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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州、盟)、县(旗)、乡(苏木)四级预算组成。2014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台湾、港澳,下同),省级预算单位36个,地级单位333个,县级单位2854个,乡级单位40381个。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一)国内增值税(25%部分)预算数为9520亿元,决算数为9752.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比上年增长17.8%。
(二)营业税预算数为18630亿元,决算数为17712.79亿元,完成预算的95.1%,比上年增长3.3%。
(三)企业所得税(含所得税退税)预算数为8620亿元,决算数为8828.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比上年增长10.6%。
(四)个人所得税预算数为2860亿元,决算数为2950.58亿元,完成预算的103.2%,比上年增长12.9%。
(五)资源税预算数为1160亿元,决算数为1039.38亿元,完成预算的89.6%,比上年增长8.2%。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预算数为3500亿元,决算数为3461.82亿元,完成预算的98.9%,比上年增长6.7%。
(七)房产税预算数为1860...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州、盟)、县(旗)、乡(苏木)四级预算组成。2014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台湾、港澳,下同),省级预算单位36个,地级单位333个,县级单位2854个,乡级单位40381个。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一)国内增值税(25%部分)预算数为9520亿元,决算数为9752.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比上年增长17.8%。
(二)营业税预算数为18630亿元,决算数为17712.79亿元,完成预算的95.1%,比上年增长3.3%。
(三)企业所得税(含所得税退税)预算数为8620亿元,决算数为8828.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比上年增长10.6%。
(四)个人所得税预算数为2860亿元,决算数为2950.58亿元,完成预算的103.2%,比上年增长12.9%。
(五)资源税预算数为1160亿元,决算数为1039.38亿元,完成预算的89.6%,比上年增长8.2%。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预算数为3500亿元,决算数为3461.82亿元,完成预算的98.9%,比上年增长6.7%。
(七)房产税预算数为1860亿元,决算数为1851.64亿元,完成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17.1%。
(八)印花税预算数为890亿元,决算数为893.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比上年增长13.2%。
(九)城镇土地使用税预算数为1950亿元,决算数为1992.6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比上年增长15.9%。
(十)土地增值税预算数为3650亿元,决算数为3914.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7.3%,比上年增长18.8%。
(十一)车船税预算数为560亿元,决算数为541.06亿元,完成预算的96.6%,比上年增长14.2%。
(十二)耕地占用税预算数为1900亿元,决算数为2059.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8.4%,比上年增长13.9%。
(十三)契税预算数为4230亿元,决算数为4000.7亿元,完成预算的94.6%,比上年增长4.1%。
(十四)非税收入预算数为15640亿元,决算数为16736.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7%,比上年增长10.7%。
分地区看,2014年31个地区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幅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9个地区(四川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增幅最高的是西藏,最低的是辽宁。最高和最低增幅间相差35.3个百分点。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130031亿元,决算数为129215.49亿元,完成预算的99.4%,比预算减少815.51亿元,比上年增长7.9%。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一)教育支出预算数为22835.87亿元,决算数为21788.09亿元,完成预算的95.4%,比上年增长4.3%。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15179.08亿元,决算数为15268.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比上年增长10.2%。
(三)农林水事务支出预算数为13910.54亿元,决算数为13634.16亿元,完成预算的98%,比上年增长6.3%。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数为9930.37亿元,决算数为10086.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比上年增长10.8%。
(五)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为3604.32亿元,决算数为3470.9亿元,完成预算的96.3%,比上年增长1.5%。
(六)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数为2948.79亿元,决算数为2877.79亿元,完成预算的97.6%,比上年增长6%。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数为2525.71亿元,决算数为2468.48亿元,完成预算的97.7%,比上年增长5.5%。
(八)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数为11986.52亿元,决算数为12942.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8%,比上年增长16.1%。
(九)交通运输支出预算数为9242.93亿元,决算数为9669.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比上年增长12.1%。
(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预算数为4548.62亿元,决算数为4634.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9%,比上年增长6.3%。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4692.47亿元,决算数为4638.31亿元,完成预算的98.8%,比上年增长13.8%。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为12482.5亿元,决算数为12217.07亿元,完成预算的97.9%,比上年增长3.1%。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预算数为6779.19亿元,决算数为6879.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比上年增长6%。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预算数为1436.23亿元,决算数为1319.78亿元,完成预算的91.9%,比上年下降1.3%。
(十五)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预算数为1665.39亿元,决算数为1722.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比上年增长5.1%。
(十六)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预算数为813.03亿元,决算数为778.39亿元,完成预算的95.7%,比上年增长4.6%。
分地区来看,2014年31个地区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幅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有20个(重庆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增长幅度最高的是西藏,最低的是辽宁。最高和最低增幅间相差19.1个百分点。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级次完成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级完成情况。201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877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5124亿元,占19.9%;地市级收入23273亿元,占30.7%;县级收入37480亿元,占49.4%。主体税种分级次看(地方分成部分),增值税省级收入占19.5%,地市级占32.7%,县级占47.8%;营业税省级收入占26%,地市级占25.7%,县级占48.3%;企业所得税省级收入占33%,地市级占30.2%,县级占36.8%;个人所得税省级收入占34%,地市级占28.1%,县级占37.9%。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级次完成情况。201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215亿元。其中,省级支出23515亿元,占18.2%;地市级支出35102亿元,占27.2%;县级支出62414亿元,占48.3%;乡镇级支出8184亿元,占6.3%。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赤字县情况。201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赤字县共计232个,比上年增加45个。其中,东部地区一般公共预算赤字县29个,中部地区一般公共预算赤字县58个,西部地区一般公共预算赤字县145个。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赤字县数最多的为陕西,有51个;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西藏、重庆、青海和宁夏14个省(区、市)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赤字县。
(财政部预算司供稿,郭建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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