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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北京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000.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0.5亿元,下降6.2%;第二产业增加值5310.6亿元,增长4.6%;第三产业增加值22569.3亿元,增长7.3%。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2.9万元。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948.1亿元,增长5.7%。北京地区进出口总值21923.9亿元,增长17.5%。其中,出口3962.5亿元,增长15.5%;进口17961.4亿元,增长18.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9%。其中,食品价格下降0.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0.8亿元,同比增长6.8%,剔除“营改增”影响同口径增长10.8%,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加中央返还及补助等收入1921.5亿元,收入合计7352.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40.5亿元,增长6.2%,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加上解中央等支出811.8亿元,支出合计7352.3亿元。市对区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231.5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32.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7.8%,主要是加快落实2017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带动土地收入大幅增长;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等收入670.1亿元,收入合计3802.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81.8亿...
2017年,北京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000.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0.5亿元,下降6.2%;第二产业增加值5310.6亿元,增长4.6%;第三产业增加值22569.3亿元,增长7.3%。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2.9万元。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948.1亿元,增长5.7%。北京地区进出口总值21923.9亿元,增长17.5%。其中,出口3962.5亿元,增长15.5%;进口17961.4亿元,增长18.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9%。其中,食品价格下降0.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0.8亿元,同比增长6.8%,剔除“营改增”影响同口径增长10.8%,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加中央返还及补助等收入1921.5亿元,收入合计7352.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40.5亿元,增长6.2%,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加上解中央等支出811.8亿元,支出合计7352.3亿元。市对区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231.5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32.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7.8%,主要是加快落实2017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带动土地收入大幅增长;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等收入670.1亿元,收入合计3802.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8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加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等支出1321.1亿元,支出合计3802.9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7.1%;加上年结转收入13.4亿元,收入合计75.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加调出资金15.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3.0亿元,支出合计75.0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58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4%;加上年结余收入4482.9亿元,收入合计8070.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9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5%。年末滚存结余5475.4亿元。
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财政收入稳中提质
一是重点功能区支撑作用明显,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企业贡献财政收入近三成,特别是高端制造业、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等行业支撑作用明显。二是高新技术企业增长贡献突出,2.2万家中关村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对财政收入贡献率达到34.6%,成为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力量。三是消费拉动作用凸显,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带动全市规模以上消费性服务业实现财政收入1027.6亿元,增长6.8%。四是现代制造业增收明显,工业结构持续优化,现代制造业保持较快发展态势,规模以上现代制造业实现财政收入236.0亿元,增长9.4%。
二、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疏解非首都功能投入118.6亿元。推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均衡布局,引导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有序疏解,保障友谊医院顺义院区、北京电影学院新校区等项目建设运行;加快新机场征地拆迁和设施建设。
京津冀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111.2亿元。保障南苑机场和冬奥会、冬残奥会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京张、京沈等城际铁路和京秦、延崇等高速公路工程,实现京津冀区域交通互联互通。
跨区域生态保护等投入6.0亿元。保障6.5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造林工程实施,扩大绿色屏障覆盖范围;支持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张承地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和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建设,改善京冀生态环境。
城市副中心建设投入80.9亿元。推进城市绿心、运河商务区、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等建设,保障行政办公区一期工程和市政、教育、医疗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对口帮扶投入57.3亿元。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加大对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湖北巴东等地区援助力度;加强京冀对口帮扶贫困县合作;开展对河南省、湖北省的南水北调援助协作。
三、支持创新引领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投入323.8亿元。保障“三城一区”(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平台建设提速;设立北京科创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科创中心;支持重大和共性技术研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环境建设等创新全链条协调发展;加大人才吸引力度,吸引和广聚国际领军科学家和国内创新人才。
拉动需求引擎投入48.5亿元。引导绿色消费和新兴消费,落实节能减排商品促消费政策,优化旅游产品结构,支持北京旅游推介工作;继续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改革,鼓励企业境外参展和开拓国际市场,促进跨境电商等新兴产业发展。
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投入113.6亿元。落实《财政支持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各区制定实施结合区域功能定位,促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和人才培育的奖励政策。
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投入48.0亿元。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资源配置,促进国有经济产业调整,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自主品牌高端基地升级改造等重点项目。
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打造和谐宜居环境
治理大气污染投入184.2亿元。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淘汰老旧机动车49.6万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支持实施环保技改工程,减少污染物排放;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支持901个村开展煤改清洁能源,城六区和南部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无煤化。
改善水环境投入196.9亿元。利用南水北调工程实现调水10.8亿立方米,做好城市副中心、新机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世园会等重大项目的水资源储备工作;加大老旧供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的建设和改造力度,保证首都用水安全;支持流域生态环境改善,实施对建成区57条段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
垃圾综合处理投入22.6亿元。提升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能力,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2.4万吨;推动怀柔生活垃圾焚烧厂、海淀和丰台餐厨垃圾处理厂以及房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
生态保护投入171.9亿元。加大对山区生态林的补偿力度,推进平原百万亩造林工程建设,保障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林木养护等工程,绿化美化首都环境;提升城市景观水平,推行健康绿道、郊野公园和城市绿地建设,推进世园会园区规划建设。
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投入32.8亿元。启动整治核心区背街小巷1484条,保障核心区架空线入地工作;实施市级重点环境建设项目,完成重大国际会议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任务;加大平房区、旅游景点等厕所改造力度。
