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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5672.97 亿元,比上年增长 8.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2412.21 亿元,增长 3.8% ;第二产业增加值 7335.60 亿元,增长 10.1%,工业增加值 6065.34亿元,比上年增长 10.1% ;第 三产业增加值 5925.16亿元,增长 8.1%。三次产业结构调 整为 15.4 :46.8 :37.8 ,与上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下降 0.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分别提高 0.2个和 0.3个百分点,产业结构趋于优化。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 贡献率分别为 6.4%、60.2%和 33.4%,其中工业贡献率为 51.0%。粮食总产量 1534.4万吨,超额完成全年 1500万吨 目标任务,比上年增加 12.6万吨,实现 4连增。规模以上工 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 10.7%,高于全国 2.4个百分点。全社 会固定资产投资 13287.60亿元,比上年增长 16.7%。居民 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 2.1%,涨幅比上年回落 0.1个百分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5716.6亿元 ,比上年增长 12.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55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8.2%。 城镇新增就业 47.7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外贸进出口 总额 405.5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 23.5%。其中,出口 243.30 亿美元,增长 30.2% ;进口 162.23亿美元,增长 14.8%...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5672.97 亿元,比上年增长 8.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2412.21 亿元,增长 3.8% ;第二产业增加值 7335.60 亿元,增长 10.1%,工业增加值 6065.34亿元,比上年增长 10.1% ;第 三产业增加值 5925.16亿元,增长 8.1%。三次产业结构调 整为 15.4 :46.8 :37.8 ,与上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下降 0.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分别提高 0.2个和 0.3个百分点,产业结构趋于优化。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 贡献率分别为 6.4%、60.2%和 33.4%,其中工业贡献率为 51.0%。粮食总产量 1534.4万吨,超额完成全年 1500万吨 目标任务,比上年增加 12.6万吨,实现 4连增。规模以上工 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 10.7%,高于全国 2.4个百分点。全社 会固定资产投资 13287.60亿元,比上年增长 16.7%。居民 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 2.1%,涨幅比上年回落 0.1个百分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5716.6亿元 ,比上年增长 12.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55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8.2%。 城镇新增就业 47.7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外贸进出口 总额 405.5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 23.5%。其中,出口 243.30 亿美元,增长 30.2% ;进口 162.23亿美元,增长 14.8%。贸 易顺差 81.07亿美元,比上年扩大 35.48亿美元。
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收入总计3874.5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2.28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945.31亿元,上年结余220.5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62亿元,调入资金115.83亿元,债务收入111亿元。全区公共财政支出总计3631.0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9.79亿元,上解中央支出7.24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2亿元,债券还本支出3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89亿元,调出资金8.93亿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243.52亿元,扣除结转下年的支出240.82亿元,净结余2.7亿元。
一、支持经济平稳增长
(一)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调整优化。自治区本级财政拨付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3亿元,推进“双核驱动”战略实施;安排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资金20.24亿元、铁路建设资金18亿元、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航线培育资金14.02亿元,大力支持以交通为重点的重大项目建设;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农林水支出完成391.29亿元,着力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糖料蔗基地建设,推进全区“三农”事业加快发展;拨付各项扶持资金超过62亿元,支持新型工业化实现跨越发展;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3亿元等,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拨付全区城镇化专项资金5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6.91亿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19.07亿元、城乡风貌改造资金1.6亿元、“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专项资金6.5亿元,加大对全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支持力度;利用支农奖补、债券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安排资金约30亿元,积极支持沿边金融综合试验区建设,引导金融支持经济发展。
(二)推动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和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14年,全区各级财税部门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和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等诸多困难,实现了全年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8.1%的平稳增长。同时,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降到31.2%,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实现了财政收入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加大民生支出保障力度
(一)加大教育发展投入。贯彻落实全区教育发展大会精神,2014年教育投入660.53亿元,同比增长8.3%,支持打造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升级版。
(二)加强财政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工作。2014年,全区共投入资金742.51亿元,同比增长17.2%,有力促进了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三)深入推进农村工作。认真落实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区扶贫开发暨农民工工作会议精神,2014年下达全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2.62亿元。全区扶贫支出36.76亿元,支持农村事业加快发展。
(四)加大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2014年,投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84.24亿元,支持市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718亿元,扎实做好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资金保障工作。
(五)及时拨付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2014年,为民办实事资金累计拨付583.34亿元,占自治区财政计划筹措资金430.95亿元的135.36%,有力推进了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实施。
三、加大对市县的财政补助力度
