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财政部门不断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制定出台各项政策,持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随着各项政策的逐步落实,我国居民收入和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断改善,调节收入分配政策体系愈发健全,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配合科技部研究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进一步扩大高校科研院所自主权试点,并对地方如何落实研究提出实施建议。
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激励政策
一是根据公务员分类管理要求,研究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公务员配套工资政策。二是研究完善规范公务员改革性补贴、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等政策。三是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长机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开展艰苦边远地区指标体系研究。四是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配套工资政策。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印发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政策指导工作,总结经验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三、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
参与起草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职业经理人...
2017年,财政部门不断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制定出台各项政策,持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随着各项政策的逐步落实,我国居民收入和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断改善,调节收入分配政策体系愈发健全,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配合科技部研究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进一步扩大高校科研院所自主权试点,并对地方如何落实研究提出实施建议。
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激励政策
一是根据公务员分类管理要求,研究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公务员配套工资政策。二是研究完善规范公务员改革性补贴、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等政策。三是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长机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开展艰苦边远地区指标体系研究。四是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配套工资政策。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印发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政策指导工作,总结经验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三、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
参与起草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印发《2017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审核认定方案》。参与研究制定《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完善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
四、完善农业补贴政策
一是安排资金推进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促进耕地地力保护、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二是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推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粮食烘干仓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率先全面敞开补贴。适当扩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继续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启动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三是支持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向西藏和四个藏区省份倾斜。四是安排补助资金支持退耕还林还草,适当提高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社会保险补助费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继续实施造林、抚育补贴政策,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
五、支持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一是支持轮作休耕,支持开展面积1000万亩粮豆轮作及200万亩休耕试点。二是支持粮改饲任务面积1300万亩。三是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支持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建设,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五是安排农业生产救灾和特大防汛抗旱等资金,支持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六是安排资金230亿元继续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发展。七是选择23个省份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八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发展当地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等新产业形态。九是在18个省份开展乡村田园综合体试点。
六、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发展
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七、出台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费政策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继续对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继续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八、研究和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继续研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针对美国特朗普政府提出的个税改革方案,结合社会上对个税改革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就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有关重点问题作了进一步细化研究,对方案作了进一步论证和完善。
九、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
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印发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实施。
十、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
印发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扩大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
十一、落实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结转扣除等规定
为与《慈善法》有关公益性捐赠支出结转扣除规定相衔接,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2017年报国务院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企业所得税法进行修改,增加了超过当年限额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的规定。
十二、做好扶贫攻坚工作
一是增加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健全资金分配机制,确保资金重点向西部地区、贫困革命老区、贫困民族地区、贫困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倾斜。二是会同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可用于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的资产范围,推进资产收益扶贫规范有序开展。三是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部贫困县。2017年,贫困县整合试点范围推广到了全部832个贫困县。四是安排专项扶贫资金,补助各地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十三、健全完善学生资助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印发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突出无缝衔接、不留死角、精准发力,实现各级各类高等教育阶段学生全覆盖,提高资助对象、力度、发放全流程的精准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会同教育部印发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财政部综合司供稿,王晓飞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