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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59426.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98.4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28788.1亿元,增长9.2%;第三产业增加值25840.1亿元,增长8.9%。人均生产总值60879元,增长8.1%,按年均汇率折算为9911美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1599.1亿元,比上年增长15.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9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9%。全省进出口总额277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出口1447.5亿美元,增长7.9%;进口1323.7亿美元,总量与上年持平。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9151.9亿元,比年初增加5784.9亿元。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3662.2亿元,增加5538.3亿元。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01%,比上年提高1.26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118.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1.2万人。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64元,比上年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22元,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82元,增长1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
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比上年...
2014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59426.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98.4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28788.1亿元,增长9.2%;第三产业增加值25840.1亿元,增长8.9%。人均生产总值60879元,增长8.1%,按年均汇率折算为9911美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1599.1亿元,比上年增长15.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9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9%。全省进出口总额277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出口1447.5亿美元,增长7.9%;进口1323.7亿美元,总量与上年持平。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9151.9亿元,比年初增加5784.9亿元。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3662.2亿元,增加5538.3亿元。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01%,比上年提高1.26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118.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1.2万人。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64元,比上年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22元,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82元,增长1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
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比上年增长1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7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0%,增长7.3%。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973.7亿元,完成预算的133.8%,增长10.2%;政府性基金支出3965.0亿元,完成预算的121.8%,增长7.2%。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6亿元,下降15.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3亿元,下降26.9%。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82.7亿元,增长13.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52.5亿元,增长20.8%。
一、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按照中央改革总体部署,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制定了深化预算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7个办法,初步形成山东省财税体制改革制度体系。一是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在2013年全面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基础上,2014年又完善了出口退税分担机制,把出口退税增量改由省级全部负担,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将单纯补缺口与实施综合奖励相结合,政策调节功能进一步增强,体制的稳定性、科学性更加明显,为下一步对接中央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形成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完整预算体系。提交省人代会审议的省直部门预算达111个,基本覆盖除涉密部门外的政府部门和单位。三是开展县级现代预算制度改革试点。在20个省直管县启动县级现代预算制度改革试点,鼓励和支持试点县在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12个方面先行先试,为全省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四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省级和17个市全部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县级公开面分别达到95%、88%和89%。省级、14个市和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还首次公开本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五是规范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出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对违规违纪现象的惩戒力度。省级专项资金由243项压减到99项,减少59.3%。在莱芜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基础上,2014年又选择15个县(市、区)开展县级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在22个县(市、区)启动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提升了资金使用的规模效应。六是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省对下转移支付1579.3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达到60.8%,比上年提高9.2个百分点。改进专项资金分配办法,省级按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占比达到53.9%,进一步提高了市县统筹安排资金的能力。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在教育、低保、公共卫生等领域,首次实现转移支付测算分配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七是加快财政支出方式改革。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选取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9大类公共服务项目开展试点。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着力解决公共建设资金不足问题。探索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新路子,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放,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八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通过采取预采购、直通车、统招分签、批量集采等措施,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全省政府采购额达到1209.9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68.1亿元。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达93.7%。九是扎实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全省营改增试点企业达24.02万户,累计减轻税负171.94亿元,有力促进了服务业和制造业发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及资源税政策,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启动清理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在10个市开展税式支出管理试点,有效加强税源管控,提升税政管理水平。十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务归口管理、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举债融资新机制,实施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初步形成“借、用、还”一体化管理格局。扎实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为规范管理打好基础。大力支持其他重点领域改革,保证各项改革深入推进。
