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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湖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048.5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48.8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2481.9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11417.8亿元,增长11.1%。全省三次产业结构为11.6∶46.2∶42.2,第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3%、47.5%和47.2%。其中,工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1.3%,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2.8%。
2014年,全省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29.7亿元,同比增长9.4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259.93亿元,增长11.28%;上划中央收入1369.77亿元,增长6.67%。全省财政支出5024.55亿元,同比增长7.11%,民生支出总额达到3314.8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6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城乡社区、农林水和住房保障分别支出674.4亿元、822.9亿元、674.0亿元、414.2亿元、456.3亿元、536.2亿元和192.6亿元,增长15.0%、1.7%、7.7%、7.8%、17.5%、3.8%和10.3%。
一、不断深化财税改革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按照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财税改革与其他改革有机结合,研究提出了改革思...
2014年,湖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048.5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48.8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2481.9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11417.8亿元,增长11.1%。全省三次产业结构为11.6∶46.2∶42.2,第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3%、47.5%和47.2%。其中,工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1.3%,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2.8%。
2014年,全省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29.7亿元,同比增长9.4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259.93亿元,增长11.28%;上划中央收入1369.77亿元,增长6.67%。全省财政支出5024.55亿元,同比增长7.11%,民生支出总额达到3314.8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6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城乡社区、农林水和住房保障分别支出674.4亿元、822.9亿元、674.0亿元、414.2亿元、456.3亿元、536.2亿元和192.6亿元,增长15.0%、1.7%、7.7%、7.8%、17.5%、3.8%和10.3%。
一、不断深化财税改革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按照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财税改革与其他改革有机结合,研究提出了改革思路,明确了改革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二是推进预算公开。省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实现除涉密部门之外的全覆盖。116项省级专项资金目录清单集中向社会公布,八大类重大民生政策性资金分配结果原文公开,23项重大产业类专项资金全过程公开。所有市县全部启动预算公开工作。三是提高收入质量。调整收入预算编制办法,收入任务由约束性改为预期性。推动调整政府绩效考核办法,重点考核结构与质量。组织开展收入质量检查,切实治理虚增收入行为。四是整合专项资金。省级专项压减到126个,压减率超过50%。其中,一般部门不超过3个,重点部门不超过5个,专项资金集中度明显提高。全面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置、分配、审批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压缩了资金分配自由裁量权。五是加强债务管理。推动出台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债务预警机制,严控债务规模,对8个市县实行了黄色预警,对4个市县实行了红色警告。认真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强化债务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推动将债务管理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六是狠抓资金绩效。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省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绩效评价,开展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试点。在资金绩效管理上,创新构建“六位一体”的财政运行新机制,即以信息化为支撑,实现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加强国库现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提高国库资金使用效益。七是推进PPP工作。省里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管理中心,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项目库,举办PPP模式研讨会。2014年,湖南省被列入财政部推广运用PPP模式首批8个试点省份之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被选为财政部PPP首批示范项目。同时,为加快推广PPP模式,大力开展示范建设,省级向社会集中推出了首批30个示范项目,总投资额达到583亿元。
二、助推经济平稳发展
一是稳定财政投资。通过调整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扩大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公路、铁路、机场、“两房两棚”、城市污水管网等重大项目建设,增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同时,通过提前拨付、国库调度等方式,支持加快重大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扶持产业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减税清费政策,“营改增”范围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顺利启动,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力度加大,清理取消规范涉企收费项目深入开展,合计减轻企业负担40多亿元。整合运用各类产业发展资金,通过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移动互联网、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工程机械、钢铁、汽车、电子信息等传统支柱产业技术升级,引导采矿、化工等陷入困境产业转产转型。启动实施第二轮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引导特色农业、特色制造、特色旅游产业加快发展。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大幅增加科技投入,支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人才为动力、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省财政通过股权投入方式,建立覆盖全省的融资担保体系,帮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基本完成上一轮国企改革扫尾工作,支持启动了新一轮国企改革。三是推动两型发展。大力支持环保事业发展,推进实施省政府重点工程,加强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开展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重点湖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节能减排,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群,并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范围。出台生态补偿政策,在湘江流域43个市县建立了生态奖罚机制。支持淘汰落后产能,继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落后小煤矿关闭整顿。扩大政府两型采购的规模和范围,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四是促进对外开放。支持打造综合保税区、通关口岸、湘品展示、出口基地等基础平台,健全国际国内营销网络,开辟货运班列和航道航线,完善互联互通的对外联络体系。积极支持承接产业转移,加强标准厂房建设,改善园区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加工贸易集群发展。加强国际国内财金合作,与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开展高层次、高频率交流,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湘电新能源风电场项目实现基金贷款大项目突破。
三、倾情服务民生事业
