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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宁波市实现生产总值7602.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75.2亿元,增长1.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935.6亿元,增长7.9%;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391.8亿元,增长7.6%。三次产业之比为3.6:51.8:44.6。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生产总值为98972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16112美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989.5亿元,增长16.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92.0亿元,增长13.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9%,比上年回落0.3个百分点。口岸进出口总额2186.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1047.0亿美元,增长4.4%。其中,出口731.1亿美元,增长11.3%;进口315.9亿美元,下降8.7%。港口货物吞吐量5.3亿吨,比上年增长6.2%。集装箱吞吐量1870.0万标箱,增长11.5%。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074元,比上年增长9.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155元,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83元,增长11.0%。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90.9亿元,增长8.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60.6亿元,增长8.6%;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00.9亿元,增长6.5%。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8.1%,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部分...
2014年,宁波市实现生产总值7602.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75.2亿元,增长1.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935.6亿元,增长7.9%;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391.8亿元,增长7.6%。三次产业之比为3.6:51.8:44.6。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生产总值为98972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16112美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989.5亿元,增长16.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92.0亿元,增长13.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9%,比上年回落0.3个百分点。口岸进出口总额2186.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1047.0亿美元,增长4.4%。其中,出口731.1亿美元,增长11.3%;进口315.9亿美元,下降8.7%。港口货物吞吐量5.3亿吨,比上年增长6.2%。集装箱吞吐量1870.0万标箱,增长11.5%。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074元,比上年增长9.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155元,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83元,增长11.0%。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90.9亿元,增长8.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60.6亿元,增长8.6%;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00.9亿元,增长6.5%。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8.1%,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部分所占的比重为92.5%。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7.8亿元,增长2.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4.6亿元,增长3.5%。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3.9亿元,增长3.5%。市对下转移支付124.9亿元。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一、统筹财力优支出,着力服务经济发展
(一)保障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完善开支标准制度体系,制定市级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六项管理制度,全年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30.3%。全市共整合筹措财政资金172亿元,保障“三年行动计划”重大项目顺利推进。继续支持“五水共治”、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二)支持经济转型升级。落实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市财政筹措3亿元专项用于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业项目实施、“810实力工程”培育以及产业集群构建。落实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推进农业转型发展,支持水利重点工程、高标准农田及粮食功能区、幸福美丽新家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不断改善民生福祉。市财政整合23.8亿元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发展,创新创优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市财政筹措6.1亿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积极就业创业政策,整合毕业生就业创业措施,调整就业创业资金支出结构。健全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提高各类人群的养老金标准。2014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到66.3%。
(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制定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办法,对库底资金和专户资金进行分类运作,确保财政资金保值增值,全年实现年增利息收入4亿元以上,撬动银行信贷资金100亿元以上,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二、迎难而上抓收入,着力强化税收征管
2014年,全市各级地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1102.2亿元,增长13.9%,增收134.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67.1亿元,增长6.7%,增收42亿元,其中中央级收入131.8亿元,增长8.9%。社保基金收入357.3亿元,增长33.6%,增收90亿元;其他非税收入77.8亿元,增长3.3%。
(一)预测分析谋收入。加强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完善财政收支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收入预测跟踪分析。通过落实重点税源监控制度,实施收入目标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收入均衡稳定增长。通过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强化非税收入和资源类收入收缴工作,为稳定财政收入增长提供保障。
