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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开展多边财经交流与合作
(一)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
1.中国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合作
2017年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投入业务运营的第二年,在业务运营和机构建设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国际多边开发体系新的重要成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作为亚投行窗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政府,积极发挥中方作为第一大股东国、捐款国、东道国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遵循多边规则和程序,重视通过理事会、董事会等决策机制发挥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及管理层的沟通协调,为推动亚投行业务运营取得重大进展,打造精简、廉洁、绿色的新型多边开发银行作出了积极贡献。
(1)通过理事会、董事会等渠道,参与亚投行重大战略政策和业务规划的制定。在理事会层面,肖捷部长、史耀斌副部长在赴韩国出席亚投行第二届理事会年会期间,要求亚投行准确把握国际发展领域的新趋势,打造自身优势和特色,创新业务模式和融资工具,更好地满足成员国多样化需求,为亚投行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董事会层面,亚投行审议通过了能源战略、国际关系业务政策、资产负债管理等重要政策,并就下放贷款项目审批权、在域外成员...
一、开展多边财经交流与合作
(一)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
1.中国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合作
2017年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投入业务运营的第二年,在业务运营和机构建设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国际多边开发体系新的重要成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作为亚投行窗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政府,积极发挥中方作为第一大股东国、捐款国、东道国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遵循多边规则和程序,重视通过理事会、董事会等决策机制发挥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及管理层的沟通协调,为推动亚投行业务运营取得重大进展,打造精简、廉洁、绿色的新型多边开发银行作出了积极贡献。
(1)通过理事会、董事会等渠道,参与亚投行重大战略政策和业务规划的制定。在理事会层面,肖捷部长、史耀斌副部长在赴韩国出席亚投行第二届理事会年会期间,要求亚投行准确把握国际发展领域的新趋势,打造自身优势和特色,创新业务模式和融资工具,更好地满足成员国多样化需求,为亚投行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董事会层面,亚投行审议通过了能源战略、国际关系业务政策、资产负债管理等重要政策,并就下放贷款项目审批权、在域外成员开展项目、公共信息政策、投诉解决机制、交通战略、动员私营部门资金等重要战略和政策进行了深入讨论。中方建设性地开展工作,建言献策,推动各方形成共识,维护中方及广大发展中成员的战略利益,为亚投行重要政策的出台以及平稳运营发挥了重要作用。
(2)推动亚投行扩大贷款业务领域与规模,增强国际影响力。2017年,亚投行共批准15个项目,贷款承诺额达25.03亿美元,圆满完成贷款目标(即批准10—20个贷款项目,贷款承诺额15—25亿美元)。从2016年初开业至2017年底,亚投行共批准24个项目,贷款承诺额达42.33亿美元,涵盖能源、交通、水资源、城镇化等领域,借款国均为“一带一路”参与国家。其中,在埃及开展首个域外项目(埃及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进一步扩大了国际影响力;在华开展首个私营部门贷款项目(北京空气质量改善与煤改气项目),为北京地区改善空气质量提供支持。
(3)推进吸收新成员工作,拓展合作伙伴关系。自2016年6月启动吸收新成员程序以来,2017年,亚投行共分四批吸收了27个新成员(中国香港于2017年6月成为首批正式新成员),成员总数达到84个,遍及亚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非洲和大洋洲等六大洲,成为成员总数仅次于世界银行的第二大多边开发机构,全球代表性进一步增强,还有部分国家提出申请或表达加入意向。此外,亚投行还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7家多边开发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伙伴关系,为亚投行在运营初期利用现有机构资源和影响力拓展业务空间提供了有力支撑。
(4)支持亚投行获得最高国际信用评级,提高国际社会对亚投行发展的信心。亚投行运营成果和发展前景得到了国际社会充分肯定,先后获得穆迪、惠誉和标准普尔等国际三大评级机构AAA最高信用评级,并得到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给予的合格债券零风险权重,不仅为亚投行在国际市场上融资创造了有利条件,也大大提高了国际社会对亚投行发展的信心。
(5)发挥捐款国作用,及时、足额履行出资和捐资义务。截至年底,中方共分三笔向亚投行实缴股本金35.73亿美元,分两笔向项目准备特别基金捐资3000万美元,还利用中英、中法等双边财金对话以及中韩财长会晤等渠道,推动有关国家加大对项目准备特别基金的支持。其中,英国已于2017年12月中旬与亚投行正式签署捐款5000万美元的协议;韩国继捐款800万美元之后,于2017年12月中旬表示2018年拟考虑追加捐款。
(6)支持亚投行成功组织两次董事访问团,加强亚投行与成员的交流合作。2017年9月下旬,中方支持亚投行在上海和苏州举办了开业运营以来首个董事访问团,26位董事和副董事参加。此访突出可持续发展主题,紧密结合亚投行重大战略政策安排行程。董事团充分肯定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作出的重要贡献;积极评价中国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引领可持续发展,认为有关经验值得其他发展中国家借鉴。此访充分展示了中国可持续发展成就,对引导亚投行未来业务发展,特别是能源项目开发起到了积极作用。
(7)切实发挥东道国作用,为亚投行顺利运营提供支持与便利。财政部会同外交部、北京市政府等相关单位,按照《总部协定》和《东道城市备忘录》要求,为亚投行职员在华工作、生活提供便利,同时扎实推进亚投行总部永久大楼建设,大楼已于2016年9月奠基,2017年12月完成主体结构封顶,预计2020年3月入驻。
2.中国与新开发银行的合作
新开发银行是金砖国家在财金领域合作的重要务实成果。自2015年7月成立以来,在金砖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新开发银行在机构建设、政策制定和业务运营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实现良好开局,得到金砖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作为新开发银行窗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上海市政府,充分发挥中方作为创始成员国、重要股东国的影响力,履行东道国义务,支持新开发银行践行促进成员国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宗旨。
(1)积极推动新开发银行业务运营取得务实进展,为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营造良好氛围。中方推动新开发银行在总部大楼和非洲区域中心建设、批准新项目、设立项目准备基金等方面取得积极务实进展,为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成功举行营造了良好氛围。2017年9月厦门会晤期间,习近平主席等金砖各国领导人充分肯定了新开发银行取得的业务运营成绩。
