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14年,安徽省实现生产总值20848.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92.4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1204亿元,增长10.3%;第三产业增加值7252.4亿元,增长8.8%。固定资产投资21256.3亿元,增长16.5%。进出口总额492.7亿美元,增长8.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20.8亿元,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6%。城镇实名制新增就业67.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2%,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39元,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916元,增长12%。
2014年,安徽省财政总收入3663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218亿元,为预算的101.9%,增长6.9%。加中央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231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73亿元,按规定调入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等11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上年结余等131亿元,预算总收入4956亿元。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地方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占比为76.3%,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主体税种贡献稳定,收入结构更趋合理。区域财政协调发展,省对市县转移支付1864亿元,16个市财政收入增长8.7%,其中76个县区财政收入增长8.9%,皖江示范区、合芜蚌试验区和皖北三市七县财政收入分...
2014年,安徽省实现生产总值20848.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92.4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1204亿元,增长10.3%;第三产业增加值7252.4亿元,增长8.8%。固定资产投资21256.3亿元,增长16.5%。进出口总额492.7亿美元,增长8.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20.8亿元,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6%。城镇实名制新增就业67.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2%,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39元,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916元,增长12%。
2014年,安徽省财政总收入3663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218亿元,为预算的101.9%,增长6.9%。加中央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231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73亿元,按规定调入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等11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上年结余等131亿元,预算总收入4956亿元。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地方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占比为76.3%,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主体税种贡献稳定,收入结构更趋合理。区域财政协调发展,省对市县转移支付1864亿元,16个市财政收入增长8.7%,其中76个县区财政收入增长8.9%,皖江示范区、合芜蚌试验区和皖北三市七县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0.5%、13.7%和12.7%。全省财政支出4664亿元,增长7.2%。加上解中央支出2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1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支出48亿元,支出合计484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9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02亿元,净结余7亿元。
一、服务发展大局,推动经济平稳增长
深入贯彻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有效需求,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增长。一是扩大有效投入。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73亿元,增长13.8%。利用亚行、世行和外国政府贷款4.8亿美元。在控制和防范债务风险的同时,争取国开行棚户区改造和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贷款超1000亿元,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推出42个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投入交通、水利等基建投资190亿元,以政府性投入带动投资的快速增长。二是助力实体经济。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取消、缓征收费228项,降低收费标准13项,实施新一轮社保费缓降和就业补助政策,全年减少市场主体税费负担466亿元。省财政继续筹措安排31亿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充实县(市、区)国有及国有控股融资性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并安排5亿元建立银政担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促进完善全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发放企业稳岗补贴等资金4.8亿元,稳定全省近80万个就业岗位。统筹资金10.8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三是拉动消费需求。统筹安排内贸发展促进资金5.2亿元,开展以市场化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业试点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商贸服务业的重点项目建设。安排旅游涉企资金3500万元,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促进旅游企业发展。统筹文化事业建设费1700万元,支持首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完善外贸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贷款风险准备金,及时兑现外经贸促进资金支持企业“走出去”。
二、发挥杠杆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生态强省建设,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一是支持科技创新。统筹安排15亿元,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集聚试点,引导支持各地主导产业和首位产业加快发展。加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力度,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达8亿元,引导设立18支创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达54.7亿元,财政资金放大效应达6.8倍。二是协调区域发展。统筹中央和省级各类资金,分别拨付皖江示范区、皖北三市九县、大别山革命老区专项资金479.1亿元、254.7亿元和69.8亿元;向“3+5”南北合作共建园区注入资金8.3亿元。成功申报合肥综合保税区和蚌埠(皖北)保税物流中心,促进进出口加工区消费升级和外贸转型。三是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积极开展棚户区改造融资试点,组建省级融资平台,建立理事会制度,出台省级融资管理办法,指导市县建立棚户区改造融资机制,为16个市43个县(市、区)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深入推进34家开发区产城一体化试点,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四是推进生态建设。省财政继续安排5亿元,支持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新增造林226.3万亩。省财政专项安排11亿元,支持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对全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实行以奖代补,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启动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实施太平湖等生态良好湖泊综合治理,推进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试点市和新能源汽车试点市建设。
