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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按照联席会议的部署和部党组的要求,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积极谋划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新思路
(一)召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部署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和农村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推进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2014年3月24日,汪洋副总理主持召开了新一届政府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强调指出,农业综合开发要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着力点,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创新机制、优化布局、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的水平和效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发言中着重强调,要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切实把农业综合开发好事办好。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汇报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届政府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
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按照联席会议的部署和部党组的要求,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积极谋划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新思路
(一)召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部署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和农村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推进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2014年3月24日,汪洋副总理主持召开了新一届政府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强调指出,农业综合开发要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着力点,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创新机制、优化布局、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的水平和效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发言中着重强调,要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切实把农业综合开发好事办好。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汇报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届政府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制度》。为学习贯彻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精神,5月,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了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二)广泛调研听取意见,推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2014年9月,农发办新领导班子到任后,团结带领全办同志,紧紧围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认真研究、扎实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一是通过听取汇报、交流谈心等方式,尽快熟悉农发工作,进入工作角色。同时,为调查了解新形势下地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总结借鉴地方农业综合开发经验做法,农发办领导班子分别带队赴湖南、四川、广东、广西等省区,听取了地方同志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了相关调研报告。二是为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关政策,分别组织召开完善相关政策座谈会。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11月24日批示“两个座谈会开得都很好,大家畅所欲言,有许多真知灼见,要认真梳理研究,把大家的聪明才智运用到农发工作中去”。按照批示要求和座谈意见,适时对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政策、产业化项目政策、农民合作社持股政策、结构性评审政策等进行了调整完善。三是组织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研究,拟在立足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优势特点和总结现代农业建设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政策建议。
二、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继续集中力量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到各省,并组织各省农发机构编制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规划,经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后,由各省农发机构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将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并轨,统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提高到1100—1300元,比2013年提高了近10%。继续在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开展利用政策性贷款实施土地治理项目试点,积极探索撬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机制。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222.75亿元(含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项目中用于高标准农田和“节水增粮”项目资金),预计建设高标准农田2818.6万亩,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比开发前提高100公斤以上。
(二)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和财政补助形成资产交由农民合作社持有管护试点。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成项目的管护方式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制定并印发相关办法,中央财政安排4.57亿元,在28个省(区、市)支持338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合作社225个)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在河北、江苏、陕西等11个省,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财政补助形成资产交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有和管护试点。
(三)加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步伐。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15.37亿元,新建和续建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175个。在部分省区启动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发挥效益试点,着力打造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于一体的现代化中型灌区。
(四)加大生态综合治理力度。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17.7亿元,实施了483个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继续在生态脆弱地区开展草原(场)建设、小流域治理和沙化土地治理。同时,中央财政安排8.5亿元,继续推进长江和黄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陕甘宁、滇黔桂地区水土流失防治。
三、以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抓手,着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39.97亿元,以发展壮大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和带动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大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加快建设高效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项目,培育壮大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的效益和竞争力。同时,中央财政安排6.19亿元,采取贷款贴息方式,引导和撬动各类金融机构贷款160.66亿元,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
(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安排5.9亿元,继续支持供销总社开展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建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组织化程度,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探索积累契约式委托服务,有机肥和低残留农药生产推广使用,以及高标准农膜推广使用和残旧农膜回收利用的经验。
(三)促进种业和木本油料产业稳定发展。中央财政安排4.4亿元,按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的实际需求,支持良种繁育;安排3.8亿元,支持建设油茶、核桃、油橄榄、牡丹籽油等各类木本油料示范基地,进一步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服务国家粮油体系建设。
四、以创新驱动为动力,稳步开展各项试点
(一)继续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试点。在2013年17个省试点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除西藏以外的各省(区、市)。中央财政安排9.45亿元,对52个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项目进行了扶持。同时,进一步严格了立项条件,实事求是地调整完善了试点政策。
(二)继续开展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在总结2013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安排12.8亿元继续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农民对财政补助资金形成资产持股,并能按一定方式分红,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
(三)支持开展境外农业综合开发试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统筹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先行先试示范引导作用,中央财政安排3.5亿元,支持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所属的新友谊农场、宝泉岭分局实施境外农业综合开发试点项目,在俄罗斯滨海边疆地区环兴凯湖区、犹太州阿穆尔河沿岸地区开发耕地70万亩,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探索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农业“走出去”的有效方式和投资路径。
同时,在河北、山东、湖北等6省开展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有机肥料试点,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从生产到使用的相关机制。继续开展武陵山民族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政策创新实验区建设试点和支持综合扶贫改革试点。
五、以规范管理为核心,不断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
(一)多渠道筹措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14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60.71亿元,比上年增加32.19亿元,增长9.8%。通过督促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引导和撬动金融机构、农民群众等投入资金,全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共计约695亿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完善资金投入政策。
(二)严格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法人制、公示制、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同时,认真做好了开发县管理、外资项目管理、投资参股经营项目后续管理、有偿资金的后续管理、项目评审、项目年度滚动计划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2014年11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全国农业综合开发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与会人员观看了河北省管理信息系统现场演示,听取了有关专家关于农业信息化的专题讲解,并进行了分组讨论。12月16日,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在会议情况报告上批示:“信息化管理要贯穿整个综合开发过程,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供稿,庞俊永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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