(2)有效发挥创始成员国和重要股东国作用,引导新开发银行向专业、高效、透明、绿色的方向发展。中方通过理事会和董事会,引导新开发银行高标准、国际化运营。2017年,新开发银行共计批准7个贷款项目,贷款承诺总额约21.42亿美元。2015年7月成立以来,新开发银行已累计批准13个贷款项目,贷款承诺总额约34亿美元,主要涉及金砖各国的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基础设施、供水系统改造、环境保护、农业灌溉等领域。在中方积极推动下,非洲区域中心于2017年8月17日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了开业仪式。新开发银行还通过了首个5年总体战略(2017—2021年)以及吸收新成员条款、条件和程序文件,为下一步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
(3)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支持国内经济社会发展。2017年,中方新增3个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分别是福建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湖南长株潭绿心区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江西工业低碳转型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合计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约7.98亿美元,重点支持我国的绿色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4)推动设立项目准备基金,促进南南合作。2017年1月,中方推动新开发银行设立项目准备基金,通过提供技术援助赠款的方式,支持成员国更好地准备和实施项目,为提高项目准备质量和促进南南合作作出贡献。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期间,习近平主席正式宣布中国政府向项目准备基金捐款400万美元。中方已于年底率先完成捐款支付手续,捐资一次性到位。在中方的带动下,俄罗斯、印度先后宣布出资。
(5)履行东道国应尽义务,为新开发银行顺利运营创造有利环境。中方积极推动《总部协定》和《东道城市备忘录》的落地实施,为新开发银行顺利运营提供有力保障和一流服务。财政部协调上海市政府按照既定时间表,完成永久总部大楼设计方案,于9月2日在上海成功举行了永久总部大楼开工仪式。
3.中国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的合作
(1)推动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以下简称中亚学院)正式成为政府间国际组织。财政部积极协调和推动各方就《关于成立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进行了多轮磋商并达成一致。2017年8月《协定》满足法定生效条件,中亚学院正式成为总部落户中国的政府间国际组织。9月7日,中亚学院开业仪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成功举行。财政部部长肖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亚洲开发银行行长中尾武彦、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成员国部长等出席开业仪式并分别致辞。各方对中国政府在支持中亚学院实体化运行、推动总部落户新疆、促成中亚学院成为政府间国际组织等方面发挥的重要引领作用给予高度评价和赞赏。
(2)引导、支持中亚学院机制建设和业务工作。在财政部的指导和推动下,中亚学院建章立制、交流合作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围绕中亚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济多元化、交通和贸易便利化等主题开展了14个项目,为约400人提供了培训,得到成员国的一致好评。
4.中国与世行集团的合作
(1)统筹利用世行资源,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在资金合作方面,保持世行对华贷款规模相对稳定,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改革重点领域。优化世行贷款使用方向,突出贷款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和附加值,全年完成7个项目谈判,贷款金额14.4亿美元。利用世行平台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动世行在2018—2020年安排6.5亿美元支持我国在交通、水处理、养老等重点领域按照国际标准打造PPP示范项目。加强与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合作,引入国际创新理念和良好实践,提升我国中小企业竞争力。2017年IFC承诺在华投资14个项目,涉及金额6.47亿美元。在知识合作方面,借助世行智力资源,助力我国破解发展难题。一是推动新动能课题研究取得进展。培育中国经济增长新动能研究是我国与世行近期最为重要的旗舰知识合作产品,财政部支持国研中心与世行一道有序推进研究工作,并将阶段性成果上报国务院。二是深度参与2018年《世界发展报告》编写工作。该报告以“教育”为主题,为展示近年来我国的教育改革经验和创新成果,中方有关单位深入参与《报告》写作,与写作团队其他成员就中国教育改革、创新前沿、上海教育发展经验等议题开展政策对话,推动吸纳中国的成功案例,宣传中国发展经验。三是做好2018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方排名工作。牵头协调中央相关部门以及北京市、上海市政府,与世行进行了多轮磋商,提供中方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最新改革举措,推动世行吸纳中方“五证合一”“春风办税春风行动”等改革措施,中方在营商报告中得分上升,排名保持在第78位。同时,推动世行完善报告评价指标方法,将“总税率”指标更名为“总税率和社会缴纳费率”。在国际发展合作方面,一是推动世行带头支持“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世行在多边场合坚定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并协调其他多边开发银行与中方签署并落实《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下相关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推动世行参与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筹建,探索创新融资合作机制;与中方联合召开“一带一路”研讨会,并开展“一带一路”旗舰研究。二是探索开展治理和反腐败领域的创新合作。促成高层对话,开启双方在治理和反腐败领域的全新合作。支持中央纪委与世行成功举办“加强国际合作 共建廉洁之路”研讨会,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氛围,支持双方深化在治理和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合作。三是成功主办第三届对非投资论坛。围绕非洲国家需求和我国在非投资企业的关切进行深入研讨。各方在论坛期间成功签署13项合作协议,涉及农业、能源、教育、智库合作、项目融资、中小企业等领域,推动论坛取得务实成效。四是推进项目层面的三方/四方合作。推动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国际开发协会(IDA)进行平行融资,支持南苏丹公路项目;探索IDA赠款与两优贷款结合使用的有效途径,推动中非共和国太阳能项目;推动国家开发银行与IDA共同研究在利比里亚合作开展交通项目建设;利用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提供担保支持尼日利亚玻璃生产线项目。
(2)发挥股东国作用,深度参与世行内部治理和业务政策制定。一是加强我国与世行高层的政策对话,为双方开展合作提供指导。促成金墉行长多次访华,参加“1+6”并拜会我国国家领导人,在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经济全球化、可持续发展等全球议题上达成重要共识。财政部领导利用世行春会和年会契机,阐述中方对世行政策走向的立场,发挥中方在世行治理和业务政策改革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扩大我国在世行的影响力。二是推进投票权改革。推动世行新一轮股权和投票权改革,利用参加世行春会、年会以及财政部领导双边会见等时机,阐述中方立场和主张,督促各方从完善世行治理结构、提高世行合法性的大局出发,提供更多政治推动力,尽早完成这一改革进程。研究并引导世行制定具体改革方案,为各方达成改革共识做好技术准备。三是推动世行落实2030战略。呼吁世行坚持服务所有成员国的定位,提升低收入国家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中等收入国家转型升级,并通过与中等收入国家的合作提供更多区域及全球公共产品,带动低收入国家共同发展。支持世行采取创新融资模式、简化业务程序、基于比较优势推进全球议程等措施,以更好地推动世行2030战略落实。