三、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思路,进一步加强社会事业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织好保障民生安全网。一是精心实施民生工程。全省民生支出3833亿元,增长7.9%,占全省财政支出总量的82.2%。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督促指导政策宣传,及早下达项目计划,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投入民生工程资金686.3亿元,33项民生工程顺利完成。出台《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办法》、《关于建立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投入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省各市县累计安排民生工程管养经费13.1亿元。二是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下达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62.4亿元,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惠及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610万名在校学生。下达资助体系资金21.8亿元,支持做好高校、中职及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惠及学生93.7万人次。调整本科高校生均拨款经费支出结构,安排专项经费35亿元,实施本科高校能力提升计划和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引导高校内涵式发展。三是支持就业和社保体系建设。积极完善就业扶持政策,搭建企业和学校合作对接平台,拨付23.9亿元,重点支持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及时下拨各市企业职工养老金提标补助,出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拨付186.1亿元支持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财政标准由年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拨付19.5亿元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拨付9亿元支持基层医改补助及县级公立医院零差率补助,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四是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下达省级文化强省建设专项资金1.5亿元,支持实施文化强省战略。统筹1.4亿元,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统筹1.5亿元,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下达省级转移支付资金5820万元,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规范文化企业资产相关审批流程,推动省级新闻媒体资源整合,鼓励省属文化企业引入金融资本、兼并重组。五是保障困难群体生活。拨付53.5亿元,保障城乡低保群体基本生活。统筹135.3亿元,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46.6万套,基本建成27.5万套。争取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18.4亿元,支持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避险解困试点。投入10亿元,精心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1.8万户渔民实现安居梦。省财政下拨2.3亿元,支持市县落实老村干部、老民办教师、老农技员、老电影放映员等“老字号”群体生活补助政策。六是支持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扩大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承接主体范围,研究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方案,全面完成市县工商系统经费划转工作。
四、狠抓政策落实,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落实支持保护制度,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一是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在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印发《进一步完善美好乡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报账办法》,指导市县修改完善办法,加强规范管理,加快资金报账进度。全省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1.1亿元,整合涉农资金82亿元,吸引社会资金118.3亿元。二是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及时兑付种粮农民补贴资金,以及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安排1.53亿元,重点支持58个防汛应急度汛工程除险加固和49个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提高防汛减灾能力。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23亿元,支持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安排24.9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三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省财政安排7000万元,推进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统筹安排36亿元支持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增产和小麦、茶叶、生猪、油茶等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整合省以上财政资金5.2亿元,统筹支持畜牧业发展。争取中央财政资金4.8亿元,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统筹安排8.3亿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农民合作社9179个、家庭农场8495个、龙头企业395家。统筹安排1.3亿元支持74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2个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筹措资金1.2亿元,发起设立安徽省第一支农业现代种业基金。四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通过“一卡通”发放27大类85项惠农补贴资金222.6亿元,全省近4000万乡村居民人均受益603元、户均增收1536元。安排24.3亿元,支持大别山区、皖北连片特困等地区扶贫开发。拨付保费补贴资金10.9亿元,为1808万次农户提供472亿元的风险保障。五是支持农村综合改革。下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亿元,在全省27个县(市、区)开展国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建成项目400多个,受益农业人口86万人。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6.4亿元,支持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1.3万个,受益农业人口3845万。安排2.16亿元,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统筹安排3.5亿元,完成20个试点县、87个试点乡镇、2821万亩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对20个试点县(市、区)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状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健全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协调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等工作。
五、深化财税改革,不断增强发展动力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总体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加快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部门外,省级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和16个市、105个县(市、区)全面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清理专项转移支付。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评估和退出机制,省政府印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级专项转移支付实现项目和资金双双压缩1/3以上。三是加强存量资金资产管理改革。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省级收回结转结余5.7亿元,清理收回专户结余3.3亿元。探索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和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全面清理压缩财政暂付款暂存款,启动国库现金运作,并开展专户资金和社保基金存放商业银行竞争性分配改革,新增利息7.8亿元。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强化资产清理、权证集中、统一招租、统一处置、收益统管,全面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完成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6.1亿元。四是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及“三公”经费管理改革。