二、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一是大幅增加民生领域投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财政资金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步伐,集中财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支出。2014年,山东省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5536亿元,比上年增长8.8%;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7.1%,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较好地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二是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重点加大对“老小孤残”等弱势群体倾斜力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提高到不低于75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3%,城乡低保年平均标准分别提高408元、464元,农村五保对象、残疾人生活及护理等补助标准提升政策及时兑现,推出临时救助、大病保险、资助困难学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扶贫开发投入,认真落实惠农补贴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通过清费减税提高企业收入能力,积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同工同酬”待遇。连续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2400元左右。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水平,并重点向乡镇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公务人员及教师倾斜,乡镇津贴补贴水平月人均增加300元左右。加强津贴补贴调控管理,地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差距明显缩小。三是加大区域分配调节力度。区分不同层次、不同特点,完善财政分配政策。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落实资金5.34亿元,在继续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的同时,首次将省内跨区域重要河流水源地、城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及南水北调东线重点水源保护区纳入扶持范围。落实转移支付11.1亿元,支持枣庄市、淄川区、新泰市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并将博山区纳入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范围。落实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0.33亿元,促进老区加快发展。争取临沂、菏泽、聊城等革命老区帮扶政策取得重要进展,中央财政加大了对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落实资金58亿元,集中支持实施“两区一圈一带”战略,进一步完善区域发展财政扶持政策体系。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176.19亿元,比上年增加24.95亿元,重点对52个财政困难县(市、区)给予扶持,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四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按照“开正门、堵旁门”原则,健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及奖励经费管理,理顺机关幼儿园等后勤单位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提高财政分配的科学性、准确性。支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完善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制定省直无房职工住房补偿等办法,建立健全住房维修基金。启动住宅物业服务社会化改革,实行物业费由暗补改明补。以上政策措施,既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又提升了社会消费能力,对扩大内需、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大财政调控力度,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一是充分发挥税费政策调控作用。将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调整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资源税等政策,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全面推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2014年为山东省企业和个人减轻税费负担1761亿元。简政放权,将省级财政行政审批事项由17项压减到4项,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活力。二是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创新财政支出方式,灵活运用以存引贷、以奖代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4年,山东省落实财政资金606亿元,带动社会投资6100多亿元。加大国库现金管理力度,省级先后进行11期操作,不仅实现利息收益5.7亿元,而且带动银行增加信贷规模1000多亿元。积极拓宽筹资渠道,省及青岛市自办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62亿元,争取棚户区改造银行授信500亿元,支持建成一大批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三是支持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各级财政落实发展类资金2209亿元,持续加大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在资金投向上,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支持文化、旅游、信息、金融等重点行业发展,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和创业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通过奖补手段支持提前淘汰黄标车5.92万辆,建立空气质量改善生态补偿制度,推动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加快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四、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依法加强收入管理。各级不断完善税费征管机制,严厉打击偷逃骗税,加大清欠力度,深入挖掘增收潜力。2014年,山东省税收收入3965.76亿元,增长12.2%;税收占比达到78.9%,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过1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19个,比上年增加7个。其中过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达到44个、24个、4个,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通过提高预算批复率、加快项目论证、加强资金调度等措施,前11个月全省支出进度达到89.4%,同比加快2.2个百分点。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4年山东省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规模在上年大幅度压减的基础上又减少95.3亿元,压减比例达18.1%,结余结转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降至6.2%,比财政部规定的9%控制目标低2.8个百分点,为保障各项政策落实、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大力促进厉行节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时制定出台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出国经费等管理制度,严明各项开支纪律和标准。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落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楼堂馆所建设和节会、庆典、论坛等活动开支,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3.2%,其中“三公”经费下降29.8%。四是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制定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等制度办法,初步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省级对财政拨款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发展类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实施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金额比上年增长53.2%,并选择22个项目开展第三方评价。五是严格财政监督管理。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省市县三级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进和完善投资评审制度,省级完成投资评审额176.3亿元,审减节约财政资金5.2亿元。积极推行使用公务卡结算方式,省级公务卡结算规模是上年的3.8倍,现金支出下降86%。各级财政对9274个单位实施检查,查处违规违纪金额679.5亿元。认真组织开展整治“三乱”,以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努力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出台财政系统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管理25条禁止性规定,财政部门带头执行财经纪律,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山东省财政厅供稿,王道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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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