(3)发挥捐款国作用,提升我国参与国际发展规则制定的能力。一是履行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责任,推动IDA18顺利启动。成功推动“就业与经济转型”纳入IDA18新增特别议题。参与IDA18增资副手会,与各方共同推动IDA18实施各项政策承诺,特别是为“就业与经济转型”特别议题制定行动计划和监测框架,确保其成功实施。二是支持世行“妇女创业融资倡议”,并作为2017年G20汉堡峰会重要成果。习近平主席在G20汉堡峰会上宣布中方捐资1000万美元,并率先与世行签署捐资协议。利用治理委员会成员等平台发挥我国影响力,引导基金运营,推动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倡议中的代表性。三是加强“中国—世行伙伴关系基金”管理。对项目内容、资金用途等严格审核,提高资金效益,重点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对非合作完善项目设计,成功引导第二批项目重点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用于农业、教育、基础设施等领域。完成第二批项目审批工作,共批准11个项目,总金额700万美元,所支持国家均为“一带一路”参与国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中国基金能见度和知名度。四是参与全球基础设施基金(GIF)规则制定和业务运营。推动GIF管理办公室启动制定技术合作伙伴认证程序,为亚投行等中方主导筹建的新机构成为GIF技术合作伙伴奠定基础。代表发展中国家积极发声,推动中期审议等工作有序开展。
5.中国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
(1)加强对亚洲开发银行的经营和管理。一是筹备并参加第50届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年会。5月4日至7日年会在日本横滨举行,肖捷部长率团出席,史耀斌副部长陪同参会。年会期间,肖捷部长出席了开幕式、理事会大会和理事圆桌会,会见了亚行行长中尾武彦,就亚行发展战略、应对收入不平等、亚行与中等收入国家合作等议题阐述了中方意见,进一步深化了中国与亚行的合作关系,宣传了中国发展经验和发展理念。史耀斌副部长在会议期间会见了北欧投资银行行长诺尔曼、德国联邦经济合作和发展部议会国务秘书福赫特尔、法国开发署署长里尤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总裁近藤章。二是推动与亚行高层的政策对话。9月21日至23日,史耀斌副部长访问菲律宾亚行总部,出席亚行学院咨询委员会会议,并会见了中尾武彦行长。中尾武彦行长也于1月、3月和9月3次访华,都得到了肖捷部长的会见。此外,亚行副行长张文才、格罗夫、古普塔,预算人事局局长大矢俊雄,战略规划局局长尹布善,司库彼得海姆,独立评价局局长泰勒·多蒙德,东亚局局长小西步等管理层人员也先后访华。这些高级别、高频次的互访和政策对话,对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伙伴关系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三是加强对亚行重要战略政策的引导。亚行《2030战略》是亚行在国际经济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亚太地区未来面临发展新挑战的背景下制定的新的长期发展战略,对于亚行未来政策走向和业务领域,特别是与以我国为代表的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是亚行《2030战略》制定的关键时期,财政部利用各种机会做亚行工作,引导亚行战略朝于中方有利方向发展。
(2)推动资金合作服务重大战略实施。2017年共完成亚行贷款项目谈判10个,贷款承诺额19.8亿美元,涉及农业、环境、交通、能源、城建、社会发展等领域,重点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重要战略的实施,支持生态保护、节能增效、民生、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财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亚行共同确定了重点支持我国全面改革及重大战略实施的贷款合作方向,2017年完成谈判的贷款项目更加注重提升知识附加值,创新性和示范性进一步增强,主要包括创新大气污染防治、创新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创新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绿色现代交通、创新结果导向型贷款工具,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和低碳发展等。10月中旬,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亚行完成2018—2020年贷款规划磋商。新补充10个备选项目,新增20亿美元贷款,继续保持年度贷款规模的相对稳定。项目选择上突出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改善、长江流域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矿区生态修复、低碳城市发展、老工业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等项目。同时,财政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亚行共同设计项目,体现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资源“自上而下抓重点推改革”的工作思路。
(3)加强亚行贷款项目管理。财政部与亚行多次磋商,就加快项目准备、推进项目谈判、研究解决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通过建立在建项目问题跟踪表,与亚行共同跟踪管理在建项目执行情况,指导和督促地方财政厅局和项目办及时解决问题。根据地方要求,财政部协调亚行完成了40余个在建项目的调整事项,为项目单位有效利用亚行贷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支持。12月4日至5日,财政部与亚行在北京联合召开了亚行国别项目大检查研讨会,回顾了我国与亚行贷款合作30多年来的主要成果,总结了2017年以来亚行项目管理工作取得的进展,表彰了获得2016年亚行最佳表现贷款项目奖的云南可持续道路养护(行业)、综合农业开发、甘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湿地保护、山西能效与环境改善等项目,并就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就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出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解决移民拆迁问题、科学合理安排配套资金、加强项目机构人员能力建设等要求。
(4)提升知识合作的水平和层次。推动亚行做好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课题研究,助力中国发展经验走出去。11月,肖捷部长在菲律宾亚行总部会见中尾武彦行长时,双方就开展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研究达成共识。同时,支持中国-亚行知识共享中心(RKSI)促进南南知识共享。RKSI是中国和亚行共同倡议发起的一项创新实践,旨在通过对不同区域合作机制、不同智力资源、不同资金渠道下的知识共享活动进行梳理和整合,全面和系统反映双方在本地区共同开展的南南知识合作活动,以推动本地区的政策对话、知识交流和业务培训,为加强发展中国家的机构能力建设服务,以进一步提升南南知识合作水平。RKSI围绕包容性增长、城镇化和区域合作等重点领域开展知识合作和分享活动,与国务院扶贫办、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湖南省财政厅、世界银行、印度政府、斯坦福大学等合作伙伴共同开展了12个合作项目,包括“中国国际扶贫论坛”等研讨会、“贸易与物流便利化”等培训以及清华大学环境与发展系列讲座等活动。此外,RKSI还升级完善了网站和多媒体传播工具,加强知识传播的效果。
