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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2015年以来,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按照部党组的决策部署,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在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随机抽选信息系统、实行年度检查计划管理以及加强内部控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财政部对外执法检查
(一)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部党组安排,监督检查局牵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局首先召集14个业务司局采取座谈、征求意见等方式,对财政部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系统梳理,对涉及财政部职能的5部法律、36件行政法规、96件部门规章逐项分析,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考虑到各相关司局的工作需要,将财政部行政执法事项分为8项:财政支出、财政收入、资产财务、会计、政府采购、资产评估、财政票据、农业综合开发等,会同条法司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部领导批准后上报国务院,并在财政...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2015年以来,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按照部党组的决策部署,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在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随机抽选信息系统、实行年度检查计划管理以及加强内部控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财政部对外执法检查
(一)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部党组安排,监督检查局牵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局首先召集14个业务司局采取座谈、征求意见等方式,对财政部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系统梳理,对涉及财政部职能的5部法律、36件行政法规、96件部门规章逐项分析,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考虑到各相关司局的工作需要,将财政部行政执法事项分为8项:财政支出、财政收入、资产财务、会计、政府采购、资产评估、财政票据、农业综合开发等,会同条法司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部领导批准后上报国务院,并在财政部外网向社会公开。
(二)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为确保财政执法检查的客观、公正、透明,进一步规范随机抽查工作,下发了《财政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规定财政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涉及财政支出、财政收入、资产财务、会计、政府采购、资产评估、财政票据、农业综合开发等事项实施财政执法检查时,应建立统一的随即抽查信息平台,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全程记录随即抽取过程,实现责任可追溯;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随机抽查工作坚持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基本要求,并按照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行政处罚的原则组织实施。此外,还明确要求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在组织对外检查时,严格执行抽查细则的有关要求。
(三)下发执法检查工作意见。2017年1月,审议通过了《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检查工作体系,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1.明确了执法检查主体。意见要求,要强化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检查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财政运行机制,并明确财政执法检查职责由执法检查机构履行,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行政处罚。意见明确,财政部执法检查机构由专职执法检查机构和授权业务管理机构组成,专职执法检查机构为监督检查局和各专员办,授权业务管理机构包括综合司、国库司、资产管理司、农发办等4个司局。其中,监督检查局为部内执法检查的业务主管机构,归口管理财政部执法检查工作;专员办在监督检查局统一组织下开展财政执法检查工作;授权业务管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相应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局负责对专员办、授权业务管理机构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抽查。
2.落实执法检查责任制。执法检查工作实行部党组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局组织协调、各单位分工负责的机制。监督检查局负责预算、税收、会计、资产财务等方面的检查,综合司负责财政票据检查,国库司负责政府采购检查,资产管理司负责资产评估检查(后转由监督检查局负责),农发办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检查,专员办按照职能对口原则和规定程序开展相应检查。执法检查要严格依据预算、会计、政府采购、资产评估等法律法规的授权,明确财政执法检查职责的划分,压缩并规范执法的自由裁量权。执法检查要逐步实行财政执法检查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对非涉密执法检查的辅助性工作,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解决。
3.统一检查计划管理。监督检查局、授权业务管理机构和专员办开展的执法检查,须列入统一编制的财政部年度检查计划。财政部年度检查计划由监督检查局负责汇总、拟定,报部党组审定后实施。如果需要变更检查计划的,包括增加、减少、改变检查项目,必须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监督检查局对检查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4.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开展财政执法检查时,各执法检查部门应严格遵守《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相关检查工作规则的要求。执法检查涉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农业综合开发相关企业的,还应执行《涉企检查业务专项内部控制办法》等内控制度。审理处理工作按照谁组织检查谁负责审理和处理处罚的原则,严格依照有关审理复核和处理处罚程序进行,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并建立处理处罚、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台账登记和跟踪反馈制度。监督检查局会同条法司抽取各授权业务司局的检查项目,从下达检查通知书、制作检查工作底稿、出具征求意见函、起草检查报告、组织审理复核以及处理处罚程序等各个环节进行督导和抽查。督导结果纳入内控考核评价内容,结合内部审计和内控检查加强监督,对出现风险事件的予以问责。
