和快轨三号线两个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谈判回购条款,与包括中国平安银行、大连广盛元实业有限公司在内的项目各参与方进行多轮谈判和协商,确定以“减资退出”代替“政府回购”的整改方案,同时终止渤海大道和旅顺中路购买服务项目。二是规范PPP项目库管理。按照《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要求将操作不规范、实施条件不具备、信息不完善的项目清理出库,提升项目库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三是稳步推动PPP项目实施。推进泉水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PPP模式转型,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项目PPP前期论证工作,推动项目单位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按照PPP相关法规,审核大连湾海底隧道及光明路延伸工程PPP项目、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扩建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将地铁5号线PPP项目、大连梭鱼湾污水处理厂BOT(政府向私人企业颁布特许权)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纳入财政资金管理。其中,大连湾海底隧道和光明路延伸工程2017年5月成功入选国家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四是以PPP项目转型置换资金设立大连投资基金,认真研究基金运作的合规性和运作框架等问题。
二、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助推经济转型发展
(一)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会同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整合和修订5项即有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办法,审核下达资金7185万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资金349万元、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400万元、大连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36万元、大连市智能制造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二)支持科技创新。出台《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从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产品发展、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支持高新区创新发展六个方面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补助资金;新认定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0项,安排补助资金1000万元。鼓励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技术设备示范应用,列入重点领域首台(套)技术设备示范应用项目给予产品订货合同20%的资金补助。全年支持首台(套)技术设备示范应用项目20项,安排推广资金7049万元。配合市经信委制定《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新产品推广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引入保险机制,对中小企业新产品推广应用给予保费补贴支持。会同大连市科学技术局修订《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科技人才创业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资金管理,完善资金拨付、验收流程等事宜。
(三)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一是出台《大连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采用下压一年的方式对重点物流项目、物流服务项目、引进物流企业总部项目等予以补贴。落实国家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通知精神,根据大连市制定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试点经费3520万元。免除查验费用集装箱36541个,实际免除费用3522万元。二是会同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对原有金融企业扶持政策进行修订,支持金融机构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环境,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会同市金融局修订出台《大连市企业上市挂牌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大连市企业上市、“新三板”、“四板”挂牌,分阶段予以补贴。全年市财政安排资金1517万元,补贴19家企业上市挂牌。三是支持外经贸发展,促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拨付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5251万元,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国外参展、管理体系认证、海外资信服务等方面项目1470个;拨付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贴息项目资金3760万元,支持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服务外包企业新员工录入、品牌建设等方面;安排出口信保补贴资金5134万元,进一步促进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出口的促进作用。
(四)加快推进旅游、会展等产业发展。安排资金4335万元,重点用于旅游宣传促销补助、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扶持、基础旅游事业发展补贴等方面。按照《大连市鼓励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取奖励和扶持的方式,对列入大连市年度会展计划的各类展览、国际性会议予以支持。安排展览业补助资金1129万元,补贴展会42个,享受补贴企业23家。
(五)助推节能减排建设。筹集资金重点支持大连市碧流河、英那河等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企业关闭补偿和小燃煤锅炉整治补助等环保督察整改项目。支持黑臭水体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提标改造和运营。安排污水处理经费2.9亿元,保障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城肥处理项目、梭鱼湾垃圾压缩转运站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至2017年底,向财政部累计争取大连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补助资金1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庄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推动庄河市城区建设成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庄河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共143个,其中PPP模式建设部分于2017年6月完成招标并成立项目公司后,全面启动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2亿元。落实燃煤锅炉整治补助资金。根据《大连市市区燃煤锅炉整治资金补助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拨付大连市集中供热办公室燃煤锅炉整治补助资金5.1亿元。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一)有效促进农业绿色健康发展。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约3亿元,着力促进耕地资源保护与提升。加强农业环境治理与保护,利用中央生产发展资金4265.7万元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市级安排项目资金700万元用于畜禽粪便污水治理。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累计投入农业科技资金3000万元,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强化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市政府投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亿元,积极落实天然林保护补偿政策,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本级安排2.5亿元,加大减船转产力度,推进海洋渔业绿色发展。
(二)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支持农村连片环境整治和改水改厕,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投入5843万元,用于水利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实施3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9.34公里河道达标治理、1.6万亩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三)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市级及以上财政安排补贴资金1.35亿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其中中央资金1.05亿元,市级配套0.3亿元。
(四)做好扶贫攻坚工作。加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力度,安排扶贫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扶贫项目实行县级审批制,由区市县政府依据本地扶贫规划和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自主确定。强化政策倾斜力度,市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涵盖所有低收入村,各相关部门扶持资金要向低收入村整合集中,符合政策优先安排,项目补贴标准可根据情况在30%以内上浮。
(五)改革创新支农管理机制。市财政完成对项目资金的分类整合,搭建包括水利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资金管理办法、海洋与渔业资金管理办法、农业资金管理办法、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办法等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并对整合后资金的预算编制、申请、审核拨付、监督管理进行明确规定。
(六)扎实做好玉米、大豆补贴工作。与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联合印发《大连市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拨付补贴资金4.1亿元至区市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或粮食直补专户),补贴面积300万亩,涉及农户73万户。