(5)加强对亚行中国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的管理。经国务院批准,7月27日,肖捷部长和中尾武彦行长签署了《关于续设中国基金三期的协定》,规模5000万美元,期限4年,平均每年计划安排1250万美元,继续支持亚行减贫、区域合作、知识分享和南南合作方面的技援项目及赠款项目。中国基金已续设三期,总金额达9000万美元,共支持了85个亚行项目。根据亚行独立评审,中国基金已完工项目评级为成功及以上的比例为93%,远高于亚行区域技援81%的水平。2017年,中国基金共批准了9个项目,资金额515万美元,其中3个国别项目分别是巴基斯坦拉维河盆地生态系统修复、乌兹别克斯坦城市给排水战略制定和能力加强、巴布亚新几内亚社区供水;6个区域项目分别是加强区域知识共享合作伙伴关系、发展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现代化卫生和检验检疫促进贸易便利化、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金融监管培训、加强亚洲金融安全网和风险应对机制建设、加强对参与亚行项目的金融中介机构的合规审查和提高责任意识、提升政府机构能力促进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本土化。这些项目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加大对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了我国理念、经验和技术走出去。
(6)加强区域合作,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亚行发起的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及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CAREC)涵盖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沿线国家,是实现我国与周边互联互通、营造稳定繁荣的区域发展环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财政部与各方密切配合,进一步深化了我国与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9月20日,许宏才部长助理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了在越南河内举行的GMS第22次部长级会议。会议通报了GMS各领域合作进展,介绍了GMS战略框架中期审议评估结果,通过了未来5年《河内行动计划》框架和区域投资框架(2018—2022),批准了GMS旅游行业发展战略,发表了部长联合声明。根据《河内行动计划》,GMS将加强与包括“一带一路”倡议在内的其他区域发展战略的衔接。10月27日,赵鸣骥部长助理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了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的CAREC第16次部长级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CAREC2030战略,讨论了CAREC如何发挥区域合作平台作用,帮助成员国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巴黎协定》目标,并发表了《杜尚别宣言》。同时,利用亚行资源支持沿边省区开展区域合作项目,落实了规划内的1.3亿美元资金支持广西区域合作促进项目,并在2018—2020年亚行贷款规划中专门安排了3.9亿美元支持云南、广西开展区域合作。
6.中国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合作
(1)参与农发基金第十一轮(IFAD11)增资。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农发基金)于2017年2月启动IFAD11增资磋商。财政部参与了有关工作,全年参加四次磋商会议并提出中方政策主张,推动农发基金在加强与中等收入国家合作、开展南南合作等方面取得进展。
(2)参与农发基金机构治理,引导其政策走向。一是参与农发基金新任总裁选举并发挥积极作用,为未来深化双方合作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二是利用高层互访及会见等时机阐述中方主张。参加理事会、执董会等重要会议,在资源分配公式改革、推进机构扁平化等重要议题讨论中积极发表中方意见,有效维护中国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提高中国在农发基金的政策影响力。三是农发基金总裁洪博于8月首次访华,拜会了汪洋副总理,出席了南南合作研讨班开幕式,并赴青海进行项目考察,加深其对中国农村减贫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及面临挑战的认识以及继续对华提供贷款及开展南南合作的重要意义。
(3)推动农发基金开展南南合作,成效显著。一是与农发基金和世行联合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农发基金南南合作研讨班暨第九届中非共享发展经验高级研讨班,就如何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推进国际农业与减贫合作进行探讨,推广我国农村减贫与发展现代化农业经验,并赴湖南进行实地考察。来自蒙古、柬埔寨、斯里兰卡、约旦、南非、苏里南等亚非拉地区发展中国家的17位负责农业农村和减贫发展的政府官员代表以及农发基金、世行、中方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企业的代表与会。二是成功设立农发基金中国代表处。经多次与外交部、海关总署等单位协调,财政部于2017年上半年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关于建立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中国代表处的协议》(下称《协议》)文本上报国务院审批。经国务院批准后,肖捷部长与洪博总裁于8月28日在京共同签署《协议》,农发基金中国代表处正式成立。农发基金赋予中国代表处知识合作和政策对话功能,拟将其逐步建设成为区域知识共享中心及南南合作中心。三是探讨向农发基金捐资1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设立中国-农发基金南南及三方合作双边基金,重点支持发展中国家间发展经验共享和南南投资促进以及能力建设等领域,推动农发基金平台下南南合作业务取得务实成果。
(4)利用农发基金资源,助力农村减贫与发展。9月,国务院批准了农发基金贷款2017—2018年项目规划,农发基金拟对华提供贷款1.52亿美元,其中,国家农发办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贷款8000万美元、陕西省农村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贷款7200万美元。
7.中国与欧洲投资银行的合作
(1)保持高层定期会见,推动合作深入发展。3月,欧洲投资银行(以下简称欧投行)副行长泰勒应邀来华参加亚洲博鳌论坛,财政部领导在京会见了泰勒一行,就进一步加强贷款合作、探索开展人事合作等交换了意见。10月14日,财政部领导在出席世行年会期间会见欧投行行长霍伊尔,就加强欧投行贷款合作、开展“一带一路”倡议合作及发行熊猫债等议题交换了意见。
(2)推动欧投行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合作。作为5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欧投行会同世行、亚行、亚投行、新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与财政部签署《关于加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相关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就构建稳定、多元、可持续的融资机制,加强协调与能力建设等达成共识。推动欧投行参与设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
(3)利用欧投行贷款,助力绿色可持续发展。一是做好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工作。国务院批准了欧投行贷款备选项目规划,金额5亿欧元,涉及湖南森林提质增效示范、中国进出口银行应对气候变化与内蒙古包头市大气质量改善等3个项目;批准2个欧投行与世行、亚行联合融资项目,分别为世行贷款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发展项目和亚行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二是推动规划内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欧投行贷款规划内8个项目的评估工作,最终6个项目获得欧投行批准,1个项目(3亿欧元)签署了贷款协议。推动欧投行贷款项目转贷协议签署工作,促进贷款资金早日发挥效益。三是深入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推进项目尽快实施。与发展改革委、欧投行及黑龙江、内蒙古、河南等省份的8个欧投行在建项目相关单位,举办项目实施推进会,明确下一步工作步骤和方向。四是举办贷款项目管理政策研讨培训活动,提高项目单位执行能力。结合项目实施不同阶段的需求,举办了欧投行贷款管理政策、采购政策培训班、前期准备工作会、林业专项研讨会等活动,推动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工作。
