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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发起创办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是中方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重大战略举措,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高度重视亚投行的筹建和运营管理。习近平主席要求亚投行按照多边开发银行模式和原则运作,结合国际发展领域新趋势和发展中成员国多样化需求,创新业务模式和融资工具,并与现有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良性竞争,充分借鉴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好的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高起点运作。李克强总理希望亚投行不断探索合作发展新途径,探索符合发展中国家特点的多边开发新模式,并与各方开展广泛合作,形成全方位、强有力的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合作平台的协同效应,努力把亚投行打造成为专业、高效、廉洁的新型多边开发银行。
(一)亚投行业务运营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自2016年1月正式开业运营以来,亚投行秉持“精简、廉洁、绿色”的运营理念,项目贷款、建章立制、机构组建、职员招聘、吸收新成员等各项业务齐头并进,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1.基本完成建章立制,探索治理结构创新,为业务运营提供有力保障。与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
一、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发起创办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是中方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重大战略举措,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高度重视亚投行的筹建和运营管理。习近平主席要求亚投行按照多边开发银行模式和原则运作,结合国际发展领域新趋势和发展中成员国多样化需求,创新业务模式和融资工具,并与现有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良性竞争,充分借鉴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好的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高起点运作。李克强总理希望亚投行不断探索合作发展新途径,探索符合发展中国家特点的多边开发新模式,并与各方开展广泛合作,形成全方位、强有力的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合作平台的协同效应,努力把亚投行打造成为专业、高效、廉洁的新型多边开发银行。
(一)亚投行业务运营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自2016年1月正式开业运营以来,亚投行秉持“精简、廉洁、绿色”的运营理念,项目贷款、建章立制、机构组建、职员招聘、吸收新成员等各项业务齐头并进,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1.基本完成建章立制,探索治理结构创新,为业务运营提供有力保障。与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等现有多边开发机构不同,亚投行实行非常驻董事会制度,每年召开4次董事会、不定期召开董事视频会议,审议亚投行的战略、政策以及项目。从2016年初开业至2017年底,董事会先后批准了15项重大战略和政策,为亚投行高标准、规范化运营提供了政策依据,并积极探索在项目审批领域的创新。
2.明确战略重点,扩大贷款业务,独立融资比例逐步提高。亚投行紧密结合国际发展合作议程和各成员实际需求,在充分考虑与现有多边开发机构业务互补和错位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可持续基础设施、跨境互联互通和动员私营部门资源等三大战略重点。截至年底,共批准24个项目,贷款承诺额42.33亿美元,12个借款国均为“一带一路”参与国家,其中包括在埃及开展的首个亚洲域外项目(埃及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首个在华私营部门项目(北京空气质量改善与煤改气)。能源和交通是亚投行贷款两大重点领域,贷款占比分别为45.4%和28.6%。随着机构能力不断增强,全年批准独立融资项目4个,承诺额7.3亿美元,独立融资项目规模显著扩大。
3.稳步吸收新成员,建立广泛的合作伙伴关系,成为多边开发体系中新的重要一员。自2016年6月启动吸收新成员程序以来,亚投行共分4批吸收27个新成员(香港于2017年6月成为首批正式新成员),成员总数已达84个,遍及亚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非洲和大洋洲等六大洲,全球代表性进一步增强,另外还有部分国家提出申请或表达加入意向。亚投行还与世行、亚行等7家多边开发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伙伴关系,为亚投行在运营初期利用现有机构资源和影响力拓展业务空间提供了有力支撑。
4.完善组织架构,打造高素质职员队伍。亚投行参照现有多边开发机构的做法,同时严格按照精简高效原则,组建了各业务部门,并创新性地设立了多项职能合一的合规、有效性和廉政局,为亚投行开展业务、落实各项政策、实现对腐败零容忍提供了机制保障。亚投行按照“公开、透明、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球招聘高素质人才。截至年底,共有职员142人,分别来自36个国家和地区,域内职员占65%。
5.获得国际评级机构最高信用评级,发展前景得到国际资本市场充分肯定。在各成员鼎力支持下,亚投行始终坚持国际机构定位,高标准、高起点运作,向国际社会展示了良好的发展前景,先后获得穆迪、惠誉、标普等三大国际评级机构的AAA最高评级,以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授予的合格债券零风险权重,不仅为其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奠定良好基础,也极大提高了国际公信力。
(二)中方积极发挥作用,为亚投行发展壮大作出重要贡献。财政部作为亚投行窗口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政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发挥中方作为第一大股东国、捐款国和东道国的作用。
