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17年,财政国库工作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持续推进各项改革,夯实财政财务管理运行基础,积极发挥财政国库的运行保障和决策支持作用,推进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财政财务管理运行的基础更加牢固可靠
(一)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是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层次,推行支付电子化管理,加强对地方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二是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研究制订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三是进一步完善中央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划分,扩大预算单位用款自主权,提高资金运行的效率。四是深化中央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助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加强非税和税收收入收缴管理。一是继续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收缴范围,深化执收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收缴级次。二是规范收入账户管理,精简撤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部门的32个中央财政汇缴专户,中央财政汇缴专户撤户率达到97%以上。三是落实收费项目清理政策,在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严格设置收费项目有效期,加强票据审验核销,规范收入汇算清缴工作。四是推广财税库...
2017年,财政国库工作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持续推进各项改革,夯实财政财务管理运行基础,积极发挥财政国库的运行保障和决策支持作用,推进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财政财务管理运行的基础更加牢固可靠
(一)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是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层次,推行支付电子化管理,加强对地方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二是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研究制订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三是进一步完善中央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划分,扩大预算单位用款自主权,提高资金运行的效率。四是深化中央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助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加强非税和税收收入收缴管理。一是继续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收缴范围,深化执收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收缴级次。二是规范收入账户管理,精简撤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部门的32个中央财政汇缴专户,中央财政汇缴专户撤户率达到97%以上。三是落实收费项目清理政策,在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严格设置收费项目有效期,加强票据审验核销,规范收入汇算清缴工作。四是推广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全年横向联网系统共办理电子缴税4.4亿笔,金额13.5万亿元。
(三)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一是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范围已涵盖176个中央部门及所属15400多家基层预算单位。二是通过视频培训、实地授课等方式,指导专员办充分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开展授权支付资金监控工作。三是印发《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对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四是研究推进中央预算单位实有资金动态监控试点工作。
(四)开展地方财政专户专项督查。2017年,为巩固工作成效,财政部对部分省份开展了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专项督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财政专户长效化管理需要,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全面落实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布置各地逐级核实并编制合规存量专户目录报财政部备案,确保地方财政专户实现规范化和长效化管理。
二、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库款管理,发挥财政国库对宏观政策的决策支持作用
(一)加强预算执行分析预计。一是拓展预算执行分析深度。既立足于时效性强的短期波动分析,又注重强化执行分析素材支撑,丰富分析维度,拓展分析深度。二是加强财政收入监测分析。综合考虑经济、政策、征管等因素,加强中央收入监测分析,及时上报监测信息,针对可能的变化提前准备工作预案,并协调组织好相关收入入库,促进中央收入平稳增长。三是建立与税务、海关三部门会商机制。交流互通信息,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的苗头性问题,共同分析原因,研判走势,明确对策。四是推进预算执行信息公开。按月发布全国财政收支情况,通过财政部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当期财政收支情况,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强化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抓好预算执行进度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并定期发布《中央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通报》,督促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进一步科学规范中央本级支出执行目标,研究制定月度支出、累计支出增幅和累计支出进度目标。三是认真做好支出预测分析,每月下旬开展分部门按日监测、滚动预计,督促部门加快资金支付。
(三)多策并举推进地方库款管理。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采取措施合理控制库款规模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加强库款管理的具体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地方财政库款考核排名办法的通知》,及时调整完善地方财政库款考核排名办法,激励各地区提高管理实效。按月开展地方库款情况考核,每月分地区通报考核结果,对上半年的考核情况进行全国通报。三是将日常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开展地方库款管理自查和专项督查,对江西、重庆和贵州等3省市进行实地抽查。四是召开部分地区库款管理工作座谈会,对个别财政厅(局)进行了工作约谈,邀请部分库款管理先进地区交流经验。
(四)加强中央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和资金调度管理。一是完善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会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内部会商机制工作规程。统筹协调做好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规模、国债发行计划、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管理等工作。二是开展分月滚动预测和分旬预测,每月初滚动编制《中央财政国库现金流量预测表》。三是加强中央对地方资金测算调度管理。认真核定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科学测算调度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地方重点支出需要。
