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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四川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536.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31.1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4519.4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10486.2亿元,增长8.8%。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0%、59.7%和35.3%。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2.8∶51.3∶35.9调整为12.4∶50.9∶36.7。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577.5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全年进出口总额702.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出口额448.5亿美元,增长6.9%;进口额254.0亿美元,增长12.3%。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6%,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2.1%,居住类价格上涨1.9%。商品零售价格上涨0.6%,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降1.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3%,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1.9%,生活资料价格上涨0.6%。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1.3%。
2014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9.9%。其中,税收收入2312.5亿元,增长9.9%;非税收入748.6亿元,同口径增长10%;加上中央补助3511.8亿元、上年结转结余633.1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亿元、调入资金等151.8亿元,收入总量为7557.8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
2014年,四川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536.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31.1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4519.4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10486.2亿元,增长8.8%。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0%、59.7%和35.3%。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2.8∶51.3∶35.9调整为12.4∶50.9∶36.7。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577.5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全年进出口总额702.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出口额448.5亿美元,增长6.9%;进口额254.0亿美元,增长12.3%。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6%,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2.1%,居住类价格上涨1.9%。商品零售价格上涨0.6%,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降1.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3%,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1.9%,生活资料价格上涨0.6%。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1.3%。
2014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9.9%。其中,税收收入2312.5亿元,增长9.9%;非税收入748.6亿元,同口径增长10%;加上中央补助3511.8亿元、上年结转结余633.1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亿元、调入资金等151.8亿元,收入总量为7557.8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96.6亿元,完成预算的92.7%,增长9.3%;加上上缴中央支出12.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6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67亿元、调出资金等11.8亿元,支出总量为7023.7亿元。其中,教育支出1056.9亿元,完成预算的9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亿元,完成预算的94.8%;农林水支出826.6亿元,完成预算的9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4.1亿元,完成预算的97%;交通运输支出543.8亿元,完成预算的94.4%;住房保障支出307.6亿元,完成预算的94.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5.6亿元,完成预算的87.3%;科学技术支出81.8亿元,完成预算的95.9%。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全省结转结余资金534.1亿元。其中,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509.2亿元、净结余24.9亿元。全省算总账实现收支平衡。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2370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收入2052.1亿元),完成预算的155.4%;加上中央补助67.4亿元、上年结转等471亿元,收入总量为2908.4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2412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支出2074.2亿元),完成预算的83.4%;加上调出资金等17.5亿元,支出总量为2429.5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全省结转资金478.9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4.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7.3亿元,收入总量为41.4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5.8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全省结转资金5.6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59.7亿元,加上上年结余2693.6亿元,收入总量为5153.3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2002.3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全省结余资金3151亿元。
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措施有力
面对异常复杂、超出预期的经济下行压力,主动发挥财政对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撑作用,围绕激活力、补短板、强实体,统筹施策,精准发力,各级财政因地制宜推出系列稳增长财政政策措施。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制定出台稳增长10条财税政策措施、促进中小微实体经济加快发展22条措施和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22条财政政策措施,有效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全年下达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215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200亿元。主动对接国家政策支持方向和投资结构调整方向,重点支持交通八大工程、重大水利工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建设。统筹推进天府新区、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绵阳科技城、攀西国家级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四大片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等重点特色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投融资体制机制,从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等方面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
(二)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安排创新驱动发展资金20亿元,通过定向转移支付、直接融资贴息、适当风险补偿、支持企业牵头设立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等方式,推进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七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培育。促进化解过剩产能,支持关闭500处煤矿和385户小企业落后产能。加大对“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三大市场拓展活动支持力度,通过财政金融联动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三)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建设资金保障机制,积极实施“百镇建设行动”。继续支持区域中心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
(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省财政投入支农专项资金274亿元,形成各级联动增加支农投入的良好局面。大力支持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五小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农田水利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推进60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建设,支持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变。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试点工作。
(五)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推进节能减排各项财税政策。改革完善流域断面水质超标扣缴制度,推动流域污染治理。探索建立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财政激励机制,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天保工程二期、退耕还林和防沙治沙等林业重点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省用于保障民生方面的支出4417.8亿元,增长1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5%。认真解决群众现实困难和长远生计,全省各级“十项民生工程”和19件民生实事预算执行总额达到1615.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30.2%。
(一)坚持保基本、守底线、建机制,努力编实织密民生保障“安全网”。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落实各项就业促进与就业援助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作业本费,免除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启动,初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大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完善,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免费孕检城乡全覆盖提前实现。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项文化惠民工程。支持经营性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开工建设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50.22万套。大力推进乡镇财力保障、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美丽乡村试点工作,提高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加强财政支持社会治理力度,支持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稳定、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及法律援助等重点工作。
(二)加大扶贫投入,支持实施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五大扶贫工程,以及藏区六项民生计划、彝区十项扶贫工程。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农房重建基本完成。启动特殊困难移民避险解困试点。中央和省级安排的重建资金全部下达到位,对项目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认真落实税费减免优惠、农房重建优惠利率贷款财政补贴、债券发行等重建政策。“11·22”康定地震发生后,省财政及时出台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期6项生活救助政策,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支持政策,尽力帮助解决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支持越西地震恢复重建。
三、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服务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抓得早、抓得实,部分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以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为重点的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坚持财力下沉,调整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收入级次划分,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制定出台企业总分机构财税利益分配办法,建立健全跨区域财税利益分享机制,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转移支付改革,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或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扩大市县政府项目自主决策权,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绩效。全面实施新一轮扩权强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调整新增7个民族待遇县财政体制。
(二)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为重点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省级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到“项”级科目,市县两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力度加大。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2014年省级专项预算项目个数减少40%。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机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大幅下降。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2014年选择70个省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35亿元,增长50%。开展中期评估,动态优化支出预算安排,全面清核存量资金,激活存量资金潜力。
(三)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为重点的转变财政支持方式改革取得新突破。加快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步伐,制定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推进意见、指导目录、改革方案,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各级财政在居家养老服务、人工影响天气、农业社会化服务、学前教育、体育场馆免费开放、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社区环境卫生等领域开展试点,为全面推进积累了经验。探索推广运用PPP模式,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精心筛选项目,成功举办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签约暨推介会,现场签署合作协议项目28个,促进400多亿元社会资本为主的投资落地实施。
四、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
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财政管理的意见》和“财政管理约法十章”,规范理财行为。加快建设法治财政,地方性法规体系更加健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立法有序推进,“两依”(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创建工作全面启动。继续深入推进开放式决策试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成效明显。省级下放、合并、取消的权力达到182项,简政放权效应逐步显现。开展公用经费“分类分项、差别核定、动态调整”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理清公用经费与项目支出边界,完善综合定额与单项定额标准,提升公用经费保障能力。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国库资金管理,积极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制度,省级取消协议供货采购,实行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试点,启动实施全省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加强投资评审、会计、资产评估、财政票据监管等工作。
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卫生、水利等民生项目和财政非税收入检查。牵头开展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新设津贴补贴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各种奖励等多种乱发钱物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治理,以及违规发放工资奖金补贴、接待费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全省3.9万个部门(单位)开展了自查,并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系统作风建设深入推进
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无尽期、永远在路上思想,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全省财政系统深入推进联动整改工作,针对财政领域正风肃纪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以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抓手,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联系点的帮扶工作成效明显。扎实开展“庸懒散浮拖”等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制定了财政干部“八个严禁”规定。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着力在全系统营造不愿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机制和氛围。
(四川省财政厅供稿,马忠、罗任飞、江澜、李洵、余翔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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