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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河北省生产总值实现35964.0亿元,比2016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07.9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17416.5亿元,增长3.4%;第三产业增加值15039.6亿元,增长1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3406.8亿元,增长5.2%。进出口总值完成3375.8亿元,增长9.7%。其中,出口总值2126.2亿元,增长5.5%;进口总值1249.6亿元,增长1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907.6亿元,增长10.7%。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2324.3亿元,增长10.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583.3亿元,增长11.4%。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7%。其中,城市上涨1.9%,农村上涨1.4%。
全省财政收入完成5086亿元,增长15.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33.3亿元,增长9.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199亿元,增长10.2%;非税收入完成1034.5亿元,增长21.2%。分级次看,省级收入完成769.3亿元,增长25.2%;地市收入完成2464.5亿元,增长6.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639.2亿元,增长9.8%。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447.9亿元,增长7.6%。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98.3亿元,增长43.7%。
一、增强财政支撑保障能力
一是积极引导社会投入。规范推进PPP运作,成功入围首批PPP资产交易试点省...
2017年,河北省生产总值实现35964.0亿元,比2016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07.9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17416.5亿元,增长3.4%;第三产业增加值15039.6亿元,增长1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3406.8亿元,增长5.2%。进出口总值完成3375.8亿元,增长9.7%。其中,出口总值2126.2亿元,增长5.5%;进口总值1249.6亿元,增长1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907.6亿元,增长10.7%。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2324.3亿元,增长10.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583.3亿元,增长11.4%。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7%。其中,城市上涨1.9%,农村上涨1.4%。
全省财政收入完成5086亿元,增长15.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33.3亿元,增长9.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199亿元,增长10.2%;非税收入完成1034.5亿元,增长21.2%。分级次看,省级收入完成769.3亿元,增长25.2%;地市收入完成2464.5亿元,增长6.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639.2亿元,增长9.8%。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447.9亿元,增长7.6%。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98.3亿元,增长43.7%。
一、增强财政支撑保障能力
一是积极引导社会投入。规范推进PPP运作,成功入围首批PPP资产交易试点省,两次在上海推介PPP项目114个、投资额1635亿元,当年新增落地项目75个、848亿元。落实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奖励政策,引导5支基金投资47.8亿元支持绿色矿山、教育园区、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二是着力撬动金融资本。完善财政助推金融创新政策体系,促进企业直接融资400多亿元。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拨付保费补贴资金19亿元,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833亿元;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在81个县落地,拉动金融等资本投入农业发展近10亿元。开展省级国库资金运作1360亿元,实现利息收益5.6亿元。三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认真组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各行业减免税费360亿元,省立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实现清零,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成本。成功发行政府债券11批次1527.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支持了协同发展、易地扶贫搬迁等3000多个公益性项目建设,置换债券置换政府高息债务793亿元、每年减少利息成本26亿元。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金额达152亿元、增长44%。
二、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两翼发展”。主动对接国家支持雄安新区政策,形成涵盖16个方面的财税支持政策体系,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深入研究论证,科学确定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开展支持新区创新投融资政策措施研究,形成1+N政策体系,并落实雄投集团资本金15亿元。筹措省以上相关资金107亿元支持冬奥会筹办。二是助推转型升级。争取中央去产能奖补资金和特殊支持政策,建立去产能指标交易机制,5万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筹集资金21亿元,支持新材料、现代服务业和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争取国家补助8亿元,支持沿海经济带加快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全年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56.7万亩,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并组织开展田园综合体和创新园区试点。三是推进创新驱动。完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筹集近5亿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新人才引进与培养制度体系,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和省级博士后创业基金,支持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在石家庄、保定、廊坊等6市,首创开展财政资助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试点。集中支持18个开发区示范试点,打造创新发展新高地。
三、精准保障和改善民生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项惠民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完成5294.2亿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一是支持脱贫攻坚。强化政策资金扶持,省级扶贫专项投入在上年翻番的基础上又增长74.7%、总量达37.9亿元,研究制定10项支持深度贫困县财政政策,推动全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0.3亿元,筹措“薄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48.4亿元,并制定资产收益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支持政策,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扎实做好“五包一”(每县明确一名省级领导联系指导,安排一个省直厅局、一个经济强县、一家省属大型企业、一家金融机构共同帮扶一个贫困县)帮扶工作,助推全省78.8万人口稳定脱贫。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多方筹措资金,城乡低保、医保、养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提标政策全部兑现。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建立省市县基金缺口分担机制,全省征缴收入760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20亿元。及时调度资金并补助国定贫困县缺口,有效保障了军队退役人员政策落实。在全国率先建立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提高机制,200多万人受益,有效解决因病致贫问题,得到汪洋同志肯定批示。持续推进津补贴政策落实,省直干部职工收入实现新的增长。三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实现“教育经费可携带”,惠及学生897万人;改进高校经费管理,支持省属12所高校54个学科开展“双一流”建设。建立公立医院改革政府投入绩效补偿机制,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大力推行省会文化惠民卡,引起社会较好反响。
