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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陕西省实现生产总值17689.94亿元,同比增长9.7%,生产总值规模位居全国第16位,增速位居全国第7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64.94亿元,同比增长5.1%,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8%;第二产业增加值9689.78亿元,同比增长11.2%,占54.8%;第三产业增加值6435.22亿元,同比增长8.4%,占36.4%。人均生产总值46929元,同比增长9.4%。投资保持快速增长,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709.69亿元,同比增长17.4%。对外贸易高速增长,全年外贸进出口总值1683.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0%。消费市场稳中趋好,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72.84亿元,同比增长12.8%。物价运行平稳,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6%。
2014年,陕西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9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56%,比上年增长8.13%,剔除“营改增”等政策性因素,同比增长13.65%;上划中央“四税”收入1255.1亿元,同比下降0.08%;财政总收入完成3145.5亿元,同比增长8.3%。2014年,陕西省财政支出396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38%,同比增长8.12%。2014年,陕西省收入总计4265.2亿元,支出总计4075.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89.3亿元,结转下年的支出233.8亿元,年终累计赤字44.4亿元,当年赤字5.3亿元...
2014年,陕西省实现生产总值17689.94亿元,同比增长9.7%,生产总值规模位居全国第16位,增速位居全国第7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64.94亿元,同比增长5.1%,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8%;第二产业增加值9689.78亿元,同比增长11.2%,占54.8%;第三产业增加值6435.22亿元,同比增长8.4%,占36.4%。人均生产总值46929元,同比增长9.4%。投资保持快速增长,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709.69亿元,同比增长17.4%。对外贸易高速增长,全年外贸进出口总值1683.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0%。消费市场稳中趋好,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72.84亿元,同比增长12.8%。物价运行平稳,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6%。
2014年,陕西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9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56%,比上年增长8.13%,剔除“营改增”等政策性因素,同比增长13.65%;上划中央“四税”收入1255.1亿元,同比下降0.08%;财政总收入完成3145.5亿元,同比增长8.3%。2014年,陕西省财政支出396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38%,同比增长8.12%。2014年,陕西省收入总计4265.2亿元,支出总计4075.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89.3亿元,结转下年的支出233.8亿元,年终累计赤字44.4亿元,当年赤字5.3亿元。
一、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2014年,受经济下行影响,陕西省经济增速放缓,营业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持续负增长,全省煤炭、石油等重点行业的税收连续两年大幅度减收,加之落实“营改增”、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收收入短收较多,组织收入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面对这些困难,全省各级财税部门齐心协力,一手抓税收征管,一手抓非税收入,从年初开始,按月抓进度,按季抓检查,做到月月不松懈。同时,狠抓薄弱环节和地方小税种收入,堵塞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全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90.4亿元,增长13.65%,超额完成收入任务。
从税种看,主体税种持续减收,增值税增长6.81%;营业税下降6.81%;企业所得税下降0.15%;个人所得税下降3.88%。地方小税及非税收入增长较快,地方小税及非税收入占到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增收总额的76.1%,弥补了主体税的短收。其中房产税增长23.95%、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24.48%、耕地占用税增长23.82%、契税增长28%、非税收入增长12.73%。从行业看,煤炭、石油等能源化工行业税收继续减少,能源化工业较2013年减收37.21亿元,拉低2014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增幅1.24个百分点。其中,煤炭行业较2013年减收22.72亿元;石油行业较2013年减收26.94亿元。金融、房地产、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税收拉动作用明显,其中,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税收增收78.62亿元,三行业税收平均增幅超过15%。从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421.68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45.2%;地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1146.81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36.46%;财政部门组织收入577.06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18.35%。从级次看,市县收入增长快于省级,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11.65亿元,同比增长12.25%;市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78.75亿元,同比增长15.11%,高于省级收入增幅2.86个百分点。11个市区中,西安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83.79亿元,同比增长16.29%;延安市、榆林市克服能源行业税收减收较多的不利影响,分别增长13.05%和13.31%。
二、支出管理进一步加强
2014年,按照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的思路,陕西省财政加强支出管理,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早编细编预算,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全省财政支出进度始终位居全国前列。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保证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建设、农林水、交通运输、安居工程和移民搬迁等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严格控制部门预算编制,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加大对“小金库”和“吃空饷”治理力度,出台省级机关会议经费、外宾接待经费、机关差旅费、机关培训费等管理办法,转发中央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和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全省“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分别较2013年下降18%和36.8%,其中省级分别较2013年下降8%和35.5%。