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对全省近4万个行政事业单位数据分级分类逐一比对,认真落实“只减不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出国经费等管理制度,提前完成财政部要求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任务,全省“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9.2%。五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并公布全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建立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化流程,出台购买服务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的衔接办法,同步编制、审核、批复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预算,规范审判辅助力量、送戏进万村、公共就业、养老社区、卫生医疗服务等多个领域购买服务试点。全省完成购买服务试点项目1041个、涉及资金94.6亿元。六是实施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试点编制全省政府性债务收入计划,实施政府性债务审批卡制度,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将380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纳入名录管理,制定省对市县政府性债务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及时开展债务风险预警提示,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改革。七是平稳推进税制改革。继2012年10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上线后,2014年成功扩围到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顺利实施,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达到11万户,全年为企业减税46.4亿元。
六、加强财政管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加强财政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强化管理基础,优化业务流程,从严从实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2月份批复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3月份启动2015年省级预算编制,6月底市县全部启动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时间进一步提前。深化“开门办预算”,扩大省级公开评审范围,由2013年15个部门16个项目,扩大到25个部门32个项目。试编中期财政规划,选择教育、社保、体育、医疗卫生、环保等重点项目,启动三年滚动预算编制试点。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安徽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印发涉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省市共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认真做好委托合肥市办理省级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完成201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建立预算执行分析进度通报和考评机制,促进支出预算执行提速提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指标管理的通知》,优化指标管理流程,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努力做到“预算一年、一年预算”。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下发《安徽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实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转型,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暂行)》,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省级部门自评项目106个,财政重点评价项目16个,涉及财政资金67.7亿元,评价结果作为安排2015年预算的重要依据。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修改完善《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将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标准由10%提高到15%,出台《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开展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水平。四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宣传贯彻实施《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构建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已覆盖所有市县和涉企项目主管部门,纳入系统管理的项目数1.1万个,涉及资金74.4亿元,有效预警企业多头申报、重复享受、无效支持、虚假申报。五是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市县,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全面推进省级非税收入电子化缴库改革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六是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启动创建服务型乡镇财政所(分局)活动,严格落实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评价办法,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探索将财政工作纳入乡镇领导包村责任范围,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一线监管、一线服务的作用。
七、深化教育实践,改进财政工作作风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财政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机关党建新成效促进财政事业新发展。一是加强财政机关党建。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到全厅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财政改革,开展“改革与财经纪律、改革与财政作风、改革与财政预算、改革与财政民生、改革与实体经济财源建设、改革与财政三农、改革与财政债务融资、改革与现代财政制度”8个专题学习研讨。围绕人事管理、工作督查、文明创建、效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处室单位走访巡查监督力度,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二是深化部门会商。厅及处室领导和干部带着政策、带着制度、带着问题,主动到预算单位会商,换位思考、强化服务,全年上门会商2588次,切实在会商中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落实财政政策、规范财政管理、严格制度执行。三是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深化结对共建,处室单位继续选择国家和省扶贫工作重点县(市、区)44个所辖村,务实推进“结对到贫困村、帮扶到困难户、联系到财政所”,推动财政部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四是强化系统建设。建立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省财政厅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深入查找“病症在下面、病根在上面”的财政共性问题。出台《进一步规范财政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公开财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行省市县财政帮联制度,围绕推进财政重点改革、重点工作、作风建设等,18个处室单位与16个市、2个直管县财政部门进行帮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廉政教育“每月一课”活动,组织560余人次参加警示教育,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完善财政反腐倡廉建设联络员机制和行风巡查工作机制,对36个处室单位、11个市县财政部门政风行风进行巡查,促进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一体化。五是着力长效机制。落实省委“五整五建”活动精神,认真抓好涉及财政部门的各项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任务,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财政工作作风转变的意见》《安徽省财政厅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安徽省财政厅厅领导联系处室(单位)制度》《安徽省财政厅联系人大代表制度》等,着力健全改进财政工作作风长效机制。省财政厅在省直机关效能建设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先后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61项,省领导、财政部领导先后批示肯定财政工作33次。
(安徽省财政厅供稿,尹立祥、蔡功伙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