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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重庆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265.40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61.03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6531.86亿元,增长12.7%;第三产业增加值6672.51亿元,增长10.0%。全社会固定资产完成13223.75亿元,比上年增长18.0%。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96亿元,增长13.0%。全年进出口总额95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9.0%,其中,出口总额634.09亿美元,增长35.5%;进口总额320.41亿美元,增长46.3%。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8%,实现了全年控价目标。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147元,比上年增长9.1%;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9490元,比上年增长11.7%。
2014年,重庆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22亿元,增长13.9%,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304.4亿元,增长8.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41.3亿元,增长10.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60亿元,增长7.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6.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07.4亿元,增长10.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23.1亿元,增长13.9%。
一、把握财经关系,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把握好财政扶持经济的边界、方式和...
2014年,重庆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265.40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61.03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6531.86亿元,增长12.7%;第三产业增加值6672.51亿元,增长10.0%。全社会固定资产完成13223.75亿元,比上年增长18.0%。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96亿元,增长13.0%。全年进出口总额95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9.0%,其中,出口总额634.09亿美元,增长35.5%;进口总额320.41亿美元,增长46.3%。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8%,实现了全年控价目标。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147元,比上年增长9.1%;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9490元,比上年增长11.7%。
2014年,重庆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22亿元,增长13.9%,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304.4亿元,增长8.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41.3亿元,增长10.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60亿元,增长7.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6.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07.4亿元,增长10.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23.1亿元,增长13.9%。
一、把握财经关系,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把握好财政扶持经济的边界、方式和力度,把着力点转到优环境、稳增长、调结构、促升级上来,经济运行保持稳中有进、提质增效的态势。
(一)简政放权,优化环境。“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等行业。落实西部大开发、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向企业减税378亿元。免征小微企业管理、登记和证照等3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等9项收费免征期限延长一年。全面清理财税扶持政策,营造法治、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安排资金和兑现政策110亿元,支持两江新区、保税港区、开发区、区县工业园区开发开放及完善功能和加快发展。安排13.3亿元,保障粮食、煤电、成品油等生产要素供应,满足企业生产需要。
(二)保障重点,稳定增长。发挥财政资金在稳投资中的引导作用,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355亿元,支持高速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机场等基础设施和水利项目建设。安排27.4亿元,支持323万平方米市政道路和13座桥梁隧道建设。安排25.9亿元,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培育区域性电子商务基地,促进企业境外投资和扩大出口。安排3.9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排23亿元,兑现“1小时免费优惠换乘”惠民政策和运营补助。
(三)调整结构,优化升级。确保工业振兴、非公经济发展、小微企业发展、商务发展和金融发展等专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改革财政扶持产业资金分配方式,安排25亿元创设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按照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投资比例至少达到1:2的要求,分别成立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文化、旅游专项子基金,与社会资本实行“同股同权同回报”,带动各方资金用于新兴产业和创业创新领域,推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安排39.7亿元,扶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带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安排8.9亿元,支持工业企业节能技改和工业园区废水、废气、废渣循环利用。安排4亿元,推进科技示范工程和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围绕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等战略新兴产业,建立以重大专项培育新兴产业的机制。安排3.7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
二、推进协调发展,差异扶持成果初显
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要求,及时跟进和细化财政配套政策,促进区域特色发展、差异发展、联动发展。
(一)坚持民族地区地方级税收全留体制,将渝东北及武隆县的市级税收全额补助区县,把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不取多予”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森林覆盖率、空气质量、限制或禁止开发区面积等因素在转移支付分配中的权重,将两大生态区17个区县全部纳入生态转移支付范围。坚持财力向两大生态区倾斜,市级财政按照最高比例补助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市发展新区基本财力奖补资金增幅高于区县平均水平,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重点倾斜,提升人口承接和产业集聚能力,促进产城融合。
(二)实施市内企业跨区域流动税收基数划转,规范财税秩序,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完善两江新区财政扶持政策,促进两江新区与所在行政区协同发展,提升都市核心区和拓展区核心竞争力。全年市对区县转移支付1526亿元,区县人均财力提高到16万元,最低人均财力达到10万元。坚持财力进一步向区县和农村倾斜,巩固农业基础,促进城乡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2014年,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税收增长14.7%,城市发展新区税收增长19.2%,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税收分别增长15.6%、15.2%。
