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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财政行政政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推进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保障,加强政策研究,狠抓规范管理,促进了行政政法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一、贯彻中央决策,推进各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一)制定出台外交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梳理外交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清单,启动改革试点。外交领域改革方案已印发实施,为进一步明确支出责任,更好履行外交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开创对外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基础,对推进其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具有重要的标杆示范作用。
(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是推进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改革。中央本级部署信息平台应用系统,推动地方探索建设实物平台,深圳市率先建立“公物仓”,浙江省诸暨市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等。二是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参与制定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相关文件,研究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三是研究完善巡回法庭经费保障体制机制。
(三)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按照“脱钩是原则、保留是...
2017年,财政行政政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推进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保障,加强政策研究,狠抓规范管理,促进了行政政法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一、贯彻中央决策,推进各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一)制定出台外交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梳理外交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清单,启动改革试点。外交领域改革方案已印发实施,为进一步明确支出责任,更好履行外交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开创对外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基础,对推进其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具有重要的标杆示范作用。
(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是推进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改革。中央本级部署信息平台应用系统,推动地方探索建设实物平台,深圳市率先建立“公物仓”,浙江省诸暨市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等。二是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参与制定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相关文件,研究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三是研究完善巡回法庭经费保障体制机制。
(三)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按照“脱钩是原则、保留是例外”要求和从严从紧原则,研究细化认定标准,分析培训疗养机构整体情况、构成和特点,摸清改革底数。在此基础上,制定工作规程,细化步骤任务,完善改革实施方案,拟订改革清单目录、改革实施方案审批流程及批复模板,梳理突出问题、拟订政策解答。
(四)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对地方和中央垂管单位车改方案审批的政策指导。研究严肃用车纪律、严守节支底线的政策措施,指导地方做好公车改革相关工作。推动中央车改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驻地方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对垂管三级及以下预算单位节支率测算方式、保留车辆核定等政策予以明确,督促指导专员办开展垂管三级及以下预算单位车改方案的审核批复。研究车改后保留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以及财政配套制度建设思路,研究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五)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进一步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加快解决各地改革发展不平衡、不统一的问题。二是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坚强保障。保障统计执法经费,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责,强化统计执法执纪监督工作。三是推进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完善试点政策,降低外贸企业负担;研究对失信企业加大惩戒力度,推进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口岸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支持海关、质检部门提升查验效率,提高查验设备的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研究支持“智慧海关”建设。五是推进质量管理改革工作。推进生产许可证改革,从围绕市场建立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机制、强化中央与地方监督抽查的协调配合、加强抽查结果应用和建立惩处机制等方面加大经费保障。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探索创新质量标准管理方式,严格资质认定标准,推行和强化质量认证这一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中国制造提质升级。推进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推动标准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增强政治意识,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
(一)坚持服务大局,重点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彻落实“简朴、节约、安全、高效”的工作原则,做好相关重大事项经费保障工作,得到领导同志充分肯定和各方面好评。
(二)保障国家重大外交外事活动。牵头负责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国际刑警组织第八十六届全体大会、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等多项国家重大外交外事活动经费保障和预算管理工作,积极宣传财政政策,根植预算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服务保障,确保相关会议活动成功举行。
(三)支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做好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工作,突出支持重点,加大对反恐怖等重点业务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政法部门经费支持力度,支持中西部地区开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完善政策措施,引导地方加大对法律援助的投入力度,支持反恐怖、禁毒、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等工作。
(四)促进外经贸提质增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外贸继续回稳向好等决策部署,完善和落实外经贸资金政策,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推动中西部、东北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鼓励进口先进设备和技术等产品。二是鼓励经国务院批准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等。三是鼓励开展重点领域对外承包工程及境外投资。
(五)支持纪检、人才等相关工作。一是加大中央纪委大案要案专项经费保障力度,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纪检专项工作经费统一保障,支持实现“巡视工作全覆盖”。二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做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人才工程实施保障,支持加大重点领域外国专家引进力度。三是科学合理安排全国“两会”经费预算,充分考虑各项增支因素,通过增加预算和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全力保障大会需求。落实相关要求,做好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换届经费保障工作,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切实落实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四是专项安排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经费,确保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政策研究,健全完善管理工作机制
(一)推进对外工作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和完善对外工作体制机制及其实施意见要求,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做好预算安排、资金划转、政策研究及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完善驻外人员综合保障等相关改革任务按时有序、保质保量完成。
(二)贯彻援外改革部署,完善相关政策。一是研究支持南南学院发展。赴北京大学进行专题调研,就加大教学经费支持力度、支持校舍等设施维修改造、同步招收中方学员等问题提出了建议。二是做好援外综合评估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订援外相关工作方案、评估指标。三是参与重大援助事项的研究落实。四是研究确定援外支出标准。
(三)加强外经贸发展政策研究。一是落实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的若干意见》。二是完善对外投资政策,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三是加大对外劳务合作扶贫力度,提升贫困县外派劳务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四)完善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政策。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的精神,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杠杆放大效应,健全服务贸易政策促进体系,经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商务部及招商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总规模300亿元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分三期募集。会同商务部制定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深化试点政策、研究建立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动态调整机制。
(五)研究财政支持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对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有关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究监狱经费保障、罪犯医疗等相关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六)研究中央垂管单位经费管理体制。会同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重点就中央财政保障水平、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规范津贴补贴、医疗、养老、车改等政策及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增加机动经费规模,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垂管系统经费管理体制。
四、加强制度建设,做好预决算管理
(一)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工作,研究提出了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衔接、适时动态调整支出标准、紧扣改革进程完善配套制度、狠抓制度执行加强作风建设等工作措施建议。二是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完善有关开支标准,明确执行要求,强调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研究制定全国“两会”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两会”经费支出管理,推动改进会风,节俭办会。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着眼于加强党的建设,立足于明确财政保障责任,首次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党建活动进行了规范,得到了中央组织部的充分肯定、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普遍欢迎。
(二)制修订有关专项管理制度。一是制定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实现公检法司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全覆盖。二是修订《国家棉花公证检验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调整国家棉花公证检验经费开支标准,增加绩效管理规定。三是指导审计署修订《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保持与纪检工作等相关标准的衔接,体现审计外勤人员特别是异地外勤工作的特殊需求。四是参与制定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三)加强统一着装制度建设。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分别会同安监总局、环保部、公安部等部门研究修订相关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供应管理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统计分析全国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机构整合和着装情况,研究提出统一制式服装、修改完善标志、逐步实施等政策建议。
(四)做好预决算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做好2017年预算执行和转移支付预算分配下达工作。二是组织做好2018年预算和2018—2020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较好地保证了各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三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减少对绩效不高、资金沉淀项目的预算安排,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供稿,杨苑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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