(三)推进征管改革。优化调整市、区两级地税部门内设机构,宁波市局成立风险监控处、纳税服务处、纳税服务中心,各地成立相应的风险管理、纳税评估局(或科)和纳税服务部门,逐步建立适应税收征管改革要求的岗位责任制体系。按办、管、用三个环节开展业务流程再造,范围和内容扩大到日常征管、纳税服务、税收优惠、税收会计、纳税评估、税收稽查等各项业务近500个流程,实现全业务的流程梳理。推进风险监控管理,建立税收风险监控运行机制,制定《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落实风险监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实施项目安排,科学设定风险指标,实现普遍风险分析,加强个案分析和实地验证,以风险项目形式带动风险监控工作向前发展。
(四)强化纳税服务。深入推进全市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印发《全面推进全市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健全服务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全系统三级服务体系基本确立。稳步推进“一厅一网一线一堂”为主体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建设,推出网上纳税人学校视频辅导节目“纳税人学堂”,确立集中统一、财税融合的服务热线体制和运行机制。做好《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试行工作,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纳税人满意度得到较大提高。
(五)强化征收管理。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同时,切实加强征管举措,规范政策口径,制定执行标准,通过加强高收入者税收征管,推进“以地控税”工作试点,实施有效稽查,强化所得税后续管理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科学化管理等措施,全年共计补缴收入11.7亿元。同时,通过加强税收数据质量校验、强化定额管理、实施两税比对等途径,实现堵漏增收。
(六)推动信息化建设。推进智能管理系统二、三期功能的开发、试点和全市上线工作,为简化办税流程、提升纳税服务、强化税收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实施地税业务流程再造信息化支撑项目建设,按照“前台办结、后台监管、科学利用”的总体构想,依托智慧财税建设成果,启动流程再造信息化支撑项目建设工作,并于2014年年底完成技术方案论证、开发计划安排。
三、主动出击推改革,着力夯实管理基础
(一)稳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通过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制定市级部门预算结余和结转资金管理办法,共清理整合历年结转结余资金6亿元。通过制定《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运行和退出管理。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市级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四本预算”全部公开,全市和市级财政决算、市级部门决算、市级“三公”经费决算也做到公开。
(二)组建产业基金。按照市政府审议通过的产业发展基金组建框架方案,制定印发相关文件,并搭建制度框架。工信、电商、海洋、旅游产业基金完成总体设立方案和社会化托管机构遴选工作,其中工信基金目前已完成全部3个子基金的设立签约,基金总规模达到22亿元。县(市)区产业基金组建工作全面推进,全市13个县(市)区已着手产业基金组建,财政计划出资22亿元,其中3个县(市)区已完成产业基金设立。
(三)研究筹划PPP基金。会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加快推进PPP基金筹建工作,按照明晰政府与社会资本的边界、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的原则、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用和作为“美丽宁波、品质之城”建设的备用金和PPP项目资金的财务成本标尺四个要素,组建PPP投资基金。
(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体制机制建设。按照“政府花钱买服务,少办机构少养人”的思路,研究制定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1+4”制度,建立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基础制度框架。
(五)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总量控制、自然增长、结构调优、风险降低”的要求,制定出台《宁波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配套制度。同时制定债务化解计划,全市通过运用PPP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债务等途径,消化存量债务。
(六)“智慧财税”建设全面实施。启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纳税评估、实施有效稽查”为主要内容的税收征管改革,通过制定风险管理、有效稽查、纳税服务等配套实施方案,明晰各部门职能定位和工作分工,健全运行机制,建立适应税收征管改革要求的岗位责任制体系。积极开展业务流程再造工作,梳理简并征管业务操作流程,逐步建立“前台办结,后台监控”的征管模式。通过推行风险监控项目管理,开展风险分析、识别和应对工作,补缴税费7.2亿元。
四、改进作风强素质,着力绩效监管
(一)打造“智慧财税”文化品牌。创新干部教育培训载体,规范培训管理制度,举办8期“智慧财税”讲坛。做好系统优秀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启动宁波市财税系统选送青年业务骨干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程。深入开展系统文明单位、文明机关、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和公务员“工作对帐、绩效考核”,制定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考评细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绩效考核工作体系。
(三)推动绩效评价工作。选择38个公共服务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支出作为2014年度绩效评价项目,将其中公共自行车建设等5个项目作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并通过政府采购流程确定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受托中介机构。制定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考核规则,试行量化考核,提升评价工作的管理水平。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组织各预算单位申报大专项绩效目标,并认真做好绩效目标的审核工作。
(四)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梳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关键节点和检查依据,发挥和借助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督促采购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开展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会同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部门组成市级考核组,抽查海曙区、保税区、慈溪市、杭州湾新区、余姚市、宁海县等6个地区的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情况,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集中采购机构,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加强整改。
(宁波市财政局供稿,翁公羽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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