8.中国与全球环境基金、绿色气候基金和气候投资基金的合作
(1)开展政策对话,促进务实合作。2017年,财政部圆满完成全球环境基金(GEF)、绿色气候基金(GCF)、气候投资基金(CIF)等气候和环境资金机构的相关会议参会工作,引导上述机构战略和政策制定,开展务实合作。史耀斌副部长与GEF首席执行官兼主席石井菜穗子会见,就GEF未来发展、GEF第七期增资(GEF-7)磋商及双方合作等重要问题交换意见,为双方未来合作指明了方向。财政部还积极参与GEF-7增资磋商,在理事会会议及增资谈判中,引导GEF-7项目规划及资金分配等核心政策制定,既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用款权益,又鼓励GEF通过创新改革提高自身效率和有效性,展现了积极建设性形象。继2016年推动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成功获批成为GCF项目执行机构后,2017年财政部又成功推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获批成为GCF项目执行机构,进一步拓宽了与GCF的合作渠道,有利于我国通过上述机构更好地利用GCF资源,开展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支持国内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2)推动与全球环境基金的项目合作。财政部会同国内外相关单位,推动与GEF的项目合作。5月,财政部正式颁布了新修订的《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责任,厘清了资金的申请、使用流程,对于提高利用GEF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支持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的效益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还成功推动GEF理事会批准“中国城镇可再生能源集成应用促进”等3个中国项目,获得GEF赠款资金承诺3000余万美元。截至年底,GEF累计批准了153个中国国别项目,共提供约12亿美元赠款。GEF优惠资金和先进理念为中国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提供了重要支持,中国GEF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效益也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开展GEF活动提供了典范,践行了GEF全球环境效益最大化目标。
9.中国与北欧投资银行、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及拉美开发银行的合作
(1)中国与北欧投资银行的合作。一是签署新的框架贷款协议,开启新的贷款合作。2017年5月5日,史耀斌副部长在出席亚行年会期间应约会见了北欧投资银行(以下简称北投行)行长诺尔曼,双方就进一步深化贷款合作以及“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合作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共同签署了北投行对华贷款框架协议:提供1.5亿欧元贷款,主要支持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高技术领域项目。二是推广新的贷款框架协议,推动在建项目实施。9月20日至29日,北投行高级项目经理汉森一行来华访问,拜会其成员国驻华使馆,推广新的贷款框架协议,并就北投行贷款政策及实施等与财政部进行交流。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培训班上,汉森一行讲解了北投行贷款新政策和程序。此外,双方一道赴内蒙古自治区考察在建的北投行贷款医疗项目,协商加快项目实施的具体举措,推动了该项目的执行。
(2)中国与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的合作。一是推动高层交往,深化双方贷款合作。10月14日,史耀斌副部长在华盛顿出席世行年会期间会见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欧佩克基金)总裁何毕士,就深化欧佩克基金贷款合作、拓展合作内容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并共同签署了欧佩克基金贷款贵州兴义民族师范大学建设项目贷款协议。二是加强贷款项目管理工作,发挥贷款积极作用。欧佩克基金资深项目经理马赫迪于10月27日至11月6日来华,双方共同举办了欧佩克基金在建项目工作会议,及时协调项目执行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并就进一步加强贷款合作进行交流。此外,外方完成了陕西省青年职业教育学院项目的实地评估,该项目于12月中旬获得批准。
(3)中国与拉美开发银行的合作。一是推动高层交往,引领双方合作。7月,行长卡兰萨一行来访并拜会了史耀斌副部长,就下一步加强合作交换意见。双方一致认为,应按照已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拉美开发银行合作谅解备忘录》定期举办论坛和研讨会,促进中拉政策沟通与发展经验分享,推动中拉投资合作。访华期间,卡兰萨行长还拜会了外交部领导及中国进出口银行、中拉产能合作基金、中拉合作基金等金融机构负责人,访华取得预期效果。二是举办首届对拉美投资合作研讨班,积极开展知识合作。2017年7月18日至23日,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拉美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举办首届对拉美投资合作研讨班。来自巴西、墨西哥、厄瓜多尔、巴拿马等9个拉美地区国家的官员和企业代表,多双边开发机构驻华代表,中方政府机构、金融机构、研究机构及中资企业代表共80多人参加了在京的研讨活动。之后,拉美国家官员、企业代表及拉美开发银行代表赴济南和青岛等地考察。参加研讨的拉美国家代表对此次活动评价积极,认为此次研讨帮助他们加深了对中国改革发展成果和经验的了解,增强了推动双方投资合作的信心。
(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
1.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争取外国政府贷款优惠资金,支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2017年,外国政府贷款工作以贯彻落实各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核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推进改革发展和项目区域社会经济建设。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3月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15个地方的58个项目申请列入此规划,金额共计28.59亿美元。项目覆盖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医疗教育、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二是加强与外国政府贷款机构磋商谈判,及时签署双边政府贷款协定。共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国开发署、以色列贷款机构及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会等签署了16个贷款项目的双边政府贷款协议,贷款总额7.15亿美元。与以色列财政部签署清洁技术中以财政合作议定书,贷款总额3亿美元。三是研究改进外国政府贷款管理方式和程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及法国开发署协商,推动建立三方定期沟通机制和贷款项目两年滚动规划,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流程。在日常工作中,与各外方机构、国内相关主管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保证项目的总体稳定和顺利实施。
2.促进双边财金交流,推动互利共赢合作