一是完善自治区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2014年,自治区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64.44亿元,增长8.1%,占转移支付的比重约55.8%。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20亿元,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增加4.66亿元。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增加59.5亿元。二是增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能力。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在全额下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中央奖补资金以外,动用自治区本级财力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亿元,进一步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三是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14年,自治区财政测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时分别安排绩效性奖励资金8亿元和9.11亿元,多项专项转移支付实行“以奖代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激励型财政机制;动用本级财力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亿元,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一是全面部署自治区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报请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广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对深化自治区财税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二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我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三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税制改革。稳步推进自治区“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铁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等新增试点行业顺利启动,全年为纳税人减轻税负达20亿元以上;落实支持小微企业等优惠政策,推进广西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全面部署清理规范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四是完善自治区和市县政府间财政关系。研究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推进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由自治区垂直管理调整为自治区、市、县分级管理和市县公安交警部门财务下划市县属地管理等改革。五是政府购买服务、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健全完善国有资金管理体制等其他重要改革顺利推进。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工作。2014年全区财政资金拨付下达进度明显加快,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率达到93.4%。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制定《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首次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自治区本级34个部门44个项目的预算绩效试点项目再评价工作;组织开展15个区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三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19项,较上年压缩约60%;下放扶贫资金等一批适合市县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全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全区各级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研究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规模控制、风险预警、债务考核等管理制度。
五、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管理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工作。2014 年全区财政资金拨付 下达进度明显加快,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率达到 93.4%。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制定《自治区本级预 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 ;首次引入第 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自治区本级 34个部门 44个项目的预算绩 效试点项目再评价工作 ;组织开展 15个区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三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清理整合财政 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 金 119项,较上年压缩约 60% ;下放扶贫资金等一批适合市 县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完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全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 务管理的意见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全区各级政府存量 债务清理甄别工作 ;研究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规模 控制、风险预警、债务考核等管理制度。
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加快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在自治区本级已经初步构建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研究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改进预决算编制方法,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同时,建立了自治区本级专项资金项目清单,不断增强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事项,加大力度盘活自治区本级财政存量资金60多亿元,确保自治区本级财政实现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三是加大新《预算法》培训力度。多次组织新《预算法》培训活动,要求各级各部门将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及时修订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文件,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全面做好新《预算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开展厉行节约管理
一是加强厉行节约制度建设。配合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牵头出台自治区本级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外宾接待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等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定额标准方案。2014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和“三公”经费同比减支2.60亿元,同比下降16.1%。其中,会议费同比下降51.2%,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47.4%,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同比下降5.9%。二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联合自治区审计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对自治区公安厅等207个部门(单位)以“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情况等为重点的2013年度区直部门决算情况检查,继续抓好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治理整改。三是做好巡视整改工作。针对中央巡视组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存在超标准公务接待和利用单位饭堂、培训中心搞大吃大喝等问题,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整治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并督促区直部门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此外,积极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八、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开展了“服务型机关建设年”活动,活动以“服务提质、运转提速、宣传提效”3个专项行动为抓手,旨在引导广大财政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有效解决机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财政改革发展。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服务对象对自治区财政厅工作满意度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并建立了强化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此外,自治区财政国际金融合作、会计人才培养、财政法制建设、政府采购管理、非税征收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老干部工作、机关服务、票据管理、财会培训考试、信息化建设、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投资评审、政策研究、培训教育等方面也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各市县财政部门按照“全区一盘棋”的要求,克难攻坚,确保全区财政收支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时,还从本地实际出发,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加强财政监管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累了不少好做法、好经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张俊军、唐景妮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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