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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59426.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98.4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28788.1亿元,增长9.2%;第三产业增加值25840.1亿元,增长8.9%。人均生产总值60879元,增长8.1%,按年均汇率折算为9911美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1599.1亿元,比上年增长15.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9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9%。全省进出口总额277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出口1447.5亿美元,增长7.9%;进口1323.7亿美元,总量与上年持平。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9151.9亿元,比年初增加5784.9亿元。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3662.2亿元,增加5538.3亿元。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01%,比上年提高1.26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118.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1.2万人。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64元,比上年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22元,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82元,增长1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
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比上年...
2014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59426.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98.4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28788.1亿元,增长9.2%;第三产业增加值25840.1亿元,增长8.9%。人均生产总值60879元,增长8.1%,按年均汇率折算为9911美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1599.1亿元,比上年增长15.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9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9%。全省进出口总额277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出口1447.5亿美元,增长7.9%;进口1323.7亿美元,总量与上年持平。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9151.9亿元,比年初增加5784.9亿元。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3662.2亿元,增加5538.3亿元。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01%,比上年提高1.26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118.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1.2万人。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64元,比上年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22元,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82元,增长1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
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比上年增长1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7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0%,增长7.3%。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973.7亿元,完成预算的133.8%,增长10.2%;政府性基金支出3965.0亿元,完成预算的121.8%,增长7.2%。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6亿元,下降15.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3亿元,下降26.9%。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82.7亿元,增长13.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52.5亿元,增长20.8%。
一、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二、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一是大幅增加民生领域投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财政资金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步伐,集中财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支出。2014年,山东省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5536亿元,比上年增长8.8%;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7.1%,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较好地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二是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重点加大对“老小孤残”等弱势群体倾斜力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提高到不低于75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3%,城乡低保年平均标准分别提高408元、464元,农村五保对象、残疾人生活及护理等补助标准提升政策及时兑现,推出临时救助、大病保险、资助困难学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扶贫开发投入,认真落实惠农补贴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通过清费减税提高企业收入能力,积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同工同酬”待遇。连续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2400元左右。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水平,并重点向乡镇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公务人员及教师倾斜,乡镇津贴补贴水平月人均增加300元左右。加强津贴补贴调控管理,地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差距明显缩小。三是加大区域分配调节力度。区分不同层次、不同特点,完善财政分配政策。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落实资金5.34亿元,在继续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的同时,首次将省内跨区域重要河流水源地、城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及南水北调东线重点水源保护区纳入扶持范围。落实转移支付11.1亿元,支持枣庄市、淄川区、新泰市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并将博山区纳入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范围。落实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0.33亿元,促进老区加快发展。争取临沂、菏泽、聊城等革命老区帮扶政策取得重要进展,中央财政加大了对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落实资金58亿元,集中支持实施“两区一圈一带”战略,进一步完善区域发展财政扶持政策体系。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176.19亿元,比上年增加24.95亿元,重点对52个财政困难县(市、区)给予扶持,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四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按照“开正门、堵旁门”原则,健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及奖励经费管理,理顺机关幼儿园等后勤单位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提高财政分配的科学性、准确性。支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完善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制定省直无房职工住房补偿等办法,建立健全住房维修基金。启动住宅物业服务社会化改革,实行物业费由暗补改明补。以上政策措施,既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又提升了社会消费能力,对扩大内需、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大财政调控力度,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四、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依法加强收入管理。各级不断完善税费征管机制,严厉打击偷逃骗税,加大清欠力度,深入挖掘增收潜力。2014年,山东省税收收入3965.76亿元,增长12.2%;税收占比达到78.9%,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过1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19个,比上年增加7个。其中过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达到44个、24个、4个,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通过提高预算批复率、加快项目论证、加强资金调度等措施,前11个月全省支出进度达到89.4%,同比加快2.2个百分点。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4年山东省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规模在上年大幅度压减的基础上又减少95.3亿元,压减比例达18.1%,结余结转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降至6.2%,比财政部规定的9%控制目标低2.8个百分点,为保障各项政策落实、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大力促进厉行节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时制定出台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出国经费等管理制度,严明各项开支纪律和标准。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落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楼堂馆所建设和节会、庆典、论坛等活动开支,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3.2%,其中“三公”经费下降29.8%。四是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制定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等制度办法,初步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省级对财政拨款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发展类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实施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金额比上年增长53.2%,并选择22个项目开展第三方评价。五是严格财政监督管理。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省市县三级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进和完善投资评审制度,省级完成投资评审额176.3亿元,审减节约财政资金5.2亿元。积极推行使用公务卡结算方式,省级公务卡结算规模是上年的3.8倍,现金支出下降86%。各级财政对9274个单位实施检查,查处违规违纪金额679.5亿元。认真组织开展整治“三乱”,以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努力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出台财政系统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管理25条禁止性规定,财政部门带头执行财经纪律,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山东省财政厅供稿,王道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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