(五)稳步推进国库现金管理。一是有效实施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实施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6期,操作规模5000亿元,获得利息收入57亿元,定期存款月均余额约占中央财政库款月均余额的23.7%,有效熨平库款余额波动。二是推进省级财政全面实施国库现金管理。在2015年和2016年两批共21个省级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基础上,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省级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通知》,在全国全面开展省级地方国库现金管理。三是利用国际组织智力支持,加强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研究。
三、完善决算管理机制,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
(一)推进部门决算管理。一是推动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取得新进展。103个中央部门集中向社会公开了2016年度决算,公开范围继续扩大,公开内容更加丰富。二是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建设。印发修订后的《中央部门决算工作考核办法》《地方部门决算工作考核办法》。研究修订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中央部门决算管理工作规程。三是加强数据共享和分析应用。通过数据查询、编印数据资料等方式,向有关方面提供所需部门决算数据,为经费测算、政策制定等提供参考。深入分析中央部门决算审核中发现的一些突出、共性问题,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四是优化中央部门决算审核流程。初步建立起专员办就地审核、部门司对口审核、国库司组织集中会审的“三位一体”审核工作机制。五是根据改革要求和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化建设需要,部署在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试编具体项目支出工作。
(二)推进财政总决算管理。一是充分发挥决算促进改善财政管理的作用,推动省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优化结算办理,提高决算编审效率。二是推进财政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试编工作。组织编制2016年度中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组织、指导地方财政推进经济分类决算试编,36个省区市本级及所属全部地市本级,以及约1500个区县试编了2016年度财政支出经济分类决算。三是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及时编制和公布中央政府月度收支、融资数据和季度债务余额。
(三)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一是组织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等2个中央部门以及山西、黑龙江、上海、浙江、广东、海南和重庆等7个地区,共计606个财政部门和12万多个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了2016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二是系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成效和问题,研究加快制度建设步伐,推进信息化建设,扩大试点单位范围。三是组织开展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全国和地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汇总研究等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四、规范账户和资金管理,做好财政国库管理基础工作
(一)全面推进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一是经报国务院批准,印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各类型财政专户的清理规范要求。二是组织开展地方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印发《财政部关于全面落实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地方财政专户分类清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编制存量财政专户目录等工作提出要求。
(二)加强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一是督促各中央预算单位和财政专员办,落实《关于调整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做好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中央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银行账户年检,向93家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下达年检审查结论。三是组织各专员办开展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督促对年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制度。一是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机制。二是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具体要求。
(四)做好财政国库管理基础工作。一是首次编报《中央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务报告》,核算长期资产和政府债务,反映中央财政财务状况。二是及时清理挂账事项,加强总预算会计往来资金管理。三是做好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夯实国库管理基础。总会计共审核12万页纸质原始单据,核对1480多万笔纸质和电子收支原始数据,经手核算的资金收支总和超过22万亿,发出纸质对账单3400多份,有效保障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四是做好资金支付和额度下达工作,共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1.99万笔,财政授权支付业务1676.61万笔。
五、推进电子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财政国库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一是开展中央财政资金支付全电子化管理试点,试点单位共青团中央通过新国库支付系统完成了第一笔资金支付,财政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实现了取消纸质单据,使用电子凭证库,全流程在线办理资金拨付。二是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地方全面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
(二)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一是完善中央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现收缴系统与中央部门业务系统对接,不断拓展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完善收缴电子化系统功能。二是进一步推进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印发《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就积极推进地方部门做好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做出部署。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制定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标准化业务方案,指导地方财政部门规范化、科学化实施。
(三)开展预算单位差旅费网上报销试点。一是会同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制定有关方案。二是配合河北省财政厅利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和互联网现有资源,构建网上报销公务平台,实现公务人员出差网上申请、审批、预订、财务报销、资金支付、会计档案电子化存储全流程电子化管理。三是指导河北省财政厅建立多维度、关联范围广泛的差旅数据集合,为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可视化动态展示差旅行为数据、财务报销数据,推动开展财政大数据应用。
(财政部国库司供稿,唐龙生、戴晓、程子建、梁超、石桂华、黄河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