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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大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655.6亿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1.8亿元,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3696.5亿元,增长5.0%;第三产业增加值3517.2亿元,增长7.0%。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同)6773.6亿元,比上年增长4.6%。全年全部工业产品增加值3248.6亿元,比上年增长4.9%。自营进出口总额645.78亿美元,增长7.1%(全口径下降4.5%)。其中,进口350.96亿美元,增长13.6%;出口294.82亿美元,增长0.3%(全口径下降19.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28.4亿元,比上年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
2014年,大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0.86亿元,比上年下降8.2%。其中,市本级296.96亿元,增长4.8%;县区级483.90亿元,下降14.6%。从收入构成来看,税收收入615.34亿元,下降9.2%; 非税收入165.52亿元,下降4.0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9.46亿元,比上年下降8.7 %。其中,市本级482.34亿元,增长5.1%;县区级507.12亿元,下降18.8%。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30.40亿元,下降49.5%;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39.10亿元,下降49.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7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25亿元,收入总量为2.3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
2014年,大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655.6亿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1.8亿元,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3696.5亿元,增长5.0%;第三产业增加值3517.2亿元,增长7.0%。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同)6773.6亿元,比上年增长4.6%。全年全部工业产品增加值3248.6亿元,比上年增长4.9%。自营进出口总额645.78亿美元,增长7.1%(全口径下降4.5%)。其中,进口350.96亿美元,增长13.6%;出口294.82亿美元,增长0.3%(全口径下降19.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28.4亿元,比上年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
2014年,大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0.86亿元,比上年下降8.2%。其中,市本级296.96亿元,增长4.8%;县区级483.90亿元,下降14.6%。从收入构成来看,税收收入615.34亿元,下降9.2%; 非税收入165.52亿元,下降4.0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9.46亿元,比上年下降8.7 %。其中,市本级482.34亿元,增长5.1%;县区级507.12亿元,下降18.8%。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30.40亿元,下降49.5%;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39.10亿元,下降49.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7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25亿元,收入总量为2.3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03亿元,当年结余0.2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17.0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7.06亿元,当年结余80.03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0.86亿元,加上中央和省对本市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189.5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4亿元、调入资金46.29亿元,收入总量为1040.7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9.46亿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6亿元、上解中央和省支出等44.72亿元,支出总量为1040.18亿元,实现净结余0.55亿元。
一、加强税收征管工作,贯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应收尽收。2014年,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实现各项税收收入603.8亿元,比上年减收66.9亿元,下降10%,扣除“营改增”影响,可比口径税收收入实际下降6.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6.2亿元,比上年减收71.1亿元,下降12.1%,扣除“营改增”影响,可比口径收入实际下降8.4%。其中,市本级收入200.5亿元,减收3.3亿元,下降1.6%;县区级收入315.7亿元,减收67.8亿元,下降17.7%。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实现各项税收收入543.6亿元,比上年增收14.6亿元,增长2.8%。其中,中央级收入415.6亿元,增收1.8亿元,增长0.4%;地方级收入128.0亿元,增收12.9亿元,增长11.2%。海关代征税收收入449.8亿元,比上年减收16.0亿元,下降3.4%。
(二)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是推进“营改增”试点,按国家部署将铁路运输、邮政、电信业纳入改革范围。全市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10.7万户,共减税23亿元,减税面达99%。二是落实对小微企业实施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扩大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等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活力。全市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政策的纳税人共29.7万户,减免税额5.63亿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共计4.4万户,减免税额1.32亿元。三是足额安排出口退税资金,促进外贸企业发展,全年办理出口退税122.49亿元。四是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缓征城市临时占地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价格调节基金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减免收费4亿元左右。
二、统筹政府财政资源,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二)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继续支持暖房子工程建设,拨付5.45亿元,完成市内四区3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拨付住房保障资金9.35亿元。保障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总投资49.23亿元的大伙房水库输水入连工程7月全线正式通水,总投资8.23亿元的长海县跨海引水工程6月试通水。解决居民用水、用气配套难题,拨付9.33亿元全面改造140公里城市供水旧管网,投资2100万元解决3811户弃管楼住户煤气配套问题。推进文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体育新城和卫生新城基础设施配套等项目投入,启动群众艺术馆、新京剧院等文化事业项目,推进新儿童医院、新妇产医院、市友谊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新建项目等卫生项目建设。
三、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助推经济转型发展
(一)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安排旅游专项资金7615.38万元。安排2013年金融机构奖励4214.1万元。促进工业经济增长,安排地方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补助4356万元、2014年并购海外科技型企业专项资金1.47亿元、2013和2014年促进工业经济增长资金入库奖励及招投标补贴项目资金5443.5万元、2014年度大连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大连市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1500万元、大连市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专项资金560万元、大连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节能环保产业)专项资金415万元、产业技术创新项目补助2520万元。