1.深入参与重大战略政策和业务规划的制定进程。中方遵循多边规则和程序,通过理事会、董事会等决策机制发挥作用。在理事会层面,中方要求亚投行准确把握国际发展融资新趋势,紧密结合“一带一路”等重大国际合作倡议,打造自身优势和特色,创新业务模式和融资工具,更好地满足各成员多样化需求,为亚投行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意见。在董事会层面,在讨论重大战略和政策过程中,中方按照多边开发银行模式和原则,发挥建设性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及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处理好借鉴与创新的关系,为亚投行重要政策的出台以及平稳运营发挥了积极作用。
2.发挥捐款国作用,发起设立项目准备特别基金,支持亚投行业务发展。截至年底,中方共分三笔向亚投行实缴股本金35.73亿美元。2016年6月,中方发起成立亚投行项目准备特别基金,用于支持低收入成员做好项目准备,并率先承诺捐款5000万美元。中方还积极利用双边财金对话等渠道,推动有关国家向项目准备特别基金捐款。其中,英国与亚投行签署5000万美元捐款协议,韩国捐款800万美元。
3.履行东道国承诺,为亚投行运营提供便利。财政部会同外交部、北京市政府等相关单位,按照《总部协定》和《东道城市备忘录》要求,为亚投行职员在华工作、生活提供便利。同时,推进亚投行总部大楼建设,大楼已于2016年9月奠基,2017年12月完成主体结构封顶,预计2020年3月入驻。
二、新开发银行
新开发银行是金砖国家在财金领域合作的重要务实成果。中国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新开发银行的筹建和发展。习近平主席指出,建立新开发银行是金砖国家合作进程中具有重要和深远意义的成果,体现了金砖国家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的政治意愿,彰显了金砖国家合作的行动力和有效性,开辟了南南合作新路径。李克强总理指出,新开发银行应成为专业、高效、透明、绿色的面向21世纪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为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化进程、加强国际产能合作与互联互通等提供有力支持,通过创新更好地适应金砖国家、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需求。
(一)新开发银行业务运营取得积极进展。自2015年7月开业以来,新开发银行在建章立制、业务运营、吸收新成员、总部大楼和区域中心建设、设立项目准备基金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实现良好开局。
1.制定首个5年总体战略,规划发展方向。2017年4月举行的第二届理事会年会原则通过《新开发银行总体战略(2017—2021年)》。该文件是指导未来5年新开发银行业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以创新发展理念、伙伴关系和融资工具为引领,对银行业务运营、财务能力、人力资源、机构发展等做出规划,提出到2021年实现年度贷款规模达到100亿至150亿美元的目标。
2.推进吸收新成员工作取得进展。2016年7月,各方在首届理事会年会上就启动吸收新成员程序达成共识。2017年4月,第二届理事会年会批准了吸收新成员的条款、条件和程序文件。
3.开展新项目准备,扩大业务规模。截至2017年12月,新开发银行共批准13个贷款项目,贷款承诺总额约34亿美元,主要支持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基础设施、供水系统改造、环境保护、农业灌溉等领域的项目。
4.同步推动总部大楼和非洲区域中心建设。新开发银行按照金砖国家领导人达成的共识,同步推动总部大楼和非洲区域中心建设。非洲区域中心于8月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开业;9月,总部大楼开工仪式在上海举行。
5.设立项目准备基金,推动南南合作。1月,新开发银行理事会批准设立项目准备基金,通过提供技术援助赠款的方式,支持成员国更好地准备和实施项目,并推动以项目为载体,促进金砖国家以及广大发展中国家之间共享发展经验。9月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期间,习近平主席宣布中方向基金出资400万美元,为基金启动运营、促进南南知识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中方的推动和协调下,新开发银行运营进展纳入9月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财金领域成果。其中,总部大楼和非洲区域中心建设、批准新项目、设立项目准备基金等写入《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宣言》,为厦门会晤成功召开营造了良好氛围。习近平主席和其他金砖国家领导人均高度肯定新开发银行取得的重要成果,鼓励其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同其他多边开发机构合作,促进金砖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二)中方发挥多重身份作用,推动新开发银行健康发展。中国充分发挥股东国、东道国、借款国、捐款国等多重身份作用,全过程深入参与新开发银行主要政策制定,推进在华开展贷款项目,率先履行向项目准备基金捐款义务,推动其规范化、国际化运营,并为此提供便利和一流服务。
1.发挥股东国作用,引导和推动新开发银行向专业、高效、透明、绿色的方向发展。一是全过程深入参与各项业务、财务、内控和人事政策的制定和磋商,引导新开发银行在充分借鉴现有多边开发银行良好实践的基础上,创新发展理念,改革业务模式,为专业化运营打好政策基础。二是推动非洲区域中心建设,为8月在南非约翰内斯堡顺利举行中心开业仪式作出积极贡献。三是推动各方批准首个5年总体战略(2017—2021年),确定新开发银行未来5年业务发展的指导性框架。四是推动各方就启动吸收新成员程序达成共识,并通过了吸收新成员条款、条件和程序文件。
2.履行东道国义务,为新开发银行顺利运营提供保障。按照与新开发银行签署的《总部协定》和《东道城市备忘录》,给予新开发银行应有政策便利,履行免费提供办公场所的义务。同时,按照既定时间表,协助新开发银行推进永久总部大楼的设计和建设。9月,永久总部大楼开工仪式在上海举行,预计将于2021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
3.利用借款国角色,推动新开发银行在华开展贷款项目。截至12月,新开发银行共批准了上海智慧新能源推广应用示范项目、福建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湖南长株潭绿心区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江西工业低碳转型绿色发展示范项目,贷款承诺额约8.79亿美元。其中,上海、福建、湖南等3个项目均利用人民币贷款,为新开发银行开展本币贷款业务提供了有益探索。
4.兑现捐款国承诺,推动设立项目准备基金。在中国的推动下,新开发银行理事会于2017年1月批准设立项目准备基金。9月召开的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期间,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政府向该基金捐款400万美元,率先完成捐款支付手续,并一次性捐资到位。在中国的带动下,俄罗斯、印度先后宣布出资,共同为提高项目准备质量和促进南南合作提供支持。
(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供稿,苏俊杰、金芮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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