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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全国海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勇于担当,迎难而上,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受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2014年我国外贸呈现新常态,给海关税收带来新压力。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为26.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按美元计价为4.3万亿美元,增长3.4%),与年初确定的7.5%的外贸增幅存在较大差距。其中,进口总额12万亿元,同比下降0.6%;一般贸易进口总额6.8万亿元,下降1%,由此导致海关税源不足,税收增长乏力。在此背景下,全国海关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依法征管、应收尽收,推动贸易便利化,坚决不征“过头税”,全年实现税收净入库17268.7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关税2843.4亿元,进口环节税14425.3亿元,分别增长8.1%和3%,实现了海关税收收入的持续增长,基本完成全年税收预期目标,为稳定中央财政收入作出了积极贡献。
此外,2014年,全国海关征收出口关税53.2亿元,增长0.6%;征收船舶吨税45.2亿元,增长3.9%;征收上缴罚没收入25.1亿元,增长17.4%;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7.4亿元,增长80.5%;征收废弃电...
2014年,全国海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勇于担当,迎难而上,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受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2014年我国外贸呈现新常态,给海关税收带来新压力。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为26.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按美元计价为4.3万亿美元,增长3.4%),与年初确定的7.5%的外贸增幅存在较大差距。其中,进口总额12万亿元,同比下降0.6%;一般贸易进口总额6.8万亿元,下降1%,由此导致海关税源不足,税收增长乏力。在此背景下,全国海关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依法征管、应收尽收,推动贸易便利化,坚决不征“过头税”,全年实现税收净入库17268.7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关税2843.4亿元,进口环节税14425.3亿元,分别增长8.1%和3%,实现了海关税收收入的持续增长,基本完成全年税收预期目标,为稳定中央财政收入作出了积极贡献。
此外,2014年,全国海关征收出口关税53.2亿元,增长0.6%;征收船舶吨税45.2亿元,增长3.9%;征收上缴罚没收入25.1亿元,增长17.4%;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7.4亿元,增长80.5%;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6.9亿元,下降9.2%。
一、2014年海关税收特点
2014年,世界经济仍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复苏进展缓慢、曲折,国际金融市场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明显,地缘政治等非经济因素影响加大。国内经济运行在新常态下实现了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4%,但经济下行压力仍较大,结构调整阵痛显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部分经济领域的风险加大。在此背景下,我国外贸进出口增速回落明显,较上年5.8%的增速下降3.4个百分点,直接导致海关税源萎缩。在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下,海关税收运行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大宗商品进口价格下跌抵减部分商品进口数量增长对税收的拉动作用。海关税收实行从价计征,进口价格与海关税收密切相关。扣除不可比因素,2014年进口数量指数107.9,因数量增长带动税收增收1288亿元;进口价格指数94.2,因价格下跌导致税收减收1022亿元,二者相抵后税收总体增收266亿元。主要税源商品中,能矿产品进口价格下跌最为明显,导致税收减收422亿元。比如,原油、铁矿砂价格分别下降4.9%、22.8%,机电产品如自动数据处理设备价格下降10.7%,农产品如黄大豆价格下降5.3%,上述4种商品进口数量虽分别增长3.6%、10.9%、10.2%和8.2%,但由于价格下跌的抵减作用,反而造成税收减收223亿元。与此同时,国内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去产能、去杠杆效应持续显现,市场对部分能源、资源性产品和原材料等进口需求减弱,部分大宗商品进口数量增长放缓。比如,成品油、煤、铜矿砂、铜废碎料进口量分别减少23.2%、15.9%、1.6%和10.3%,造成税收减收近200亿元。
(二)一般贸易进口增速放缓抑制税收增长。一般贸易应税进口货物是海关的主要税源。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国家对猪肉、棉花、煤炭限制进口,对铜、大豆等融资类商品加大管理力度,以及国外限制资源类产品出口等多种因素影响,2014年全国一般贸易应税进口货值(不含特殊监管区域)1.2万亿美元,同比仅增长2.1%;征税1.39万亿元,增长1.4%,占全年税收总量的80.5%,低于税收总体增幅2.4个百分点,制约了整体税收增长。与此同时,随着加工贸易的提质、增效、升级,保税政策不断优化,内销便利化措施不断完善,2014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货物出区和加工贸易内销货物共征税2865亿元,增长11.2%,高于全年税收总体增幅7.4个百分点,但因仅占税收总量的16.6%,对税收增长的拉动相对有限。
(三)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带来进口税源结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高端制造业、服务业发展日益加快,居民消费呈现个性化、多样化,进口商品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汽车进口比重有所增加。比如,家用汽车需求的日益增加,使进口汽车实现税收占总体税收比重由上年的12.3%提高到14.3%,征税2452亿元,增长19.4%,超过原油成为海关第一大税源商品。汽车进口结构也发生变化,3升以上排量汽车比重从12.3%下降到8.9%;2升~3升(含)排量汽车比重从47.3%提高到51.6%;2升(含)以下排量汽车比重从40%下降到38.9%。又如,属于高端制造业的集成电路、电话通信设备等先进技术设备和汽车零部件的进口税收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合计增收283亿元。