通过外国政府贷款合作,与相关国家政府部门和贷款机构建立磋商谈判机制,构筑了稳定的交流渠道和平台,对密切双边外交关系、促进财金与经贸合作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投向基础设施、民生改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领域,不仅弥补了国内建设资金不足,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还带动了外方对华投资贸易活动,促进了中外企业间合作,实现了互利共赢。
(1)促进高层会谈互访,推动双边财金交流合作。肖捷部长分别会见了德国联邦经济合作和发展部以及以色列财政部长,史耀斌副部长分别会见法国开发署、日本国际协力银行等机构的高层官员,双方就进一步开展双边财金交流、加强双边贷款合作、促进基础实施和节能环保等领域投资、进行PPP合作等议题进行了会谈。
(2)适时召开双边贷款合作年会,促进和扩大贷款合作。分别与法国开发署、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等机构召开贷款合作年会,就继续稳定和扩大贷款合作、优化贷款条件、创新合作模式等问题进行磋商会谈并达成多项共识,保证了下一步工作的稳步推进。
(3)会同相关部门和美国进出口银行协商解决美贷业务担保法律问题,对原有框架协议进行全面修订。
3.提升贷款合作知识水平,加强管理人员能力建设
一是9月25日至27日在西安举办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培训班,就财政部令第85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管理办法、国别贷款政策、代理银行和招标采购工作等内容,对地方财政、专员办、项目实施单位人员进行了系统讲解,并请有关地方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做了工作经验交流。二是9月23日在北京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共同举办中德双边贷款合作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招标采购研讨会。会议邀请德国复兴信贷银行采购部门和中方窗口公司人员讲解项目招标采购流程和相关要求,部分项目单位介绍了招标采购工作经验。三是10月12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法国开发署在北京共同举办中法城市可持续发展专题研讨会,分享了中法两国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相关经验,探讨了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介绍了相关项目的成果经验。
(三)气候和环境资金问题磋商和合作
2017年是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生效后的第一年,各方在《巴黎协定》实施后续谈判中交锋异常激烈,都力图抢抓谈判道义制高点和主动权,争取将《巴黎协定》于己有利的成果在实施细则中具体落实。气候资金是气候治理多边进程政治互信的基础,也是《巴黎协定》后续谈判的焦点。财政部根据中国政府参与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相关国际公约谈判的总体部署,圆满完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3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13次缔约方会议、联合国气候变化波恩谈判会议等会议的资金议题参会和谈判任务。财政部积极维护《巴黎协定》资金成果,建设性推动《巴黎协定》实施细节的后续谈判及有效实施,坚持发展中国家在《巴黎协定》下自愿出资的安排,维护了发展中国家利益,为推动各方达成共识和《巴黎协定》资金成果的落实作出了积极贡献。此外,财政部还积极参与GCF、GEF等气候和环境多边机构治理以及二十国集团(G20)、中法等多双边财金对话渠道下的气候与环境资金议题磋商任务。通过上述会议和机制,全面阐述了我国关于气候和环境资金问题的立场和主张,为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与经合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作
1.财政部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合作
(1)肖捷部长会见OECD秘书长古里亚。4月世行春季会议期间,肖捷部长会见了OECD秘书长古里亚,双方就中国与OECD合作、税收领域合作、“促进中国制造业可持续发展”研究等议题交换了意见。9月,肖捷部长会见了来访的OECD秘书长古里亚,双方就中国与OECD合作、“促进中国制造业可持续发展”研究、税收领域合作、化解过剩产能等议题交换了意见。
(2)赵鸣骥部长助理赴巴黎出席OECD经委会第三工作组会议并会见OECD秘书长古里亚。5月,赵鸣骥部长助理应邀赴巴黎出席了OECD经委会第三工作组(WP3)会议,并就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和积极财政政策取向、中国劳动力报酬占比等情况做了专题发言。此外,赵鸣骥还与OECD秘书长古里亚举行了双边会谈,就中国财政部与OECD的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
2.财政部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合作
5月,肖捷部长会见了来华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加德,就“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中国财税改革、双方合作等共同关心的议题交换了意见,并就共同开展“一带一路”多边融资政策研究达成共识。6月,肖捷部长会见了来访的IMF第一副总裁利普顿,就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IMF的“增扩债务”概念等问题交换了意见。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四条款规定,1月和6月,财政部与IMF就财政政策、财税改革、预算管理改革等议题开展了第四条款中期磋商和年度磋商。
(五)深化多边财金合作,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
1.筹备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推进“一带一路”资金融通工作
为筹备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与财政部内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了高峰论坛成果推进和“促进资金融通”平行主题会议筹备及参会任务。一是着眼长远,精心设计成果,确定“一带一路”资金融通的政策框架。会同相关司局精心设计并提出四项成果建议,即27国财政部门共同核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与6家主要多边开发银行就加强“一带一路”合作签署备忘录,联合多边开发银行设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成立“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其中,《“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是“一带一路”倡议下首次就融资问题形成的指导性文件,为多边融资合作搭建了重要的政策框架。上述成果均纳入习近平主席开幕式主旨演讲及高峰论坛成果清单,为峰会成功举办作出积极贡献。二是搭建对话平台,成功举办“促进资金融通”平行主题会议。高峰论坛期间,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邀请约50个国家的260余名政府官员、国际组织、金融机构、企业智库代表,聚焦“一带一路”融资瓶颈,共商共谋资金融通之策,取得良好效果。
2.深度参与G20汉堡峰会及财金渠道系列会议,提升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影响力
(1)做好G20汉堡峰会财金政策筹备,完成峰会领导人公报及财金成果文件磋商,确保我国领导人出席峰会取得圆满成功。
(2)完成G20财金渠道系列会议参会任务,推动落实杭州峰会财金成果。全年共出席3次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4次副手会和若干次工作组会,并积极发挥G20“三驾马车”成员作用,推动各方在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结构性改革、基础设施投资、税收合作和包容性增长等重要领域落实杭州峰会共识,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