二、全面实施随机抽查制度,提升监督检查透明度
(一)建立完善两库和随机抽选方式。财政执法检查的对象涉及全国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特别是财务会计执法检查面对8500万户企业,点多面广,数量庞大,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的难度非常大。监督检查局根据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采取分批次、分步骤的方式逐步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通过招标方式聘请软件公司开发建设了会计监督检查管理系统,包括检查对象库、检查人员库等模块,并充分利用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二期的基础数据,率先建立了会计师事务所抽查名录库(覆盖全国8000多家事务所)、上市公司抽查名录库(涵盖近3000家上市公司)。此外,监督检查局还通过跨境监管课题研究的途径,依托“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源和国际网络,开发建设了中国内地境外上市企业数据库,涵盖了内地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1000多家,在美国纽约证交所上市公司近百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以及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企业百余家。
(二)率先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依据《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财政部负责对全国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法检查,直接面向市场主体,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在组织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中率先实施随机抽查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名单。2016年首次尝试采取随机的方式对7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2017年围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这条主线,选取钢铁煤炭、互联网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检查重点,以总市值、行业排名等客观指标确定备选名单,通过信息系统随机抽选,确定了财政部直接组织检查的包钢股份等10户钢铁煤炭企业、网易公司等10户互联网和电子应用企业以及6家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在资产评估行政监督职责调整到监督检查局后,监督检查局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了14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检查,并首次采取随机的方式为检查机组配备了资产评估专业人员。2016年和2017年组织的几次随机抽取工作邀请了条法司、会计司、机关纪委、巡视办、驻部纪检组、信息网络中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单位以及中国财经报、中国会计报等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对于随机抽取结果进行集体确认、现场签字并报部领导批准,通过部外网和媒体向社会公布,确保随机抽取过程的公开公正。
同时,以点带面,积极推动各省级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全面落实双随机,连续两年采取随机方式每年抽取近千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检查对象。各地财政部门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对关系国家宏观调控、群众切身利益和财税改革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随机抽查,为规范财经会计秩序、保护公众利益、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全面推进公示公告机制。按照政务公开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除涉密事项外,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查处结果应及时统一向社会公开。为不断提升会计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不断增强会计监督威慑力,财政部每年向社会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已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38号),对检查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专员办实行逐户公告、地方财政厅(局)实行逐省公告,同时通过全国征信平台依法公开检查处理结果。国内主要媒体和门户网站进行了专题报导,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促进了社会诚信建设。各地财政厅(局)也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
(四)加强随机抽查内部控制。财政部开展了内部控制建设,先后出台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8个专项内控办法和一系列高风险业务内控规程,取得了显著成效。监督检查局作为财政部内控委办事机构,高度重视加强随机抽查工作主要风险点的内控。一是将随机抽查项目统一纳入年度检查计划管理。从2017年起,所有授权业务司局的检查项目汇总纳入财政部年度检查计划,报部党组批准后实施。二是加强随机抽查内控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局专门下发了《涉企检查业务专项内部控制办法》,将涉及企业的财政执法检查业务作为内控重点,对检查各个环节涉及的主要风险均规定了明确的防控措施。三是利用检查软件强化过程控制。一方面采用信息化手段确保随机抽取的客观公正。在会计监督检查管理系统中专门设计了随机抽查模块,通过信息化模型和数理统计原理从备选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而且自动保存抽取记录,禁止随意删改或调整,实现了随机抽查工作的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另一方面通过部信息中心专门立项,对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使用的检查软件进行升级改造,针对现场检查过程中的底稿编制、报告出具、意见认定等重点环节进行流程控制,规范检查行为,严控行政风险。四是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财政执法检查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各授权业务司局执行清单情况,会同条法司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评估,适时做出调整并对外公告。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供稿,刘泳梅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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