四、支持生态环境改善
认真落实“天蓝、地绿、水秀”要求,围绕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重点领域加大投入,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一是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多方筹集省以上资金85.3亿元,大气污染治理“1+18”方案资金需求全部足额保障,其中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57.7亿元、增长44%,占全国资金总规模的36.1%;健全财政支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政策体系,及时拨付农村“双代”(电代煤、气代煤)补助资金73.4亿元,有效保障了253.7万户群众温暖过冬和基本生活需要。同时,成功申报亚行转贷5亿美元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二是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试点任务。试点范围扩大到9市115个县,实现7大地下水漏斗区全覆盖,进一步推进用水管水机制改革,完善地下水管控体系,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累计形成压采能力33.6亿立方米,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经第三方评估确认实现试点预期目标。三是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支持张承地区三个规模化林场、张家口冬奥会造林绿化和京津保过渡带生态建设。推进国家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纳入试点的张家口、承德、保定3市以及29个县区生态功能支撑和水源涵养能力得到改善。统筹省以上资金20.8亿元,支持实施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和官厅水库水环境改善。
五、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预算管理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优化职责活动和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开展改革示范创建活动,引领带动市县改革落地,此做法专题呈报财政部党组会参阅,并在全国财政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稳步推进清理规范重点挂钩事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加大预算公开力度,省级专项转移支付全部实行管理办法、预算安排、分配结果三公开。二是税制改革稳步推进。圆满完成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构建起规范的征管模式和完善的配套机制,形成了可复制经验,向9省份推广。做好环保税开征准备,制定河北省环保税税额标准方案,首创按地域实施三档税额、差异化征收,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征。三是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组织推进省财政直管县改革落实,核定22个新增直管县财政体制基数,完善省对市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机制,进一步理顺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此外,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和国有企业“三供一业”(企业的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取得实质性进展。
六、加强财政风险防控
一是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制定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债务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实施政府债务绩效考核,成为财政部在全国推开绩效考核的样本。推进分类处置存量债务,开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专项督查。二是防控市县运行风险。对县级财政运行进行全面全程监控,自动评估运行风险等级;深化县级“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预算审核,下达县级财力补助304.9亿元,对22个特殊困难县给予特殊财力救助22.7亿元,保障了基层财政平稳健康运行。完善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财政缺口县减少5个、缺口额下降5.6亿元。三是防控资金使用风险。组织对扶贫、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牵头开展全省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共清理问题1.87万件,涉及资金23.32亿元,并针对扶贫领域资金使用发现问题,部署开展扶贫领域设立“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制定财政扶贫资金支付“四方联签联审”制度,促进了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同时,对生态治理、科技创新等12个方面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742亿元,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挂钩,促进了相关政策完善。
七、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一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实施财政支付责任管理改革,强化督导调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6.9%。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实施工资统发标准化流程管理,结束了单位跑办工资的历史;组织实施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进一步规范出差流程及费用管理。加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入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数量在各省区市再次名列第一;全面推行初中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全省12.7万人次顺利参加考试。二是加强机关运行管理。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优化工作流程,全厅运转效率得到提升。完善督办机制,创建督办平台,省委省政府及厅内交办的350项重点任务均按时办结。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和财政政策库,服务领导决策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形成由21项制度组成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深化标准化绩效管理,研究制定7项管理制度,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升级改造财政一体化核心业务系统,扩展升级财政“云管端”体系,完成非税云缴费平台、财政监督平台等系统建设,全面完成基层财政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信息技术对财政业务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创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建设完成数字化档案,实现网络远程调阅和智能化库房管理。
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创新学习形式和载体,坚持以考促学,组织法律知识测试近千人次,先后举办专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7000余人次,实现法治培训全省全覆盖。首次举行“12·4”宪法宣誓,组织党规法规“双赛”活动,覆盖2.13万人。二是健全依法理财制度机制。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建立“1+18”制度体系,形成执法标准流程。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履行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程序,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存量的1282件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把审查机制嵌入办公系统,打造标准化审查流程。同时,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联系机制,270件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按时高质完成。改进信访接待和办理机制,全年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72件次,全部妥善处理。三是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制定改革方案,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清理行政权力66项,将行政许可项目压缩42%。顺利实现全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构建,组织94个省财政直管县变更政府采购审批权,政府采购效率和规范性得到进一步提高。推进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省厅及三个市县入选全国示范点,优选19个市县建设省级示范点,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推进全省财政法治化进程。
(河北省财政厅供稿,李志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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