(3)支持德国主席国在重点议题上取得务实成果。推动通过了《G20经济增长韧性原则》《增长战略》《汉堡行动计划》和《问责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支持多边开发银行制定关于动员私人资本的联合原则和愿景等。同时,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架构改革、金融监管改革、气候资金、绿色金融、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等政策讨论。
(4)宣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和为世界经济复苏作出的贡献。阐述中国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立场和主张,提振各方对中国经济的信心,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外部氛围。
3.圆满完成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财金政策和成果准备,引领金砖国家财金务实合作迈上新台阶
作为当年金砖主席国,我国先后主办2次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和1次副手会议,推动各方就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等议题深入讨论,推动金砖国家合作取得多项务实财金成果及共识,并在领导人《厦门宣言》中得到充分反映,为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取得圆满成功作出积极贡献。主要财金成果包括:一是金砖国家承诺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共同促进全球经济增长。二是金砖国家承诺进一步深化在G20财金渠道下合作,落实杭州峰会财金成果。三是推动新开发银行(NDB)机构建设和业务发展取得新进展,充分发挥其作为金砖国家代表性合作机制的作用。四是首次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合作框架,促进金砖国家基础设施投融资合作。五是首次同意就会计准则趋同和审计监管开展合作,为金砖国家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提供制度保障。六是完善国际税收协调机制,提高政策协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成功举办第二次“1+6”圆桌对话会,加强与主要国际经济组织协调沟通
9月12日,李克强总理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经合组织和金融稳定理事会等六大国际经济组织负责人举行第二次“1+6”圆桌对话会,围绕“构建开放、活力、包容的世界经济”进行了深入讨论,成为中国对外开放和政策沟通的新窗口、新起点,凸显了中国在国际舞台上不断上升的领导力和影响力。对话会向国际社会发出中国经济稳定增长、改革开放不止步、支持经济全球化和多边主义的最强音符,展示了中国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积极姿态,得到了各参会国际组织负责人的一致认同。对话会对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经济问题作了政策阐释,起到了正视听、解疑惑、鼓信心的积极作用,给全球经济注入了强大的正能量。
5.参与APEC财长会机制,增强我国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
(1)完成全年APEC财长会机制系列活动。做好财政部领导出席APEC财长会有关工作,积极参加财政副手会和财政高官会,主动参与会议讨论,建设性影响成果推动。配合外交部做好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成果磋商。
(2)推动形成全面、平衡的财长会联合声明,为领导人会议做好财金政策准备。在财长会联合声明磋商期间,积极会同相关经济体做工作,圆满实现磋商任务。
(3)加大对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业务方向的指导,支持其开展各项研讨、培训和能力建设活动,支持亚太发展中经济体在财金领域的能力建设。
6.深化10+3财金务实合作,维护区域经济金融稳定
(1)圆满完成全年10+3财金合作系列活动。陪同财政部领导出席1次10+3财长和央行行长会、3次副手会,并出席7次其他10+3财金会议。推动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清迈倡议多边化(CMIM)、亚洲债券市场倡议(ABMI)等区域财金合作重点议题取得新进展,为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作出新贡献。
(2)不断提升AMRO的机构能力和影响力。推动AMRO聚焦经济监测等核心业务,支持AMRO实现高级管理层人事顺利调整,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支持AMRO制定《国别经济监测和磋商指南》,发布《10+3区域经济展望》和首份年报,成功举办第二届10+3金融论坛。
(3)提高CMIM机制有效性和可用性。会同人民银行推动各方加强区域金融安全网的有效性,参与5年一次的CMIM协议定期评估以及第八次CMIM救助演练。
(4)做好区域信用担保与投资基金(CGIF)增资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反复研究增资问题,推动CGIF出资人大会于12月初表决通过自愿增资5亿美元的增资方案。认真做好CGIF董事会参会和项目审批工作。
(5)在中日韩财金合作框架下,全年参加1次部长级会议、3次副手会、1次司局长会和4次工作层会议。三方在宏观经济政策、完善AMRO机构治理、强化CMIM机制实用性和CGIF增资等问题上加强协调,确保区域财金合作进程顺利推进。
(6)精心设计成果,做好财政部领导陪同国家领导人出席东亚系列峰会有关工作。
7.做好博鳌亚洲论坛相关工作
做好财政部领导出席博鳌论坛相关活动的发言文稿、备用口径及后勤安排等工作,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参与论坛2018年年会筹备,多次参加论坛中方联席会有关工作,得到论坛秘书处高度赞赏。
二、开展双边财金交流与合作
(一)适应中美关系新阶段新特点,推动中美经济关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更大的发展
1.确保中美元首海湖庄园会晤成功,实现中美经济关系平稳过渡
自美国特朗普政府上任以来,财政部与美方积极沟通协调,筹备习近平主席与美国总统特朗普4月海湖庄园会晤的经济议程,为推动会晤成功作出了积极贡献。此次会晤为新时期中美关系作出了规划、指明了方向。两国元首共同决定建立包括全面经济对话在内的4个高级别对话机制,并同意开展中美经济合作百日计划磋商。
2.达成并落实中美经济合作百日计划,开创中美经济合作新模式
主动设计引领中美经济合作进程,与美国新政府经济团队就中美经济合作百日计划进行了30多轮艰苦磋商,最终于5月12日共同宣布10项早期收获成果,得到两国工商界和国际社会积极评价。G20德国汉堡领导人峰会期间,两国元首对百日计划的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3.成功举行首轮中美全面经济对话,巩固中美经济关系发展的良好势头
7月19日,首轮中美全面经济对话在华盛顿成功举行,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与美国财长姆努钦和商务部长罗斯共同主持首轮对话。对话成功实现了会前设定的政策目标。双方围绕宏观经济与金融业、贸易投资等中美经济合作各领域开展坦诚、全面、深入的交流,增进了理解与互信,进一步凸显中美经济关系作为中美整体关系“压舱石”和“推进器”的作用,开创了中美企业家峰会这一“民办公助”的崭新模式,为中美经济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增添了积极因素。
4.确保美国总统特朗普对华国事访问期间中美元首北京会晤圆满成功
与美方经济团队就相关经济议程保持密切沟通,确认中美经济关系对于两国和全球经济的重要性,同意就宏观经济政策、各自结构性改革等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的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方将扩大金融市场开放作为中美元首北京会晤市场准入成果的重点,宣布提高外资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股比限制的具体举措,向全世界彰显我国继续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和具体举措,展示了中方发展中美经济关系的诚意,中美两国业界反响积极,全球给予高度评价。
5.扩大与美各界交往,夯实中美经济关系发展的民间基础
(二)拓展对欧财金工作,加强与欧洲主要大国政策协调,推动对欧财金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1.成功举办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
