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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63002.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979.1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29485.9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增加值28537.4亿元,增长9.6%。人均生产总值64168元,比上年增长7.3%。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7381.5亿元,比上年增长13.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76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2%。进出口总额2417.5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2.7%。其中,出口1440.6亿美元,下降0.4%;进口976.9亿美元,下降26.1%。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76795.5亿元,比年初增加6935.6亿元。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9063.3亿元,比年初增加5382.5亿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01%,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人口116.8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7.5万。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03元,比上年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45元,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0元,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9.3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其中,税收收入4203.1亿元,增长6.0%。一般公共预算支...
2015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63002.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979.1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29485.9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增加值28537.4亿元,增长9.6%。人均生产总值64168元,比上年增长7.3%。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7381.5亿元,比上年增长13.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76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2%。进出口总额2417.5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2.7%。其中,出口1440.6亿美元,下降0.4%;进口976.9亿美元,下降26.1%。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76795.5亿元,比年初增加6935.6亿元。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9063.3亿元,比年初增加5382.5亿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01%,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人口116.8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7.5万。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03元,比上年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45元,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0元,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9.3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其中,税收收入4203.1亿元,增长6.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50.01亿元,比上年增长14.9%。政府性基金收入2980.18亿元,比上年下降25.0%;政府性基金支出3135.25亿元,比上年下降2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74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82亿元,比上年下降1.7%。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12亿元,比上年增长9.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78.05亿元,比上年增长15.1%。
一、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
一是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在年初省级预算安排加大相关投入的基础上,年中又针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投入,及时研究推出20条财政政策,省级多渠道筹集102亿元,吸引带动社会资金3000多亿元投向实体经济。重点是对产业结构调整中遇到困难的投资项目以及市场调节失灵的特殊领域,运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风险补偿、融资增信等手段实施定向调控。支持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对依法纳税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损失给予补偿。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试点,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范围扩大到所有行业领域,充分发挥保险特有的融资增信功能。构建覆盖全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增强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国际市场开拓、跨境电子商务、先进设备(技术)进口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支持设立贸易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建立贸易融资项下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缓解进出口企业的贸易融资困难,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二是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幅增加科技和人才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创业补贴标准,扩大“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给予奖补。截至年底,全省加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平台的小微企业已达3338家,预约使用“科技创新券”10838次。省级拨付资金9272万元,对56家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给予支持。启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改革,明确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不再上缴财政,对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最少不低于70%,最高可达95%,并将成果奖励直接发放到人,让创造性劳动价值得到更好的实现,极大地激发了创业创新的动能和潜力。放宽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条件,扩大援企稳岗政策覆盖面。三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省对下转移支付达到1832.26亿元,比上年增加252.93亿元,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发展财政扶持政策体系。完善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政策,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重点对财政困难县给予财力补助,缩小区域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统筹安排各类预算和政府债券资金,支持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水利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力。认真落实区域发展战略,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大力推动海洋经济、高效生态经济、省会城市群和西部经济隆起带产业升级、联动发展。四是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始终把民生支出作为扩内需、稳增长、促和谐的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6440亿元,比上年增长16.2%;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8.1%,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在提升各类基础民生政策保障水平的同时,集中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断头路”改造、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扶贫开发、农村改水改厕、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城乡居民得到更多实惠。
二、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拓展聚财融资渠道
一是依法征税管费抓收入。针对年初几个月财政收入增速持续下滑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税费征管,完善税收保障机制,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5529.3亿元,比上年增长10%。按相同口径计算,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9.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二是盘活存量资金挖潜力。在严控一般性开支的同时,从加快项目对接、建立调度款“点供”制度、通报约谈等六个方面强化措施,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2015年前11个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3.4%,是多年来进度最快的一年。研究采取16项措施,分类处置财政存量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省盘活以前年度各类财政存量资金2200多亿元。年底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结转规模分别比上年下降29.3%、39.8%、16.3%。三是创新机制吸引社会资金。着力完善财政与银行、保险、担保机构的联动机制,调动银行和社会资本增加投入的积极性。省财政支持设立19只政府引导基金,推动各级财政参与设立各类基金规模达到1500亿元。发起设立1200亿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基金,全省储备PPP项目738个,概算总投资7000多亿元。省财政联合有关部门分四批向社会推介项目300个,成功签约133个。加强国库现金管理,积极利用国库间歇资金实施以存引贷,引导银行增加信贷投放3000多亿元。首次以政府购买服务、分年度将还本付息资金列入预算方式,争取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贷款授信额度6000亿元。四是增加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充分发挥债券融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全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179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281亿元、存量债务置换债券1898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缓解地方政府还债压力。同时,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实行债务限额管理。经财政部核定、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15年山东省政府债务限额为9533.8亿元,年底未突破该限额。
三、创新财政体制机制,全面深化财税改革