五、加大城市治理力度,提升首都城市品质
疏解整治促提升引导资金市级投入87.7亿元。带动全市投入269.6亿元,保障重点区域专项整治、一般制造业企业关停退出、整治违法建设等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住房保障资金投入133.3亿元。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保障性住房新开工6.5万套,竣工9万套,棚户区改造4.9万户,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加快人居环境改造提升。
交通缓堵投入570.2亿元。加快实施轨道交通、城市道路、交通枢纽建设;优化公交场站布局,新增、调整和优化公交线路;加大对自行车道和步道设施整治,治理自行车道600公里,加快中心城区微循环道路改造,规范停车管理;继续落实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等群体票价减免补贴,引导绿色出行。
城市安全投入245.1亿元。全面深化“平安北京”建设,强化反恐防恐力量建设,保障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增强基层消防力量,完善消防装备配备,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面实施法院检察院财物市级统管改革,保障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阳光餐饮”建设,进一步加强首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城市运行投入270.4亿元。支持城市功能有机更新,保障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重点任务实施,加快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桥梁、道路等建设、养护及环卫清洁水平;落实居民领域电、气、热补贴政策;实施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继续推进“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
教育发展投入259.1亿元。扩大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资源,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和扶持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等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学位,推进高校办附中附小、九年一贯制、集团化等办学模式,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供给;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实施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建设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推进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建设。
养老、社保、就业投入160.6亿元。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探索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支持居家养老服务,落实养老床位运营资助政策;推动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完善残疾人社保和服务体系;落实各类社会保障补贴政策,促进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失业人员就业创业。
医疗卫生投入88.6亿元。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顺利实施;支持中医发展;落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补助政策,完善院前急救工作体系建设,加强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
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投入71.1亿元。加强文化中心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举办国际电影节、全民阅读工程等各项文化活动,实施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推动中轴线周边景观风貌保护和箭扣长城等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支持“投贷奖”联动,搭建文化金融服务平台。
体育事业产业发展投入12.8亿元。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消费、新建体育场馆、体育职业俱乐部财政奖补政策,引导体育健身消费和体育产业发展;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支持专项健身活动场地建设;推动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备工作,发展冰雪运动,支持冬季运动项目职业队伍及青少年队伍建设。
城乡统筹发展投入76.4亿元。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加大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及畜禽生态养殖,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精准帮扶低收入农户增收,加大对村级组织、山区搬迁农民、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
七、加强财税政策引导,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制定《财政支持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意见》,通过建立“支持区域经济发展”转移支付激励政策、设立科创基金等一揽子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调控功能,支持各区根据城市战略定位及区域优势,优化经济结构。继续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资金结构,2017年市对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增长20.2%,设立“疏解整治促提升”引导资金、“生态保护补”引导资金等,支持各区增加可支配财力,聚焦保障全市中心工作。围绕科技中心战略定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打造“松绑+激励”的科技经费管理模式,扩大科研院所和创新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为科研工作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发挥税费调控作用,从高确定北京市环境保护税税额标准;实施水资源税试点改革;积极争取32项冬奥会、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营改增”政策,新增减税260亿元,落实国务院六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税负36.3亿元;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涉企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超27.3亿元;按中央要求,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全年减轻企业负担近72亿元。
八、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引导作用
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以奖代补资金对民间资本倾斜力度,加强项目评估论证和项目库规范管理,截至年底,北京市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的项目共计104个,项目落地率达到84.6%,其中10个项目被财政部评为PPP示范项目。用好京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北京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基金,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采用“统一出资、统一报告、统一登记、统一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防范基金运作风险。发挥政府采购市场引导作用,聚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信息科技等领域,认定30项首购产品,打破同类国外产品的垄断地位,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九、强化绩效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出台《进一步深化项目支出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完善政策制度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追责问效等八个方面27条具体措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业内专家,对42个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并根据评价结果安排部门预算。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新增公开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中央对北京市专项转移支付、全市收支决算等情况,实现绩效目标向社会公开,并选取30家预算部门公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实现市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全覆盖,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纵向延伸到乡镇,有效发挥动态监控提醒、纠偏、威慑作用。建立财政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聚焦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税费优惠政策等8个财政管理重点领域,建立审查逐级纠错机制,维护首都良好市场秩序。严格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规模,首次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政府债务限额,有序实施存量债务置换,年均节约利息约70亿元;出台《北京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和债务风险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确保各级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十、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强化财政支出政策管理,全面梳理现行财政支出政策,建立政策库,作为预算安排的审核依据,将部门项目资金全部装进“制度的笼子”。推行财政评审与部门自评的双评审制度,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作为预算实施主体的主动性。选取养老服务、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两个重点支出项目,将资金安排、项目依据、绩效目标及实施方案等内容,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建立支出进度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与市级部门和各区的绩效考核挂钩机制,实施预算执行监控、通报、约谈和问责制度。实施支出经济分类改革,分别编制政府和部门两套经济分类科目预算,更加清晰、完整、细化地反映政府各类支出情况,提高预算透明度。
(北京市财政局供稿,张利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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