(二)支持节能减排和环保项目发展。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长海县、花园口年内实现全域推进。支持金太阳示范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脱硫脱硝、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等项目实施,全年拆炉并网面积300万平方米。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示范工作,安排7919万元支持甘井子区金龙寺森林公园生态化改造、甘井子区郭农沟生态河(一期)建设工程和花园口经济区老龙头河综合治理工程。启动“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全年淘汰“黄标车”1.28万台。安排污水处理经费2.37亿元,保障老虎滩、凌水、泉水、夏家河、马拦河、春柳河、虎滩新区、寺儿沟8座污水处理厂,以及夏家河污泥处理厂、城肥处理项目、梭鱼湾垃圾压缩转运站共计11个特许经营项目正常运营。下达城市维护建设费8.46亿元,用于城市公用设施维护支出。拨付5.11亿元,完成“暖房子”工程300万平方米。安排市自来水公司经营补贴2.55亿元、燃气集团经营补贴6亿元、公交政策性亏损补贴10.5亿元,确保全市供水、供气、公交行业平稳运营。
(三)助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对外开放发展。扶持港口开发、集装箱业务和航运体系发展,安排2014年大连港石化码头贴息1亿元、大连中远造船工业有限公司防波堤建设贷款贴息补助2160万元;返还货物港务费741.2万元,用于码头及其前沿水域的维护;拨付集装箱发展专项补贴5.33亿元;安排补贴1324万元,扶持新开辟的大连经厦门或福州至新加坡、吉隆坡和曼谷3条东南亚国际航线发展。推动对外开放,鼓励对外经贸发展,安排出口信用保险5720.4万元,支持企业230户;拨付进口贴息、技术出口贴息、服务外包发展资金8213万元,支持企业进口国内稀缺资源,出口先进技术,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惠及企业145户;拨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4585.7万元,重点资助企业境外考察、参展、对外宣传,惠及企业1307户;拨付贴息资金7028.68万元,支持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产业发展。
四、优化支农支出结构,推进农业农村发展
(一)保障农业基础建设支出。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拨付补助资金6124.3万元,新增小型拖拉机、大型拖拉机、收割机3个险种。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拨付防汛及水毁工程修复资金1亿元,用于修复全市水毁工程及全市240座小型水库防汛平台建设等。筹措拨付农业抗旱救灾资金4500万元,降低旱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拨付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扶持资金7467万元,支持重要水源工程110项、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333.33公顷、排涝工程400公顷。投入设施农业补助1.52亿元,扶持设施农业净面积846.67公顷,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加强农业公益保障支撑体系建设。拨付农业科技补助1847万元,用于支持实施保护性耕作及先进适用、高产优质、安全环保农业技术的引进与推广。投入渔业科技支撑资金397万元,用于择优扶持大连现代海洋生物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及国家、省、市科研开发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项目等建设。拨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3862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补助770万元、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380万元,用于疫苗及检测物资采购,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拨付516.5万元,用于渔业生产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和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渔船安全救助信息服务系统维护及渔船救生筏检修等补助,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发放直补资金3.37亿元,补贴面积25.79万公顷,补贴农户64.4万户,落实种粮农民补贴政策。
(三)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拨付3.83亿元用于保障青山生态系统工程的建设。投入3220.3万元治理全市46个小流域,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3万公顷;投入4794.3万元用于44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5.1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投入5352万元,放流鱼虾蟹各种幼体30.7亿尾;拨付638万元,用于开展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海水浴场、重点海水养殖区等15项海洋环境监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安排4200万元,在全市14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
五、保障民生重点支出,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一)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2014年全市医疗卫生支出50.85亿元,比上年增长3.9%。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拨付8.1亿元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拨付4亿元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拨付2.67亿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支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用于购买艾滋病母婴阻断试剂35万元,用于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先天性听力障碍720万元,用于新登记肺结核病患者营养交通补助600万元,用于高校结核病控制专项200万元,用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630万元,用于免疫接种补助267万元,用于庄河市、瓦房店市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172万元,用于7-9岁适龄儿童窝沟封闭、4-6岁儿童涂氟400万元,用于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助84万元。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各项配套政策。拨付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软实力项目建设经费4500万元、设备购置资金1亿元;为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北三市”3所中心医院各拨付600万元,用于实施药品零差率补偿,同时为3所县医院拨付购置医疗设备补助9000万元。拨付149万元应对埃博拉疫情。
(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年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98亿元,比上年增长6.3%。落实国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拨付财政补助资金45.2亿元,提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发放标准;拨付财政补助资金11.8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发放标准。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政策,自3月1日起,企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4%下调至0.2%;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比例由20%下调至18%。落实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拨付5.6亿元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拨付3.5亿元提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和办公经费标准,拨付0.5亿元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拨付财政补贴829万元,引导45.7万农户自愿参保农村住房保险,提高农村居民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拨付1552.6万元,提高残疾人集中托养日均补贴标准;拨付一次性经营补贴180万元,扶持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建设;拨付财政补贴178万元,完善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向全市11.7万(户)人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农村省部级以上困难劳模等困难群体发放“两节”临时救助9393万元。安排7.9亿元,全面落实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扶持政策。
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一)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全年全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投入3.49亿元,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年标准提高400元,小学达到1150元,初中达到1350元。投入1.11亿元,向城市和农村义务教育在校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学生校服配备及农村中小学校车购置工作,全年安排校服补贴6400万元,惠及学生18.8万名;累计向农村中小学校拨付补助资金2.02亿元,购置校车790台,惠及农村学生4万余名。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投入3955万元,改造58所农村中小学食堂、52所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设施。