四、保障民生重点支出,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投入资金1.7亿元,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45元提高至50元。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政府办非营利性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支持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服务,为全市新生儿两病免费筛查补助582万元;拨付资金900万元,用于结核病防控和治疗支持工作。完成1.5万例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3000例乳腺癌检查;拨付补助资金307万元用于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农村低保贫困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救助。全面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由区市县财政部门按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的服务人口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10元/人。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对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退出的乡村医生,按从事村医工作年限由区市县政府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工龄满1年月发放30元补助。
(二)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连续第13次提高养老金水平,做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养老金,拨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61.4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投入财政补贴资金12.7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510元提高至550元。确保离休干部医疗待遇落实,拨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3亿元用于公费医疗和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同时研究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缺口问题,通过加强清欠保费等方式,确保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及时落实。
(三)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相关企业稳岗补贴。出台《关于印发大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及时拨付就业补助资金3.6亿元,有效缓解县区财政资金支付压力,推动各项就业政策落到实处。
(四)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开展临时救济和慰问活动。按照每户(人)800元标准,筹集救济和慰问资金0.8亿元,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全市城乡101153户(人)低保户、在乡优抚对象、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农村省部级以上困难劳模、百岁老人开展临时救济和慰问。市政府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从2017年7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拨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市以上财政补助资金3.4亿元。拨付残疾人事业发展市财政补助资金2.8亿元,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五、合理安排教育经费,推进教育全域均衡发展
(一)继续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投入3.43亿元,用于全市中小学公用经费,确保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市财政投入0.7亿元,为全市43.5万名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二)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会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农村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库的通知》,从2017年起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库。市财政拨付资金0.5亿元,专项用于农村中小学计算机、课桌椅和多媒体设备等教学基础设施,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中小学校服补贴标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校服配备工作的通知》,全市投入0.64亿元,将校服补贴标准由400元提高到500元。
(三)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全市投入3.1亿元,其中市财政承担1.6亿元,保障公办园基本运行。对托保费城市低于580元、农村低于280元的537所公办幼儿园,按月生均城市365元、农村230元的标准,安排运行补助。全市全年投入0.4亿元,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通过“政府限价、财政补贴”的方式,对托保费低于1200元的民办园,给予最高月生均200元的补贴,引导近百所民办园降低收费。
(四)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继续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对中专、技校的全部专业均实行免学费政策,免学费的资金全额由财政予以补助。投入资金0.9亿元,生均免除学费约2700元,惠及学生6.5万余名。
(五)完善奖助学政策,促进教育公平。对现行高中助学政策进行修订,对以前年度出台的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奖助学政策有关事项下达补充通知,进一步完善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奖助学体系。市财政年投入0.8亿元,对全市近5万名学生给予奖励和助学、困难补助,确保其接受基本公平教育的权益。
(六)支持大连大学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市财政安排大连大学经费5.84亿元,加强该校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科研、基础设施改造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推进该校地方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为推动大连市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强大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六、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升预决算工作整体水平
(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组织市直各部门实施绩效自评工作,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完成163个项目2017年绩效目标编审和批复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农村中小学取暖条件改造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报告向大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专题报告。
(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分部门编制。制定并印发《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纳入指导性目录事项的范围,规定指导性目录实行分级管理、分部门编制。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与大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大连市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支持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乡镇级财政资金管理,提升乡镇级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水平。市、县、乡三级共2886个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市本级、区县级和乡镇级的全覆盖。督促区县级财政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流程运行,恢复完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职能,加强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实施。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继续扩大公务卡制度改革范围,进一步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全市预算单位累计为单位职工办理公务卡8.77万张,当年通过公务卡结算公务支出2.35亿元。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督导考核办法〉的通知》,对区县财政加快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进行督导。
(四)加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严格按规定清理财政专户,规范财政专户管理,重点清理文件明文规定的三类财政专户,累计撤销财政专户38个,截至年底,全市保留存量财政专户85个(市本级9个,县区76个),全面完成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控制新增财政专户,开立财政专户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及财政部有关规定,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核准。编制大连市合规存量财政专户目录,将全市清理整顿后保留的合规存量财政专户分地区、分种类进行统计编目,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定出台《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银行选择管理,引入竞争机制,约束资金存放行为,防范利益输送,规范银行吸存行为。
(大连市财政局供稿,赵心宇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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