三、调结构稳增长成效明显
2014年,陕西省财政围绕“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目标,坚持资金政策“双轮驱动”,支持稳增长调结构。全年政府类投资达到1190亿元,较2013年增加320亿元,增长36.3%,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安排产业发展和工业稳增长资金11.6亿元,通过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超销售奖励等措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安排资金22亿元,继续支持大气治理、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省级重点示范镇、旅游文化名镇建设成效显著。创新专项资金投入方式,整合财政资金110亿元,建立航空、医药、电子信息、旅游等产业发展基金,带动企业和社会投入,有力支持优势产业发展。整合财政资金9亿元,引导社会投入15亿元,通过创投基金的方式,支持新能源、高端装备、节能环保、循环经济、3D打印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注入资本金25亿元,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利用专项资金3.7亿元,在中小企业实施股权投资试点。全年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赠款项目15个,资金28亿元,拉动投资超过80亿元。扩大“营改增”试点,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全国率先对煤炭天然气收费实行清单制管理,取消11项收费项目、停征5项、规范10项。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全年共减免税费190多亿元,有力支持全省经济增长。
四、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
2014年,陕西省民生支出323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1.7%。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连涨”,达到月人均2116元;建立农村“八大员”等15个群体待遇政策调整机制,解决部分涉军人员养老保险问题。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多缴多得,在全国率先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将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每人800元提高到1000元。医疗卫生方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50元/人年,高于国家标准3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0元提高到35元,促进城乡医疗服务均等化。教育方面,围绕解决入园难问题,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450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围绕解决大班额问题,统筹资金26亿元,支持1287所薄弱中小学建设;提高学前一年、特殊教育、高中生均经费标准,实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生均经费补助和贫困生资助“三个全覆盖”。文化方面,支持丝绸之路重大文化活动,提升陕西文化国际影响力;政府购买5000余场公共演出服务,受到广大群众普遍欢迎;积极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首次对25个大型体育场馆、3个科技馆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住房保障方面,财政投入145亿元,争取国开行低息贷款658亿元,平台融资170亿元,保障性住房投入力度明显加大。整合财政资金40.8亿元,支持陕南移民搬迁。
五、“三农”投入进一步加大
2014年,陕西省支农投入480亿元,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粮食生产和安全以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重点用于80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升优化园区功能。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建设整镇连片现代粮食基地项目12个、30万亩。拨付补助资金27亿元,支持渭河综合整治、汉江综合治理、泾河东庄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投入资金18.5亿元,支持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落实退耕还林政策,支持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兑现惠农补贴资金60亿元,完善补贴“一卡通”发放方式,实现对农户补贴发放信息的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控。探索实施“一卡通”担保贷款工作,为农民发展农业产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资金切块下达到县,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度。
六、财政改革不断深化
进一步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大清理整合力度,早编专项资金预算,实施项目库管理,分类创新投入方式,加强绩效考评,改革效果初显。省级专项资金由350项归并为116项,收回结余结转资金22亿元,2013、2014两年共整合各类专项资金844亿元,集中用于重点项目,放大资金效应。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对全省各级政府存量债务逐笔进行清理甄别,为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存量债务债券置换等奠定基础。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省级预决算公开已常态化,市县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全部公开。研究出台陕西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意见,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对神木、府谷县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制定西咸新区管委会财政体制,完善35个重点镇和31个旅游名镇财政体制,制定镇村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明确财政支持政策。扩大“营改增”范围,试点纳税人增加到7.6万户,97%的纳税人税负下降。在全省积极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适用税率为6%。
七、财力继续向基层倾斜
积极筹措资金,财力继续向基层倾斜,切实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2014年,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334亿元,较2013年增加25亿元,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50亿元,较2013年增加10亿元,生态转移支付26.7亿元,较2013年增加3.2亿元。省对市县专款936亿元,较2013年增加51亿元。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债券69.5亿元,支持基层公益性项目建设。完善对市县预算管理的绩效评价办法,将预算公开、财政收入、支出进度、人员控制、财政赤字等指标纳入考核范围,根据考评结果,下达市县奖补资金9.6亿元,激励市县加强财政管理。2014年,陕西省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居全国第10位,较2013年提高17位。
(陕西省财政厅供稿,王瑾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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