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以下简称第九次中英对话)于12月15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与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共同主持对话,双方围绕落实两国领导人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就中英两国在经济和财金领域的战略性、长期性和全局性重大问题坦诚交换了意见,进一步深化了中英经济财金务实合作,为英国首相访华在经济财金领域做好了政策准备,为中英关系“黄金时代”和构建面向21世纪全球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注入了新内涵。敦促英国在“脱欧”过程中继续营造开放、公平的竞争环境,避免实施保护主义和歧视性外资政策;推动中英在二十国集团(G20)、世行、IMF、亚投行等多边框架下加强合作,共同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和经济全球化,反对保护主义;推动欣克利角核电项目顺利实施,继续推动中英高铁合作;加强中英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合作,推动在“一带一路”倡议和英国“北方经济增长区”计划对接框架下开展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中英人民币国际化及金融监管合作,继续推动伦敦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推进中英跨境人民币业务;强化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承诺开展两用物品出口管制双边对话,欢迎英国企业来华参加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化双方在产业、能源领域合作,支持基础设施联盟发挥平台作用,围绕英国新产业战略寻求合作机会,加强创新合作。
2.成功举办第五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
第五次对话于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与法国经济和财政部部长勒梅尔共同主持对话。双方围绕“为紧密持久的中法经济财金战略伙伴关系注入新动力”主题,就深化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改革、加强贸易投资与先进制造业合作、深化金融合作、妥善应对技术进步影响等议题,进行了坦诚深入的交流协商,取得了71项互利共赢的务实成果。一是巩固双边贸易合作,提升投资合作层次。双方将致力于推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鼓励双边贸易发展。中方欢迎法方参加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出口管制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支持两国创新型企业和青年企业家加强交流,探讨建立中法企业家委员会。二是深化大项目合作,拓展先进制造业创新合作。加快“中国制造2025”与法国“未来工业”计划对接,推动成立“中法工业合作战略联盟”,进一步加强在汽车、航空航天、核能、绿色产业等领域合作。欢迎欣克利角C项目开工建设和华龙一号在英国启动通用设计评审,将继续致力于台山核电项目1号机组的建成和运行,并就核燃料后处理项目加强磋商。按时完成中法天文卫星和中法海洋卫星研制和发射。三是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法方欢迎中方根据自身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中方欢迎法国银行参与中国债券市场,鼓励法国投资者继续通过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中国市场。两国积极支持对方建设全球领先的绿色金融中心。双方支持巴黎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提升期货和场外衍生品监管、行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反洗钱等领域合作。四是探索“一带一路”框架合作,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中方赞赏法方积极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双方同意在两国政府间就合作方式进行探讨。第三方市场合作是中法务实合作的创新之举,双方同意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更高水平上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五是加强国际事务协调,推动完善全球经济治理。双方愿与G20各成员共同努力,推动落实杭州峰会和汉堡峰会共识,深化结构性改革,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改革国际金融架构,完善全球经济治理。双方同意加强亚投行框架下的协调与合作,共同致力于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
3.成功举办第十一次中欧财金对话
2月17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与欧盟委员会经济与金融事务总司长布提,金融稳定、金融服务与资本市场联盟总司长葛逊在布鲁塞尔欧盟总部共同主持第十一次中欧财金对话,中欧双方相关部门代表与会。对话期间,史耀斌副部长还与在欧部分中资企业代表举行了座谈,听取了中资企业在欧经营投资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障碍。总的看,此次对话就落实第十八次中欧领导人会晤、第六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等高层互访重要经济成果、双边财金合作和重大国际经济问题加强了沟通和协调,对外发出了中欧携手合作应对全球性挑战、深化双多边务实合作的积极信号,实现了对话预期目标。
4.配合外交部做好在欧发行主权债券和G20女性创业基金问题的政策准备和对案等工作。
5.进一步牵头督促对话各成员单位做好成果落实工作。
(三)启动中加副总理级经济财金战略对话机制
4月25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北京与加拿大财政部长莫诺和商务部长商鹏飞共同举行中加经济财金战略对话启动仪式,双方拟在事关两国和全球的战略性、长期性、全局性经济议题加强协调,进一步加深理解、增进互信、拓展合作、管控分歧,为中加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注入新活力。此外,积极配合外交部做好第二次中加总理年度对话有关工作。
(四)成功举办第七次中俄财长对话
6月19日,中俄财长第七次对话在上海举行。财政部部长肖捷与俄罗斯财长安东·西卢阿诺夫共同主持,双方围绕中俄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结构性改革等重要议题深入讨论,为习近平主席随后对俄罗斯的国事访问和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做财金领域的相关成果准备。双方就两国宏观经济政策等交换意见,就俄方发行人民币债券具体方案进行富有建设性的讨论,就会计准则趋同和审计监管合作问题、“一带一路”融资合作、多边开发银行合作等进行深入沟通,增强了双边财金合作的战略性和务实性。
(五)成功举办第六次中日财长对话
5月6日,第六次中日财长对话在日本横滨举行,财政部部长肖捷与日本副首相兼财务大臣麻生太郎共同主持,双方就两国宏观经济形势及财政货币政策、结构性改革经验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一致同意就共同关切的重要问题开展联合研究,并在下一次财长对话报告研究成果。双方就稳妥推进双边财金务实合作达成初步共识,深化了多边框架下财金协调与合作,为中日关系的改善增添了积极因素。
(六)推动对巴西的经济财金务实合作
成功举办第七次中巴财金分委会,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与巴西财政部副部长马赛罗·埃斯特旺共同主持,双方围绕全球及两国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协调等议题深入沟通,达成多项共识,并积极向巴方反映和推动解决在巴中资企业诉求。
(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国际经济关系司供稿,郭飚、刘静颖、张磊、王克祥、张举、卢力、陈丽娟、苏俊杰、秦月星、田媛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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