按照中央要求部署,结合实际不断细化财税改革方案,初步形成“1+20”的财税改革制度体系(1即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20即以省政府文件印发的20个配套制度办法),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一是预决算公开实现“全覆盖”。省级和所有市、县(市、区)全部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实现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六公开”,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全面启动。二是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大力压减专项转移支付,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达62.6%,进一步提升基层统筹安排资金的能力。实施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省级安排转移支付资金20亿元,把资金分配与转方式调结构的成效挂钩,引导各地实现工作指导重大转变。三是税费改革扎实推进。深入实施“营改增”试点,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34.59万户纳税人被纳入试点范围,企业减负面达98%。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范围,全面推行税式支出管理改革,大力推进国地税部门联合办税。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立项的收费项目由24项压减到12项。四是收入分配改革稳步实施。在普遍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及特定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大幅提高乡镇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公务人员及教师的津贴补贴水平。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省财政新增60亿元工资性转移支付,帮助市县落实改革政策。进一步深化住房货币化改革,努力解决房改遗留问题。五是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大。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10项政府性基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1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研究制定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推进财政资金跨预算类别、跨科目、跨部门、跨年度、跨级次统筹使用,切实集中财力办大事。六是专项资金改革扎实有力。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由99项压减到71项,对保留的专项资金,除救助优抚等据实结算资金外,规模统一压减10%,压减的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民生和公共服务支出。对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的专项转移支付尽可能采取因素法切块分配,进一步增强市县安排资金的自主权。七是整合涉农资金取得突破。将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突出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耕地地力保护。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县(市、区)达到15个,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县(市、区)达到56个。八是县级现代预算制度改革试点成效明显。省里选择20个“省直管县”开展县级预算改革试点,以点带面引导各县(市、区)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注重预算绩效、加强财力统筹,县级预算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在全国县乡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核中,山东省取得县级总分第1名的好成绩,其中前5名的县(市、区)中山东占了4个。九是政府采购制度更加完善。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推行预采购、直通车、统招分签、批量集采等办法,显著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调整省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目录内品目减少510多项,进一步扩大预算单位采购自主权。2015年全省政府采购额达到1415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51亿元。十是财政基础管理更加规范。全面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入职资质管理。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全面实施电子化管理,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和支付效率大幅度提升。严肃财经纪律,围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三公”经费管理、预决算公开、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等开展一系列财政专项监督检查。强化财政内控机制建设,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建立内控制度体系,为推进依法理财、防范管理风险奠定基础。
(山东省财政厅供稿,张庆贺执笔)
青岛市
2015年,青岛市地区生产总值9300.0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3.98亿元,比上年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4026.46亿元,增长7.1%;第三产业增加值4909.63亿元,增长9.4%。全市固定资产投资6555.7亿元,增长14.2%。全年进出口总额4361.28亿元。其中出口额2818.19亿元,增长0.3%。全市实际使用外资66.9亿美元,增长10%。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885元,增长8.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70元,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30元,增长8.4%。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713.7亿元,增长10.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2%,其中,食品类和非食品类价格分别上涨1.7%和1.0%,消费品类和服务项目类价格分别上涨1.2%和1.3%。
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6.26亿元,增长12.3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2.87亿元,增长13.8%。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68.5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和2014年结转资金后,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669.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为48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96.1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一、科学运筹,综合施策,经济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一是出台16项支持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并筹措资金87.5亿元,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体经济发展、金融环境改善等重点领域。筹措121亿元,用于加快推进青岛新机场项目拆迁工程和地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支持济青高铁、青连铁路、青荣铁路建设。二是通过建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定向投资基金的方式,撬动社会资本,为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结构调整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安排股权引导基金15亿元,用于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互联网+”、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发展等。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10亿元,用于建立转贷引导基金,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帮助企业破解续贷难题。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158亿元,建立老城区企业搬迁发展基金,支持青钢集团、海湾集团等企业整体搬迁,优化城区功能布局。三是落实“营改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全年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105亿元。通过搭建优惠贷款平台、金融机构风险补偿、融资担保补助、支持企业发债等措施,帮助企业融资188亿元。对全市5000家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梳理出181项财政扶持政策,让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四是延期对部分困难区(市)的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安排3亿元,用于建立促进区域统筹发展转移支付,增加对区(市)的财力补助。改变补助区(市)项目资金“一捅到底、零星分散”的管理模式,从补助给区(市)的项目资金中拿出17.8亿元,实行按“因素法”分配,将项目决定权
交给区(市)。
二、加大投入,突出重点,财政惠民力度持续加强
2015年全市民生支出91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中央、省、市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和重点民生项目所需资金得到及时足额保障。一是大幅提标扩面,织牢织密社会保障网。2015年提高19项民生保障标准,新增1项民生保障事项,扩大2项民生保障范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3.3%和20%;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实现十一连涨;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130元;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每人每年提高至32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至5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440元等。二是多措并举,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出台9大类90条财政扶持政策,投入28亿元,助力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和创客之岛。扩大创业补贴范围,将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最高2万元;建立大众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面向初创期、种子期企业及创业者提供风险投资、天使投资、贷款担保等融资服务;设立孵化投资基金,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三是拓宽渠道,推进主城区棚户区改造。按照“市与区预算安排一块、争取上级财政补助一块、从土地出让收益中筹措一块”的思路,研究出台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方案,为加快主城区棚户区改造步伐提供保障。
三、凝聚合力,破解难题,预算管理改革成效明显
出台《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路径和目标。一是坚持将强化服务、提高效率贯穿于财政改革之中,通过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加快预算评审进度、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实施市与区(市)预算执行“两级联动”等措施,财政支出进度明显加快。主动适应GDP核算体系新变化,对纳入核算的八项支出实行重点督导,全市八项支出增长15.4%,有力地拉动了全市GDP增长。二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公开层级由市本级延伸到区(市),公开范围由基本支出拓宽到项目支出,引导各级各部门规范理财用财行为。除涉密信息外,市级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已全部公开。三是盘活存量资金,对超过规定时间和限额未能执行的资金,收回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实做细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革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分项”相结合的核定办法,并将专项业务费纳入公用经费管理。四是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广运用,向社会推出50个PPP重点项目,涵盖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市政、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领域,并规划设立PPP发展基金。
四、依法理财,强化监管,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一是贯彻落实《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对43项专项资金和108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开放式”评审,实现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并首次对新设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估,突出“绩效”导向,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全面推进专项资金和市财力投资项目现场监管,发现并整改问题资金6.7亿元。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对财政资金失信、失范行为的惩戒力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检查常态化,一般性支出得到严格控制,会议、培训、差旅、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公务经费被关进制度的“笼子”。
(青岛市财政局供稿,宋晓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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