一是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支持公办民办并举,多渠道扩大了学前教育资源。落实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普通中小学、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以及城区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启动了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继续实施运行保障、条件改善、扩容改造和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等重点工程,改善城乡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完善高等教育财政支持方式,对省属高校经常性财政拨款实行因素分配办法,并继续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出台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政策,实现资助制度在各个教育阶段的全覆盖。二是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扩大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范围,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继续提高养老保险、农村五保以及优抚对象保障水平,2014年企业养老保险金“十连调”,每人每月再提高165元,2014年月人均水平达到18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年人均供养标准达到5134元,分散供养年人均供养标准达到2791元。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机衔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合并,居民、职工养老保险实现对接,从2014年7月1日起,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5元。支持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全省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26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111元。积极筹集资金,为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乡村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2014年全省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从2013年的280元提高到320元,各级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善基层医疗卫生设施条件,巩固基层医改成果。推动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建设,支持重大疾病防治和救助。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扩大试点范围。严格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全面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保障计划生育对象权益。推进食品药品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协调做好人员、资产和经费划转工作。四是推进精准扶贫。以武陵山、罗霄山片区为主,精准定位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员,加大投入力度,推进连片开发,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支持出台罗霄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政策,建立片区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人才津贴制度。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持加强边远贫困地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
四、大力支持“三农”发展
一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开展现代农业综合园区和特色园区建设试点,扶持水稻、油茶、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引导传统农业向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继续推进粮油千亿产业工程,探索组建粮油产业基金,支持粮油产业优化升级。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扩大覆盖范围,增加特色险种,完善服务体系,帮助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二是支持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各项种粮补贴政策,改进补贴计算办法,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粮食实际种植面积进行监测,提高了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启动长株潭地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工作,稻谷镉含量达标比例大幅提高。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改善了农村环境。支持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保护了青山绿水。三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水利投入,继续支持小农水重点县和“五小水利”建设,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以及涔天河水库扩建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步伐,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和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推进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支持改造中低产田和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田单产能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强耕地灾毁治理和地质环境保护,促进农村土地的高效集约利用。支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帮助解决了500多万农民的生活问题。四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认真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扩大集中连村建设范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支持传统村落保护。支持推进新一轮并乡(镇)合村试点,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范围,提高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标准,支持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启动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支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农各项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五、不断改善财政管理
一是推进财政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出台了《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等一批重要财政法规制度。二是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办法。制定《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同步更新非税收入项目库,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三是从严控制行政成本。修订出台新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6个管理办法,构建规范公务支出管理的基本制度体系,“三公”经费实现零增长。明确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规范省直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四是创新财政监督机制。积极嵌入业务流程,开展预算同步监督。通过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省直部门预算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抓好重大专项和会计监督检查,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加强市县工作督导,促进财政监督发展均衡化,使财政资金“防火墙”更加坚实。五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开展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加强国库现金管理,提高国库管理水平。六是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省直机关实现与长沙市同城同待遇,市县机关单位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全面完成。加强会计人才培养,推进管理会计改革。七是理顺投资评审职能。扩大评审范围,全年全省完成投资评审金额1769亿元,审减率达17.1%。八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简化采购程序,完善采购机制。
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开展政策调研和课题招标。2014年度拟定了9个重点调研课题和5个重点招标课题。其中,“改革财政收入考核机制”课题,在对14个市州进行书面调研的基础上,深入全省6个市州、7个县市进行实地调研,已形成“财政收入考核机制的现状、问题与重构”调研报告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课题成果。5个重点招标课题中“PPP模式在湖南的应用与实践研究”、“湖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研究”等课题进入成果转化阶段。此外,为调动厅机关及市县开展调查研究的积极性,组织了调研报告评比,遴选出64篇优秀调研报告予以通报表彰。举办全省财政系统优秀调研报告交流会,并邀请专家现场点评,达到了展示调研成果、交流调研经验、推动调研工作的目的。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全年共举办湖南财政讲坛6期,同比增加4期;全省财政系统业务培训班23期,培训6893人次,同比增长96.43%;农村财会人员培训52710人次,同比增长18.63%;会计继续教育培训2.4万余人,同比增长20%。
(湖南省财政厅供稿,余立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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