(二)扶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全额免收托保费政策,投入1712万元确保全市万余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平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扶持普惠性公办幼儿园发展,按照实际在园幼儿数和生均运行成本,给予城乡550所普惠性公办幼儿园运行补助(城市每人每月365元、农村每人每月230元),全年投入2.72亿元,惠及在园幼儿7万余名。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对收费符合普惠条件的民办幼儿园予以补助6000万元,用于购置图书、玩教具和幼儿教师培训等。支持收归政府管理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办,对收归县区级政府管理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安排一次性开办补助。全年拨付6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办补助650万元。
(三)促进职业教育全面发展。实现中职免费教育全覆盖,全年投入1.72亿元,年生均免除学费2800元。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根据职业学校专业设置,配备实训设备,改善实训条件。支持农村职教中心和乡镇职校建设,通过农科教联动,提高涉农专业水平。扶持职教集团发展,整合职教资源,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专业与社会需求的对接。鼓励“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学生的实用技能培养。
(四)推进高等教育及特殊教育发展。支持高等教育创建全国一流教学研究型高校,全年投入3.75亿元,生均拨款近2万元;安排专项资金1.14亿元,用于大连大学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科研建设和教学设施等。加大特殊教育扶植力度,投入1683万元,免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各项学习生活费用,对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特殊学生,比照特教学校生均经费按8000元标准补助。对就读高中的孤儿、残疾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校服费和体检费。
七、提供财政资金支持,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安排体育专项资金1.1亿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以徒步大会、太极拳展演等示范性活动为引领,打造具有本市特色的群众体育健身品牌。加大体育设施设备配置力度,为行政村建设篮球场和乒乓球室,实现村级体育健身全覆盖;为乡镇健身广场、社区健身活动室配备健身器材;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健身路径200条。持续推进“绿茵工程”,引导青少年参与足球运动。扶持校园体育教育,扩大市级重点体育基地学校范围,提高传统体育项目优势学校补助标准。支持290所城市中小学校向社会免费开放校园体育场地和设施。
八、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推进预算制度改革。一是推进透明预算制度建设,实行预决算信息公开。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预决算公开的主体、时间、形式和内容。市直各部门、区市县和先导区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全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或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二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规范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到项级,经济分类科目编制到款级,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硬化预算约束。进一步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印发《大连市市直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对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属于基本支出结余的,年底一律收回总预算;属于项目支出结余的,连续2年未使用完的剩余资金,视同结余资金管理,年底也收回总预算。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印发《大连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1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
(二)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采购规模再上台阶。2014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预算173.57亿元,实际采购154.02亿元,节约资金19.55亿元,节资率11.3%。市本级完成政府采购预算38.41亿元,实际采购35.8亿元,节约资金2.61亿元,节资率6.8%。加强对代理机构、代理从业人员管理考核。修订《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具体规定资格备案、执业要求、培训考试、日常考核、人员考核等内容。举办《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培训班,全市采购代理机构160名从业人员及市县两级采购办的工作人员参加;举办201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并组织考试,39个单位的283名学员参加,164名学员取得政府采购从业资格证书。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水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二期升级完成,系统优化了供应商入库管理流程,加强了对供应商库的规范管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新网上线,网站功能提升,内容更加丰富。
(三)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国库动态监控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动态监控报告反馈制度,重点加大对大额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科目列支等会计基础工作、公务卡使用等结算方式的监控。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至2014年末全市6个县区共39个乡镇正式启动乡镇国库集中支付试点改革。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至年末全市已基本实现对预算单位转账结算方式下每笔支出的实时监控。结合动态监控管理,进一步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控制现金支付比例,引导预算单位正确使用公务卡。
九、做好财政监督检查,服务财政管理大局
(一)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和对医药及公共交通行业联动检查。全市检查单位212户,发现存在违规问题单位90户,发现违规问题金额合计1.7亿元。处理处罚单位79户,其中补交税款7户。纠正违规问题金额1.36亿元,其中调账7326万元、补缴税款92.4万元、追缴财政资金3811.8万元。
(二)开展重大财政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全市检查重点关注项目23项,包括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基金、城市维护建设费、学校校舍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等。全面检查大连环益环境清洁有限公司等16户环卫作业企业财务情况,发现企业在履行政府招标文件和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存在问题,提出管理建议14条。
(三)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纳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行政单位929户,事业单位1877户,社会团体107户。从自查自纠情况看,全市查处2013年存在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单位209户,涉及资金2782.43万元;2014年存在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单位104户,涉及资金1538.83万元。从重点检查情况看,全市检查单位267户,查处2013年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单位118户,涉及资金3.89亿元;2014年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单位59户,涉及资金5858.94万元。
(四)开展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监督检查。联动检查2012-201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对象包括市本级和各县区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城郊检察院、法院等相关单位,发现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超范围列支、违规办理定期存款、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费用报销手续不完备等问题。
(大连市财政局供稿,史晓芳、于琨昊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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