(四)政策性减税叠加效应部分压缩了税收增长空间。随着国家自贸区战略的实施,受惠货物进口稳步增长,低税率商品进口增加、比重提高。2014年,我国15个已实施的优惠贸易安排项下货物累计受惠进口774亿美元,减税333亿元,分别增长11.2%和14.9%。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国内技术进步,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全年涉及减免税款527亿元,税款先征后返110亿元左右。2014年实行较低进口暂定税率商品767种,平均税率仅为4.4%,较最惠国税率低60%,暂定税率商品进口实现税收较上年减收46亿元。落实以上政策措施,共形成税收减收1037亿元。同时,国家提高了煤炭的进口关税和成品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分别增加税收7亿元和12亿元。上述增减税政策的税收效应相抵后,合计减收1018亿元。
(五)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变化引发税源在区域间流动。随着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的推进,经济发展格局不断优化,外贸进出口呈现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态势。2014年,东、中、西部地区外贸进出口分别增长0.5%、11.6%和19.3%,其中东部地区外贸增速较上年回落4.3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外贸增速提高2.2个百分点。海关税收随区域经济发展相应变化,2014年东部地区23个海关税收增长3.1%,低于中西部地区19个海关3.8个百分点,但东部地区仍是税收贡献的主力。
综上,受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我国对外贸易进入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求效益为特征的新常态,由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海关税收由较快增长过渡到低速增长。面对日益严峻的税收形势,全国海关主动作为,克服外贸进口增长乏力等不利因素影响,不等待、不懈怠,积极支持进出口,扩大税基,努力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在一般贸易应税进口货物增长2.1%(以美元计价)、综合税率增长1.4%的基础上,实现海关税收增长3.8%,与外贸进口增幅基本吻合。
二、2014年全国海关加强税收征管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海关总署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决策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形势,部署税收工作,出台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20条措施,制定综合治税工作方案并将相关措施分解、督促落实。各直属海关“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重点抓税收征管质量,强化监控考核,依法征税,不征“过头税”,力堵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
(二)积极推动贸易便利化,以改革促税收增长。一是创新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服务,推出23项海关监管制度创新措施,并逐步向全国复制推广,为实现贸易便利化营造良好通关环境。二是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实施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三是加强关检“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合作,并推行到全国所有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降低企业贸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四是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采取15项措施,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五是创新海关监管模式,全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业态发展。
(三)优化税收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培育税源。一是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措施、自贸区优惠关税待遇和各项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倾听企业诉求,注重实际调研,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上报税目及税率调整建议38项,其中调整阿托伐他汀(药用原料)进口暂定税率等27项建议被采纳;上报关系椒农利益的辣椒红素等商品出口退税率调整建议84项。三是落实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已经取消、下放9项审批事项,占总审批事项的37.5%。四是认真执行贸易救济措施,2014年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25.2亿元,有力维护了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四)深化综合治税,以打私保障税收安全。一是重拳打击涉税走私。2014年,全国海关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2275起,案值669亿元,涉税1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4%、65.5%和61.4%。开展打击农产品走私的“绿风”行动,侦办走私犯罪案件594起,案值359.4亿元,涉税79.5亿元。如:立案侦办大米走私案件467起,案值12.6亿元,涉税4.7亿元。二是严厉打击行业性、区域性价格瞒骗。对集成电路、汽车零部件、牛皮和水产品等高风险商品实施价格核查,对飞机租赁和游艇等重点领域开展税收稽查,对铣床、高压阀门等36项商品开展归类一致性专项监控。全年审价补税131亿元、归类补税10亿元、原产地核查补税1446.2万元;稽查企业10472家,补税37.7亿元,增长5.6%。三是强化保税货物核查核销。提高到期加工贸易手(账)册的核销率,开展保税仓储货物以及加工贸易边角料、残次品和副产品的实地核查。2014年加工贸易内销货物征税512亿元,同比增长12.3%;特殊监管区域出区货物征税2353亿元,增长11%。以上两项合计征税2865亿元,增长11.2%。
(海关总署关税司供稿,朱英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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