三、坚持有保有压,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财政民生支出继续保持在一般公共预算的50%以上。教育、社保、卫生和社会救助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提标增支政策保障到位。全年财政投入127亿元兴办22件民生实事,资金需求按进度全部落实。
(一)均衡城乡教育资源。安排25.1亿元,对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财政资助。安排11亿元,支持农村薄弱学校解决饮水、“大班额”等问题。安排7亿元,提高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8项财政教育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安排3.8亿元,支持建成农村寄宿制学校校舍48万平方米和教师周转宿舍6926套。
(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245.2亿元补助养老保险基金,保障养老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和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平均水平提高10%。安排64.2亿元,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375元、220元,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465元、345元,伤残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平均保障水平提高12%以上。
(三)提高医药卫生服务标准。安排87.7亿元补助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支持完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安排24.5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城乡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90元、34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绩效工资和撤并村卫生室建设等财政补助足额到位。
(四)改善人居环境。安排8.9亿元,改造农村C、D级危房5万户。安排2.4亿元,加快293万平方米城市棚户区改造,并对4.6万户廉租房保障家庭给予财政补贴。安排73.7亿元,支持公租房建设。安排23亿元,支持垃圾中转站建设,对污水、垃圾、污泥处理营运给予财政补助。
(五)繁荣文化体育事业。安排4亿元,支持31座博物馆纪念馆、43个图书馆、41个文化馆、82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186个街道文化中心等免费向社会开放。安排2亿元,支持院团改革和影视、文学、舞台艺术等各艺术门类的创作与展演,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实施方案。安排2.1亿元,支持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补助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出台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费、出国培训费和外宾接待费等6项经费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控制一般性开支,将更多财政资金用于民生。除编制内增人和政策性增支外,机关行政运行经费保持零增长。认真执行停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控楼堂馆所改扩建及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的规定,严格压缩会议、节庆、论坛等一般性开支,“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
四、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稳步推进各项改革。
(一)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程度。2013年向社会公开预算的52个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开决算,96个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开预算,所有区县向社会公开预算。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的内容细化到项级科目。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衔接和统筹使用。设立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将超收收入和历年结转统筹纳入调节基金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在市本级和10个区县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
(二)深化税制改革。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扶持政策,其中市定政策共停止29项,调整47项;区县政策共停止247项,调整186项。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针对征管过程中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打好纳税扣除比例、减免适用范围、稳定应税门槛等3条补丁措施。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
(三)推进债务管控制度改革。完善风险预警等配套制度,出台《2014年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管理办法》,制定“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考核实施细则,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推进债务化解,综合运用土地出让、资产变现、债务重组、预算安排和偿债准备金及置换抵押物等方式,有序推进债务分类化解。实施风险预警约谈和目标考核,在对区县债务风险实施预警的基础上,约谈高风险区县,指导控债、降债方案的制定。将债务管控纳入区县主要领导实绩考核。
(四)推进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改革。完成新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事权的支出责任划分,对全市新设的1020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明确区县城区经费保障由市财政承担、其他由区县财政承担。开展市对区县专项补助资金清理规范,全面梳理262项补助政策,提高因素法分配比重,实行专项资金分类管理。优化一圈两翼帮扶机制,固化每年对大生态区帮扶资金实物量,5年总额保持4.4亿元,并由市财政直接通过年度结算。
(五)推进财政支持社会经济发展方式改革。启动PPP投融资模式试点,推进利用PPP模式拓宽重大项目资金渠道,引导社会投资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营运。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确定的原则和边界条件,重点选择交通、市政公共设施、土地整治开发等领域项目开展PPP投融资模式试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着力破解买什么、怎么买、向谁买、怎么管等关键环节,制定了《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指导全市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五、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积极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加强和规范管理,改进薄弱环节,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优化存量资金使用。调整市级机关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基本支出保障水平,减少挤占等不规范现象。整合存量资金154亿元用于社会民生等当年支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14年市级结转结余比上年压缩25.5%。对262项市级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改进资金分配方式,加大民营经济、农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切块下达区县力度。
(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依法接受人大质询和调整预算审查。完成52个项目重点绩效目标管理。对“三农”、教育、科技、社保等47个项目实施市级重点绩效评价,探索建立绩效信息提取机制和绩效报告制,逐步拓宽绩效结果运用的广度和深度。
(三)强化财务监督审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公共交通、医药卫生等行业会计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好审计结果运用。发挥投资评审作用,注重会计人才培养,加强部门财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重庆市财政局供稿,王静锋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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